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過去,魯迅還是我們同時代的人嗎?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411-2019-10-19 15:44
1936年10月19日清晨,魯迅在上海因肺結核病去世。也就是説,從魯迅的故事結束的那一刻,距今已經過去了完整的83年。
我們總是喜歡用類似“一個時代的落幕”之類的話語去描述一個偉人的死亡,然而屬於魯迅的時代又真的落幕了嗎?
83年過去了,他依然是人們想要引用些什麼話來批判社會時候的首選,依然在網絡裏以各種形式生生不息着,也依然是每個學生必學的一課,無論是否真的從語文課本里撤退。
在閲讀魯迅的時候,我們會有一個共同的體驗:現在看到他筆下的句子,感覺彷彿就説在昨天。
所以也許可以在這裏問出一個對每代人都適用的問題:你覺得,魯迅是我們同時代的人嗎?
文 | 許子東
提到魯迅,沒有人不知道,魯迅的文章折磨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學生。
當然這幾年也有教材説要刪減魯迅的文章,有人説因為魯迅過時了,也有人説高考以後很少有人把魯迅的書再找出來讀。
魯迅真的過時了嗎?
這個話題其實可以擴展一下——我們今天還有必要再讀文學經典嗎?
我有另外一檔節目《20世紀中國小説》,講過一個作品叫《華威先生》,今天我們周圍假如有朋友忙着開會,我們還會説他“你怎麼像華威先生一樣”。
還有像《駱駝祥子》一樣的悲劇,碰到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自己被侮辱以後又損害他人,好像也會發生。我們反抗什麼東西的時候,只要目標光明,手段就可以“以惡抗惡”呢?
還有,張愛玲的愛情故事,每天都在幫助我們戀愛,又在破壞我們戀愛;還有郁達夫的性苦悶……
文學是過時了呢?還是時代的預言呢?或者説,就是我們每天的生活經驗呢?
這個問題,看完這篇文章,大家心裏就會有自己答案。
1
我想起自己最早讀魯迅的文章——《隨感錄38》,1918年11月發表在《新青年》上。
文章第一句:“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只可惜沒有‘個人的自大’,都是‘合羣的愛國的自大’。這便是文化競爭失敗之後,不能再見振拔改進的原因。”
我告訴各位,我當初讀這個文章,吃了一驚。因為在我的習慣裏,“個人的自大”和“合羣的、愛國的自大”相比,當然是後者比較重要。可是魯迅先生怎麼説呢?
“‘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這種自大的人,大抵有幾分天才……也可説就是幾分狂氣,他們必定自己覺得思想見識高出庸眾之上,又為庸眾所不懂,所以憤世疾俗,漸漸變成厭世家,或‘國民之敵’。
“但一切新思想,多從他們出來,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從他們發端。所以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
這是魯迅早期的文章,“自大”、“福氣”都是正面概念,而且加了感嘆號。
魯迅為什麼在五四的時候要講“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呢?因為“個人”對面有一個對立的詞,就是“庸眾”——平庸的羣眾。
這也讓我感到驚訝,因為在我看來,個人與羣眾之間,當然羣眾正確。羣眾是真正的英雄,我們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我要是能變成羣眾的一份子,就是天大的榮幸了。
可是魯迅講的“庸眾”是誰呢?華老栓、孔乙己、《示眾》裏的看客、阿Q、小D……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些人放在一起看,那不就是庸眾嗎?按照今天的説法,就是吃瓜羣眾。
我們讀《吶喊》自序,知道魯迅創作的出發點,就是假定很多人在黑房子裏快睡死過去了,沒有門,只有他醒着,在猶豫要不要開窗叫醒大家。所以這些睡着的眾人就是庸眾,當然了,魯迅當時沒考慮過這些人可能是裝睡。
“庸眾”這個詞後來被另一個概念代替了,叫“大眾”。“大眾”本來是個日語漢字,輸入中國的時候是個中性字。“大眾”跟“精英”相對,就是被教育、被喚醒的對象。
但是後來“大眾”變成“羣眾”,“羣眾”又跟人民結合,所以出現了一個新的詞叫“民眾”。語境不同了,意義也不一樣了。
我自己對這些話語概念特別感興趣,把它們總結成“三眾四民”,“三眾”就是大眾、羣眾、民眾;“四民”就是國民、公民、人民、網民。
就在《隨感錄38》裏,魯迅批判了“合羣的自大”,“愛國的自大”,他説這些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魯迅怎麼説——
他們自己毫無特別才能,可以誇示於人,所以把這國拿來做個影子;他們把國裏的習慣制度抬得很高,讚美的了不得;他們的國粹,既然這樣有榮光,他們自然也有榮光了!
