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樓拋物被斷電30天,法律人士:報警處理更恰當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3684-2019-10-27 21:07
來源:北京青年報
北京頭條客户端27日消息,近日,一則飲酒男子從13樓拋酒瓶被物業罰斷電30天的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被斷電業主事後報警讓民警幫忙求情停止斷電,物業堅持按業主規約處理。網友們紛紛為物業的做法點贊。10月27日,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目前已提前為該住户恢復供電。業主規約是經90%業主同意生效的,業主入住時也簽字確認了,如果業主有異議可以起訴。
物業公司方表示,業主規約是為了保障小區和業主的安全,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對於養寵物、私搭亂建等都有相關規定,高空拋物斷電30天是最嚴厲的處罰。此前,有業主高空拋物被斷電30天,大家都認罰,被斷電後報警的,這是第一次。“如果高空拋物造成嚴重後果,我們不僅要斷電30天,還要報警處理。”
但也有法律人士認為, 業主管理規約一般不應設立處罰條款。高空拋物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建議由警方處理更恰當。
飲酒男子13樓扔酒瓶被斷電30天,事後報警求情遭拒
10月26日晚,一則飲酒男子從13樓拋酒瓶被物業罰斷電30天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多數網友為物業的做法點贊,並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值得推廣。據瞭解,9月29日晚,一男子在河南焦作某小區家裏喝酒,從13樓扔下酒瓶,被物業公司按照業主規約執行斷電30天的處罰。事後,男子的妻子不堪停電困擾,報警讓民警幫忙向物業求情。
10月27日,北青報記者聯繫到該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王虹(化名)稱,9月29日晚,該小區有業主向物管反映,有人從高空扔下酒瓶,差點砸到路過的人。“我們的工作人員馬上就調取監控查看,發現扔酒瓶的是某棟樓13層的一户人家,工作人員馬上上樓核實,剛開始他還不承認,我們把監控視頻拿出來,他就沒話可説了。當時,工作人員就告知他根據業主規約,要給他家斷電30天,當晚就給斷電了。”

王虹稱,被斷電之後,扔酒瓶的業主一家報警了,想讓民警幫着求情停止斷電處罰。對此,扔酒瓶男子的家人稱,他家在13樓,9月29日,丈夫出去喝酒,喝多了,把酒瓶扔到地下,也沒有造成啥後果,家裏被物業停電了,電視也看不了,很多事做不了。“咱承認不對,都賠禮道歉了,你停電讓人咋過?”
物管工作人員也表示,業主被停電後要給手機充電可以到物管辦公室,高空拋物原本就是違法行為,到哪都不被支持,如果造成危害,可能整棟樓得遭殃,如果業主對於停電30天的處罰有異議,可以起訴。到現場瞭解情況的民警稱,小區有小區的制度,不能因為業主報警就破壞制度,並告知涉事業主不要再為此事報警。
10月27日下午,王虹告訴北青報記者,考慮到國慶節假期業主家可能有親友來訪等用電需求,此次停電處罰並沒有嚴格斷電滿30天,已提前幾天為該業主家恢復供電,目前可正常用電。
其他業主:認可業主規約, 之前也有人違反規約被斷電
王虹告訴北青報記者,她2013年來物業公司工作時就已經有業主規約了,當時的業主規約對高空拋物的處罰也是停電30天。“之前有好幾個業主因為違反業主規約被停電30天,但大家都認罰,業主被斷電後報警的,這是第一次。但報警求情也沒用,還是要按業主規約處理,後來他們也沒再報警或者説什麼,目前也沒有業主提出要修改這條規定。”

對於業主規約,該小區一業主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他知道業主規約的存在,也認可其規定。他認為,有了業主規約,高空拋物有人管,公共場所遛狗也有人管,亂搭亂建也有人管,挺好的。“扔東西要斷電一個月,最近就聽説有人扔酒瓶了,做錯了就該認罰,想要報警求情免罰,我們也不同意。”
據業主規約顯示,業主入住後,被發現從室內往外扔垃圾及雜物,給予停電一個月的處罰;如果業主違反該小區裝修管理規定,經勸説無效,可採取停電措施。王虹介紹,停電一個月一般按30天算,這是業主規約中最嚴厲的處罰。“我們沒有執法權,不能罰款,希望以此對高空拋物行為給予警告,我們不希望這種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但如果高空拋物造成嚴重後果,比如有人員傷亡或比較嚴重的財產損失,除了斷電一個月,我們也會選擇報警處理。”
物管:業主規約係為保障小區安全,業主入住時均已知悉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該物業管理公司的業主規約中提到,該規約需經90%以上業主同意,具有強制性,每執行3至4年,經小區90%以上業主同意,可進行修改,每次修改後,原業主規約作廢,按新業主規約執行。
