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倒無錫跨橋的最後一輛卡車,是如何上路的?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68317-2019-10-12 18:48
來源:縱相新聞
沒有什麼比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更能刺痛公眾的社會神經。在看到了事故中陡然逝去的生命和因此而破碎的家庭之後,但凡有一絲同理心者也不可避免情緒的“炸裂”。尤令大家易於心理失衡的是,這次事故,顯然不是天災。而在現場親歷一晝夜的救援及採訪之後,我們也更加確信,引發事故的問題,也顯然並非不可避免。
首先是超載。到目前為止的官方信息通報及網絡討論中,超載一直是個關鍵詞。由此,2012年發生於哈爾濱的一起高架橋側翻事故也被頻繁地提及,同樣是獨柱墩設計的高架、同樣是單側同向行駛的超載貨車,也出現了同樣的結果。
然而,問題的討論就止步於超載了嗎?在哈爾濱這次事故的原因披露之後,人民日報官微發出了這樣的短評:“同樣是超載,為何輪胎和車架沒事兒,橋卻塌了;同樣是大橋,為何盧溝橋承重430噸,哈爾濱高架橋卻無法承受420噸?”
往事已矣,但來者猶可追。此微評中提出了很重要的問題,即“羣眾常識”,同樣的常識性問題還不至於此。更為重要的還有,超載是否僅發生於10月10日事故當天?以及,這樣的傾覆隱患,是否是獨柱墩設計高架橋的共同問題?
第一個問題指向當地的交通部門。事實上,根據縱相新聞同仁的現場走訪,事發路段高架上“轟隆隆”的貨車穿梭已非一日,而在採訪了當地貨車司機後,我們也得知,該路段“查超載較松”以及短途貨車超載運營,基本也算是“業內共識”。
貨車運營問題,竟已“路人皆知”!為何行業部門不知?交管部門不知?
第二個問題指向高架設計問題,更指向後期道路維護與橋樑檢測。在此次事故之後,一篇題為《無錫的快速內環高架還能用多久?》的自媒體文章被傳成熱文,該文章提出了無錫內環高架上的載重卡車及道路使用年限問題,並提出了對安全隱患的擔憂。最令讀者驚心的某過於這篇文章發佈於2017年,兩年後的今天,事故似乎成了它最具諷刺意味的“註腳”。
安全隱患已然存在,為何不限制載重卡車,乃至輕忽超載問題,這裏不復贅言。從道路維護的角度來説,隨着使用年限的延長,道路出現的安全風險,本應該是日常路橋檢測予以排查的重點。
那麼,在壓倒跨橋的“最後一輛卡車”駛上道路前,日常檢測做到位了嗎?
這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共性問題不容忽視:國內的獨柱墩高架橋並非只此一處。公開資料顯示,獨柱墩橋樑公路曾作為橋樑結構的常見形式之一,廣泛應用於我國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高架橋等工程中。專家指出,這種設計的好處的佔地面積小,但壞處是橫向穩定性相對較差。
事故發生以後,對橋樑結構的討論讓我們的朋友圈多出了不少物理常識和結構力學“專家”,爭執橋樑質量的好壞與超載問題的決定性影響。僅靠有限的信息進行爭論最終只會擱置對真相的追尋,在這一問題上,更重要的警示只在於:
同樣的事故,2012年發生過,2019年再度發生,而同種設計的高架橋仍有很多在運營之中,在以兩次事故的慘烈代價“印證”了該設計的短板之後,我們是否“長了記性”,能做到及時排除已然存在或在未來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此次事故中,一位遇害者的親屬在悼念文章中這樣寫道:“生命的重量,比我們的想象重的多。比超載車輛重的多。比坍塌的大橋重得多。”相信這句話足以觸動許多圍觀者的內心,而我們更希望它能觸動社會的責任意識。
生命責任重於泰山,一起慘烈的事故在種種“偶然”之下,以必然的姿態來到我們身邊,其中的責任不是一個超載司機、一個運輸公司,或幾個不負責任的交警就能承擔的。不排查問題,做不到亡羊補牢,不追究責任,也難以懲前毖後。
本文中提出的這些問題,其實沒有一個難於回答,但到現在,公眾仍未等到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