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蒙面!_風聞
地球知识局-地球知识局官方账号-人文+地理+设计=全球视野新三观2019-10-06 12:41
5日零時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戴面具隱藏身份,而港警也得到授權,可以在認為必要時要求遮蓋面部的人前來確認身份,如果不從將處以罰款和監禁的處罰。
這項新法能得到通過,其實也是因為準備工作已經進行了多年。2016年旺角事件之後,就有香港議員建議採用類似法條,減少警察執法難度,也讓別有用心之人心存顧忌,控制自己的言行。但當時的騷亂持續時間不長,這項提議未能得到更多支持。
示威者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焚燒雜物
大多戴着口罩,難辨身份
(圖片來自wikipedia@Wpcpey)
但在香港目前的局勢之下,當年的提案舊事重提,得到了更多響應。暴徒終於要為面具付出代價了,而在全世界範圍內,在公共場合露出真容也早就是很多發達國家/地區尊重公民權的同時做出的規定。
美國的創舉
説來可能有人不信,號稱自由平等、多元共生的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引入類似《禁蒙面法》條款的國家,而且還誕生在美國最老牌的發達地區紐約州。
1840年代,紐約市所在的紐約州開發程度已經很高,後來被馬克吐温稱為“鍍金時代”的年代也即將到來。成為陌生人社會的大城市人情冷漠,道德缺乏約束力,社會矛盾也就由此滋生,尤其是在城市原住民和前來討生活的外地人之間。
鍍金時代是一個經濟快速增長的時代
鍍金時代也是一個赤貧和不平等的時代
成千上萬的移民湧入美國
貧富差距的增大帶來社會矛盾的激增
(人在時代面前是渺小的,圖片來自《美國往事》)
由於老房屋供不應求,原住民房東得以一再提高房價,而很多房客並不想承擔這一天一個樣的房價,於是紐約發生了大量的暴力抗租事件,有時雙方還會在公共場合動手。為了防止被報復,不少房客逐漸有組織地戴上了面具,這為警察執法帶來了諸多不便。
因此在1845年,紐約州的《反面具法》頒佈,後來更是寫進了州刑法:“遮蓋或以不尋常着裝或面部裝飾,在公共場所與其他人一起遊蕩……是非法的。”唯一的例外是假面狂歡節這樣的活動,但也必須在警察局報備。紐約人一直以來也沒有覺得這項規定有什麼不妥。
在特定的節日慶典裏,法律留有餘地
(威尼斯狂歡節化妝舞會 圖片來自wikimedia)
到了上世紀中葉,美國各州也逐漸引入了類似的法條,這主要是為了對付臭名昭著的3K黨。
這是一羣極端的美國白人老鐵,早期建立就是為了反移民、反多元化、反非基督教甚至反猶。因為意識形態和納粹過於相似,在二戰期間很受美國人嫌棄。但隨着戰後黑人和女性平權運動興起,這幫人又站了起來,利用暗殺、秘密逮捕、破壞遊行等方式阻擊黑人。
1928年三K黨在華盛頓賓西法尼亞大街遊行
(圖片來自wikimedia)
但當時美國國家意識已經逆轉,黑人、猶太人、女性的支持者越來越多,從政府到法律界都在逐漸支持平權運動,3K黨沒有了政治正當性,所以他們就選擇戴上了中世紀儈子手一般的白色尖頂面具。
其實這也是3K黨人的傳統裝扮了,19世紀這羣人興起的時候就經常以戴面具的形象示人。到了二戰之後,他們只是把當年的面具正規化了。
三K黨甚至認為納粹大屠殺是猶太復國主義編造的謊言
(圖片來自Wikimedia)
這些人對當時美國社會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戴着面具的他們不僅在遊行示威中公然對抗警察,還製造爆炸案、暗殺平權領袖,但因為他們蒙面作案往往難以追蹤制裁。所以各州根據3K黨活動的情況,都制定了禁止蒙面相關的法律,以免無辜者受難而罪犯逍遙法外。
這些法律到現在還保留在各州的法律系統中,比如俄亥俄州的規定簡直就是為3K黨量身定製的:“任何人都不允許戴着白色的帽子、面具或其他偽裝與兩人或更多人一起犯罪。”
三個被捕的3K黨成員
(圖片來自Wikimedia)
在執行過程中,類似的法律當然也會遭到很多質疑,主要聚焦在它們是否違反了著名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於公民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的規定。但大多數美國州法院都會找到充足的理由維護反面具法,比如喬治亞州最高法院就明確表態:集會時戴上面具,顯然是做好了恐嚇和暴力威脅的準備,並非受保護的公民權。
的確,按照合法流程示威有什麼必要戴面具呢?只有另有想法的人才需要掩飾自己的身份。
光明正大的集會活動應當以真實面貌示人
遮擋個人特徵的方式
是不是説明自己對集會目的是否定的?
