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雜誌總結的2011—2014年曆年十大語文錯誤_風聞
瘟疫公司搬砖部-最近在看《宋案重审》2019-10-22 18:19
2011年
一、**社會影響最大的語文差錯是:“捍”誤為“撼”。**2011年5月,故宮博物院送給北京市公安局的一面錦旗上,把“捍祖國強盛”錯寫成“撼祖國強盛”,輿論譁然。語文專家指出,“捍”是保衞、防禦的意思;“撼”是動、搖動的意思。雖然讀音相同,但兩個字並不通用。
二、**最容易混淆的繁體字是復 /複。**2011年出品的電影《辛亥革命》中,多次出現“光複”字樣,其實都應作“光復”。“復”,表示轉回來、還原、恢復等義,“光復”的“復”指恢復,故對應的繁體字應為“復”;“複”的本義是有裏子的衣服,引申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重複,如“山重水複”“複印”。
三、出現在媒體上的重大知識差錯:2011年也是建黨九十週年,但一些媒體把中國共產黨黨徽上的鐮刀與錘頭,誤説成“鐮刀與斧頭”。《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鐮刀代表農民階級,錘頭代表工人階級。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是共產黨依靠的兩大基本階級。錘頭和鐮刀交叉的圖案,代表工農聯盟。
四、**災害事故報道中經常混淆的詞語是:泄露/泄漏。**日本地震引發核泄漏危機,但媒體在報道這一事件時經常將“泄漏”錯寫成“泄露”。語文專家指出,“泄露”的對象一般是機密信息。而“泄漏”則使用較廣,凡是液體、氣體等的漏出,應當使用“泄漏”。
五、**最容易誤用的稱謂是:村長。**媒體在報道當下農村新聞時,經常把“村主任”誤稱為“村長”。相聲小品中也常説“別把村長不當幹部”。這是語言運用中的滯後現象。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的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其主要領導稱“村民委員會主任”,簡稱“村主任”。
六、**工程建設中常見的詞語錯誤是:“合龍”誤為“合攏”。**2011年7月,杭州錢江三橋發生部分坍塌事故,不少媒體將事故原因歸結為大橋在施工中“過分強行合攏”。事實上,“合攏”應作“合龍”。傳説天上的龍有吐水的本領,古人們把大壩未合龍時的流水口比作龍口,而把修築堤壩或橋樑等從兩端施工,最後在中間接合,叫做“合龍”。
七、**最容易讀錯的金屬元素名稱是:“鉈”。**2011年6月,中國礦業大學發生學生“鉈中毒”事件,某些電視主持人在播報有關新聞時,把“鉈中毒”讀成了“tuó中毒”。語言專家指出,“鉈”是一個冷僻字,也是多音字。讀tuó時,同秤砣的“砣”;讀tā時,則表示一種元素名稱。
八、**使用計量單位時常見的錯誤是:把“攝氏度”分開來説成“攝氏”多少“度”,如“攝氏15度”“攝氏20度”。**準確的説法應是:“15攝氏度”“20攝氏度”。攝氏度是法定計量單位,不能隨意拆開。
九、學生作文中容易出錯的引語是:“一年之計在於春”。“一年之計”容易誤為“一年之季”或“一年之際”。
十、街頭商店用字中常見的差錯是:“傢俱”誤為“傢俱”。

2012年
一、**在談論新聞事件時,經常用到“發酵”一詞,比如“釣魚島爭端再次發酵”。“發酵”的“酵”往往誤讀成xiào。**自1985年發佈《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後,“酵”字統讀為jiào,不再讀xiào。但幾十年來,該字一再被唸錯。
二、**在報道黃巖島事件時,媒體多次把“潟湖”誤為“瀉湖”。**2011年媒體報道日本大地震時,曾把日本地名“新潟”誤為“新瀉”;2012年又把“潟湖”誤為“瀉湖”。“潟”音xì,義為鹹水浸漬的土地;“潟湖”是淺水海灣因灣口被淤積的泥沙封堵阻瀉而形成的湖,也指珊瑚礁圍成的水域。黃巖島的潟湖,屬於後一種情況。因為“瀉”的繁體字“瀉”與“潟”形近,導致誤讀誤用。
(P.S.個人認為“潟”字屬於應該簡化而沒有簡化的漢字)
三、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常被誤為《天堂蒜薹之歌》。“薹(tái)”,是蒜、韭菜、油菜等生長到一定階段時在中央部分長出的細長的莖;“苔”,是指一類苔蘚植物。有人誤以為“苔”是“薹”的簡化字,以致把“蒜薹”寫作“蒜薹”。
(P.S.個人認為“薹”字屬於應該簡化而沒有簡化的漢字)
四、**在使用繁體字的場合,“皇后”的“後”常被誤成“前後”的“後”。**這一差錯,在以往的書法作品和商品廣告中多次出現。2012年中國書畫藝術研究院名譽院長趙清海將寫有“影後”二字的立軸現場送給影星歸亞蕾,由於這一場面曾由電視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影響。
五、**在報道抓捕周克華的新聞時,某些媒體很不得體地把周克華稱作“爆頭哥”,**稱周克華為“爆頭哥”,無疑是對生命極為冷漠的表現。
六、**女明星錯用“賤內”。**2012年7月,大S發佈一條微博説:“老公的餐飲服務業能往這樣美好的方向發展,賤內與有榮焉!”網友一時議論紛紛。“賤內”是一個謙辭,舊時是男人對別人稱説自己的妻子,大S顯然錯了。犯類似錯誤的還有主持人朱軍的“家父”一例,2007年他曾在節目中對嘉賓毛新宇説:“不久前,毛岸青去世了,首先,向家父的過世表示哀悼。”而“家父”應是稱自己父親時的謙辭。
