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香港風波的命案兇手願赴台自首 台當局卻“不敢接招”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4403-2019-10-19 08:30
文章來源丨海外網台陸委會18日就嫌犯願意到台灣自首一事表示,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依其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香港警方在記者會中也指出,陳同佳案件證據移交的要求很高,“現時警方可以做的已經做了”。
圖為監控錄像拍攝到陳同佳作案畫面(來源:台媒)海外網10月18電引爆香港修例風波的台灣命案嫌犯陳同佳將在10月23日刑滿出獄,有港媒消息,陳同佳已經同意出獄後前往台灣投案自首,但台陸委會卻“不敢接招”,被台網友罵翻。香港修例風波起源於一起殺人案。陳同佳涉嫌於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回香港,於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承認4項被俗稱為“洗黑錢”的“處理犯罪得益罪”,並被判監禁29個月。經扣減刑期,陳同佳將於2019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滿出獄。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陸委會18日就嫌犯願意到台灣自首一事表示,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依其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還稱台方17日也已明確表示立場,“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證,依法追究罪嫌刑責,以實現公平正義。”不難看出,台陸委會的態度,是希望由香港方面來偵辦。但在香港與台灣之間沒有“引渡協議”的情況下,香港方面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到台灣接受殺人嫌疑的調查。香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今(18日)在記者會中也指出,陳同佳案件證據移交的要求很高,“現時警方可以做的已經做了”。沒有引渡協議的情況下,香港警方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難道台灣當局會不知道嗎?那台當局為什麼還會要求由港方來追訴嫌犯殺人罪呢?不少台網友留言表示,台灣民進黨當局此時“不敢面對這個議題”,是在推卸責任。“可笑,港方用什麼理由去續押?人來自首反而不敢接招了,民進黨司馬昭之心。”
“跨境電信詐騙犯千方百計向引渡回台,卻希望陳同佳留港,民進黨當局用心險惡。”
早前,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曾表示,台當局的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在沒有《逃犯條例》的情況下,案件可能成為“無頭案”,但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出現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的情況,只能搶先把責任推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台網友的憤怒並非沒有道理,畢竟,民進黨當局近期一直在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扮演極不光彩的角色。一邊為香港暴徒搖旗吶喊,一邊拿香港當“大選”提款機。台當局領導人蔡英文不止一次公開表明要對香港暴徒“提供幫助,不會坐視”。“台灣當局還主動跳出來給暴徒找後路,台陸委會稱當局“關切”香港,會妥適處理港人來台相關權益的保障。民進黨還高調與亂港分子黃之鋒竄謀,在島內製造“反中恐懼”。就連高雄市長韓國瑜也痛批台當局領導人蔡英文一再利用香港,“香港人流血,民進黨補血”。而台當局在利用、消費香港之後,又意欲推卸法律和道義責任,難怪為台網友所不齒。用台網友的話説,蔡當局“之前以為撿到的是沒子彈的槍,沒想到居然是定時自爆子彈,這下子槍支眼看就要走火了,怎麼繼續玩啊?”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蔡當局出於政治考慮而“不接招”的當天,島內負責偵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嫌犯一入境“馬上就會逮捕,一切依法處理。”這與蔡當局形成了明顯反差,某種程度上更凸顯出蔡當局的“小九九”。(海外網/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