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韓國藝人跳不出被壓榨的怪圈?_風聞
音乐先声-音乐先声官方账号-解读音乐产业,见证黄金年代。2019-10-17 07:24
作者 | 柳成枝 編輯 | 範志輝
10月14日,韓國女藝人雪莉死於家中,結束了她25年的短暫人生。死訊公佈後,中韓網民們一邊倒地把網絡暴力、抑鬱症視為這位水蜜桃女孩走向絕路的原因,“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的“雪花論”在熱搜評論上到處可見。
從上世紀末韓流席捲亞洲乃至於世界各地開始,韓國藝人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以及各種潛規則亂象就時有所聞,藝人自殺的新聞屢見不鮮。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至2017年間包括李恩珠、鄭多彬、崔真實、張紫妍、金城民、SG Wannabe的蔡東河、SHINee的金鐘鉉在內,韓國藝人自殺人數超過30人,但死後即歸於平靜,好似一切皆是幻象。
即使是今年上半年鬧得滿城風雨的“勝利門事件”以及連帶被翻出來的“張紫妍自殺事件”最終也不了了之。相對於全世界K-Pop粉絲們的仰望,外表光鮮亮麗的韓國idol們彷彿置身於被壓榨的泥潭或怪圈之中。
撬起了韓國經濟以及創造了無數就業機會的韓國娛樂產業,就像是一個無底黑洞一般,一次又一次地吞噬掉那些在台上受萬千寵愛的韓國偶像。一襲華麗的袍子下,爬滿了蝨子。
韓國娛樂圈有多不平等?
有關於韓國娛樂圈藝人生存現狀的亂象,不得不提及2009年的“東方神起解約事件”。在K-Pop產業鏈一片榮景之際,這一事件瞬間將韓國娛樂業的生態推到了風口浪尖。案件雖然已經過去十年之久,但對東方神起的原成員個人乃至韓國娛樂圈的影響而言,至今仍未停歇。
2009年7月31日,東方神起的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提出對SM公司有關於奴隸合同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控訴,指出與其簽訂的合同極其不公平:
第一、年限長達13年,加上兵役2年,合約延長至15年以上;
第二、專輯合約條款極度不公平,賣出50萬張專輯,每人僅可獲分1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6萬元);
第三、合約工作過滿,出道的5年裏,成員全年僅有一週休假,其餘時間每天都僅睡3至4小時;
第四、如提出解約,需賠償高達數千億韓元的違約金。
2009年10月27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定SM公司與東方神起的專屬合約無效;同年12月21日,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另成立JYJ組合進行活動。直到2012年11月28日,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才與SM公司簽訂和解協議,確定雙方的所屬協議自2009年7月31日起無效,並規定今後雙方不得互相干涉各自的演藝活動。
但和解後,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的日子並不順暢。2013年,金俊秀的個人專輯發行被以高層授意為由,取消全部宣傳活動;2014年,JYJ遭到了韓國亞運會組委會的不公正對待;2016年,第25屆“首爾歌謠大賞”主辦方仍舊迫於SM的壓力,未邀請人氣獎得主JYJ成員金俊秀出席頒獎典禮。
可以看到,即便是通過維權直接促使了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下令韓國的19家娛樂公司修改旗下230名藝人的不公平合約,即便是有以其新組合命名的保障藝人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不得被妨礙出演電視劇的《JYJ法》的存在,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仍然無法跳脱娛樂圈對其有形無形的制衡,一直走在被封殺或者是變相被封殺的路上。這一現狀,表明藝人的維權從未動搖過韓國娛樂圈亂象橫發的根基。
事件中的主角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以出道十五年間的遭遇,正是韓國娛樂圈對藝人不平等對待的例證。其被封殺抑或是被變相封殺的經歷,更可以算得上是韓國藝人維權的血淚史。
從本質上來説,“東方神起解約事件”是韓國藝人對演藝圈奴隸合同的反抗,在某種程度上改善了韓國藝人的從業環境,但目前來看,也僅限於某程度上。其暴露的奴隸條款、娛樂公司過度干涉藝人私生活、藝人收入比例抽成不平等、財閥勢力橫行等問題,早已是韓國娛樂圈根深蒂固且難以祛除的痼疾。
而更讓韓國藝人寒心的是,在藝人提出有關於行業不公平問題或是個人訴求問題時,韓國市場的掌舵者並不會直接、正面地去回應。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譬如説在現實實踐中,公司會將法定合約的七年限制靈活操作為發專輯的七年內,或者是將藝人與公司的分成設計為三七或者是二八。
他們始終認為,市場完全有能力消化此類情緒,並會在短時間內將這些問題拋諸腦後,畢竟不是每個藝人都有東方神起的人氣與市場。而讓韓國藝人膽怯的是,即使是像東方神起這樣具有高人氣的明星,也無法避免被封殺或是被變相封殺的遭遇,維權的冷水一股腦就澆到了頭上。
對於這一事件,韓國藝術人社會聯合的政策委員金尚哲表示:“JYJ事例將層層包裹隱藏的文化藝術圈,即文化藝術界內資本的市場支配力問題赤裸裸地展現出來了,這一點很有趣。一直以來,每當獨立運作的音樂人提出不公正的平台問題時,就會遇到用商業藝術的界限、非人氣的音樂類型、大眾的取向等等的反駁,缺少的經濟補償也用市場性來反駁。而JYJ憑藉超強的粉絲團展現了優越的市場性,但還是不能在無線電視音樂節目中見不到他們,這一事例把之前對音樂人們進行的反駁全部推倒。”
也就是説,在他看來,“東方神起解約事件”尚屬特例,並且解決並不完善。
要以一人之力打破韓國娛樂圈的不平等現象?東方神起後的其他韓國藝人或許並不會比他們更“幸運”。
為什麼韓國藝人跳不出被壓榨的怪圈?
