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自由”?_風聞
平原公子-平原公子官方账号-古人做事无巨细,寂寞豪华皆有意2019-10-12 15:55
我很久之前就想和大家談這個話題了,自由,到底是什麼?
黑衣暴徒在學校中發口罩,一位學生拒絕接過,立刻就被“黑衣人”抓住圍攻,逼問他的政治立場,請問,這是不是所謂的“自由”?
旺角街頭,“黑衣人”正在砸銀行櫃員機,女演員馬蹄露就因為拍了幾張照片,被“黑衣人”羣毆,臉上噴漆,拳打腳踢,打得嘴角流血,請問,這是不是所謂的“自由”?
這塊地方每天發生着這樣的暴力和混亂,普通人平靜的生活正在被摧毀,“黑衣人”甚至破壞公共交通設施,破壞地鐵,危害公共安全,行如暴恐,而某個NBA的總經理卻説:“fight for freedom”……請問,這就是所謂的“自由”?
美國號稱“言論自由”,最近他們的媒體正在逼問NBA的球員、教練,要他們對莫雷事件發表看法,只要有人拒絕回答,或者回答“我不瞭解,這與籃球無關,這不是我專業擅長的,我不懂別的國家的事情”,立刻就會遭到網絡輿論暴力,把他們罵得狗血淋頭,請問,這就是所謂的“自由”?
如果你們説,這些都是“自由”,那麼我明白了,你們追求的“自由”,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説什麼就説什麼,想放什麼狗屁就放什麼狗屁,想做什麼壞事就做什麼壞事唄?
自由,並不是只有我的自由,沒有你的自由,更不是隻有一小撮人的自由,沒有其他人的自由。強行逼別人表態、站隊,逼別人贊同自己的觀點,從來不是什麼“言論自由”;對不瞭解的事情胡説八道,懷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謠中傷,那更加不是“言論自由”,那叫又蠢又壞。
在中國的大街上,從來不會有人拉着你,問你的信仰,問你的政治立場,問你是支持希拉里還是特朗普,支持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問你吃甜豆花還是鹹豆花,是貓粉還是狗粉,喜歡楊超越還是蔡徐坤,沒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強迫你站隊。
但是,在很多所謂“言論自由”的地方,你經常要被莫名其妙的人拉住,問你是不是支持XX獨立,是不是支持LGBT,是不是支持“環保主義、用愛發電”。這不是自由,這是脅迫。比如下圖這位小名人,整天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要全世界碳排放為0,你説這叫“言論自由”嗎?
在莫雷風波中,NBA金州勇士隊主教練史蒂夫-科爾也曾被美國媒體逼着表態,他説:“當我去中國的時候,那裏的人們從來不會問我:‘為什麼美國人會拿着AR-15s在商場裏掃射?’我在中國從來沒有聽到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拿出一張世界地圖,並指出每個地方存在的問題。這個世界是很複雜的,不是非黑即白的,更多的是灰色地帶。我知道現在流行非黑即白。你要麼是好人,要麼是魔鬼。如果以這種方式做事會很容易,但並不現實。”
是啊,美國人經常拿着槍支在商場掃射,在拉斯維加斯的廣場上掃射,警察隨意街頭擊斃反抗者,街頭的流浪漢被人莫名其妙打死。但我們和美國人交流的時候,不會開口就問這些,這是人家的家事。可是美國人不同啊,美國人管得寬,吃飽了撐着沒事幹,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他們都要管起來,哪怕他們通用幾萬人失業,哪怕他們交通設施老舊不堪,哪怕他們鄉下沒有4G信號,他們也要指手畫腳優先管別人家的事,有清醒的人勸他們不要管,他們還要罵,罵這種人是美國之恥,沒有“自由精神”。
或許,上圖這位,才代表着美國真正的“自由精神”,因為他也管得寬啊。
“自由、民主、平等、博愛、環保主義、女權主義、LGBT”,這些詞兒聽起來都沒什麼錯,高大上,正能量,然而這些卻只存在於美國上層白人精英的口號中,這些是他們創造出來的“普世價值”,但他們自己是不信的,喊口號是一回事,真做起來都是實用主義。然而這些東西對於中下層民眾有用,窮人們上最垃圾的公立學校,理化生政史地不好好教,專門教一些“民主、自由”的高大上口號,無論是什麼文盲蠢貨,都會高喊一聲“freedom”。
講到底,美國資本家、權貴,要比美國中產階級自由,美國中產階級,又比美國窮人自由,美國窮人,因為畢竟是世界老大超級大國的窮人,總比發展中國家人民自由,雖然他們也只剩下自由了,實在過得不開心,也可以“自由美利堅,槍戰每一天”嘛,販毒槍戰的自由,也是自由嘛,反正這些傷害不到富人區的精英們。如果你想真的反對這些精英權貴富人,比如“佔領華爾街”,呵呵,槍桿子可不認人,“華爾街的敵人”不配有自由。
