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生體育成績未達到國家標準不能畢業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10-13 14:31
新京報
原標題:本科生體育成績未達到國家標準不能畢業
教育部要求嚴把考試和畢業出口關,其中提到,加強學生體育課程考核,不能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要求者不能畢業。嚴肅處理各類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中的不端行為,嚴格畢業要求,嚴把學位授予關,健全人才培養質量過程監管制度。
新京報訊 10月12日,教育部下發《關於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要提升高校學業挑戰度,嚴把考試畢業出口,嚴格教育教學管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負責人稱,出台這一《意見》是要讓高校“學生忙起來、教師強起來、管理嚴起來、效果實起來。”
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內容(部分)
教育教學管理
●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建設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思想政治理論“金課”,推出一批課程思政示範課程,選樹一批課程思政優秀教師,建設一批高等學校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範中心,建成一批課程思政示範高校。
●鼓勵和引導學生刻苦學習。引導學生多讀書、深思考、善提問、勤實踐,激發學生學習潛能和學習興趣。
●着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支持和鼓勵高水平專家學者編寫優秀教材,充分發揮教材育人功能。
●嚴把考試和畢業關。嚴肅處理各類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中的不端行為,嚴格畢業要求,嚴把學位授予關,健全人才培養質量過程監管制度。
教育教學制度
●完善學分制。建立學業預警、淘汰機制,擴大學生學習自主權、選擇權,實現以學分積累作為學生畢業標準。
●深化高校專業供給側改革。以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為引領,帶動高校專業結構調整優化和內涵提升。
●完善學士學位制度。通過設立輔修學士學位,推行輔修專業制度,促進複合型人才培養;開展雙學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為學生提供跨學科學習、多樣化發展機會;實施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促進不同特色高校協同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教師潛心育人
●加強基層教學組織建設。通過加強教研室、課程模塊教學團隊、課程組等基層教學組織建設,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激發基層教學組織活力。
●完善教師培訓與激勵體系。鼓勵高校為長期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設立榮譽證書制度,鼓勵社會組織對教師出資獎勵,營造尊師重教良好社會風尚。
●健全助教崗位制度。通過明確助教崗位職責要求,完善選拔、培訓、評價、激勵和反饋的全流程助教崗位管理制度,不斷強化助教隊伍建設。
●完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突出教育教學業績在績效分配、職務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切實落實教授全員為本科生上課的要求。據教育部網站
取消“清考”
再次提出取消畢業前“清考”
《意見》首先強調了教育教學管理。提出高校要加強學風建設,提升學業挑戰度,增加學生投入學習的時間,提高自主學習時間比例。同時嚴把考試和畢業出口關。在考試管理上,《意見》明確嚴肅考試紀律,堅決取消畢業前補考等“清考”行為。
解讀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改革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吳霓:過去我們的高校大多是“嚴進寬出”,學生過了高考這一關後都覺得輕鬆了,許多進入高校的學生學習非常散漫,缺少緊迫感,即使考得不好也不在乎,因為臨近畢業可以補考“清考”,但這對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並不能起到積極作用。如果能嚴格執行取消“清考”,加強學習過程管理,把應該淘汰的淘汰掉,對高校和學生會是一個雙贏的結果。
對於取消“清考”,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在2018年9月,教育部就曾針對高校本科教育下發通知,提出堅決取消“清考”制度。在隨後的多個文件和會議中,“取消清考”也屢被提及。
這次的《意見》強調的是深化改革,除了對之前文件的落實之外,又對高校教育教學能力、人才培養質量進行了一個全方位的定位。這其中,不單單是講考試,還講到了實習、畢業論文等等,把每一個環節應該達到的目標都作出了部署和要求,是一個比較完整的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學質量的綱領性文件。
體育課程考核
體育課沒達標者不能畢業
《意見》明確,合理增加學生閲讀量和體育鍛煉時間,以適當方式納入考核成績。加強學生體育課程考核,不能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格要求者不能畢業。
解讀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改革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吳霓:體質健康是合格人才培養的重要標準。過去,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未出台以前,高校一般不會在體育課上為難學生,大學生是沒有因為體育課不及格畢不了業的。這種情況意味着,並未把體育提高到人才素質培養層面上來。《意見》中對體育的重視,並不是要通過體育來卡學生,而是希望學生有強健體魄,是對學生負責。
強化學校體育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提高學生身體素質,重視學校體育教育,是對學生負責,也是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鑑於個體之間存在差異,高校體育課程考核也不會一刀切,存在不同難度和強度的可選項,例如田徑、籃球、排球、健美操、交誼舞等等,學生可以依據自身身體狀況和興趣愛好做選擇,最後達到標準就可以。
書院制
推動高校建立書院制管理模式
《意見》提出,推動高校建立書院制學生管理模式。
解讀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與改革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吳霓:書院是我國古代的一種特殊形式的教育機構,是私學的高級形態。從唐代發端,宋、明、清朝時期得到廣泛普及。當前的書院制結合了古代書院和國外住宿學院制的特點,在學生管理方面賦予新的管理目標和功能。它是通識教育和專才教育相結合的教育管理模式,目的是實現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的平衡發展。書院制強調一種學習和生活氛圍,側重學生的通識培養,實際上強調的是加強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
輔修專業制度改革
對雙學士學位等授予作出規定
《意見》提出,對輔修專業制度、雙學士學位、高校聯合學士學位的錄取培養和學位授予作出具體規定。
《意見》提出逐步推行輔修專業制度,支持學有餘力的全日制本科學生輔修其他本科專業。原則上,輔修專業學生的遴選不晚於第二學年起始時間。與輔修專業的入學後遴選不同,雙學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是通過高考招收學生。
三者均只發放一本學位證,但有所區別。輔修學士學位在主修學士學位證書中予以註明,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對沒有取得主修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得授予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聯合學士學位證書由本科生招生入學時學籍所在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頒發,聯合培養單位可在證書上予以註明,不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
解讀
今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明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並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
據1987年印發的《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均須本人自願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第二學士學位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我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等情況提出的一種應急性人才培養渠道。而當前研究生教育蓬勃發展,對於第二學士學位,已基本完成了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的使命。
此外,該負責人稱,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和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新京報記者 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