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人黨東昇 | 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告密行為?_風聞
政治学人-不止于学术,不限于态度。微信公众号:政治学人2019-10-15 17:06
問題發佈
大學教授因學術討論被舉報停職,一度成為學術圈的焦點話題。2019年6月中旬,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鄭文鋒,在課程QQ羣“創新的本質2019”和學生討論論文選題時稱,“‘四大發明’在世界上都不領先,也沒形成事實上的生產力或協作”“中國古代沒有實質上的創新”。這些聊天記錄的截圖被學生曝光於網絡,並被質疑其學術水平,最後學校認定鄭文鋒有師德失範行為,將其停職。而據學生的聊天記錄顯示,可能是因為學生對這門通識課的課程論文要求感到不滿,刻意引誘老師發表過激言辭,上綱上線。
照本宣科的教育不易出現此類問題,但難以啓發學生,因此輿論走向紛繁複雜。僅就“舉報”這一行為來説,合理舉報有利於個人權利的維護,越來越多的人出於維護自身權益舉報不當行為,以合理合法渠道取代忍氣吞聲或暴力解決,從這個角度來説我們欣喜於大眾權利意識的甦醒。如近日首次出現在國務院文件中的“吹哨人制度”就是一種對內部舉報進行制度化的成功範例。但近年來,一言不合就舉報的新聞屢見不鮮,惡意構陷、各種“釣魚式舉報”層出不窮。在我們的文化語境中,這類惡意舉報的行為普遍被認為是“告密”。
網絡上流傳着一句話,“如何毀掉一個你不喜歡的人?舉報他。”令人難過的是,這一策略已經被廣泛運用在各種場景之中。**告密之風盛行,將會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學術發展乃至黨和國家造成什麼影響?告密(惡意舉報)與合理舉報之間的界限又在哪裏?應該如何避免惡意舉報的發生或減少惡果?**本期邀請華東政法大學老師 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黨東昇談談公權力與告密行為。
一. 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

荷蘭拉德堡德大學傳播學博士 高 雯:
我認為課堂內容和討論內容如果涉及造謠、辱罵、誹謗、騷擾等內容,或諸如宣揚無差別暴力等違法基本人性的內容,舉報是合理的。但如果是基於課程內容進行討論的歷史、社會等問題,那不同意見可以各自拿出論據進行充分辯論,不必要因此要求公權力介入對任意一方進行觀點上的打壓。
黨老師在最後提到“絕不能縱容告密”,“對告密者應有懲罰規則”。您認為什麼樣的懲罰是比較合理並能起到引導作用的?
黨東昇:
對於告密行為,主要包括兩個層面的懲罰機制: 法律層面和校內處理。法律機制就是被告密者通過訴訟維權,包括刑法層面獲得救濟。例如對於告密導致嚴重後果的行為,是否能納入誹謗罪的範疇處理。校內機制是,如果司法機構或學校認定為學生的這一行為是誣告,要對學生有懲戒措施。當然,除了這兩點,還有社會機制,比如輿論上的批評指責。
高雯:
在這類告密事件中,“黨”的意圖、實際介入過程中發揮的作用和最終造成的影響之間是存在一定的割裂的。我認為造成這種割裂現象的原因,在於一方面“黨”並不是一個整體,而是一個複雜的、科層制的結構體系,其意志、行動等並不是一體化的;另一方面,在社會評價上,“黨”卻往往被看作是一個符號化的整體,無論最後結果如何,影響的都是作為符號化整體的黨的形象。
黨東昇:
請問從科層制角度分析,為什麼校方對告密的回應,可能會傷害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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