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人闕天舒 | 舉報合法,但是否合理?_風聞
政治学人-不止于学术,不限于态度。微信公众号:政治学人2019-10-18 21:47
問題發佈
大學教授因學術討論被舉報停職,一度成為學術圈的焦點話題。2019年6月中旬,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鄭文鋒,在課程QQ羣“創新的本質2019”和學生討論論文選題時稱,“‘四大發明’在世界上都不領先,也沒形成事實上的生產力或協作”“中國古代沒有實質上的創新”。這些聊天記錄的截圖被學生曝光於網絡,並被質疑其學術水平,最後學校認定鄭文鋒有師德失範行為,將其停職。而據學生的聊天記錄顯示,可能是因為學生對這門通識課的課程論文要求感到不滿,刻意引誘老師發表過激言辭,上綱上線。
照本宣科的教育不易出現此類問題,但難以啓發學生,因此輿論走向紛繁複雜。僅就“舉報”這一行為來説,合理舉報有利於個人權利的維護,越來越多的人出於維護自身權益舉報不當行為,以合理合法渠道取代忍氣吞聲或暴力解決,從這個角度來説我們欣喜於大眾權利意識的甦醒。如近日首次出現在國務院文件中的“吹哨人制度”就是一種對內部舉報進行制度化的成功範例。但近年來,一言不合就舉報的新聞屢見不鮮,惡意構陷、各種“釣魚式舉報”層出不窮。在我們的文化語境中,這類惡意舉報的行為普遍被認為是“告密”。
網絡上流傳着一句話,“如何毀掉一個你不喜歡的人?舉報他。”令人難過的是,這一策略已經被廣泛運用在各種場景之中。**告密之風盛行,將會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學術發展乃至黨和國家造成什麼影響?告密(惡意舉報)與合理舉報之間的界限又在哪裏?應該如何避免惡意舉報的發生或減少惡果?**本期邀請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闕天舒談談舉報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舉報合法,但是否合理?
闕天舒
學生“告密”致老師被辭一類事件,儘管事件本身波及範圍有限,但輿論影響較為特殊和惡劣,加之近年來屢屢發生此類事件,十分值得有關部門引起重視並加以行動。
我認為“告密”事件中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利影響:
1.“告密事件”討論中產生的大量**對所謂“告密”的道德批駁和感性批評,破壞了公民行使自身檢舉權、舉報權的積極性,**極大干擾了正常檢舉舉報機制的運行;
2.高校“告密”事件的輿情擴散顯著地破壞了高校正常師生的團結,影響了高校的穩定;
3.高校告密事件直接發生在高校這一知識密集型領域,相關事件容易被反覆討論,產生的負面影響會更加長期化隱蔽化,比其他領域輿情事件更加難以徹底消退。
在此次輿情事件中,我們還要關注後續的對策跟進,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1.深化相關政策宣傳,**保護、激勵正當的檢舉行為。**地方司法局、宣傳部等部門應當向羣眾進一步明確檢舉揭發的邊界,進一步闡明檢舉揭發與出賣背叛的區別,通過深化檢舉制度的法律宣傳來提高羣眾對國家檢舉制度的認識,以保護、激勵正當的檢舉行為。
2.進一步規範、透明教學信息員制度,使師生雙方及社會各界正確理解。高校教務處作為該制度的發起者實行者,應深化該制度宣傳,一方面對該制度的目的和程序進行清晰和善的説明,另一方面一定要採取一些方式展示該制度的實際成績、為改善校園做出的貢獻,用事實去打消誤解。
3.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政治意識”教育和培養。宜由黨委機關牽頭,黨校、教務處、宣傳處等承接,進一步對加強教職工的政治意識的培育。
另外,從舉報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去探討,類似的這種告密行為可能是具有合法性但未必具有合理性的。因為檢舉權是每位公民應有的權利,以權利制約權力,在某種程度上是具有合法性的,但於情於理可能不具有合理性。
荷蘭拉德堡德大學傳播學博士高雯:
實際上一些合理舉報,最合適的方式應當是報警或起訴,走司法程序進行處理。比如性騷擾、過度“壓榨”等。但另一方面,從司法現實來看,我國目前確實存在一些司法上的空白。譬如學生被導師過度壓榨,可以類比僱員和僱傭方的關係,但實際上並不適用勞動法,所以目前這種情況還是隻能舉報。一些時候學生選擇舉報,就類似於其他案件受害人,當司法在這一領域沒有明確界定,或者他對司法給予公正沒有信心的時候,就寄希望於把事情鬧大、破壞侵害者的名聲。這樣哪怕施害者不受制度的懲罰,也會受到社會道德的批判。
闕天舒:
在基督教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倫理體系中都不贊成非正義的告發,**儒家倡導“子為父隱”,**但站在依法治國的角度,**無原則的“隱惡”,不僅違法,還隱去了正義、真理以及是非。**所以要用現代法理學來解構傳統文化中的告發,以完善的監督制度以及良好的輿論生態形成我所提倡的監督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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