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4歲少年殘忍殺害2名兒童並重傷3人,因未成年不被定罪還將殺人過程寫成了書…_風聞
东京新青年-东京新青年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东京新青年-ID:tokyomen2019-10-26 13:52
作者| momo
來源| 東京新青年
10月20日,大連市內一名11歲女孩遇害,加害人是一名未滿14歲的少年,此事件一出受到了各界的高度關注。
看到這則新聞的小編,想起了22年前發生在日本,同樣是14歲少年犯下的殺人事件。他被世人稱之為“少年A”,因作案手法殘忍震驚日本,不止是在當時,更是到了現在還在有人關注着這個日本少年的動向。
這是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户發生的一起惡劣的連續殺人事件,而這起事件是由一名14歲的少年犯下。他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受害人全部都是小學生,最可怕的是這位被稱作“少年A”的青少年在被捕前極度挑釁的舉動,冷血到衝擊着整個日本社會。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小學生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在女童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説**“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隨即用鐵錘攻擊女童之後逃逸。
之後女童被送往醫院,在一週後離開了人世。事後負責此案件的刑警都震驚到,用如此殘忍的手段襲擊兒童的,居然是一個14歲的少年。
此外,同天中午12點35分左右,少年A在騎車逃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小學女生看見,少年A當即使用小刀(刀刃長13釐米)刺向目擊女童的腹部,隨後女孩被送往醫院,搶救回來了,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除此之外,給女童留下的還有一輩子的陰影。
多年之後採訪女孩的時候,女孩陳述了當時的情況:少年A從對面過來,擦肩而過的那一瞬間什麼都不清楚了,只感覺肚子一熱,摸了一下發現都是血。
到現在右邊仍然有被刺留下的傷口和手術的切口,這些傷痕會讓她永遠記得那天的遭遇。
其實在這之前,少年A已經有過犯罪行為。2月10日,兩名國小女童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女童在當時目擊到犯人拿着書包。該女孩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但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
然後更可怕的還在後面,5月24日,同住在神户市的11歲男孩在與認識的少年A偶然相遇。少年A認為男孩較容易殺害,因此少年A以"有藍色的烏龜"為由將他誘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繩子將其勒死,並將遺體隱藏在該處後離開。
之後回到作案現場將頭部割下清洗。5月27日,凌晨1點左右,少年A將男孩的頭部帶到神户市內的中學校門口後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點40分,男孩的頭部被學校的管理員發現。
男孩嘴裏還塞着炫耀罪行的戰書。
挑戰書上寫着:**“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開始了,各位警官,試着來阻止我吧!****殺人我是很愉快的!好想看到人的死亡!”**這就是少年A的戰書。
挑戰書上滿滿的挑釁,在當時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經過警方一系列的偵查,14歲的少年A在6月被逮捕,由於受日本少年法保護,所以姓名,相貌,家庭情況都不能公佈。因此取名“少年A”,也有媒體稱他為“酒鬼薔薇聖鬥”。
少年A在審判過程中與心理醫生對話時稱,殺人會讓他產生性衝動,當想象着殘忍的畫面時就很興奮。
少年A日記中所畫的畫,極其血腥,自己為自己創造的神。而且每天像神靈祈禱不被逮捕。由於日本當時的犯罪刑責的最低年齡是16歲,並未入獄。而是經過一些精神和心理鑑定,醫生最終以“反社會人格障礙”決定將他送往治療型少管所。
之後在少管所的治療相當順利,2004年3月10日,已經21歲的少年A從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會的道路。日本法務省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退院的消息。
雖然在教養院都有給受害者家屬寫信表達自己的悔過之意,但是被害男孩的父親説,只從書面上看,完全沒有看出他在反省。説到反省他應該這一生都需要懺悔和反省。
在之後的幾年裏少年A像是人間蒸發,再出現的時候已成了“作家”。2015年少年A將自己的殺人過程和心理活動寫成了自傳《絕歌》,引起關注,再度掀起日本社會的輿論,遭到各界猛烈批評,尤其是被害家屬怒斥出版社,要求收回書籍,然而由於銷量非常好,出版社無視家屬。
少年A在之後還建立了自己的個人網站,受到一大批人的追棒,更稱之為偶像。
影響極其惡劣,經過各界決定,將他的所有出版物下架,個人網站關閉。有人説,少年A還是那個當初的“中二精神病犯人”並沒有改變。還有消息説現在的他已經結婚生子。如今的他有沒有悔改外人無從得知……
**但是給被害家屬造成的傷害是永久的。**這種惡性事件的發生,最疼心的莫過於父母,日本被害男孩的父親説道,“這20幾年也在悲傷和悔恨中度過,每天都想着還能為孩子做點什麼?那種絕望感是別人無法理解的。對於大眾可能會將事件漸漸淡忘,但是作為家屬這是無法釋懷的。”
2016年2月,日本八卦雜誌《週刊文春》刊登了已經33歲的少年在東京的生活姿態。記者跟拍的時候,少年A憤怒的説到,**“你這傢伙找死嗎?**你的名字和臉我都記住了!”
當週刊把這件事重新報道出來之後,更多的人是對少年A可能生活在自己周圍的恐懼。到底如何防治少年犯罪者,是社會該關注的問題!
**2000年,日本國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也算是此次事件對日本的社會意義。**然而2004年又發生了11歲少女A持美工刀殺死同班同學的事件,日本就是否將犯罪刑責的最低年齡繼續下調再一次進行着討論。
通過這些事件真的應該對未成年犯罪加大關注力度,隨着現在的孩子越來越早熟,關於罪犯的最低年齡,犯罪最低適用年齡是不是應該重新定義,還有監護人是不是加大監管力度,當發現自己的孩子有所異常時,早些採取行動呢?當出現惡性事件時,監護人是否要承擔更大的負責?這些也都是整個社會值得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