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話語與甲午戰爭——以美日報刊輿論為中心的考察_風聞
剑啸易水寒-深知身在情长在,前尘不共彩云飞。2019-10-17 13:26
來源:《歷史研究》2019年第3期
作者:劉文明
**摘要:**甲午戰爭發生於19世紀下半葉西方“文明”話語盛行之時,以“文明”與“野蠻”二元劃分為基礎的文明等級觀將中國和日本列為“半文明”國家。但日本以其“文明開化”而自詡為“文明”國家,宣稱甲午戰爭是“文明”對“野蠻”的戰爭,並通過操縱“文明”話語而影響西方輿論。美國報刊從西方文明價值觀出發將甲午戰爭參戰雙方分別設定為兩種角色,即中國代表“野蠻”和“保守”,日本代表“文明”和“進步”,並以此為前提來評價這場戰爭,“文明”成為判斷戰爭是非的標準。這樣,“文明”話語依附於西方霸權而在當時成為國際政治和國際輿論中的一種潛在規範力量,並強加於中國而成為一種話語暴力。由此,清朝被貼上“野蠻”標籤,喪失了對日戰爭的正義性,遭受屈辱而未能得到美國輿論的同情。日本則因聲稱戰爭目的為推進“文明”而符合並順應了當時西方的“文明使命”,雖製造了旅順大屠殺並最終通過《馬關條約》損害中國主權,反而得到美國輿論的支持。
**關鍵詞:**文明 甲午戰爭 報刊輿論 話語暴力
西方的“文明”一詞作為名詞首先出現於18世紀法國啓蒙運動時期,用來描述個體或社會羣體所處的一種相對富裕和具有道德的生活狀態。但是,隨着這個概念在19世紀以後被廣泛使用,其含義因使用語境不同而不同,至今存在各種解釋和定義。然而,法國史學家呂西安·費弗爾(Lucien
Febvre,1878-1956)從“文明”的用法着手所作的解釋,為我們理解這一概念提供了參考。他提出“文明”有兩種用法:“第一種情況,文明只是指一個人類羣體集體生活中能夠被觀察到的全部面貌特徵,包括其物質的、智識的、道德的、政治的以及社會的生活。這可以被稱作文明的‘民族誌’概念。對於所考察各方面的詳盡或總體的樣式,它不暗含任何價值判斷。它也與不同羣體中的個人沒有任何關係,或者與個人的反應或行為沒有關係。它首先是一個用來指稱一個羣體的概念。第二種情況,當我們談論文明的進步、失敗、偉大和衰弱,我們在大腦中確實有一種價值判斷。我們會認為,我們所談論的文明——我們的文明——本身是偉大的和美麗的,也更高貴、更安逸、更美好,從道德和物質上來説都勝過在它之外的任何事物——矇昧、野蠻或半文明。最後,我們確信這種文明(我們參與、傳播和推廣並從中獲益的文明)會給予我們一種價值觀、聲望和尊嚴。”本文所使用的“文明”概念是這裏所説的第二種情況,即並非要討論和反思“文明”內涵的本義,而是將其作為19世紀一種具有價值取向的話語來探討。
19世紀下半葉,西方列強主導的世界格局基本形成,原來由中國主導的東亞華夷秩序也被逐漸打破而納入西方列強主導的國際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文明”作為一個標榜西方進步並反映西方優越性的概念,在西方社會內部廣為流行,並且隨着西方的擴張及其“文明使命”(civilizing
mission)行為而傳播到世界各個角落,成為一種世界性話語。在這種世界輿論環境中,“文明”成了評判一切國際行為的標準,自然也運用到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戰爭。然而,西方“文明”話語實踐表面上是基於道德性和正當性而對某種行為的一種評判,實際上卻成了強者從道德和法理上為自身行為尋找合理性的輿論工具。在晚清精英看來,西方和日本都是蠻夷,遠遠比不上具有數千年教化禮儀(文明)傳統的中國,但此時的西方列強卻把清朝和日本都列為“半文明”國家。而日本卻打着“文明”的旗號,稱甲午戰爭是“文明”對“野蠻”的戰爭。本來,戰爭雙方誰“文明”誰“野蠻”,並不是一個分辨不清的問題,戰爭史實本身已經表明了一切。但是,在當時西方和日本主導的“文明”話語中,這卻成了問題。清代中國被強行貼上了“野蠻”的標籤,對西方的抵制就是阻礙“文明化”和“現代化”,“文明”話語在美英日主導的甲午戰爭國際輿論環境中幾乎成了一種話語暴力。基於這一思考,本文將從全球史視角出發,把中日甲午戰爭置於廣闊的國際環境及其語境中,以當時美國和日本報刊相關文章為主要史料,對圍繞這場戰爭的“文明”話語作一初步考察,由此反思19世紀下半葉西方霸權下的話語暴力。
關於本文探討的主題,國內外史學界已有一些研究有所涉及。美國學者江文漢(Gerrit W. Gong)的《國際社會中的“文明”標準》一書從國際法角度介紹了西方“文明”標準在國際關係中的出現及其運用,探討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日本、暹羅等非西方國家如何進入西方主導的“國際社會”。英國學者鈴木省吾(Shogo
Suzuki)的《文明與帝國:中國和日本與歐洲國際社會的相遇》一書探討了19世紀下半葉西方文明衝擊下中國和日本的對外政策及東亞國際秩序的變化,敍述了中國主導的朝貢體系被西方主導的“國際社會”取代,並突出了日本在這一變化過程中的作用。這兩本著作都提及中日甲午戰爭,但都簡單地把這場戰爭看作是清朝維護舊的朝貢秩序和日本推動東亞進入新的“國際社會”之間的鬥爭,並將東亞被納入西方主導的國際秩序看作是必然的、進步的歷史過程,缺乏對這一問題的反思。日本學者三輪公忠的《“文明的日本”和“野蠻的中國”:日本關於日清戰爭時期詹姆斯·克里爾曼對
“攻佔平壤”和“旅順屠殺”報道的評價》一文,主要回顧了日本學者對旅順大屠殺的研究,考察了詹姆斯·克里爾曼的旅順大屠殺報道及其對當時日本國際形象的影響。在國內學界,賴駿楠的論文《十九世紀的“文明”與“野蠻”——從國際法視角重新看待甲午戰爭》從國際法維度論述了中日甲午戰爭中的“文明”話語,考察了當時國際法學界對這場戰爭的看法,因此史料來源也主要是國際法著作。上述研究成果對本文的撰寫具有參考價值。
一、19世紀西方“文明”話語中的中國和日本
“文明”這一概念在18世紀下半葉就常與其對立面“矇昧”或“野蠻”並用。19世紀,“文明”概念作為歐洲人對自身社會日益自信的反映而廣為流行開來,並與當時的進步觀、發展觀結合起來而出現了文明等級觀念,亦即將世界各民族按發展程度不同劃分為矇昧、野蠻、半文明、文明等不同等級。在19世紀西方的歷史學和人類學著作中,人類歷史進程是從矇昧、野蠻到文明的線性進步,因而文明等級是歷時性的,反映了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例如,美國學者威廉·斯温頓(William
