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相對於激素的致癌率增加30%的爽身粉應該怎麼賠償?_風聞
京雀-(装?)抑郁家里蹲2019-10-19 16:03
https://www.guancha.cn/economy/2019_10_19_521958.shtml強生於昨晚(18日)發佈聲明,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在一瓶強生嬰兒用爽身粉內檢測出含有石棉。聲明強調,本次召回的嬰兒爽身粉僅在美國地區生產並銷售,被檢測出含有石棉的那瓶爽身粉,是FDA通過網上零售商途徑購得,石棉衡量不超過0.00002%。————
現在美國對強身爽身粉感覺有點草木皆兵的意思了,檢測出來低於千萬分之2的石棉都要召回了。原來那個含石棉的滑石粉致癌,其實也就是女性塗抹外陰後,比塗激素的另一組病人,在千人級的數據統計裏增加了30%的乳腺癌風險幾率罷了(不過這是另一個新聞裏的數據,不是這個新聞的,抱歉沒備份鏈接忘了出處了)。
玉米粉的爽身粉,由於生產線以前生產過滑石粉版本的,有殘留,產生了間接污染,導致了千萬分之2以下的石棉殘留都要召回,有點像是吹毛求疵了。不過新聞裏還説強生也和普渡一樣隱瞞半合成鴉片的成癮性,加重了止疼藥導致的成癮問題,倒是應該罰的。不能説中國的咳嗽糖漿含鴉片酊出口到美國就要受罰,半合成鴉片不做成癮警告就沒事。
但這些新聞引發了我的一個奇特的想法,就是滑石粉版本的爽身粉經常塗抹外陰後,增加30%致癌率應該怎麼賠償?因為只相對於激素類藥物增加30%致癌風險,那是不是隻賠30%醫藥費就行了?畢竟也有70%幾率是用户自己對滑石粉裏含有的石棉易過敏導致的問題……
但是癌症和普通疾病不同,很有可能是發現得晚了,大概率治不好會死的,這樣來説普通的假一賠三原則是不適用的的……如果按假一賠十原則,用總藥費的30%*10=300%,即總藥費的三倍去賠呢?這對於低收入的癌症患者來説可能湊合算公平了,兩倍於總藥費的錢應該能覆蓋其後半生為家人能賺到的錢了(抱歉思考這個問題時太過功利、拜金主義了,但不用錢來換算就沒法把問題量化了)……
但是對於高收入的癌症患者來説就不公平了,因為付出3倍於藥費的錢也不保證能治好,還是可能會死,死了家裏等於損失一個高收入來源(IT公司的程序架構師年薪百萬的都有)。
或者這樣,能治好的(以後半生都沒復發有這個引發的那些癌症種類,如卵巢癌),賠償藥費的30%*10,加治療期間的誤工費的30%*10,加失業後的再就業培訓費的30%*10;不能治好的,按其剩餘生命(按該行業壽命中位數來算)的預期收入中位數的30%*10來賠償?
【但後一種方式的賠償額度的個體總額,不能低於前一種賠償方式的中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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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那個賠46.9億美元的判例不知道是怎麼算的?搜了一下是22人的集體訴訟賠46.9億美元,但是從2009到2018年此類案件有10萬起吧?最後一批人趕上了2015年的醫學報告就獲得鉅額賠償,前幾批人沒趕上報告就沒錢賠,那前幾批人好冤啊,後面22人等於一夜暴富(不過律師費估計也很驚人的,傳説這種官司一般是總賠償額度的六到八成?http://www.haolietou.com/n_5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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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總受害人數10萬人之多,估計真要每個受害者都要公平賠償的設想這樣來,強生真有可能破產,那就賠股票給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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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了想,按行業中位數壽命,來賠償後半生預期收入的3倍時也有新問題,行業大牛的收入和普通的同行業從業者有巨大差異,程序員和程序員也有不同,還得細分級別。另外,有的行業我覺得不適合按後半生收入進行賠償,如職業賭徒——除非他是去外國賭博,賺錢回來到本國消費,否則他只是在本國進行內部分配,沒有創造新產值啊。但美國部分州賭博是合法的。
其實股市上的職業操盤手也是類似問題,主要在社會上進行了財富分配,而沒有進行財富生產。
甚至代言廣告而賺取鉅額代言費的明星也是如此,她們忽悠民眾買A產品而不買B產品,本質上是財富分配,而不是財富生產。另外沒有工資收入的某些企業的大股東,也不應該按照工資收入去賠償……那麼股份分紅收入是否要賠償?提前因為股東死亡造成的遺產税是否要賠償?哈哈,問題越來越複雜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