王虹表示,目前該小區總共有6棟樓,都屬於高層住宅,有的33層,有的30層,小區樓外及樓道都安裝有監控設備。“這個小區目前有一千多户業主,目前還有房子在售,每家新入住時,物管都會向業主出示業主規約,並讓其簽字確認,包括此次扔酒瓶的業主。業主規約必須是90%以上的業主同意才生效的,每家每户都是知道業主規約的內容,我們在微信公號上也會發布。”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該物業管理公司的微信公號上,有多條對於小區高空拋物、樓道雜物堆放等安全隱患的提醒。2018年10月19日,該公號發佈消息稱,近期接到廣大業主反映,小區內有極個別人高空拋物,希望大家不要違反規定。如有發現,物業將根據業主規約第七條給予停電一個月的處罰。
除了對於高空拋物的管理,王虹告訴北青報記者,業主規約中還規定,業主不能飼養超過40釐米高的寵物,帶寵物外出應帶清潔用品,寵物在公共區域留下的排泄物應及時清理,違者經勸説無效,可張榜公佈名單。“平時,我們的物管和保安如果看到有業主違反規定,就會上前勸阻,如果看到有人在小區裏遛狗不牽繩,也會提醒。我們也沒有權利罰款,希望業主們都能自覺遵守業主規約。”
王虹説,業主規約説到底是為了保障小區和業主的安全,給大家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包括小區樓道、空調外掛板上如果被發現有雜物堆積,或者園區內有人私搭亂建,物管會先進行勸説,勸説無效,按業主規約可強制清理。
法律人士:相比停電30天,對高空拋物報警處置更恰當
對於該小區業主規約中對高空拋物的業主斷電30天的處罰,有網友稱“引起舒適”,也有網友認為不妥,高空拋物者的家屬可能受牽連。
對此,北青報記者諮詢了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周浩律師,他表示,《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規約是業主自治活動的表現,禁止高空拋物也是規範業主活動。“但是業主管理規約設定罰則,雖然沒有違反法律,但斷電30天還是不太妥當。”
周浩稱,業主管理規約主要靠業主共同自覺遵守,一般不應設立處罰條款處罰業主。對於小區內出現高空拋物的情況,周浩律師稱,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建議報警處理,由公安部門決定是否進行刑事或行政處罰。如造成財產損失,也可由警方調解,調解不成可以選擇起訴到法院。
延展:高空拋物傷人損物屢現 已有多人因高空拋物獲刑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因為高空拋物引發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引發小區鄰里糾紛、業主與物業公司糾紛,以至於對簿公堂的情況也不少見。在多起涉及高空拋物的刑事案件中,被告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2014年11月,成都一男子為發泄情緒,在其位於某小區五樓的家中陽台及四樓與五樓之間的樓梯處,多次朝樓下拋擲花盆、玻璃罐、滅火器等物品,導致停放在樓下的多輛汽車被砸壞。事後,該男子親屬向多名被害人賠償財產損失共計12000餘元,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經法醫鑑定,該男子患有有待分類的精神病性障礙,其對案發時的違法行為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次年,該男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17年5月,重慶一男子李某在某小區與朋友喝酒,因心情不好,在陽台處先後往樓下扔出一個啤酒瓶和一個玻璃杯,其中玻璃杯砸中站在樓下操場上的一名13歲男孩頭部,致其顱腦嚴重損傷。經鑑定,被害人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2018年,李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7月,仍有多起高空拋物案件引發關注。7月2日,貴陽南明區一小區內,一名中年女性在小區內行走時,不幸被樓上10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頭部,經搶救無效身亡。多地警方也提醒,高空拋物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希望業主嚴格自律,監護人也要教導未成年人不要高空拋物,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7月11日,濟南市槐蔭區一小區住户葛某因為情感糾紛,從樓上扔下一把菜刀、兩把尖刀,其行為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最終,葛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但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多起物業公司起訴業主要求其支付物業費及滯納金時,業主以物業公司對高空拋物情況不予處理等服務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2018年,武漢一物業公司起訴一位業主要求其支付物業費,業主稱,物業公司存在對高空拋物不予處理、監控設備不完善、安全隱患管理不到位等服務瑕疵,拒交物業費。最終審理法院判定,考慮到物業公司的服務瑕疵,判令業主按80%比例支付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