從2009年“東方神起解約事件”至今的十年裏,除了各種不平等現象仍在繼續,自殺的案例也非常突出。那麼,為什麼韓國藝人仍舊跳不出被壓榨的怪圈呢?
音樂先聲認為,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財閥壟斷和固化的社會秩序;第二、本土娛樂產業市場容量小;第三、文化制度及輿論層面的壓力。
從政治、經濟、社會秩序層面來講,韓國財閥壟斷、固化的社會秩序是致使韓國藝人難以跳出被壓榨怪圈的根本原因。三星、LG、SK、樂天、現代等五大財閥將科技、能源以及與普通民眾有關的衣食住行等行業全部壟斷瓜分完畢,韓國的經濟命脈被其牢牢鎖死。
以三星為例,從電子通訊到軍工,從酒店、醫院到時裝品牌、媒體行業,三星幾乎無所不能,佔韓國GDP的20%。而《華盛頓郵報》則更為直接地將韓國稱作“三星共和國”,説韓國人一生無法避免三樣東西:死亡、税收和三星。政府、財團間利益的紛繁交錯、盤根錯節,形成了強有力的權錢紐帶和利益共同體,社會秩序已然固化。而共同體以外的人,要麼去討好,要麼努力加入,在這種大環境下,實無其他選擇。
比如,2017年三星集團實際控制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在朴槿惠“閨蜜干政”事件中被指存在賄賂行為,最終卻全身而退,重掌大權;2019年BigBang成員李勝利的夜店性招待事件,曝光了一系列非法賭博、吸毒、偷拍、性暴力等違法行為,最後也不了了之。
韓國社會根深蒂固的特權階層——財閥,總能在法律面前獲得優待,法律是國家制定的法律,但財閥卻逍遙在此之外。韓國娛樂圈在某種程度上成了政府、財團的後花園,藝人儼然成了其中的犧牲品。聯繫到雪莉的自殺,對於國家層面的腐敗混亂而言,不過是輕如鴻毛的小事。
其次,韓國作為地理小國,國土面積小、語言輻射範圍具有侷限性,對於經濟、文化產業佈局而言都是一個無法避免的短板。以高壓力的職業、教育環境而聞名的韓國,社會的壓力遍佈各行各業。
根據韓國國家青年政策研究所(National Youth Policy Institute)2014年的一項調查發現,近53%的高中生因為晚上學習而睡眠不足;9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平日的業餘時間不足兩小時。而這種競爭壓力投射到韓國娛樂圈也是如此,無數練習生都在抱怨睡眠不足。
在Big Hit崛起之前,韓國的音樂圈幾乎被三大娛樂公司SM、YG、JYP壟斷,CJ娛樂則是韓國影視業的大佬級娛樂公司,而這四家公司的規模和工業化的產出都是非常驚人的。
SM公司的一份報告顯示,每年申請加入其團隊的人數包括9個國家近30萬人,全球的合作作曲家達400位,每年採樣的歌曲約12000首。與此同時,截止到2016年為止,韓國練習生數量已然突破了100萬大關,但簽訂合法協議的練習生數量僅有1440名。投身其中的藝人面臨的汰換和壓力可想而知,演藝出道不過是換了一個賽道的“軍備競賽”。
在韓國娛樂圈的造星機制下,經紀公司把那些渴望成為明星的少男少女們像流水線上的產品一樣,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和包裝,然後推向已經接近飽和的市場。一個藝人不紅了,經紀公司馬上就可以推出另一個接班人,這讓許多韓國藝人都生活在“一天不曝光就可能過氣”的重壓下。
而除了流動性極強致使藝人必須時刻保持高度緊張的從業壓迫感外,藝人面臨還有來自文化制度、輿論層面的壓力。
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韓國社會輿論,在倡導大家庭、等級制度以及長幼有序的禮節服從精神的基礎上,形成了強調對國家、家族先輩絕對服從的高度統一。企業文化也是如此,在許多韓國的企業中,強調絕對服從成為企業內部不可言説的默契,赫赫有名的練習生制度都是這種企業文化下的產物。
“遠遠看見老師走來,練習生們立即如彈簧一般從椅子上跳起,九十度鞠躬,再無多餘的話語。長幼有序是禮儀的第一課,他們剛到韓國的時候,卻完全不懂。”《GQ實驗室》在《韓國練習生制度:一場批量生產偶像的“飢餓遊戲”》一文中如此描述道。
而在這種企業文化下,韓國藝人在主張自身權益以及表達自身意志時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會輿論的反噬,這種主張自我意識的表現會被貼上“不乖”的標籤,雪莉即是其中一例。