(圖片來自wikipedia@JamesHarrison )
歐洲國家的禁令
在很多歐洲發達國家,公共場合無端遮面同樣觸犯法律,這方面的先行者是意大利和德國。
意大利的反蒙面法制定於70年代,針對的是蒙面的恐怖分子,要求所有人在公共場合都必須能讓警察看出面孔,以便確認身份。
德國的反蒙面法始於80年代,而且規定更嚴,不僅不允許遮蓋面孔,還不允許參加遊行的人穿統一的制服,不管黑衫白衫,統一的衫就是壞衫。這主要源自德國人記憶深處對納粹的深深恐懼,當年像納粹這樣的組織就是首先靠統一制服、統一口令對參與者進行洗腦,最終一發不可收拾的。
置身其中,你不再是你
圖片來自wikimedia@Heinrich Hoffmann collection)
21世紀之後,其他西方國家也陸續制定了相關法律。這主要是為了應對越來越嚴峻的治安形式。
在外部,塔利班、基地組織、“伊斯蘭國”這樣的恐怖組織不斷在中東出現,並且明顯表現出了對西方世界的不滿,隱藏的恐怖分子和恐怖襲擊越來越多。在內部,歐洲的經濟增長跟不上高福利的花銷,主體民族、老移民、新移民上街遊行並進行暴力破壞的頻率也在上升,反蒙面法成為了各國執法的必要依據。
挪威、奧地利、瑞典、比利時、西班牙、瑞士、英國等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在公共集會中戴面具的人處以7天到半年不等的監禁和罰款。比較嚴格的如西班牙的《公民安全法》,規定可以對遮面的抗議者處以3萬歐元的罰款,具體執行時也常常頂格判決。
禁蒙面法在歐洲各國的實行範圍
但其實在落實過程中,大多數國家還是留有彈性的。比如在德國,競爭激烈的足球場很容易爆發大規模衝突,而球迷穿的就算是統一的制服,還有不少球迷會戴面具、塗彩妝,嚴格來説這都是違法的,但只要大家各安其位,警察也沒有必要干預。
德國1990年代一場足球比賽的蒙面滋事者
(圖片來自wikipedia@Jan Peter)
而在英國,2011年真的爆發了學生和工會主導的反緊縮示威,抗議者進行了罷工、罷課,圍攻市政廳、銀行和地鐵站,其中有很多就戴着面具,卻沒有人單純因為戴面具而被捕。最後被抓的,都是戴着面具進行了縱火、打砸、襲警的人員,被捕後才數罪併罰,得到了制裁。
無論戴不戴面具,進行了危害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損壞國家公物,擾亂社會和諧安定的犯罪行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2011年英國騷亂中,縱火犯燒燬的四輛巴士 圖片來自wikipedia)
可見禁止蒙面並非為了徹底剝奪公民的自由,更大程度上是一種預防措施,予以執法部門充分的理由調查危險分子的身份,防患於未然。否則等待真的發生治安事件,警察反而會陷入被動,最後甚至無法找到責任人,一切都晚了,社會正義也無從談起。
宗教原因能例外嗎?
其實除了對示威期間的蒙面進行限制,這些國家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允許蒙面。
但對於一些保守穆斯林來説,女性出門必須用罩袍蒙面是根深蒂固的觀念,因此他們對所在國家的規定表達了不滿,甚至認為侵犯了人權,起訴要求修改規定。
在中東一些國家是可以的,在歐洲呢?
(圖片來自wikipedia@Bernard Gagnon)
但這種抗議基本全告無效。
2014年,一名24歲的巴基斯坦裔法國女穆斯林狀告法國的蒙面禁令違憲。那是法國在2010年通過的法案,規定所有人一律不得在公共場合遮臉,包括受到教義規定必須蒙面出門的穆斯林女性。
這名起訴人認為,法國的規定違反了歐洲公約,是沒有人道和侮辱性的規定,侵犯了人們的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而法國政府則認為,該法律並非專門針對穆斯林而定,包括摩托車頭盔在內的一般蒙面物品也受到了限制,完全不構成歧視。
在多次暴動抗議遊行中有全罩式摩托車頭盔的身影
因此很多國家和地區也是禁止的
(圖片來自wikipedia@Jeff dean)
雙方鬧到了歐洲人權法院,法院最終支持了法國政府的主張,認為“共同生活”應當是新移民來到歐洲之後的義務,與歐洲原住民坦誠相見則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法國的規定面向全體國民,並不涉及專門的歧視。
其實,在法國數百萬穆斯林中,需要戴面紗的女性一共也就2000人不到,而且據統計其中一半很樂於接受新規定,主動摘下面紗對抗保守的同鄉對她們的限制。對這一政策的抗議,很大程度上只是一次作秀。
你可以戴着這樣的頭巾
和歐洲原住民進行生活和工作的溝通交際
(圖片來自wikipedia@SilkTork)
比利時政府也遇到了類似的挑戰,於2017年被兩名穆斯林告上了歐洲人權法庭,而法庭最終也支持了比利時政府的主張。這次法院的聲明更明確了,認為“該限制旨在保障社會凝聚力,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因此“在民主社會中是必要的”。
波羅的海國家拉脱維亞順勢推出的法律則乾脆直接帶有針對性:禁止使用伊斯蘭面紗。雖然據統計該國全國需要遮面的女穆斯林也就3人,但這至少擺明了政府對公共秩序的態度:一個正常社會,問心無愧的人要以真面目示人。
説的不錯
這是自由的邊界,也是對其他公民最起碼的尊重。
最後,一起來看一個名著裏的片段吧。
英國作家高丁在上世紀中葉寫了一部小説《蠅王》,講述了一羣小孩子流落荒島建立脆弱社會秩序的故事。其中的一羣孩子,發現了森林中的天然顏料可以變成臉上的迷彩,從此他們變成了島上最殘暴的孩子,以舉辦獵殺遊戲為樂,讓其他孩子惶惶不可終日。
人是很擅長欺騙自己的生物
(圖片來自電影《蠅王》)
當真面目被遮蓋,人們便認為沒有人能看穿自己,也就無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內心深處的惡也就開始膨脹。但面具後不是法外之地,再好的偽裝也終有被擦掉的一天。
現在,正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