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改過程史_風聞
长者试水-2019-10-26 00:31
文革後,中央開始落實政策,特別是對當年沒收的財產實行清退,在一些大城市中就有很多清退房產的案例,但有很多房產的產權得到清退,但拿不回居住權,這是因為住宅中還有人家居住。為了解決問題,政府提出解決辦法,居住者的單位提供住房給予解決。因此,一些國營企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通過自建房解決(如果不解決,自建房就無法獲得政府的批准,影響其他人的利益)。但是,還有許多國營小企業、大集體企業、小集體企業,街道企業是無權或無能力建自建房的,因此,許多清退房的居住者就無法搬出,還有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不允許市民流落街頭巷尾,有礙觀瞻。政府就開始踢皮球。直到開始商品房建設後,政府對老房子進行拆遷,才開始有行動。房東可以拿到拆遷款或新房,清退房的居住者也能分到房。所以人回到原點(無論是房主還是住客),人均六平方(套內面積),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還要得到政府批准)。因此,上世紀86年至94年,政府拆建房有很多套內面積在18~20平方的住房,這些住房都是給拆遷户的。多出來的新建房就成為第一批的商品房(地價幾乎為零),也是許多當時的房管所(政府機構)的第一桶金,為今後的政改企打下基礎,也是很多後來的房地產大鱷的最早的積累。至於第二桶金,就是95年開始的房改房,以工齡和現金為代價將公房賣給居住者,所獲得的資金又進入房管所。從此中國就開始大面積的推廣商品房,最終導致今天的高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