讓人稍顯無奈的是,雖然韓國國民以及政府意識到這個問題,並針對社會輿論引致的網絡暴力,曾試圖用網絡實名制緩解網絡暴力帶給民眾的衝擊。但經歷過2005年的“狗屎女”事件、2009年的崔真實自殺風波,到2011年的網絡用户信息泄露,再到2012年的違憲判決,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
從某種程度上來説,韓國社會存在的不平等問題或許真的是沉痾難愈。這種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下生存的國民大多都深陷痛苦,財閥在綁架經濟的同時也在左右政府。要經濟還是要正義,要工作還是要發聲,成為國民兩難的選擇。
資料顯示,2013年韓國每10萬人中約有28.7人自殺,位居世界第二位。自殺成為韓國10歲至39歲人羣的頭號死因,平均每天約有40人死於自殺。與此同時,韓國也是世界上10歲至19歲青少年自殺率最高、60歲以上老年人自殺率極高的國家。
“自殺無處不在”,韓國作家Young-Ha Kim在為《紐約時報》撰寫的評論文章中針對當代韓國社會時如是説道。而藝人被無限壓榨、透支的韓國娛樂圈也不例外,甚至更甚,成為了一個無法跳出的怪圈。
結語
從20世紀60年代韓國政府出台發展文化產業的有關政策,到80年代中期提出將發展文化產業作為一個戰略,再到1998年韓國正式提出“文化立國”的方針,韓國的娛樂產業在美國、日本等傳統文化產業強國中脱穎而出,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韓流”發展模式。無論從何種意義上來説,韓國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模式,對於全球來説都具有一定的借鑑作用。
而反觀2008年金融風暴後韓國娛樂產業的亂象,卻不得不令人嘆息。在這些亂象中,後發的中國娛樂產業或許可以從其中尋找前車之鑑,行業壟斷的隱患、藝人的心理健康、社會輿論的正確引導、文化主管部門的職責細分、法律法規的落實到位,無一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娛樂公司失去了藝人,遊戲也玩不下去。
參考資料:
1. Deepti Mani、StefanTrines:《Education in South Korea》,《WENR》,2918年10月16日, 2018
2. 姜一平:《解讀韓國藝人合約:收入分配由雙方協商》,《中國網娛樂》,2014年10月17日
3. 吳少賤:《韓國地獄:以自殺求解脱的社畜們》,《X博士》, 2019年3月7日
4. Ana Singh:《The“Scourge of South Korea”: Stress and Suicide in Korean Society 》,《Berkeley Political Review》,2017年10月31日
5. Neil Wilson:《TheSouth Korean Suicide Epidemic Extends Beyond The Borders of the Country》,《10MAGAZINE》,網址:https://10mag.com/suicide-rate-epidemic-ranking-south-korea/
6. 半佛仙人:《崔雪莉的命運,也是韓國的命運》,2019年10月15日
7.《Korea’s S.M. Entertainment:The Company That Created K-Pop》,《Forbes》,2013年7月31日
8. 《韓國網絡實名制興廢始末》,網址:http://play.163.com/special/jianzheng_44/。
9. 《揭秘藝人與韓國經紀公司鬧翻內幕:收入分配是主因》,網址:http://sc.people.com.cn/n/2015/0216/c345491-23937011.html
10. 靳錦:《韓國練習生制度:一場批量生產偶像的“飢餓遊戲”》,《GQ實驗室》,2016年2月1日
排版 | 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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