Swinton,1833-1892)的《世界史綱》(1874)認為,“文明是白種人的智力產物”,因此只有白種人的國家才是文明國家,只有這些國家才擁有真正的歷史,中國人“雖然在很大程度上高於矇昧狀態,但他們的文明是靜止不動的,對世界進步的總趨勢沒有顯著影響”。美國人類學家路易斯·亨利·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的《古代社會》(1877)對歷時性文明等級的劃分更為明確,該書的另一標題就是“人類從矇昧時代經過野蠻時代到文明時代的發展過程的研究”。與此同時,19世紀西方的地理學家則把這種歷時性文明等級作了空間性表述,即在其地理著作中把世界各民族按照矇昧、野蠻、文明作了空間劃分和描述。例如,美國地理學家納撒尼爾·亨廷頓(Nathaniel G. Huntington,1785-1848)在其《現代地理體系》(1835)一書中,把世界各民族按照文化發達程度分為四個等級,即矇昧人(savages)、野蠻(barbarous)部落、半文明(half.civilized)國家、文明(civilized)或開明(enlightened)國家,其中歐洲國家和美國是文明或開明國家,半文明國家指土耳其、波斯、中國、日本、印度、緬甸等。在美國地理學家奧古斯都·米切爾(Augustus
Mitchell,1790-1868)的同名著作《現代地理體系》(1858)中,他根據發展程度把世界各民族劃分為五個等級,即矇昧、野蠻、半文明、文明、開明,把亨廷頓的第四類又細分成兩個等級。俄羅斯、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墨西哥屬於文明國家,美國、英國、法國、瑞士、德國的一些州屬於開明國家或地區,中國、日本、緬甸、泰國、土耳其、波斯屬於半文明國家。
如果説19世紀的歷史學家、人類學家和地理學家描述了一個歐洲中心主義的世界圖景,那麼,國際法學家則將這種圖景變成一種國際政治話語而運用到國際關係實踐中。19世紀下半葉,隨着西方列強取得世界霸權,西方“文明”成了一種普世話語,並運用於國際關係中而出現了衡量國家行為的“文明”標準。江文漢提出,19世紀的“文明”標準“把那些屬於特定社會的成員從非成員中區別開來”,即把符合標準的“文明”國家與不能達到標準的“不文明”國家區別開來,只有“文明”國家才是“國際社會”的成員。這種“文明”標準從當時大量西方國際法論著中表現出來。例如,蘇格蘭法學家詹姆士·洛裏默(James
Lorimer,1818-1890)在其《國際法概要》(1883)中談到國際承認時,將人類社會按“文明”程度分為三個等級性區域。他説:“人類作為一種政治現象,以其現狀可劃分成三個同心圓區,即文明人類、野蠻人類和矇昧人類三個區域。依照法律,這些區域無論形成於種族的獨特性,還是同一種族的不同文明階段,都應在文明國家的支配下分三個階段來承認:完全的政治承認、部分的政治承認、自然的或僅僅作為人類的承認。……完全政治承認的範圍包括現存所有歐洲國家,以及由歐洲出生者及其後裔居住的殖民附屬國、南北美洲由殖民地而獲得獨立的國家。部分政治承認的範圍擴大到地跨歐亞的土耳其和沒有成為歐洲附屬國的亞洲古老國家,即波斯和其他獨立的中亞國家、中國、暹羅、日本。自然的或僅僅作為人類而承認的範圍,擴展至人類其餘地區。”
由上可見,在19世紀西方“文明”話語所描繪的世界圖景中,歐美基督教國家屬於“文明”國家,東方有着悠久文化傳統的國家則是“半文明”國家,非洲、美洲、澳洲等地區的部落社會則是“矇昧”或“野蠻”民族。因此,中國和日本在這幅圖景所反映的世界政治格局中,屬於中間等級的“半文明”國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西方“文明”觀念於19世紀中葉傳入日本和中國。雖然晚清知識分子接觸“civilization”一詞比日本人要早,但首先將它譯成漢字“文明”一詞的大概是福澤諭吉(1835—1901),並且這一觀念首先在日本傳播開來,通過明治初年的“文明開化”而大行其道,而後再傳入中國。當時,西方“文明”話語及文明等級觀也先後為日本和晚清一些知識分子所接受。例如,福澤諭吉在其《文明論概略》中説道:“現代世界的文明情況,要以歐洲各國和美國為最文明的國家,土耳其、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為半開化的國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國家算是野蠻的國家。……文明、半開化、野蠻這些説法是世界的通論,且為世界人民所公認。”同樣,梁啓超在其《文野三界之別》中表達了類似的觀點:“泰西學者,分世界人類為三級。一曰蠻野之人,二曰半開之人,三曰文明之人。其在春秋之義,則謂之據亂世、昇平世、太平世。皆有階級,順序而升。此進化之公理,而世界人民所公認也。”
正由於中國和日本在世界等級秩序中處於“半文明”國家的地位,在國際法和國際政治層面與歐美國家相比低人一等,西方國家以保護貿易和僑民為藉口強行與中日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在中國和日本享有一系列特權。因此,從19世紀晚期起,力圖修改這些不平等條約成了中日兩國的重要外交目標。然而,根據當時西方國際法學家的解釋,“半文明”國家不適用於“文明”國家的國際法,也不是“文明”的“國際社會”中的平等成員,而這正是歐洲列強與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法理依據。因此,要以平等條約取代不平等條約,中國和日本首先應成為西方認可的“文明”國家並進入西方主導的“國際社會”。關於這一點,英國法學家威廉·愛德華·霍爾(William Edward Hall,1835-1894)在其《論國際法》中如此説道:“國際法是現代歐洲特定文明的產物,它構成一個高度人為的體系,不能期待文明程度不同的國家都能理解和認可這一體系的法則。只有當這些國家成為歐洲文明的繼承者時,他們才被認為可以適用國際法。要想解除這種限制,他們應該在過去和現在都生活在法治之下,切實收斂其行為。但歐洲文明之外的國家必須正式進入法治國家的行列。他們必須在歐洲國家(或者其中一些國家)的默許下做些什麼,以達到完全接受法律而避免一切可能的誤解。”這樣,中國和日本修改不平等條約的目標也就轉換成了爭取成為“文明”國家和成為“國際社會”中的平等成員。按照霍爾所説,也就是中國和日本要“做些什麼”來獲得“文明”國家的地位。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國和日本國內一些知識分子和官吏進行了學習西方的改革。這樣,當晚清洋務派在“中體西用”旗幟下試圖富國強兵之時,日本明治政府則在“文明開化”口號下很大程度上採取了西方化策略,在社會、軍事、經濟和文化領域都進行了改革。經過明治維新的“文明開化”和“殖產興業”,日本開始走上“富國強兵”的道路。