倘若遇見攻擊,他們也不必自去應戰,因為這種蹲在影子裏張目搖舌的人,數目極多,只須用mob(烏合之眾)的長技,一陣亂噪,便可制勝。
**勝了,我是一羣中的人,自然也勝了。**若敗了時,一羣中有許多人,未必是我受虧:大凡聚眾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也就是他們的心理。他們舉動,看似猛烈,其實卻很卑怯。
因此,魯迅説,“所以多有這‘合羣的愛國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抽象地講,大家也許還比較陌生,我們具體來看看魯迅總結的這些“愛國的自大的”人們,他們的基本理論有哪四條——
甲雲:“中國地大物博,開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
乙雲:“外國物質文明雖高,中國精神文明更好。”
丙雲:“外國的東西,中國都已有過。”
丁雲:“外國也有叫化子,——(或雲)也有草舍,——娼妓,——臭蟲。”
我記得我70年代讀這個文章的時候,正好身邊有一張報紙,一看報紙上的標題、言論、態度、語氣,跟魯迅講得差不多:
中國地大物博,精神文明更好;外國的東西,中國早有了;外國也有叫化子、茅房、娼妓、臭蟲。
有意思,魯迅怎麼就知道後來幾十年人們怎麼辦報呢?魯迅是不是我們的同代人啊?
2
30年代的《華蓋集》收了一篇《論辯的魂靈》,對我們今天網民們的語言邏輯有了更精準的預測。
你説甲生瘡。甲是中國人,你就是説中國人生瘡了。既然中國人生瘡,你是中國人,就是你也生瘡了。你既然也生瘡,你就和甲一樣。而你只説甲生瘡,則竟無自知之明,你的話還有什麼價值?
倘你沒有生瘡,是説誑也。賣國賊是説誑的,所以你是賣國賊。我罵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
愛國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
邏輯問題對是我們思維的最基本訓練,魯迅這一段我們要把它分析一下,這裏面有好多不同的層次:
一,甲生了病,他是中國人,所以中國人生病了——個人的問題推廣到國族。你看不起我,我是中國人,難道你看不起中國人嗎?
二,中國人有病,你是中國人,那麼你也有病。
三,你有病,所以你説的話就沒有價值了。
四,如果你説你沒有病,你就是在説謊,那就是一個新的指控。
五,你説謊,賣國賊也説謊,所以你是賣國賊。這個推理太厲害了,這相當於在説——強姦犯有一張卡,你也有一張卡,所以你也是強姦犯,諸如此類。
六,我罵賣國賊,説明我是愛國者,我罵你叛國,我罵你漢奸,就説明我是愛國的——為什麼我要罵你賣國賊?就是要證明我是愛國的。
七,愛國的話是有道理,所以我的話有道理——反過來論證。
八,我的話既然是有道理,你就肯定是賣國賊了——話又兜回來了。
我覺得魯迅總結的這些論辯的常用邏輯,我們要好好學習,常常操練,時時培訓,天天發揚。
其實我最近在網上看到有些網民回答,有一個説“魯迅懂個屁”,還有一個網民説“魯迅是一個老廢柴”。
我記得1966年什麼都可以打倒,那個時候的紅衞兵也不敢説“魯迅懂個屁”、“魯迅是廢柴”,真是與時俱進,我不知道魯迅能不能活在我們的同時代。
魯迅自己説過“我生於清朝,原是奴隸出身,不同於二十五歲以內的青年,一生下來就是中華民國的主子”。
“中華民國的主子”是反諷,講的是30年代,當然我們現在是共和國的主人,這是真的現實了。
3
我們都記得魯迅有一段對中國歷史的總結,簡明扼要,其實非常偏激。魯迅説:
任憑你愛排場的學者們怎樣鋪張,修史時候設些什麼“漢族發祥時代”“漢族發達時代”“漢族中興時代”的好題目,好意誠然是可感的,但措辭太繞灣子了。有更其直捷了當的説法在這裏—
**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這段話千萬不要誤解,這裏邊魯迅強調的是兩點。
第一,奴隸不是最壞的情況,為什麼?因為“亂離人,不及太平犬”,碰到戰亂、強盜,老百姓寧可找一個隨便什麼主子,所以歷史上的農民革命起義造反,把奴隸規則粉碎。
“這時候,百姓就希望來一個另外的主子,較為顧及他們的奴隸規則的,無論仍舊,或者新頒,總之是有一種規則,使他們可上奴隸的軌道。”所以,奴隸、臣民是一種規則,一種軌道。
但魯迅還有第二個意思,那就是假如進入了太平盛世,你很開心吧?可也不過是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所以魯迅的意思是,“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
