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 | 高架橋坍塌 真相和問責不能也不會坍塌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4403-2019-10-12 08:25
文章來源丨央視新聞
10月10日18時10分許,江蘇省無錫市312國道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車、2輛卡車。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據報道,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一場無妄之災,猝然而至,致使3死2傷,這一切發生在短短5秒之內。據報道,其中一輛車上的兩名遇難者為一對母女,年輕的母親在某幼兒園工作,女兒則剛剛入讀幼兒園。這是她們回家的必經之路,可她們的生命之旅在這條路上戛然而止,太令人唏噓和悲傷。
橋體傾覆,動靜之大,附近居民感覺“像地震一樣”。而對於所有關注這起事故的人來説,所受到的心靈衝擊同樣巨大。公眾為遇難者的不幸遭遇痛心,也在叩問真相,探討一座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的大橋何以夭折。
△2019年10月10日晚,江蘇無錫,312國道上海方向錫港路上跨橋路段出現橋面垮塌,現場有多輛轎車被壓。
以生命的名義,籲求真相,就不能不關注幾個現實命題。比如所謂的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是否屬實?如果屬實,大貨車超限超載為何屢禁不止?
**權威測算顯示,如果行駛公路的車輛超限超載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壽命將縮短約80%。**而事實上,車輛超限超載不只是傷及道路,更危及公共安全,見諸媒體報道的因超限超載而引發的生命傷亡不計其數。
為此,相關部門早就出重拳治理超限超載現象。今年8月19日,交通運輸部等三部委又聯合打出“組合拳”,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對違法超限運輸涉及的相關車輛、人員、企業嚴格查處。
從強化源頭裝載監管,到嚴格路面執法檢查;從加強違法信息共享,到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劍指貨車超限超載,相關部門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力度也不可謂不大,從現實反饋看,效果也不可謂不好。但是,發文還不到兩個月,無錫發生了高架橋側翻事故。
更耐人尋味的是,《江蘇省貨車超限超載 “一超四罰”實施細則》,於去年9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對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零容忍,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發現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並處罰外,還會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嚴厲處罰。從“一超四罰”這一定義看,相關部門本要動真格。
但是,正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嚴格的規定要彰顯效力,就必須從紙上走到地上。無論法律規章還是紅頭文件,其生命在於實施,其權威也在於實施。如果相關部門嚴格履職盡責,嚴防超限超載車輛上路,嚴懲車輛超限超載,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發生。
不能不提的還有,針對此次事故,有報道稱兩年多前就有人表達了擔心,“超負荷的使用必定會縮短使用年限——最危險的是,一旦載重卡車壓壞高架道路,造成橋樑斷裂倒塌等”,並呼籲:“交通部門應切實負起責任來,在高架入口處安排值班人員,阻止行人、非機動車和卡車上高架,從源頭上堵住……” 儘管文章作者表示説的並非同一條路,但指向的現象值得關注,揭示的問題更有意義。如果相關部門真正重視了,還有如今的慘痛嗎?
世上只有後果,沒有如果。如果畢竟只是假設,而鮮血淋漓的教訓就在眼前。付出慘重代價後,才痛定思痛,才舉一反三,才悔不當初,代價未免大了點。
高架橋塌陷了,真相不能也不會“塌陷”。高架橋側翻了,拿什麼扶正?用**真相,用嚴格的制度落實,用紮紮實實的執法檢查。**據報道,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無錫市也已成立事故調查組。隨着調查組的全方位介入,真相終會被“挖掘”出來,相關迷霧將會廓清。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要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牢記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着力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着力抓重點、抓關鍵、抓薄弱環節,不斷提高公共安全水平。**一定程度上説,對遇難者的最好告慰就是徹查事故原因,避免悲劇重演。生命不可重來,敬畏生命就需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就需防患於未然,就需強化安全責任、改進安全監管、落實防範措施。
文丨評論員 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