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算表》中的“刖”應釋形為“𠚼(分+刂)”或“判”,訓義為“分”_風聞
一光-东北老男,敞履宽衫;勤于思考,以防脑瘫。2019-10-07 21:03
——民科解字
清華竹簡中清理出的“算表”中有釋形為“刖”,訓義為“半”的字。從“刖”在表中所表達意思看,其義為“半”應該是不錯的。然“刖”與“半”無論是字形還是讀音,都相差甚遠,而説文釋“刖”為“絕”,這更是與“半”之義大不同。因此這“刖”與“半”之間,很難聯繫到一起,是故這“刖”的釋形很值得商榷。
我認為這個“刖”應該是“刎”字,即其左旁所從“月”本是“勿”的訛形。然這“刎”也是一個有問題的字,而且是假義。
字從“勿”有兩讀,實是兩個字的訛混。即讀e韻如“物”、“忽”者,從“勿”,是從“勿”鍀聲,而讀en韻如“刎”、“吻”字,本是從“勻”,是從“勻”鍀聲。即“刎”、“吻”之所從“勿”原本是“勻”的訛形。所以,這個“刎”的本字應該作從“勻”從“刀(刂)” 之形。而訓義為“剄”,即今稱自刎之“刎”者,本作“歾”( “歾”亦當是從“勻”,即是訛假作“刎”)。
“勻”本是從“冫(仌)”從“千”之形,“千”為其聲。“千”有多義、分散義,而“冫(仌)”則為凝結或凝聚義。是知“勻”本是指凝聚眾多或聚合分散。而從“勻”取義的字亦多是與此類義有關。如:“韻”,本是指聚合之音,這差不多就是我們今天説的“拼音”的意思;“均”,本是指合而成形之物,而舊或釋之為造瓦之具者,本指的就是合範,即模具。其實這“均”就是“金”的左右結構,即此二者原本是一字;再如“旬”,字本從“勻”作“𠣚(勻+日)”,是日之合稱,即將分別的每一日集聚而統稱之,是為“旬(𠣚)”。
物分散則龐大,凝聚則收縮,則緊固,故説文釋“勻”為“少”,即這“少”本是凝聚或聚合的引申之用,而非為其本義。
算表釋訓“刖”為“半”的“半”字,其實與“勻”本是一字。“半”本是“勻”的顛倒之形,即所從“冫(仌)”在上或變體為“八”者,是為“半”,而其中下形則是“千”的異變之體。“半”本是攪拌之“拌”的本字,將零散之物聚合到一起是為“半(拌)”。即這“半”之義與“勻”之義本同,都是指聚合零散。
説文釋“半”為“中分”,這與“勻”的聚合之義看似相反或相矛盾,而實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物之合與分都是互為前提的,否則就談不上是合,或是分。老伴之“伴”指的是老兩口,這是合,但也可以是分指其中的男方或是女方,即是指另一半。“畔”本是指田與野之間的過渡也就是混合地帶,由此又引申為可分的“界”義,即是界分其中的意思。
除“勻”與“半”外,還有一字,即“中分”的“分”,也是很有些關係的。舊釋“分”字從“八”從“刀”。其實這“刀”本是“千”形之訛。即這“分”與“半”原也是一字,更確切地説,“分”本是“半”訛變之體。《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此“分”即當作“半”解。《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此“分分”即是聚合之謂,也就是用的其本形“勻”之義。“分分”後世多寫作“紛紛”,而“紛”與“絆”以及“𥾡(糹+勻)”本為同字,原是指糸之聚合或糾合。
“分”本同“半”,且“分”、“半”亦同“勻”,那麼其從字“𠚼(分+刂)”與“判”以及“刎”的關係也就清楚了,即都是本同的關係。説文釋“𠚼(分+刂)”為分,釋“判”亦為“分”,而這“分”也就應該是“刎”的本義。
根據以上分析我認為,算表中的“刖”本是“刎”字,而“刎”的本字應該作“𠚼(分+刂)”或“判”,其訓義為“分”或“半”。而今體之“分”與“半”相比較,前者更接近書面語言或是專業用語,因此算表中的這個字,應訓義為“分”似更妥。
今節氣之用語春分、秋分之“分”,説的就是半義,即是指春之半、秋之半。
清華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