魯迅這一段概括是非常值得我們讀的,他説,中國的奴隸生活的軌道“早已佈置妥帖了,有貴賤,有大小,有上下。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別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別人。一級一級的制馭着,不能動彈,也不想動彈了。因為倘一動彈,雖或有利,然而也有弊。”
我們今天大可以説魯迅過時了,因為你想“奴隸”這種字,這跟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有什麼關係?我們現在進大學了,做主人了,對不對?顯然魯迅不是我們的同代人。
但是我們再讀另外一段文字,看看有沒有關係?
魯迅在一篇叫《燈下漫筆》的散文裏説,袁世凱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財政困難,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就把紙幣停止兑現。
官方還可以用,商家就不大歡迎,所以這個錢就等於是不值錢了。正在這個時候,魯迅身上也有一些這樣的錢,可是眼看自己就變窮人了,非常恐慌。
這時候有人説這個錢可以到銀行裏去換銀元,六折多好像。魯迅就去換了一些,後來兑換率還要上升到七折,魯迅更加高興了,就把那些紙幣全部換了銀元。
他説,這些銀元“沉墊墊地墜在懷中,似乎這就是我的性命的斤兩。倘在平時,錢鋪子如果少給我一個銅元,我是決不答應的。
但我當一包現銀塞在懷中,沉墊墊地覺得安心,喜歡的時候,卻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們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之後,還萬分喜歡。”
各位可以想想看,我們都不是奴隸,但我們有沒有這麼一個時候,我們擁有的東西,或者我們自以為擁有的東西,比如名譽、學位、發言權、財產、房子、朋友,突然之間沒了,不見了,然後又取回了一部分,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也萬分歡喜呢?
4
魯迅説到底是一個文學家,他講的“奴隸”“奴才”都是他一生創作的關鍵詞,但不是科學的概念,他不是講過去的奴隸社會,更多的是一種比喻、形容。
在魯迅概念裏邊,“奴隸”並不是一個負面的批判的詞,特別是把它跟“奴才”一起討論的時候,30年代魯迅有一段話:
一個活人,當然是總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隸,也還在打熬着要活下去。
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隸,打熬着,並且不平着,掙扎着,一面‘意圖’掙脱以至實行掙脱的,即使暫時失敗,還是套上了鐐銬罷,他卻不過是單單的奴隸。
**如果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歎,撫摩,陶醉,那可簡直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別人永遠安住於這生活。
就因為奴羣中有這一點差別,所以使社會有平安和不安的差別,而在文學上,就分明的顯現了麻醉的和戰鬥的不同。
現在我們這個時代很多人喜歡看宮鬥劇,在清代的時候,很多人特別喜歡下跪,而且把自己稱為奴才,非常順口。為什麼呢?因為在清代的統治下,叫奴才是一種光榮,是一種資格。
之前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是漢人不能叫自己奴才,只有滿人的官才能叫奴才,所以有很多漢人當時也想自稱奴才,結果乾隆後來就規定一律稱臣,不要叫奴才了。
奴才曾經一度是一個美稱,今天當然概念上不美了,心態上是怎麼樣呢?那就很難説了。
所以我曾經説過,奴隸是“狀態”,奴才是“心態”,二者有被迫還是自願的區別。
我們想想中國現在最重要的兩首歌,《國際歌》的第一句是什麼?“起來,飢寒交迫的奴隸!”國歌的第一句是啥?“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兩首最重要的歌的第一句,不約而同地都出現了“奴隸”,這不是主旋律是什麼?