七、**在法制新聞報道中,“囹圄”一詞常被誤為“囫圇”。**影星張國立在一份因兒子張默吸毒而代其道歉的聲明中説兒子“又身陷囫圇,暫不能對公眾有一個交代”,“囹圄”讀作línɡyǔ,意思是監獄。“囫圇”讀作húlún,意思是完整、整個兒的。
八、**在交通安全新聞報道中,“酒駕”“醉駕”糾纏不清。**2012年10月,王志文在上海街頭酒駕被查,不少媒體在報道時,都把“酒駕”誤説成“醉駕”。“酒駕”是酒後駕駛,每100毫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20毫克但不到80毫克;“醉駕”是醉酒駕駛,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等於或大於80毫克。兩者的法律後果不一樣。
九、**在談論中日釣魚島爭端時,網絡上常常把“兄弟鬩於牆”誤成“兄弟隙於牆”。**2012年,針對釣魚島事件,中國大陸與台灣都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多人喜歡引用“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來説明當下的情勢,但不少人不會寫“鬩”字,有人誤成“隙”,還有人誤成“嬉”。“鬩”音xì,意為爭吵。
十、**在使用漢字數字時,“零”和“〇”常被弄混。**阿拉伯數字“0”有“零”和“〇”兩種漢字書寫形式。201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定:一個數字用作計量時,其中“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零”;用作編號時,“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〇”。許多人在涉及編號的場合,錯誤地以“零”代“〇”。比如,“二零一二年”是錯誤寫法,應該是“二〇一二年”。

2013年
一、**央視比賽節目中的出題錯誤:“雞(土從)菌”誤為“雞樅菌”。**2013年央視《中國漢字聽寫大會》總決賽冠軍爭奪戰中,主考官李梓萌出題jī cōng jūn,熒屏公佈的答案為“雞樅菌”。其實,正確的寫法是雞(土從)菌。
二、**浙江高考作文命題中的知識差錯:“英國作家戈爾丁”誤為“美國作家菲爾丁”。**威廉·戈爾丁是英國的小説家、詩人,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三、王立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之後,一些媒體報道中的用詞錯誤:“認罪服法”誤為“認罪伏法”。“伏法”指罪犯被執行死刑,是一種客觀事實;“服法”指被告人服從判決,是一種主觀態度。
四、“稜鏡門”報道中的用詞錯誤:“泄密”誤為“泄秘”。“秘”和“密”都有秘密的意思,但側重點不同。“秘”強調內容隱蔽,客觀上不為人所知,如“秘方”“秘史”“揭秘”等;“密”強調隱蔽內容,主觀上不讓人知道,如“密談”“機密”“泄密”等。二者不宜搞混。
五、**“胡蜂蜇人”事件報道中的用字錯誤:“蜇人”誤為“蟄人”。**有媒體在報道這一事件時,把“蜇人”的“蜇”誤寫為“蟄”。“蜇”讀zhē時,指蜂等用毒刺刺人或動物;“蟄”讀zhé,是蟄伏的意思。
六、**文化新聞報道中的稱謂錯誤:文職幹部誤稱“文職將軍”。**文化新聞報道中常出現“文職將軍”一詞,比如在提到著名歌唱家李雙江時,不少媒體就常用到這個稱謂。在我國軍隊中,專業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享受將官相應的工資標準、生活待遇,但並沒有授予相應的軍銜。在我軍法規條例中,並無“文職將軍”這一名稱。2013年8月,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了《關於規範大型文藝演出、加強文藝隊伍教育管理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軍隊中“專業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不得稱將軍或者文職將軍”。
七、**刑事案件新聞報道中誤用“弒”:**2013年10月浙江温嶺市某醫院三名醫生被患者持刀捅傷,其中一位醫生不幸遇難。多家媒體在報道時稱之為“弒醫案”。“弒”是古語詞,指臣子殺死君主或子女殺死父母。醫生與患者之間不存在這種關係,不能用“弒”字。
八、漢字書寫中經常寫錯的字“冒”:“冒”人人都認識,但很可能落筆即錯,有人説是漢字中的“第一易錯字”。“冒”的上部下不封口,兩短橫與左右豎不相連,不少人誤寫作“曰”或“日”。
九、**律師公文中的用詞錯誤:“受權”誤為“授權”。**為了解決糾紛,企業或個人有時委託律師全權處理。接受委託後,律師常為當事人發佈“律師受權聲明”,但“受權”常被誤成“授權”。
十、**街頭店招中的常見差錯:“羊蠍子”誤為“羊羯子”。**羊蠍子是一種常見的大眾美食。因蠍、羯形似,不少街頭飲食店的店招中,將“蠍”寫成了“羯”。“羯”讀jié,有兩個意思:一指羯羊,即閹割了的公羊;二指中國古代的一個民族,曾參與滅亡西晉。“羊羯子”不通。

