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強化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從重從快查處原料藥壟斷_風聞
大牧_43077-2019-10-12 11:22
國務院強化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從重從快查處原料藥壟斷,鼓勵大型流通企業設定庫存警戒線
每日經濟新聞你還記得撲爾敏、甘草片、藿香正氣水等常用藥今年早些時候在部分地方出現的短缺麼?當時隨之而來的是藥價也相應出現上漲。藥品供應穩定,事關人民羣眾的健康安全,一直為社會高度關切。
10月11日,中國政府網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從藥品採購、使用、儲備以及價格監管等多方面採取措施,力促短缺藥品保供穩價。
據此前官方調查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在3200多種常用藥品中,大概有200多種價格漲幅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藥、急(搶)救藥和少數非處方藥等。本次《意見》的出台有望有效地遏制這樣的現象。
圖片來源:新華社
以最嚴標準從重查處原料藥壟斷此前在8月16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曾確定要加強常用藥供應保障和穩定價格的措施,確保羣眾用藥需求並減輕負擔。
8月22日,國新辦就這一決定舉行了例行吹風會。對於藥品漲價的原因,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分析稱,目前市場調節的機制還不充分,漲價藥品多數具有市場容量小、競爭不充分的特點,往往臨牀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現“以缺逼漲”的態勢。
其次,上游原料藥壟斷漲價也是重要原因。一些藥品或原料藥生產環節高度集中,原料藥分銷的渠道容易被控制,並通過壟斷控銷來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此外,還有客觀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環保投入增加,也產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對於歷史價格低的藥品影響較大。
針對這些突出問題,陳金甫明確表示要積極應對藥價過快上漲,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同時還要着眼於治本之策深化改革。
記者注意到,這次《意見》在加大藥品價格監管和執法力度方面,明確指出以最嚴的標準依法查處原料藥和製劑領域壟斷、價格違法等行為,堅持從重從快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處置相關責任人,形成有效震懾。
第三方醫藥服務平台麥斯康萊創始人史立臣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前對原料藥企業的處罰,與這些企業因壟斷而獲得的盈利相比,顯得處罰力度還不夠。大型企業壟斷原料藥多則能獲利上億元,但處罰多數只有幾十萬元或上百萬元。考慮到藥品不是普通的商品,應該根據銷售額情況進行更嚴厲的處罰。
此外,《意見》還明確分類妥善處理一些藥品價格過快上漲問題。對漲價不合理且違法的,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對漲價不合理但尚不構成違法的,約談敦促企業主動糾正,必要時採取公開曝光、中止掛網、失信懲戒等措施。
《意見》強調,力爭今年12月底前,敦促一批企業主動糾正失當價格行為,暫停一批非正常漲價藥品的掛網採購資格,懲戒一批涉嫌價格違法、欺詐騙保或嚴重失信的企業,曝光一批非正常漲價和壟斷典型案例,使藥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遏制。
實施短缺藥品停產報告制度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曾表示,我國已經建立了覆蓋公立醫療機構的短缺藥品信息直報系統,但原料製劑的生產、採購、使用等環節的信息還沒有實行聯通共享。
比如藥廠因為某些原因停產了,一定會造成下游藥品短缺,因此藥廠停產信息必須應該收集到,以便及時監測預警。另外,短缺藥品採購和儲備政策也需要完善。
針對類似情況,這次《意見》都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在提高監測應對的靈敏度和及時性方面,《意見》提出:要搭建國家短缺藥品多源信息採集平台,國家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會商聯動機制牽頭單位,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醫療保障、藥品監督管理等各相關部門建立協同監測機制,實現原料藥和製劑在註冊、生產、採購、價格等方面的信息聯通共享,細化可操作的監測和預警標準,實時動態監測預警並定期形成監測報告,加強協同應對。同時,做好短缺藥品清單管理,實施短缺藥品停產報告。
在短缺藥採購方面,落實直接掛網採購政策,對於國家和省級短缺藥品清單中的品種,允許企業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自主報價、直接掛網,醫療機構自主採購。
同時,嚴格藥品採購履約管理。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定期監測藥品配送率、採購數量、貨款結算等情況,嚴格藥品購銷合同管理,對企業未按約定配送、供應等行為,及時按合同規定進行懲戒。短缺藥品配送不得限制配送企業,不受“兩票制”限制。
圖片來源:新華社
今年再推進2家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建設在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和合理用藥方面,《意見》提出,要逐步實現政府辦基層醫療衞生機構、二級公立醫院、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佔比原則上分別不低於90%、80%、60%,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用藥模式,優化和規範用藥結構。
同時,優化醫療機構短缺藥品管理和使用。指導推動醫療機構合理設置急(搶)救藥等特定藥品庫存警戒線。動態更新臨牀短缺藥品替代使用指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採取有效方式,向社會公開相關醫療機構和社會藥店在售藥品品種,暢通羣眾購藥渠道。
要解決短缺藥問題,除了上述措施,還要建立多層次的供應體系。
本次《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短缺藥品常態儲備機制。在明年6月底之前,優化中央和地方醫藥儲備結構,加大短缺藥品儲備力度。充分發揮省級醫藥儲備功能,篩選一批臨牀必需、用量不確定且容易發生短缺的藥品納入儲備。鼓勵引導大型醫藥流通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發揮“蓄水池”功能。鼓勵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對臨牀常用的急(搶)救藥等易短缺藥品設定合理庫存警戒線。
此外,還要提升藥品生產供應能力和質量水平。《意見》明確,結合藥品供應保障需求和全國佈局,今年再推進2家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建設,實現穩定生產供應的小品種藥(短缺藥)增加40種。到2020年,實現100種小品種藥(短缺藥)穩定生產供應。
此外,為增加藥用原料有效供給,《意見》提出要推動製劑企業聯合原料藥企業組成供應聯盟,整合上下游優質產業資源,引導原料藥企業向製劑企業直接供應,鼓勵原料藥和製劑一體化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