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平:真理、謊言與扯淡——魯迅《野草·立論》_風聞
文艺批评-文艺批评官方账号-2019-10-23 10:28
編者按
黃子平教授在這篇精悍的短文中,以犀利的文筆,從《野草·立論》的風清月朗中展開對種種話術背後的修辭陷阱的思考,找到為何《立論》會跟那幽深峻峭、陰森鬱結、噩夢連連的六篇擺在一起的原因。 本文於2019年被收入《我在哪兒錯過了你》(洪子誠、劉鼎、盧迎華主編,商務印書館2019年版)。在被編入《我在哪兒錯過了你》一書時,副標題被編輯誤植為“魯迅《野草 · 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簡介也未採納作者擬定的版本。本次推送對上述內容進行了更正。
本文原刊於《魯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11期,感謝作者黃子平教授、“論文衡史”公眾號授權轉載!
魯迅的散文詩集《野草》裏有連續七篇以“我夢見……”開頭的篇章,其中六篇幽深峻峭,陰森鬱結,噩夢連連。唯有〈立論〉這篇,筆鋒一轉,風清月朗,轉出一幅“孺子受教圖”:
我夢見自己正在小學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着我,説。“我告訴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閤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説:‘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説:‘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説:‘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説要死的必然,説富貴的許謊。但説謊的得好報,説必然的遭打。你……”
“我願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麼,老師,我得怎麼説呢?”
“那麼,你得説:‘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麼……。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
老師提供的言語三元組,其一是真理,其二是謊言,第三項恍兮惚兮,極難命名。魯迅有時擷取論敵攻訐自己所謂“世故老人”的前半,稱之為“世故”,但又説被人看出了“世故”,就已經不夠“世故”,可見是極難企及的境界。他有時就用“含含糊糊”或“模模糊糊”等詞形容之,並説這“含含糊糊”或“模模糊糊”,在中國既是“作文的秘訣”,也是“做人的秘訣”,究其實還是“瞞和騙”的別名。為了下文討論方便,吾輩大可不避粗俗,一徑稱之為“扯淡”或“扯蛋”就是。
“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誠然是真理,卻是“荒謬的真理”,或曰以荒謬為其內核的真理。你想,千辛萬苦,好好的剛把小孩子生下來,造化就判了他死刑,連一次上訴的機會都沒有,世界上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麼?死的必然,在東方,這是因為脱離了老子所謂“玄牝之門”“天地根”的結果,於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在古希伯萊,則是由於始祖亞當的“失樂園”,西哲所謂“原始謬誤”帶來的歷史創傷,乃人類的根本大痛。創鉅痛深,有如永恆的詛咒,天大的秘密,大家心照不宣又諱莫如深,豈是隨時説得,隨處説得?那傻子跑去宣講真理,卻暴露了其中隱含的荒謬內核,被眾人合力痛毆,自是活該。
至於“恭喜發財”,屬於社會語言學家所謂“溝通的言語”。“溝通的言語”原是一種“空洞言語”,其內容是無須深究的。對這孩子的美好願景最終能否實現,本就誰也説不準,誰也不會把你當作算命的“活神仙”一般鐵口金牙,兑現與否,秋後找你算帳。誰都明白,你這幾句“許謊”,只是為了表明對某一社羣之核心價值的認同,表明:“我是你們這一夥的。”溝通成功,於是你心安理得,施施然大啖其水煮紅雞蛋,也是應份的事。説到底,許謊者其實是謹守社羣規矩的老實人,知書識禮,切切效忠於那支撐着社會共同體的集體幻見。
魯迅《野草》
1927年北新書局出版
趙延年作《野草》插圖(1978)
唯有這“扯淡”最是扯淡,由許多象聲詞與感嘆號組成,東拉西扯一大篇,卻又等於什麼都沒説。扯淡不是撒謊,因為“説謊”是刻意捏造與真實對立的虛假觀點,它是一種非常尖鋭的行為,説謊者仍然必需關心“真假”之辨,為了創造出有效的謊言,他必須在真理的指引下,精心設計出一套假相。説謊者真心期待聽眾相信他自己心知為假的事實,在他心中“真假”的分野比説真話者還要嚴格。“萬一不小心説出真話怎麼辦?”而“扯淡”的“真實性”或“虛假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工具性”,説話者藉由人人都知道的廢話,幫他“作事”,為他達成某些特定的目的。扯淡的經典好例,是記者追問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力武器”到底在哪裏,美國防長Donald
Rumsfeld的一大段“認識論”矩陣:“我們都知道,有些東西是已知知道的,所以我們知道有些東西,是我們知道的。我們也知道,有些東西是已知不知道的,也即是説,我們知道有些東西,是我們不知道的。但與此同時,世上也有些東西已不知道不知道的,也即是我們不知道這些東西,是原來不知道的。”(原文:“As we know, there are known knowns. There are things we know we know. We also know there are known unknowns. That is to say there are some things we do not know. But there also unknown unknowns, the ones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這段話不太好譯,非得用魯迅的“直譯法”或“硬譯法”,方能略略傳達美利堅超級扯淡的神韻。)有趣的是,他歷數“已知其已知、已知其不知、不知其不知”,偏偏漏了“不知其已知”,即弗洛伊德的“無意識”或“潛意識”是也。
與“撒謊”、“扯淡”相近又大有區別的,是美國俚語裏的粗話bullshit。普林斯頓大學教授Harry Frankfurt的一本小冊子On Bullshit(南方朔一徑譯之為《放屁》),原書只有薄薄八十頁,出版後,不但蟬聯《紐約時報》非小説類暢銷書榜首,也被亞馬遜網站評為年度十大好書。這本書貌似驚世駭俗、粗鄙輕浮,其實卻是一本重量級的小書,他從思想史、語言邏輯及哲學的角度,嚴肅分析:“何謂放屁”?“放屁的嚴格定義為何?”“放屁就是説謊嗎?”“放屁與扯淡(humbug)又有何不同?”“屁話從何而來?”“我們的社會為何沉浸在屁話之中?”