然而,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之時,美國媒體中仍然有人將這場戰爭看作是兩個“半文明國家”之間的戰爭。例如,紐約《晚郵報》刊文談及戰爭中局外國家的利益時,認為中日之間的戰爭是對現代軍隊和裝備的檢驗,尤其是對“文明國家”建造的裝甲艦的檢驗。因此文章提出:“還能找到比半文明的日本人和中國人更好的試驗品(corpus
vile)嗎?實際上,在競爭對手都只是半文明國家的情況下,對於旁觀者來説還有一種額外的利益。他們(半文明國家)一直在玩文明生活的遊戲,到現在有好些年了,但是西方國家對此一直都是一種半娛樂的心態,覺得這完全是一場有趣的鬧劇。虛飾的文明怎能經得起戰爭的折騰?”由此可見,一些美國人對於當時中國和日本學習西方“文明”採取懷疑和看熱鬧的態度,把它當作一場“鬧劇”,認為他們學到的只是表面的“文明”,經不起戰爭的考驗。正是由於這種質疑的存在,日本政府更加急於證明其爭做“文明國家”的決心。因此,當經過明治維新而國力漸強之時,日本開始自詡為西方文明在東亞的代表,自稱“文明”國家,將其鄰國中國和朝鮮看作“野蠻”國家,並提出“脱亞入歐”。這樣,到中日甲午戰爭期間,日本操縱“文明”話語並利用它來貶損中國和朝鮮,“文明”話語成了日本的戰爭宣傳工具。
二、日本宣揚和操縱“文明”話語
日本作為西方國家眼中的“半文明”國家,經過明治維新後力圖證明已經成為 “文明”國家,以便修改與西方國家間的不平等條約進而取得東亞霸權。這樣,在中日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積極迎合西方“文明”話語,通過操縱“文明”話語來建構自身的“文明”形象和清朝的“野蠻”形象。
在國內輿論方面,日本政府和知識分子充分利用當時國內日益勃興的報刊雜誌,用“文明”話語來動員和宣傳這場戰爭。在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言論是福澤諭吉的“文野之戰”論、陸羯南(1857—1907)的“人道”論和內村鑑三(1861—1930)的“義戰”論。1894年7月29日,福澤諭吉在《時事新報》發表《日清戰爭是文明與野蠻的戰爭》一文,竟然聲稱:“戰爭雖是在日清兩國之間發生,然究其根源,實乃致力於文明開化之進步一方與妨礙其進步一方的戰爭,而絕非簡單的兩國之爭。本來日本國人對支那人並無私怨,只欲作為世界上之一國民在人類社會中進行普通的交往。但他們卻冥頑不靈,不理解普遍的道理,見到文明開化的進步不但不心悦誠服,反而欲妨礙進步,竟敢無法無天,對我等表示反抗之意,故不得已才有此戰。即是説,在日本人眼中既無支那人亦無支那國,只以世界文明的進步為目的,凡是反對和妨礙這一目的的都是打倒的對象。這不是人與人、國與國之間的事情,而是可以看作一種宗教之爭。”在此,福澤諭吉把日本的侵略戰爭提升到人類道德的高度,提出戰爭目的不是為了日本的私利,而是為了推動文明進步,以此掩蓋其侵略本質。他甚至説:“倘若支那人鑑於此次失敗,領悟到文明的力量多麼可畏,痛改前非,從而將四百餘州的腐雲敗霧一掃而空,迎來文明日新的曙光,付出多少代價也是值得的,更應向文明的引導者日本國人三叩九拜,以謝其恩。”同一天,陸羯南也在《日本》報上發表《妨害我帝國對韓政策的國度乃非文明之國》,提出日本在戰爭中應該舉起“人道”和“文明”的大旗,這樣就會得到西方國家的認可,使其不至於干涉日本侵略朝鮮和中國的戰爭。他認為,國際關係雖然似乎與“人道”無關,但世界上的公法家皆言必稱“人道”,如果日本在與他國周旋的過程中舉起“人道”這面大旗,西方“文明”國家就不會干涉日本出兵朝鮮。因此他辯稱,日本出兵是肩負着“拯救”朝鮮的任務,是“作為先進國對鄰邦的厚誼”去“保護”朝鮮,向朝鮮輸出“進步”,成為“文明的事物”的“深切的介紹人”,合乎“人道”之義。1894年8月11日,內村鑑三在英文報刊《日本每週郵報》上發表《朝鮮戰爭的正當性》一文,該文於9月3日又在《國民之友》上以《日清戰爭的義》為題用日文發表。顯然,這篇文章首先以英文發表,其目的是寫給西方人看的,內村鑑三在日文版文章開頭也表明了這一目的,説這篇文章是“為了使歐美人瞭解我們的‘義’而努力”。在文章中,內村鑑三聲稱日本是“代表新文明的小國”,清朝是“代表舊文明的大國”,日本對朝鮮和中國的戰爭是一場“義戰”。他説:“日清戰爭對我們來説實際上是義戰。這裏所説的‘義’,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義’,而是倫理上的‘義’。”“支那自身脱離了這個世界的潮流,朝鮮也向他們學習,他們這是在違抗世界的進步。”“支那破壞了社交規則,是人性的敵人和野蠻主義的保護者,必須給支那以懲罰。”“文明的國家對於虛假不實的國家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鐵血之道,用鐵和血謀求正義之道。”需要指出的是,此時主張“義戰”的內村鑑三與後來主張“非戰”的他判若兩人,導致這種思想轉變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甲午戰爭的結果令他頗感失望。野村浩一對此指出:“日清戰爭正在進行之中時,內村斷言這場戰爭是一場義戰,其義戰的性質在‘戰爭結束之後自會明白’,但終於,呈現在他眼前的卻是我國口中‘宣言義戰而實行掠奪之實’的‘偽善’。”由此內村鑑三開始反思他以往的主張:“所謂進步主義戰士之使命,難道就是主張義戰,將非文明之地域文明化嗎?”