美國所謂的“言論自由”,更是一個笑話,前天ESPN的評論員A.史密斯討論莫雷事件的時候説:“我們整天對中國的事情指手畫腳,可你們知不知道嗎,當年我們黑人被歧視的時候,美國搞出‘第一個黑人進餐廳,第一個黑人進學校’,都是擺拍,都是造假嗎?”他順勢又提到了巴以衝突,説“比如這個世界上還有巴以衝突,但是你聽説過猶太人以外的人插嘴討論這些事嗎?”然後主持人臉色都變了,直播畫面直接被掐斷。
在學術上,自由一開始就是個政治學概念,指的是一定條件下,人類可以自我支配,憑藉自身意志而行動,併為對自身的行為負責。所以,請不要斷章取義,自由並不代表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想説什麼,就能説什麼!不要忽略“一定條件”和“為此負責”,比如説你在大街上罵人、打人、持械傷人、縱火行兇、毀壞公物,那都是要負責任的。自由之上,還有法律和道德,還有社會共識。
看過《勇敢的心》的朋友大概都會記得那一幕,梅爾-吉布森扮演的華萊士臨刑前,對着天空大喊:“freedom!”多少熱血少年被這個詞語打動啊。只不過,他這裏高呼的自由,其實並不是個人的自由,而是蘇格蘭的獨立和解放,然而導演卻把“愛國”,偷換成了“自由”。
實際上,梅爾-吉布森還主演過另外一部電影,叫做《愛國者》,講的是美國獨立戰爭,梅爾·吉布森在片中飾演男主角本傑明·馬丁,一個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的英雄,早期曾經為殖民擴張而戰,後來對戰爭產生了厭惡,不願意參加美國殖民地反抗英國當局的戰爭,直到自己的兒子在戰爭中被殺害,這才奮起反抗,成為了一個“愛國者”。
現在我再問一個問題——獨立戰爭中,前期反對戰爭的馬丁,後期參加戰爭的馬丁,誰是自由的?自由和愛國,是對立的嗎?
誰要説美國人不愛國,我大耳刮子抽他,美國人家家户户插着國旗,但凡一羣美國人聚在一起,動不動就一起大喊“USA!USA!USA!USA!”。當年橄欖球星柯林·卡佩尼克拒絕在唱國歌時候行禮,被全國人民怒罵,罵了很多年,球迷們甚至燒他的球衣球鞋表示抵制,特朗普爆粗罵他,全場觀眾也是高呼“USA!USA!”。你説,這種羣體性的狂熱愛國主義,和“自由”矛盾不矛盾?
我們的愛國者,可不會燒NBA的球衣,我們也沒有誰在公開場合辱罵誰誰不愛國,由此可見,我們比美國更“自由”,美國人又哪來的自信在我們面前標榜什麼“自由”呢?
美國有一座自由女神像,是法國人送給他們的,實際上,美國人從未打贏他們的獨立戰爭,真正幫他們打贏英國的,是法國人,“自由”的故鄉,不在美國,而在法國。
法國人還有一張著名的畫,叫做《自由引導人民》,歌頌的是法國七月革命,畫中,跟隨自由女神的,是法國的工人、手工業者、巴黎市民,是他們推翻了復辟的波旁王朝。
但有意思的是,七月革命的結局並不是人民的勝利,而是貴族奧爾良公爵路易·菲利浦即位,建立了金融資產階級統治的奧爾良王朝,史稱“七月王朝”,所以説,這革命的果實,歸了金融大資本家和貴族,與人民無關。所謂“自由引導人民”,不如説,以自由為名,利用了人民。法國大革命中,早就有人説過:“自由啊,多少罪惡以你為名”。
講了這麼多“自由”的故事,我想和大家説一句,我絕對不反對自由,自由是人類偉大的精神,也是我們國家的核心價值觀之一,但自由絕不是“雙標的自由”,也不是被西方發達國家隨意解釋的“自由”,自由有它的內涵和邊界,每一個人都是自由的,但每一個人的自由都必須是有限的,如果一個人擁有無限的自由,那麼他必然會傷害到他人的自由。自由的旁邊,一定伴隨着理性和剋制。
自由,一定不能是“寬於律己,嚴於待人”,不是肆無忌憚發泄一個人的情緒、惡意、仇恨和偏見;不是可以把國家、社會、民族、家庭拋在一邊,不負責任,不計後果,不管他人的死活,那不是自由,那是慾望的奴隸。
自由,一定不是聽到什麼、見到什麼就腦子一熱、任性妄為、胡説八道,自己被自己感動,以為在做什麼偉大的事業,其實被人當了槍使,那不是自由,那是陰謀的犧牲品。
自由,一定是多數人的自由,而不是少數人的自由,不是少數人凌駕於多數人之上的特權。
真正的自由世界,一定是個和平、平等、公正、安全的世界,絕不是“槍戰每一天的靚麗風景線”——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 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人們走在陽光下,高高興興去上班,孩子們開開心心去上學,老人們笑談當年,中年人吃着火鍋唱着歌,戀人們幸福地依偎在彼此地懷抱中,享受着每一刻的光陰。
這才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