作者: Harry G. Frankfurt 出版社: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出版年: 2005-1-30
作者: [美] 哈里·G·法蘭克福 出版社: 譯林出版社原作名: On Bullshit譯者: 南方朔 出版年: 2008-1
Harry
Frankfurt認為“在廣告、公關以及(等於是廣告或公關的)政治領域”裏,最常找到“放屁”的純粹例證。他認為“放屁”與“扯淡”較接近,卻與“説謊”有非常大的不同,“放屁”者根本不關心真假,或者説,他本意並不在於“傳播虛假”,而在於“以假亂真”,他的焦點是全景而非聚焦的,他的言語並不基於相信某些事物為真、也不基於相信某些事物為假,而是刻意東拉西扯,“放屁”者的陳述缺乏一種在乎事實的關切,只是為了某些目的企圖矇混過關,本質上接近“唬弄(bluff)”。放屁者有時説的全是事實,但也仍然在放屁。
無獨有偶,OnBullshit書中也引述了一段長輩教導小孩子的故事。典出小説《下流故事》,裏頭的人物亞瑟·辛普森回憶起他父親的教誨:“爹被殺的時候我只有七歲,但我至今結結實實記得他説過的一些事情……他教給我最最要緊的一條是:放屁混得過去的時候千萬別撒謊。”這教誨不但嚴判“放屁”與“撒謊”的不同,而且強調了兩者的優先次序。老辛普森並非在道德尺度或是非黑白上認定放屁優於撒謊,也未必覺得撒謊的有效性一定不如放屁,某些聰明的謊言還真能唬弄人。也許他是在“矇混過關”的層面上考慮兩者的優先次序,雖然被逮住的危險幾乎相同,放屁者混過去的頻率顯然優於撒謊者。眾人似乎較能容忍前者,較少把前者的胡扯看成對個人的冒犯。人們樂於揭穿謊言,卻寧可離放屁者遠點。當重點是“混得過去”的時候,老辛普森的家傳智慧強調了“放屁”的策略性,也就是説,這是“情境”的要求。放屁者擺盪於真假之間,比撒謊者更自由,更有創意,更能樂在其中而洋洋自得,以致於世間竟有“放屁老手”(bullshit artist)的雅號。
《魯迅全集》(十卷本)
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
《魯迅全集》
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
回到魯迅,你會記得他的第一篇文言文小説〈懷舊〉,説的也是蒙學私塾上發生的事。禿先生教耀宗如何應付“長毛”,簞食壺漿飯之“亦可也”,卻不必親自出面,“順民”的條子不必急於張貼,要看時機等等。敍述者小學生對禿先生的一番屁話大為佩服,説“人謂遍搜蕪市,當以我禿先生為第一智者,語良不誣。先生能處任何時世,而使己身無幾微之,故雖自盤古開闢天地後,代有戰爭殺伐治亂興衰,而仰聖先生一家,獨不殉難而亡,亦未從賊而死,綿綿至今,猶巍然擁皋比為予頑弟子講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若由今日天演家言之,或曰由宗祖之遺傳﹔顧自我言之,則非從讀書得來,必不有是。”來自傳統文化的智慧,源遠而且流長。如果説真理的是傻子,許謊的是規矩人,放屁者則是無賴,小學生課堂上先生“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的“眼光”是卑賤而淫猥的眼光。
《懷舊》原刊插圖
(《小説月報》第4卷第1期,1913年4月)
《懷舊》的結尾,小學生在夢中慘叫“啊!先生!我下次用功矣。……”與傭人李媪的“長毛砍頭”夢相對應。──我終於明白為何《立論》會跟那六篇噩夢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