由上可見,“文明”、“人道”、“正義”成了甲午戰爭時期福澤諭吉、陸羯南和內村鑑三宣揚侵略戰爭的藉口和工具。日本報刊的宣傳在動員國內民眾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日本學者生方敏郎(1882—1969)回憶説,當時日本民眾每天都盼望着報紙給他們帶來戰況報道,每天談論的都是戰爭。當平壤戰役勝利的消息傳來時,“一個正在掃地的婦女扔掉掃帚,高興得跳了起來”,一個店員則“像瘋子一樣衝出了房屋”。因此,美國學者詹姆斯·霍夫曼(James L. Huffman)對此評論説,紐約的約瑟夫·普利策和威廉·赫斯特通過培養一種有利的公共輿論氛圍而給美國帶來了美西戰爭,日本的陸羯南、福澤諭吉等人對於中日甲午戰爭同樣也起了這種作用。
甲午戰爭期間,日本政府還以“文明”話語進行海外宣傳,利用西方報刊來展示自己的“文明”形象,為其侵略戰爭辯護。這樣,美國報刊也成了日本政府的宣傳陣地。例如,日本駐美國公使慄野慎一郎(1851—1937)在戰爭期間親自撰文為日本的戰爭行為辯解,並向美國民眾推銷日本。他在1894年11月出版的《北美評論》上發表《東方的戰爭》一文,聲稱日本明治維新以來一直追求的目標是把日本提升到“文明國家”的行列,力爭排除干擾使日本“邁向更加開化、更加自由和更強有力保障國家的繁榮”,因此這場戰爭的發生並非由於日本的擴張,而是日本為了保衞其“進步”不受中國的妨礙。他提出,中國和日本“兩個民族在許多方面差異極大,而且近年來他們走上了越來越不同的道路”,日本自結束閉關鎖國以來取得了很大“進步”,而中國仍然“頑固守舊”,“這兩個民族的差異在於:日本人意識到了其先前所處狀況的危險,尋求從西方文明中獲益;而中國人完全滿足於維持現狀,無意放棄傳統的方式。”因此,“這場戰爭在一定程度上是現代文明勢力與世界上最強大和最頑固的保守主義惰性力(vis
inertia)之間的鬥爭。”1895年5月,慄野又在《北美評論》上發表《日本的未來》一文,把日本包裝成愛好和平的國家,聲稱日本學習西方是為了吸收利用日本國家發展所必需的“西方文明和現代進步的元素”,因此日本會保持對外開放,保護外國在日本的貿易和僑民。
留學哈佛大學(後來任日本遞信大臣秘書官)的比佐道太郎(Michitaro
Hisa,生卒年月不詳)於1894年10月在美國《論壇》雜誌發表《日中戰爭的意義》一文,提出“戰爭確實具有廣泛的意義——它是進步與停滯之間的一場鬥爭。日本的勝利意味着現代文明擴大到朝鮮,以及她的財富向世界開放。相反,中國的勝利意味着延續朝鮮的無能,而且這很可能遲早會屈服於俄國的專制。”為了説明這一觀點,他分析了英國和俄國在東北亞的爭奪,以及清朝的對朝政策,認為朝鮮處於危險的境地,因此日本的目的就是要維護朝鮮的獨立,避免其落入英國或俄國之手。與此同時,他還強調,日本“有道德上的義務支持朝鮮”,“正是日本首先使這個隱士王國開放而受到現代文明的有益影響;正是日本把朝鮮作為一個獨立國家介紹給世界。”但是日本支持朝鮮改革和獨立的政策受到了清朝的干擾,並與日本在此問題上發生衝突,這就是戰爭的起因。因此他認為,“日本的主要目標實際上不是攻打中國,而是保護朝鮮的獨立。”在文章最後,比佐道太郎針對西方國家對日本的一些質疑進行了辯護,認為“日本人虛飾的文明經不起戰爭的折騰”和日本“迴歸到野蠻”這些看法是錯誤的,因為西方人不相信“日本力圖實現從一個半文明國家向完全文明國家的飛躍”。這樣,比佐道太郎以維護朝鮮“獨立”和西方“文明”為幌子,為日本的侵略戰爭辯護。
同樣,留學紐約大學的大石熊吉(Kuma
Oishi,1864-1945)於1894年11月在美國《競技場》雜誌發表《導致東方戰爭的原因》一文,將這場戰爭的原因歸結為日本維護朝鮮“獨立”而清朝試圖保持其“附庸”地位、日本推動東亞“文明化”而清朝阻礙這種進步。他提出,朝鮮正處在“從半野蠻向更高文明的轉變時期”,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和“自主”,並且有幫助朝鮮的“崇高抱負”,而清朝則把朝鮮當作“朝貢的附庸”,阻擾其成為“文明”國家,並且因“太多偏見而不欣賞現代文明的價值”,因此中日之間的戰爭不可避免。不僅如此,大石熊吉辯稱,日本進行這場戰爭不僅為了維護朝鮮的“獨立”,也是為了推動中國甚至亞洲的“文明進步”。他説:“通過實踐檢驗來使中國相信現代文明的優越性和她自身的微不足道,並且使中國相信,陶醉在對昔日輝煌的回憶中和忘記了危險及未來的各種可能性是荒唐可笑的,這是日本的崇高使命所關心的;把中國從幾個世紀的昏睡中喚醒,將其4億人口從苦難、愚昧和墮落中拯救出來,以此使文明之光照亮亞洲這塊黑暗的大陸,使東方迎來一個安寧和繁榮的承前繼後的時代,也是這個海島帝國的宏偉志向。這一切都促使日本動武。她正在為這個自由、文明和人道的事業犧牲數百萬的財富和最優秀勇敢年輕人的生命。”由此可見,日本像在國內利用媒體進行戰爭動員那樣,也打着“文明”和“人道”的旗號,利用美國媒體來引導國際輿論,用西方人熟悉的價值觀和話語為日本侵略戰爭辯護。
此外,日本政府為了展示自己的“文明之師”和對戰爭法的“遵守”,達到操控輿論的目的,一方面允許國內66家報刊派遣隨軍記者129人(其中包括11名畫匠和4名攝影記者)對戰爭進行報道,並且邀請了5名歐美報刊派出的記者隨日本第二軍進行採訪報道,其中包括倫敦《泰晤士報》的托馬斯·科文(Thomas Cowen,生卒年月不詳)、倫敦《黑與白》週刊兼《標準報》的弗雷德裏克·維利爾斯(Frederic Villiers,1851-1922)、紐約《世界報》的詹姆斯·克里爾曼(James Creelman,1859-1915)、紐約《萊斯利圖畫週刊》兼《紐約先驅報》的A. B. 德·蓋維爾(Amédée Baillot de Guerville,1869-1913)。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又實行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日本報刊條例第22條規定,禁止發表有關軍隊調動、軍事機密和軍事策略的新聞。