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風波命案嫌犯被台當局拒入境,本人回應:無奈!_風聞
皮皮蟹的忧桑-2019-10-22 13:30

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風波命案嫌犯陳同佳有意赴台自首,卻被台當局拒絕入境,仍在服刑的陳同佳得知消息後,對此表示“無奈”。
據香港《文匯報》10月22日報道,被拒絕入境台灣的不止陳同佳,連同勸服他作出自首決定、上週仍順利入境台灣的牧師管浩鳴,如今也遭到“同樣的待遇”——被拒入境台灣。管浩鳴前日到香港西貢壁屋懲教所探望陳同佳,並告知其台當局的態度,陳表示“無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收到陳同佳的來信,陳在信中説,已決定刑滿後就其涉嫌的殺人案赴台灣自首。港府呼籲台當局務實及積極接收,並樂意向其提供合法協助。蔡當局則以背後有“政治操作”“司法互助機制處理”等為由,拒絕陳同佳入境。台陸委會還放言,港府“刻意卸責”“別具用心”云云。

潘姓少女(右)命喪台灣(文匯報)
陳同佳仍被台北士林地檢署通緝中,但台當局竟拒絕其入台自首,做法令香港、台灣兩地社會感到震驚。
香港特區政府20日發表聲明稱,陳同佳願出獄後到台灣自首,這純粹出於其個人自願,關於其“被自首”甚至“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21日也發聲明表示,基於打擊犯罪、彰顯公義的原則,對被通緝者自願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儘快接收,以將疑犯緝拿歸案、向嫌疑人問話、偵查起訴,不會諸多託辭,無故拖延,甚至刻意不準被通緝者入境,這做法完全與通緝目的相反。
保安局指出,稍微關注台灣殺人案的人都知道,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
陳姓疑犯自首對於解決殺人案件意味着什麼,到底是誰在不合常理地操作,社會自有公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表示,台當局的説法完全是政治凌駕法治,企圖繼續炒作。陳勇強調,陳同佳案整個過程均在台灣發生,台灣當局理應主動執法及檢控,但在蔡英文當局作出政治干預後,台灣由一開始對修例“樂見其成”變成“反修例”,更把願意自首的陳同佳拒諸門外。

蔡英文(台媒)
對於民進黨當局的“髮夾彎”,馬英九也在20日表示,台當局的做法殘忍又不理性,實在“很不像話”。他還提到,蔡英文是學法律出身,對於純粹的法律問題,不要去搞政治,就要讓陳同佳來台受審。
國民黨202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蔘選人韓國瑜也批評説,台灣是法治社會,殺人就該回台審判,找不到拒收陳同佳的理由,他並批評蔡英文利用香港“反修例”暴亂來撈取“大選”選票。
台“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21日指出,過去陳同佳逃回香港被台方通緝時,蔡英文當局曾兩度請求香港協助,現在卻關門拒收,是前後矛盾、自失立場,並質疑過往台灣曾要求英國移送在台醉駕撞死人的英國商人回台服刑,更不惜為此興訟,質疑這次陳同佳事件是有人“讓司法政治化”及“雙重標準”。
台灣《旺報》評論稱,民進黨當局前後立場不一,讓人看清其只有政治考量,沒有司法正義。《聯合報》也表示,如此弔詭變化,完全暴露了民進黨當局的精算心機。
據悉,陳同佳將於10月23日在香港刑滿出獄。他涉嫌於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回香港,於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承認4項被俗稱為“洗黑錢”的“處理犯罪得益罪”,並被判監禁29個月,後被扣減刑期。
內容整合自海外網、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