而且還真的都是現代文學的貢獻,我們知道《國際歌》是1921年耿濟之與鄭振鐸從俄文翻譯成中文的,兩位都是文學研究會的作家。而《義勇軍進行曲》作詞者田漢是創造社的作家,所以中國的政治跟文學的關係非常近。
所以魯迅後來編書,專門有一套叢書叫“奴隸叢書”,顯然是覺得我做奴隸,這是正視現實,我看到我被壓抑的處境,但做奴才是不可取的。
如果我們在概念上講還講不清楚的話,有一個小説細節,可以更典型地説明兩者的分別。
《阿Q正傳》中的阿Q,大家知道他住在土穀祠裏,他在土穀祠做了一個夢,這個夢是什麼夢呢?就是他參加革命。
**造反?**有趣,……來了一陣白盔白甲的革命黨,都拿着板刀,鋼鞭,炸彈,洋炮,三尖兩刃刀,鈎鐮槍,走過土穀祠,叫道,‘阿Q!同去同去!’於是一同去。……
這時未莊的一夥鳥男女才好笑哩,跪下叫道,‘阿Q,饒命!’誰聽他!第一個該死的是小D和趙太爺,還有秀才,還有假洋鬼子,……
**直走進去打開箱子來:**元寶,洋錢,洋紗衫……秀才娘子的一張寧式牀先搬到土穀祠,此外便擺了錢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趙家的罷。自己是不動手的了,叫小D來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
趙司晨的妹子真醜。鄒七嫂的女兒過幾年再説。假洋鬼子的老婆會和沒有辮子的男人睡覺,嚇,不是好東西!……吳媽長久不見了,不知道在那裏——可惜腳太大。
阿Q沒有想得十分停當,已經發了鼾聲,四兩燭還只點去了小半寸,紅焰焰的光照着他張開的嘴。
這一段太精彩了,這個夢境在《阿Q正傳》裏,在魯迅全部創作中,甚至在全部的中國現代文學中都十分重要。
這裏邊有幾點要特別注意。
第一,殺人。他不是首先應該要殺趙家的人嗎?殺那些秀才也還講得過去,可為什麼首先要殺跟他同一階級的小D呢?他應該團結小D,跟他聯手呀。
所以這段非常精彩,説明奴隸造反的時候,他不僅是復仇,他還想要自己也有奴才,等一下搬牀的時候又找到小D了。所以這裏邊當然很複雜了,我們再仔細分析下去,是不是鎮壓同類也是當務之急?總而言之,他復仇要殺的人第一是小D,第二才是趙太爺,這個太奇怪了。
第二,財產。我要什麼就有什麼,我喜歡誰就是誰,所以財產是要佔有的,農民造反,是貧民造反,所以要搶人家的東西。
第三,性幻想。村莊裏的女的一個一個想過來,全都意淫一遍。
革命夢,財產慾望,意淫女人,鎮壓同類,排斥競爭,迅速想獲得做主人的權利,所有這些潛意識的解讀,它是民族靈魂的象徵,後來又變成了農民革命的集體無意識。
今天也許不僅是農民,今天的網民是不是也有阿Q土穀祠的夢?
魯迅説説過一句話,他説,人家説我的阿Q過時了,“但我還恐怕我所看見的並非現代的前身,而是其後,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後。****”
魯迅的文章寫在1926年,二三十年後就是50年代,50年代怎麼樣?我們不説。從那時到現在,又是50多年過去了,各位,“合羣的愛國的自大”,還有嗎?
論辯的靈魂、邏輯還在嗎?土穀祠的夢,延續嗎?
最後的問題:魯迅是不是我們的同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