因此,就在宣戰的那天(1894年8月1日),日本當局頒佈了“緊急敕令”,規定報紙、雜誌及其他出版物刊登有關外交和軍事事件時,在出版前要將草稿交給行政廳內務大臣審查,經許可後方能發表。違反禁令的發行者、著作者、印刷者將處以1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監禁,並處以200日圓以上300日圓以下的罰金。不久,關於新聞審查的權力由內務大臣轉交給陸軍和海軍大臣。在這種審查制度下,日本政府以保守軍事機密為由,幾乎封殺一切不利於日本的媒體言論。在這種情況下,日本《萬朝報》甚至刊文抱怨説,官方的繁瑣審查成了一種人為障礙,使民眾不知道戰爭的進展情況。這種新聞審查對歐美記者也有影響,日本政府對親日的外國記者會提供一切便利,而對剛正不阿如實報道的記者則會百般刁難,甚至威脅其人身安全。日本政府對美國記者A.B.德·蓋維爾和詹姆斯·克里爾曼的態度就是如此。蓋維爾因其親日態度而得到日本政府各種關照,而克里爾曼則由於對旅順大屠殺的如實報道,在日本成了不受歡迎的人,許多日本報紙點名指責他,其中,《日本報》社論説:“對給我方帶來如此麻煩的隨軍記者,吾軍應斷絕其關係,從吾軍驅逐,拒絕其隨軍是正當的。”為了控制記者對日軍暴行的報道,日軍大本營作出決定,從1895年1月8日起,在第二軍,除了以前批准的隨軍記者外,不再准許任何國內外記者隨軍。也正是在這一天,克里爾曼被迫乘船離開日本回國。
更有甚者,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期間還採取賄賂收買歐美通訊社的辦法來影響輿論。1894年11月中旬,日本駐英臨時代理公使內田康哉(1865—1936)在給陸奧宗光的報告中説:“為感謝該社(中央通訊社——引者注)以前和今後的盡力服務,撥給了少許的資金。”內田康哉於11月30日給陸奧宗光的另一封電報中説道:“每當出現失實報道,《中央報》總是予以反駁。《泰晤士報》記者證實一個報道説,旅順口戰役後,日本人不加區別地殘殺了二百名中國人。《中央報》予以否認,並報道説,除了正式戰鬥而外,並無中國人被殺。我已經壓下了路透社由上海發來的關於我們的士兵在旅順口犯下最野蠻暴行的電稿。你能否批准我要求的款子,以開始從事報界行動,我已沒有錢可用了。”這表明,日本政府不僅收買了中央通訊社和路透社,而且採取了一種“報界行動”來干預和操縱國際輿論。日本駐美公使館臨時代辦鍋島桂次郎(1860—1933)於1900年7月23日給青木周藏的一封電報也説明,日本駐美公使館長期向美國報刊提供有關日本的新聞,駐美公使館“與美國主要報刊關係良好”,自甲午戰爭以來“一直通過它們來影響美國的公共輿論”。
由上可見,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期間通過各種手段來控制和影響國內外輿論,利用西方“文明”話語來打造自己的“文明”國家形象。對此,一些西方媒體在戰爭結束之後便有所認識。例如,1895年9月英國《布萊克伍德的愛丁堡雜誌》一篇文章這樣評論道:“日本人從戰爭一開始就希望抓住歐洲媒體來展示自己,在這方面,就像他們在戰場上那樣,憑藉其令人欽佩的遠見和組織而取得了成功。他們宣揚自己從事的是一場討伐黑暗和野蠻的戰爭,正在傳播光明——他們被基督教國家照亮的那種光明,這樣他們首先消除了非議。”
三、美國報刊中的“文明”話語
美國報刊對甲午戰爭從一開始就給予高度關注,對戰爭進程作了大量報道,尤其是對“高升號”事件、平壤戰役、大東溝海戰、旅順戰役和旅順大屠殺、威海衞戰役、馬關和談等重大事件普遍作了報道。然而,在美國報刊對此進行報道之時,“文明”話語普遍運用於相關報道和評論中,從而導致大多數美國報刊只是從抽象的西方“文明”價值觀而不是從事實出發來評判中日雙方的戰爭行為。筆者以“文明的”、“中國”、“日本”、“戰爭”4個關鍵詞並列,對19世紀美國報刊數據庫(19th Century U.S. Newspapers)進行檢索,從1894年7月25日至1895年4月30日共檢索到52篇相關文章,表明“文明”一詞在報道這場戰爭中較高的使用頻率。不過,值得指出的是,該數據庫並不包含《紐約先驅報》、《紐約論壇報》、《紐約時報》、《紐約世界報》、《華盛頓郵報》等報刊。因此,上述檢索結果只是一種不完全統計。筆者認為,恰恰是上述幾大報刊在19世紀末的美國具有巨大影響,因此,本文的研究也主要以這幾大報刊為例,考察甲午戰爭期間美國報刊相關報道中的“文明”話語。
美國報刊在評論甲午戰爭時的“文明”話語,概括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站在西方文明優越論的立場來評價這場戰爭,認為日本代表西方“文明”而最終會取得戰爭的勝利。
甲午戰爭爆發後至平壤戰役和大東溝海戰發生前,許多美國報刊通過中日雙方力量對比來分析戰爭可能的結果。總的來説,這些分析大多都提到了中國在人口數量、領土面積和物質資源方面具有的優勢,但從中日兩國民眾對戰爭的態度、軍隊的組織紀律性及其戰鬥力等方面進行對比,大多數報刊認為日本由於學習和代表西方“文明”,因此在這些方面會具有一定的優勢,最終有可能在這場戰爭中取得勝利。例如,1894年7月29日的《紐約論壇報》通過對比分析認為,中國在人口規模和地理位置等物質因素上比日本具有決定性優勢,但是,“在教育、工業、自由政體以及一切文明的因素方面,日本將會與美國及西歐國家並駕齊驅,而不是與亞洲國家為伍。這種特質在戰爭以及和平時期都有表現。日本的兵工廠、鑄造廠和造船廠都可與世界上最好的相媲美。日本軍隊的組織性和紀律性要遠遠勝過中國軍隊。在勇氣、持久的毅力和愛國精神方面,兩國之間也無法相比。”因此“有理由指望日本人的精神可能會比中國龐大的物質力量更強大”,最終勝利會屬於日本。這一評論,雖然看到了晚清政府的無能可能會抵消其人口眾多和地大物博的優勢,但總的來説是站在西方文明優越論的角度來評述這場戰爭。由於日本明治維新以來對西方文明的學習,因此該報斷定日本的精神力量會勝過清朝的物質力量。