2014年
一、**“議案”“提案”混淆:**今年的十大語文差錯排在第一的是“兩會”報道中的常見用詞錯誤:“議案”“提案”混淆。“兩會”召開期間,網絡及部分傳統媒體上常見政協委員提交議案、人大代表提交提案之類説法。這無疑是混淆了“議案”和“提案”兩個不同的概念。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人大代表提出的是“議案”。而“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二、**“入駐”誤為“入住”:**中央巡視工作報道中的常見用字錯誤:“入駐”誤為“入住”。中央巡視組進入某地或某單位,是為執行公務而駐紮,而不是普通的居住,因此應用“入駐”,不用“入住”。
三、**“單獨二孩”誤為“單獨二胎”:**國家計生新政宣傳中的概念錯誤:“單獨二孩”誤為“單獨二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啓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二孩”指兩個孩子,“二胎”指兩個胎次。如果生育的是雙胞胎,一胎已經有兩個孩子,再允許生“二胎”,就可能有三個或四個孩子。這可能導致對新政的誤讀。
四、**病態詞語“國際間”:**apec會議報道中的一個病態詞語:“國際間”。2014年11月中旬apec會議在北京召開,一些媒體上出現了“國際間”的説法,如“把apec會議當成國際間的交流平台”等。際,即彼此之間。“國際”自然是指國與國之間。其後再加上“間”,便成了疊牀架屋。把“國家間”説成“國際間”,這是一種病態表述。
五、**“通信”誤為“通訊”:**馬航mh370失聯事件報道中用詞滯後,“通信”誤為“通訊”。在馬航mh370失聯事件中,有關“通信系統”的話題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但許多媒體都把“通信”誤為“通訊”。“通信”特指用電波、光波等傳送語言、文字、圖像等信息。“通訊”是“通信”的舊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早於2006年已審定公佈“通信”為規範詞形。“通訊”則專指一種新聞體裁。
六、**“拘留”誤為“逮捕”:**明星“污點”事件報道中的常見用詞錯誤:“拘留”誤為“逮捕”。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因涉毒事件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當時許多媒體報道時卻説“房祖名被警方逮捕,成龍代為致歉”等等。“拘留”和“逮捕”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在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辦理逮捕手續將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逮捕。”房祖名經審查,北京檢察機關在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其批准逮捕。可見,“逮捕”是在“拘留”之後發生的事。
七、**阿拉伯數字和“幾”連用:**經濟新聞報道中的常見數字用法錯誤:阿拉伯數字和“幾”連用。2014年下半年國際油價“跌跌不休”,媒體上説:“國際油價跌至每桶70幾美元”,“油價跌至60幾美元每桶”。“70幾”“60幾”應寫成“七十幾”“六十幾”。“幾”是數詞,表示二至九之間的不定的數目。《出版物上數字用法》明確規定:含“幾”的概數,應採用漢字數字。如:幾千、二十幾、一百幾十、幾十萬分之一。
八、**“碑文”誤為“墓誌銘”:**清明紀念活動報道中的常見知識錯誤:“碑文”誤為“墓誌銘”。清明時節,社會各界組織掃墓活動。在追憶逝者生前事蹟時,常引用墓碑上的一些文字,媒體報道時常將之稱為“墓誌銘”。其實,碑文和墓誌銘是兩回事。墓誌銘,一般分志和銘兩部分。志,多用散文寫成,記述死者的姓名、籍貫、生平等;銘,則用韻文寫成,內容是對死者的讚揚、哀悼等。墓誌銘刻在石上,埋在墓內。在墓地上不可能看到墓誌銘。碑文是刻在墓碑上的文字,內容為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以及子孫姓名等,有時也刻有死者的生平事蹟。
九、**影視作品中的常見繁體字使用錯誤:影視作品中,常有用繁體字的場合。多部影視作品中,“松樹”誤為“鬆樹”。**如年內熱播的《紅高粱》電視劇中,便有“三徑寒鬆含露泣”的聯語。其實,“松”“ 鬆”是兩個不同的字。“松”即松樹,古代本有其字。“鬆”本義是頭髮亂蓬蓬的樣子,引申出與“緊”相對的意思,進一步表示酥脆、放開、解開等義。簡化字頒佈實施後,“松”鬆”合併為“松”。但“松樹”不能因此寫成“鬆樹”。
十、**“折桂”誤為“折桂冠”:**文體新聞報道中的用典錯誤:“折桂”誤為“折桂冠”。2014年8月31日,香港小姐總決賽落幕,邵佩詩獲得冠軍,許多媒體稱之為“折桂冠”。“桂冠”可以奪得、贏得,但不能説“折”。這一錯誤也常見於體育比賽的報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