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深圳做好垃圾分類可獲獎勵 “積極個人”獎1000元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19-10-24 15:52
金羊網訊記者林園報道:
11月1日起,在深圳,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個人、家庭、小區及單位,都將得到政府的獎勵。其中,“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資金補助為2000元,“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資金補助為1000元,“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資金補助為10萬元/1000户。
今年7月,《深圳市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實施方案(2019-2021)》(徵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徵求意見。《方案》指出,2019年至2021年,深圳擬每年拿出6250萬元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獎勵垃圾分類先進家庭、個人、小區及單位。11月1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
接下來,管理單位將根據《辦法》每年對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住宅區、家庭和個人給予激勵,針對家庭、個人、住宅區限定名額分別為5000個、1000個、500個,單位不限定名額。

具體來説,積極踐行生活垃圾分類且成效顯著的個人,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志願者、教師以及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其他人員,可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獲獎個人將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1000元;同時,相關信息將納入市民文明誠信分採集目錄。分類成效顯著的家庭,可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
獲獎家庭將通報表揚並補助資金2000元;還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分類成效顯著的住宅區,可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
獲獎小區將通報表揚並按照10萬元/1000户的標準補助,不足1000户的,每減少100户,補助資金減少5%,超過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補助資金增加5%,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補助資金僅用於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設施採購、宣傳培訓以及勞務補貼等方面;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優先申報深圳市級綠色物業管理評價標識,通過市住房建設部門審核後獲得綠色物業管理評價補助資金。
分類成效顯著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可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獲獎單位將通報表揚,主要負責人分別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積極個人”,給予補助資金1000元/人;被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單位”的學校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綠色學校”。
《辦法》對上述的認定列出了具體的評價指標,最終計入總分作為評比。以“生活垃圾分類綠色小區”評比為例,評價指標包括了入户宣傳、定時定點督導、集中投放點、樓層撤桶、回收利用率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