日本在取得平壤戰役和大東溝海戰的勝利之後,一些美國報刊又將日本在這兩場戰役中的勝利看作是“文明”的勝利。例如,1894年10月1日《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文明反對野蠻》的報道,主要內容為R. S. 麥克阿瑟(MacArthur)牧師在紐約加略山教堂(Calvary Church)的講道,麥克阿瑟聲稱,“中日之間的戰爭實際上是野蠻與文明之間、古老的保守和現代的進步之間、異教和基督教之間的戰爭。”日本在鴨綠江口和平壤取得的勝利是“文明”、“進步”和“基督教”的勝利。“《聖經》教導我們,不侍奉上帝的國家必定毀滅。我們可以進一步説,與這一真理相一致,作為這一真理的自然後果,不遵守當今最高文明法則的國家也必定滅亡。中國必須與19世紀的最高文明保持一致,否則這一文明將把她的帝國碾磨成粉末。”如果説上述《紐約論壇報》的對比分析還稍具理性的話,《紐約時報》這篇報道則純粹是一種宗教的説教,以基督教文明必勝的神話來解釋這場現實中的戰爭。
其次,美國一些報刊相信這場戰爭會促進西方基督教文明在東亞的傳播,並且希望通過日本的勝利來達到這一目的。
甲午戰爭爆發之前,清朝和朝鮮的統治者對西方基督教文明一直採取抵制態度,因此被歐美國家指責為“排外”和“保守”,美國一些報刊從日本代表西方文明這一前提出發,希望日本在這場戰爭中取得勝利,以推動基督教文明向中國和朝鮮的傳播。例如,1894年7月25日《華盛頓郵報》的社論中就説道:“由於明顯的和天然的原因,美國人民同情日本。我們的衷心祝願可能對日本在與天朝的戰爭中沒有多大用處,但它當然可以得到我們的祝願,這也是我們為它所能做的,雖然《紐約先驅報》迫切希望我們的海軍給予它大量幫助。”而《華盛頓郵報》之所以斷言“美國人民同情日本”,原因在於一些美國人“把這兩個亞洲大國之間的戰爭當作推進基督教的最佳途徑”。因此這一社論接着説道:“很可能,這一戰爭的結果會有利於‘耶穌基督’宗教的傳播……《費城時報》説:‘這些異教徒國家為什麼而開戰,相對來説無關緊要。最重要的是看到在衝突中公平地發動戰爭,無論誰是勝利者或被征服者,這必然對雙方都大有裨益。《聖經》能夠在基督教國家中發揮戰鬥作用,但當遇到不信它的異教徒時,劍和戰斧就成了基督教文明最重要的助手。這兩個國家都需要一場相互大戰帶來的教訓。按照一般原則,戰爭是令人遺憾的,但一場中日之間的戰爭必然會給自由的宗教觀念帶來無價的益處。’”由此可見,以《華盛頓郵報》、《紐約先驅報》和《費城時報》為代表的一些美國報刊,對中日之間的戰爭不僅持一種幸災樂禍的旁觀態度,而且認為這場戰爭有益於基督教文明的傳播。關於日本通過這場戰爭在傳播西方文明中所扮演的角色,1895年4月9日的《紐約時報》作了如下評論:“考慮到中國人或多或少佔了人類的四分之一,中國人的教育對人類進步是一件頭等大事。日本人在形勢的推動下成為中國人的老師,成為向他們傳播文明的真正的傳教士。迄今為止,日本人的工作做得特別好,但是他們只是開了個頭。必須使中國民眾認識到,就像日本民眾很久以前就認識到的那樣,世界上不是有四種、三種或兩種文明,而是隻有一種文明,那就是歐洲和美洲的文明,凡不屬於這種文明的都是野蠻。當這一真理給中國留下足夠深刻的印象時,中國的重生(regeneration)就開始了。”在此,這篇發表於《馬關條約》簽訂前夕的社論,置日本要求清朝割地賠款的苛刻條件於不顧,反而將戰爭結果看作是日本在傳播西方文明方面“工作做得特別好”。
最後,在對待中國的立場上,美國大多數報刊將西方“文明國家”看作一個利益共同體,希望藉助於日本的勝利來進一步打開中國的大門,由此從中國獲取更多權益。
1894年7月31日《紐約時報》發表的社論中就提出,在這場戰爭中,歐美國家會同情誰是一個不言自明的問題,因為,“中國想要使其聲稱擁有宗主權的所有國家,包括中華帝國本身,對商業及西方文明關閉其國門,而日本的目的則是促使其開放,使其受到西方文明的影響,這也將是日本勝利所具有的效果。”“中國的勝利將會隨之強化中國排外和停滯不前的政策,而日本的勝利則會強化日本促進商業和進步的政策。”這篇社論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歐美國家的普遍想法,把日本看作為西方侵略朝鮮及中國開道的急先鋒,希望藉助於日本的勝利來進一步打開中國的大門。正因如此,在戰爭結束之時,當日本提出苛刻的和談條件並迫使李鴻章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時,大多數美國報刊並未表達同情,而是將其看作是日本作為勝利者的理應所得,並從中看到了美國獲取利益的機會。《紐約時報》發表社論説:“中日戰爭中所發生的一切越來越清楚地表明,日本人對中國的懲罰,不僅僅是為了自身的擴張,而是在給人類帶來巨大利益和促進文明的事業。”《紐約先驅報》也在評論《馬關條約》時説道:“日本以和平條約結束了一場勝利的戰爭,而這一條約是對其在戰場上勝利的獎賞。據説,強加於中國的條款出於仁慈而作了修改。可以看到,賠款的數量只是人們料想中國會被要求賠償的四分之一。……日本獲得大面積領土的割讓,意味着東方舊的力量平衡被一個年輕、充滿活力和擴張的具有高度文明的國家顛覆。在今後影響遠東的所有問題中,都必須以非常嚴肅的方式來對待這個國家。”《芝加哥鷹報》評論道:“日本勝利的結果可能會使中國開放而捲入外貿和文明……日本人帶着(西方文明)這些先進生活的標誌,在其前面驅趕着不文明的中國羣落,讓文明敲打它的後背。”
正因為美國報刊從西方文明價值觀和國家利益出發來看待這場中日之間的戰爭,因此無視日軍的侵略本性及其殘暴行徑,即使旅順大屠殺這一事實也沒能改變美國媒體評判這場戰爭的話語基調,日本在其眼中仍然代表了“文明”。美國巴特勒《市民報》在1894年12月20日的一篇報道以理解的口吻説道:“旅順的日軍,像受到這種刺激的文明軍隊,在發現他們被俘的同胞受到虐待後被激怒而進行了屠殺和報復。”1895年1月14日舊金山《晨報》甚至直接採用日本記者的稿子為日本辯護:“出現暴行的地方一定會發生同樣的報復。在一切時代的文明中,所有的基督教佈道都不會阻止人們進行同樣的回擊。戰場上的日軍在旅順事件之前就已經手下留情,這完全説明他們受到了很強的約束。……在從事戰爭方面,沒有一個民族能有比日本人更好的記錄。如果旅順事件是日本文明的一個污點,那麼西方國家的文明顯然具有更深色和更多的污點。”由此可見,儘管克里爾曼等人揭露了日軍的旅順大屠殺罪行,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報刊替日本説話,日本依然被視為西方“文明”在東亞的代表。
