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言論自由”還是“言論教唆”?_風聞
刘志勤-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9-10-14 08:16
近日因為美國NBA總經理莫雷對香港暴徒發表的不當言論引發國內外廣泛關注,也引起人們對所謂“言論自由”的大討論,究竟何為“言論自由”,它究竟是美國政客手中的什麼工具,開始引導社會進入了深刻的思考,人們很好奇:這個並不複雜的問題,怎麼會被莫雷這些人攪和得黑白不分了呢?他們究竟是裝糊塗,還是真“裝蒜”呢?
包括莫雷在內的一些美國政客特別愛標榜“言論自由”,似乎他們就是世界上“言論自由”的捍衞者,是“言論自由”的維護者。這些辯解恰恰暴露了美式“言論自由”的虛偽性和欺騙性,是不折不扣的欺世盜名的騙人鬼話,必須把莫雷等人帶的假面具徹底揭開,才能看清其真面目。

其實,莫雷等人的講話與“言論自由”毫無關係,因為莫雷有關香港事件的言論違反了兩個基本法律底線,所以受到中國民眾的一致聲討。
第一,莫雷的推特言論是在“教唆”,他在鼓勵、教唆那些暴徒繼續為非作歹,繼續破壞香港公共秩序,破壞香港的民生安定。莫雷的言論具有極大的煽動性和破壞性,對一些年輕而不懂法律的香港青年具有“教唆”的作用,性質十分惡劣,社會效果極為負面。莫雷因為不當言論而成為“教唆犯”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第二,莫雷的錯誤言論“威脅中國香港的安全”,是個不容低估的惡劣事件。香港當前正處於歷史上特殊時期,如何維護香港局勢穩定和保護香港的投資環境是香港民眾急切需要解決的首要任務。任何涉及香港形勢的言論必須是有利於香港的穩定和安全,而絕對不允許任何具有挑撥和煽動性言論,給本已動盪不安的香港火上澆油,煽風點火。這是判斷如何言論的基本標準。可惜,莫雷的言論正是觸犯了這個原則,他的言論嚴重威脅到香港的安全,安定,理應受到法律處罰。
現在很有必要教會一些美國人士如何理解什麼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因為在“言論自由”與“言論教唆”之間存在着一個灰色地帶,一不小心是很容易由“言論自由”滑入“教唆犯”羣中,因為“言論自由”絕不等於可以“胡説八道”,信口雌黃。説話是要負責任的。所以中國有句俗話説“説話要有個把門”的,意思就是告誡人們懂得如何準確無誤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美國對言論的控制十分嚴格,除了大範圍、高密度的監聽社會各界人士的通訊聯絡之外,對那些美國政府認為對美國不友好的言論檢查十分嚴格,從入境時的手機,電腦郵件信息,到社會交流,都沒有太多的“自由”。最有名的事件就是美國政府取消數百位中國學者的赴美簽證,其中大多數是中國智庫的專家,他們“因言獲罪”,而遭到美國FBI等機構的刁難。這時人們根本看不到美國有“言論自由”,看到的只是“言論管制”。
莫雷如果不能深刻檢討自己言論的錯誤給中國民眾的傷害,他就必須為其不負責任的“胡言亂語”買單,在大是大非面前,任何自傲與狂妄,只能更加顯示自身的無知與自私,他們需要重新回到小學去學習如何尊重別人,如何遵守法律規則。否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腦袋,就是這類愚蠢錯誤導致的必然結果。
莫雷的言論犯有“教唆”罪犯繼續作惡的嫌疑,如果香港有人因為莫雷的言論繼續破壞行動,那麼判定莫雷的言論威脅到香港的安全是維護中國法律的尊嚴。
讓莫雷給那些形形色色的莫雷們當一個反面教員,讓他們懂得如何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言論自由”決不等於“言論冒犯”,更不能變為“言論教唆”,美國既然一直標榜自己是個“法制”國家,那就意味着包括言論在內的一切行為均受到法律約束,所謂的“言論自由”實際上是不存在的。
美國政客不能繼續猥褻“言論自由”,矇蔽社會真的相信會有什麼絕對的“言論自由”。不信你莫雷如果對威脅美國安全的恐怖分子表示一下特殊“熱情”,你就會體會到究竟有沒有你們所吹噓的“言論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