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完美的罪行,沒有完美的互聯網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166-2019-10-06 10:55
作者:小羊蘇西
今年9月10日,馬雲宣佈離職。
當他與上萬員工高歌《追夢赤子心》時,不僅點燃了台下眾人的情緒,也引發了一些共同的感慨:一個時代結束了。
這閃爍而耀眼的告別晚會就像是互聯網的縮影,背後埋沒了無數英雄好漢,哪裏僅僅只是“赤子之心”這麼簡單。
馬雲眼眸中那顆沒有落下的淚,倒映出了一個灰色的世界。
這個灰色的世界,就是互聯網。
1993至今,這26年的互聯網征程,讓我們有幸目睹並見證了這段光輝歲月,可同時也見證了它的五宗罪。
確實,沒有任何大環境是非黑即白的。
互聯網又怎能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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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
有人説,這是插件困撓的20年。
當我們想要在自己電腦上添置一些東西時,隨便到網上下載一個軟件,不管是直接點擊搜索引擎提供的快速下載,還是專門去官網下載,一不小心就會被綁上一堆插件。
什麼瑞星殺毒,百度影音,360全家桶等,上網沒點技術你都不敢隨便亂點。
就拿上億網民使用最多的搜索引擎「度娘」來説。
按理講,作為三大互聯網公司,鋪天蓋地的廣告,肯定不差錢,但卻偏偏喜歡搞些下三濫的操作,旗下各個軟件如同瘋狗,企圖佔領大家的硬盤,讓人神煩不已。
今年的「宏顏禍水」就像是一個徵兆,不少人叫好的背後,肯定有着對這項罪行的厭惡。
自周鴻禕1998年打開了插件綁定這個潘多拉魔盒後,很多互聯網公司都滿心歡喜的躍入插件綁定的惡臭中,一泡就是20年。
最有名的要算20世紀初流行的hao123,因為插件綁定力,被2005年剛剛上市的百度高價將其攬入懷中。
而金山、360等殺毒軟件的插件,你換了十台電腦,還是能看見他們的身影。
這些插件就像午夜的冤魂,不是你繞路就能擺脱掉,也不是你不走夜路就能看不見。
直至現在,插件綁定在PC端仍然肆虐,值得安慰的是移動互聯網的到來後,手掌間的iOS/安卓系統讓你貌似離這個夢魘遠了很多。
但,也只是貌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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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罪
不少人或許要説:抄襲和模仿之間,關係模糊,很難定義。
那我們先換個温和點的詞:模仿。
1998年,新浪模仿雅虎。
1998年,QQ模仿ICQ。
2000年,百度模仿谷歌。
2003年,淘寶模仿易趣。
2009年,微博模仿Twitter。
……
如果從基礎技術和架構角度上來講,互聯網創新產品9成都與互聯網企業無關。
從數學拓撲結構的微博到Android放系統。
這些技術思想都與早期互聯網的關係不大。
這模仿中的英雄楷模,另一家中國三大互聯網公司:騰訊。
從APP到遊戲,能C+C,就能C+V。
這種深入骨髓的模仿基因,就如同一塊絆腳石,阻礙着那個年代互聯網的創新和思考。
當然,我們可以理解每個互聯網創業者的無奈,在這樣一個野獸出沒的叢林時代,任何講規則的人生失敗率都將大大提升。但並不是説,我們就認為模(chao)仿(xi)理所當然。
如果這一切成為自然,某天你就會聽到互聯網的傳奇大佬對自己新招的產品經理説:創什麼新,連圖標都給我抄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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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罪
人常常只有徹底安靜下來,才會看到自己初心的樣子。
如今,格外浮躁的互聯網公司還記得它們的初心麼?
早期互聯網公司追求的內容多少有一些精英意識,只是不知為何,越到後面卻越低俗。
1998年成立的騰訊網大聲喊出「一切以用户價值為依歸」的口號。
2014年以後的自媒體內容平台卻恨不得你直接脱了褲子曬照片。
早些年,於1997年開始嶄露頭角的文學網站、論壇裏,出現了不少真文人。
安妮寶貝的《七月與安生》斬獲金馬獎,寧財神的《武林外傳》成為一代人的回憶……
這些事例無一不在證明等那個年代的互聯網文學: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
而今的自媒體內容卻為了迎合情緒,墜入了庸俗。
那個年代的你,QQ空間裏循環播放的周杰倫,歌詞裏寫着: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現在的你,在抖音看個「窩窩頭,一塊錢四個,嘿嘿!」都能笑半天。
這愈發低俗的網絡環境,與互聯網公司背後的推崇自然少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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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罪
有人説:十年前,是盜版的黃金時代。
免費的資訊,免費的音樂,免費的視頻,還有免費的軟件。
早些時候,曲婉婷因為歌曲《我的歌聲裏》被隨意在選秀節目翻唱,聊到個人版權時,更是被眾人嘲笑,稱其矯情。
好像那時的國人定義互聯網只有兩個詞:免費、共享。
學霸君因為在iTunes上花了幾塊錢買了首歌都要被同學笑人傻錢多,好些人從來就沒有聽説過看部“蒼老師”的輔導課還要收費。
直到2010年,樂視網等以正版資源為賣點的視頻網站崛起,才喚起了互聯網的產權保護意識。
雖然它的發展極具爭議性,但由於對網絡版權的保護方面取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賈躍亭用較低成本收購了很多版權內容,然後用維護權利的方式大量提升了IP價值,自那以後,各種音視頻版權才開始得到較大的保護和尊重。
在此之前,互聯網公司鮮有版權意識。
百度文庫對不少作家的作品幾乎是搶劫式的直接佔有,後來,韓寒、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聯名共同維權,卻依舊被百度以「口頭回應但實際上毫無作為」的方式輕鬆化解。
直至現在,各大自媒體平台仍然在隨意搬動,變着法子地繞着彎對他人作品進行剽竊。
所謂的尊重“知識產權”,有時候只不過是互聯網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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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罪
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國內互聯網時代初期,傳達出的那個理念,叫做:每個人都可以建設自己的網站。
而如今:什麼叫做自己的網站呢?
現在的你,如果是一名互聯網創業者,域名你要去新網或者阿里旗下的萬網註冊,服務器你可能只能選擇騰訊雲或者阿里雲。
當然,這還不是最壞的結果,畢竟你還能建個所謂屬於自己的網站。
比這個更恐怖的,是我們終將習慣互聯網裏的壟斷。
甚至可以説,互聯網的發展史就是巨頭們壟斷的歷史,始於1998年的騰訊、1999年的阿里、2000年的百度。
似乎在20年前,宿命已經註定。今天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幾大巨頭自成體系,如果他們這樣做,全都將化為信息的孤島。
這其中的弊端你感受到了嗎?
現在的創業公司都不想建立自己的網站了,服務在小程序裏完成,商品在淘寶上開個店,新聞在頭條裏發佈。
何必要自己建立一箇中心點呢?
信息從何處獲取?
流量從哪裏哪裏來?
還不如寄生在一個大平台上面來得快活。
我們曾以為互聯網會給大家帶來自由,到現在才發現自由之外,還套着一個籠子。
互聯網26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大改變。
那些高聳入雲的山巒,其中必有溝壑。
如今,再光芒萬丈的互聯網,也藏不住身後的罪行。
馬老闆離開後,會有另一片新的江湖出現。
只是,別給大家造神了。
因為,只有完美的罪行,沒有完美的互聯網,而見證時代的民眾尚未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