甲午戰爭期間美國報刊中的“文明”話語,與美國政府的主張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係?如果説報刊輿論和“文明”話語對日本政府來説只是服務於國家利益的工具,那麼對美國政府來説,報刊輿論中的“文明”話語則符合美國政府倡導的價值觀,同時也與美國的國家利益相吻合。在這一點上,報刊輿論和美國政府的主張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致性。這一點通過美國國務卿葛禮山(Gresham,1832-1895)的話典型地體現出來。葛禮山在評論《馬關條約》中的有關條款時説道:“我認為,日本佔領中國領土實際上是暫時的。這是通常的做法,除了某些特定地區成為賠償的一部分,付款後就要停止佔領。我對日本取得的地位的理解是,和平條約的部分條款是中國取消對進口商品徵收國內税。在舊體制下,外國商品進入中國要交常規關税。除此之外,當商品運入內地,還要徵收一種額外的税。顯然,正是這一點,日本堅持應該取消。其他國家曾努力但沒能成功取消這種税,它對外國在與中國的商業貿易中是一種負擔。顯然,現在日本已經介入並堅持要打破這一壁壘,這不只是為了個人目的,而是為了廣大文明國家的利益。如果這是真實的,將使日本在世界面前處於極其有利的地位,而且作為文明的捍衞者,利用個人的勝利為所有國家的貿易謀取利益,日本人再也不能被歐洲人或美國人稱為‘異教徒’了。對日本來説,這是一次輝煌的行動,因為這標誌着這個國家在世界各國當中向前邁進了一步。”在這一評論中,葛禮山把日本的行為看作是在為歐美國家謀取利益,因為按照不平等條約中的最惠國待遇,日本在中國獲得的特權也適用於歐美列強。因此,葛禮山把日本從中國攫取商業特權看作是“為了廣大文明國家的利益”的“一次輝煌行動”,由此呼籲歐美國家不要再把日本人當作“異教徒”。葛禮山的這段話,與美國報刊輿論完全一致,因為他們之間存在着共同的美國國家利益。當然,這種看法在歐美各國也具有普遍性。例如,1895年5月6日英國《曼徹斯特衞報》在評述意大利公眾輿論強烈反對俄德法三國施壓日本時,也簡明扼要地表達了類似觀點:“日本在最近的戰爭中為文明而戰,打倒了野蠻,所有的文明國家都會從中受益”。這種觀點,有助於我們理解歐美國家聲稱的日本在甲午戰爭之後步入了“文明國家”行列。其實,日本所謂“文明國家”的地位是通過做歐美列強侵略中國的幫兇而獲得的。
日本在甲午戰爭期間自詡為“文明”國家,因此在戰爭結束時對中國的態度,也有一種“文明”國家對“半文明”國家的心態,並試圖從戰後條約中體現出來。1895年8月4日的《紐約時報》在談及《馬關條約》所反映的中日關係時,就認為日本把中國當成了一個“半文明”國家:“應該指出的是,日本人在對待中國時規定,一切新條約的簽訂,其框架都必須以中國同歐洲列強之間現存的條約為基礎。這使中國被當作一個半文明國家而與所有文明國家保持一定的距離,而此時日本正在與文明國家締結友好和商業條約,這些條約把日本當作一個平等國家來對待。當然,條約中的語言並沒有表明這一點,但這是事實。”因此,關於《馬關條約》反映出來的中國在文明等級體系中的國際地位,英美報刊看得很清楚,只不過這些報刊輿論並沒有對中國表示同情,而是認為理所當然。
四、反思甲午戰爭中的“文明”話語
眾所周知,中日甲午戰爭的結果是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從中國獲得了割地賠款及一系列特權,並且不久後吞併了朝鮮。這種結果在某種程度上是日本打着“文明”旗號、按照西方“文明”方式處理國際事務的必然結果。因為,19世紀下半葉正是這樣一個時代:西方國家在第二次科技革命的推動下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以英國為首的西方列強成為世界的主宰,非西方世界大部分地區淪為他們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為紐帶的全球化發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以此現實世界為基礎的西方優越感也發展成為一種西方人空前的自負,這樣,“文明”概念作為西方一切優勢和優越性的最好概括,代表了這個世界的發展趨勢,西方國家自認為負有教化世界的“文明使命”。關於這種情況,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資產階級,由於一切生產工具的迅速改進,由於交通的極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蠻的民族都捲到文明中來了。它的商品的低廉價格,是它用來摧毀一切萬里長城、征服野蠻人最頑強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們不想滅亡的話——採用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它迫使它們在自己那裏推行所謂的文明,即變成資產者。一句話,它按照自己的面貌為自己創造出一個世界。……正像它使農村從屬於城市一樣,它使未開化和半開化的國家從屬於文明的國家,使農民的民族從屬於資產階級的民族,使東方從屬於西方。”因此,西方國家在“按照自己的面貌為自己創造出一個世界”的過程中,把是否符合西方“文明”作為他們評判國家行為的最重要標準。如果一個國家或民族,其國際行為沒有遵循西方“文明”標準,那麼,肩負着“文明使命”的強權國家可以以“文明”的名義教訓她:她的人民可以被屠殺,她的領土可以被侵佔,她的主權可以被破壞。這種虛偽地高喊“文明”而不顧殺戮和破壞主權的行為傾向,在某種程度上成了19世紀下半葉國際政治和國際輿論話語裏的“政治正確”。甲午戰爭就是日本打着“文明”旗號進行侵略擴張和西方列強以“文明”名義縱容的結果。日本通過戰爭攫取的領土、利益和特權,似乎就是對日本在戰爭中保持“政治正確”的“獎賞”。
