《禁蒙面法》生效,是該出手了!_風聞
Moss从未叛逃-2019-10-05 16:23
來源:微信公眾號“玉淵潭天”
10月4日,《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正式訂立,這也是香港迴歸後的首次訂立。
10月5日零時,規例正式執行!
家住香港深水埗的鄭小姐告訴譚主,她終於覺得“鬆了一口氣!”壓在心裏的重石彷彿緩解了很多。
過去的兩個月,她生活得惴惴不安。8月的一次暴亂,亂港暴徒途經她家樓下,樓上的鄰居忍無可忍扔下了一個熱水瓶,結果引發激烈爭吵。暴徒們拿手電筒照向樓上,也晃到她家窗户,在一系列“無差別”傷害事件後,鄭小姐不由得擔驚受怕,“這件事鬧得這麼久,越來越多人希望這羣暴徒受到制裁了”。
然而,就在10月5日零時之前,10月4日深夜,暴徒們的打砸搶燒進入了“最後的瘋狂”。
中銀香港部分網點和自助設備遭到嚴重破壞,港鐵銅鑼灣站濃煙滾滾,工聯會多個服務點也成為暴徒的攻擊目標。港島、九龍、新界多區,暴徒專門針對政府建築物、港鐵、中資企業及建制派代表機構及人物的服務點作出攻擊,到處打砸搶燒,造成港鐵全線停止,驚嚇普羅大眾,香港工聯會強烈譴責“暴行明顯是港獨恐怖襲擊,極端邪惡!”
現在,時間已經進入10月5日,新的《禁蒙面法》將讓這些暴徒無處遁形!
“禁止蒙面”正式生效
4日下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連同多名司局長舉行記者會,宣佈政府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以阻嚇激進違法行為,並協助警方執法。規例4日刊憲,翌日零時零分生效。
根據規例,禁止在《公安條例》所規範的公眾集會和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中使用蒙面物品,違者最高可判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一年。
譚主電話聯繫了長期研究憲法、香港法律等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姚國建,在他看來,行政長官完全有權力來制定這樣的一項規例。
這項規例劍指蒙面亂港暴徒,最終目的就是儘快恢復香港秩序。從字面看,“禁止蒙面”成為《禁蒙面法》的核心要義。
對這一規例,社會各界拍手稱快!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僑界社團聯會、香港民建聯、香港友好協進會紛紛發表聲明,支持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出進口商會等商界團體也站在了特區政府的一邊;香港教育局向全港學校校長和校監發公開信促請學校儘快提醒學生及家長……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 楊光:
當前香港面臨的最大危險是暴力橫行、法治不彰。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理合情,極為必要。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負責人
堅決支持!香港各界要認清暴力行徑對社會和市民造成的嚴重危害,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香港的社會安定。
推行《禁蒙面法》,如此法例在世界上並不罕見。
這項規例的出台,必然遭到反對派的阻撓。
4日晚間,反對該法的前學生頭目岑敖暉“急吼吼”地蹦出來,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令,申請禁止《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生效。21時,香港高等法院已受理申請,並作出了“拒絕批出”的答覆。也就是説,高法拒絕了岑敖暉的“禁止申請”。
5日凌晨,《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正式生效!
止暴制亂 邁重要一步
《禁蒙面法》的出台,源於過去近四個月,因“反修例”而起的香港之亂愈演愈烈,黑衣、蒙面成為亂港暴徒的標配。
在口罩之下,遮蔽的盡是暴力!或被矇蔽洗腦,或被金錢利誘的年輕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違反常理的瘋狂舉動!
事實證明,蒙面暴徒自恃可以掩飾身份、逃避法律責任,他們像打了腎上腺素一般,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被強化激發出來,肆無忌憚使用暴力,他們敢肆意破壞公共設施,敢暴力襲警,敢對平民拳腳相向,敢損毀國旗國徽,最終成為徹頭徹尾的暴徒!