因此,當中國人在戰爭中被屠殺時,福澤諭吉竟然如此説道:“數千清兵確實本是無辜的平民,被盡數殺光是有些可憐,但要排除阻擾世界文明進步的妨害物,一些殺戮自是難免,他們不幸生在清國那樣的腐敗政府之下,對其悲慘命運也應該有所覺悟。”在他看來,這些清兵“死有餘辜”,因為他們“不幸”生在一個“阻擾世界文明進步”的國家。這種態度,與福澤諭吉文明觀中的一個觀點相一致:“國家的獨立是目的,現階段我們的文明就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而在福澤諭吉眼裏,日本的“獨立”“是指應該有獨立的實力”,實際上也就是與歐美列強平起平坐和稱霸東亞的實力。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日本可以隨意使用“文明”這一工具,以“文明”名義標榜自身“政治正確”,並賦予其侵略朝鮮和中國以合法性。就在日本懷着自己的目的操縱“文明”話語之時,西方一些國家及其輿論在“文明”話語中也出現了選擇性失明,無視旅順大屠殺和日本的侵略行為,高唱日本的勝利意味着“文明的勝利”。
然而,我們只要回顧一下西方“文明”觀念的演變史,便可以發現西方“文明”作為一種話語,只是反映歐洲社會特性的地方性概念。埃利亞斯的研究表明,歐洲“文明”概念源於中世紀宮廷社會的“宮廷禮儀”,經文藝復興時期的“禮貌”,最終於18世紀中葉出現“文明”這一名詞,到19世紀發展成為反映歐洲現代社會特性的“文明”概念,並且隨着歐洲的對外擴張而傳播到世界其他地方。在歐洲擴張過程中,“西方國家……自認為自己是一個現存的,或者是穩固的‘文明’的提供者,是一個向外界傳遞‘文明’的旗手。……從這時候起,那些推行殖民政策,並因此而成了歐洲以外廣大地區上等階層的那些民族,便將自身的優越感和文明的意識作為為殖民統治辯護的工具,就像當年‘文明’概念的鼻祖‘禮貌’和‘開化’曾經被宮廷貴族上等階層用來為他們的統治進行辯護一樣。”實際上這也意味着“文明”是有邊界的。歐洲國家是“文明”的,不具有歐洲社會特性的地方則是“野蠻”的或“半文明”的,這樣就以“文明”標準在不同國家或民族之間劃出了分界線,這種邊界確立起了19世紀文明等級制的世界圖景,歐美“文明國家”是“國際社會”成員,其他國家或民族則處在這個圈子之外。然而,“文明”的邊界是移動的,即“國際社會”可以接納新成員而不斷擴大,“半文明”或“野蠻”國家可以達到“文明”標準而成為“文明”國家,進而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這種話語,一方面讓西方擴張進程中的“文明使命”具有了合法性,正如美國曆史學家布魯斯·馬茲利什(Bruce
Mazlish,1923-2016)所説:“歐洲人統治支配其他民族,確立自身主導地位時,用文明概念為其行為開脱,提供合法依據。”另一方面,這種話語也讓“非文明國家”在這個等級體系中有了向上流動的機會,從而使它們接受這種等級體系的“合法性”,並自願接受其規則。19世紀下半葉的日本便成了這類國家的代表。這樣,在19世紀西方推動的全球化進程中,“文明化”和“西方化”也就成了世界潮流,由此在國際社會中賦予“文明化”以“政治正確”性。
需要指出的是,當“文明”話語依附於西方經濟和軍事實力而在擴張中強行獲得普世性時,其強加於非西方世界的潛在規範力便成了一種軟暴力,也就是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所説的符號暴力,筆者在此稱之為“話語暴力”。“這種合法的符號暴力,就是這樣一種權力,即在一特定的‘民族’內(也就是在一定的領土疆界中)確立和強加一套無人能夠倖免的強制性規範,並將其視之為普遍一致的和普遍適用的。”無疑,這一界定可以適用於世界政治舞台和國際輿論環境,將19世紀的“文明”標準視為國際政治和輿論中的一種強制性符號暴力。布迪厄認為,符號暴力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誤識”(misrecognition),即“社會行動者對那些施加在他們身上的暴力,恰恰並不領會那是一種暴力,反而認可了這種暴力”。這種“誤識”也正是19世紀下半葉“文明”話語在世界政治領域的實踐過程中所具有的特徵。非西方國家在西方經濟和軍事霸權下接受了“文明”話語,並遵循“文明”標準而參與了這一話語實踐,不自覺地認可了這種施加在它們身上的符號暴力。于爾根·奧斯特哈默在描述19世紀歐洲對世界的影響時也指出,“其他地區將歐洲作為衡量的尺度和標準。歐洲對世界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幾點:往往以暴力方式被加以利用的權力;通過資本主義擴張的無數渠道得以鞏固的影響力;就連許多歐洲的受害者也無法抗拒的榜樣作用。”
總之,中日甲午戰爭期間,由歐美國家主導並被日本操縱利用的“文明”話語,通過國際輿論而演變成國際政治中的符號暴力。日本憑藉其宣傳、公關及在戰場上的有利地位,成功操縱了“文明”話語,並與西方國家一道掌握了戰爭中評判是非的國際話語權,把自己劃在了“文明”的陣營,由此給自己的侵略行為披上了“正義”和“合法”的外衣。相反,清代中國則被貼上“野蠻”和“妨礙進步”的標籤而被污名化,由此喪失了對日戰爭的正義性,不僅承受了旅順大屠殺和割地賠款,而且沒有得到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大多數媒體的理解和同情。以史為鑑,當今國際政治中一些西方國家仍然打着“文明”和“人權”旗號,通過製造國際輿論並掌握話語權,為其干涉他國內政尋找合法性,值得我們警惕和反思。
〔作者劉文明,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北京1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