尤其是在《逃犯條例》工作徹底停止後,“香港局勢發展越來越清楚地表明,圍繞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出現的風波已經完全變質,正在外部勢力的插手干預下演變為一場‘港版顏色革命’,某些街頭抗爭正在向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經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
迴歸22年來,哪怕SARS,哪怕金融危機,都未像現今一樣,讓香港承受如此之重!
過去近四個月裏,示威衝突不斷,不同地區發生超過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集會。
今年“十一”當天,香港出入境旅客總人次54.4萬,同比大跌45.2%。其中入境旅客人次32.6萬,同比減少50.2%,當中內地訪客只有9.3萬,大減62.4%。
截至10月4日,暴徒累計大規模惡意破壞83個港鐵站、42輕鐵站。
經濟、民生、公共安全、香港形象,均遭嚴重破壞!
“越來越多人希望這羣暴徒受到制裁。”香港市民陳小姐對譚主感慨,“既然停止修例了,再鬧,真面目就露出來了。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摘口罩”!
這已經不是一個普通的日常舉動,而是香港民眾的迫切呼聲和止暴制亂的重要一步!
重典治亂
香港已到重要時刻
在4日的記者會上,林鄭月娥表示,制訂《禁蒙面法》的決定並不容易,但對當前的香港實屬必要,期望市民理解和支持。
在譚主看來,決定並不容易,實施難度尚存。
現在暴徒們作亂搞破壞,也玩“快閃”。這考驗的是警隊如何快速執法,也考驗着規例如何能真正落地起到震懾作用。
但儘管如此,《禁蒙面法》仍是恢復法治與秩序的關鍵一步。
香港已經到了不能再亂下去的邊緣,所有人都應明白,要處理好當前香港問題,當務之急是止暴制亂,恢復社會正常秩序,之後才能開展下一步的工作,為香港逐步刮骨療毒。
《禁蒙面法》後,香港是否還有法律資源可用?早在8月27日,林鄭月娥已經給出了答案。
“所有香港的法律”就包括了《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像今次的《禁蒙面法》就是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而訂立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不僅包括禁蒙面,還包括檢查、管制及壓制刊物、照片及通訊等,也可直接修改現時法例,並可規定刑罰,包括終身監禁;快速拘捕亂港人士,對標語以及不良媒體進行審查等,可以説是一部“重典”。
在止暴制亂的過程中,香港政府是否會加碼治理手段,或許還要依情勢發展而定。但是無論如何,我們相信,香港政府依舊有足夠的手段來恢復香港的秩序。
有形的面罩要去
無形的面罩更得去!
如果説《禁蒙面法》去的是有形的面罩,那麼在譚主看來,香港更要去除的是無形的面罩!
誰戴着無形的面罩?
黎智英之流最為典型。他們壓根就不用面罩,背後指揮或者親臨暴亂現場動員,臉上打着的是“禍國殃民”。
▲“禍港頭目”黎智英
還有那些“逢特區政府必反”的反對派議員,他們根本不聽政府聲音,也不真心關注政策和社會民生,他們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他們要做的,就是説給那些無知的暴徒,鼓動他們不被嚇倒,衝上前線。
不僅如此,還有攻擊警察子女的學校教員,有黑白顛倒的“有毒”媒體,有法院法官的“雙標”判決,還有敞開大門為暴亂分子提供聯絡的網絡平台……
香港當前的亂局不能無休止地持續下去。新出生的《禁蒙面法》,就是以更加鮮明的態度採取的更加有力的舉措,它將有助於澆滅暴徒的囂張氣焰,加快結束當前香港的暴力亂象。
而對於香港來説,面臨的那些長期問題,無論教育、住房,還是文化認同,都需要更長更艱難的過程,都需要更有耐心更優化的方案。
畢竟,無論喊什麼口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是不變的真理,發展才是硬道理。
相信只要堅持“一國兩制”,維護法治、安定、理性的共同的價值觀,香港各界一定能找到結束當前亂局的出路,一定能重新走上繁榮發展的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