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説,是否已到“諾貝爾”水準?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10-28 22:37
來源:劉國重的讀金時代
作者:劉國重
諾貝爾文學獎,獲獎的未必達標,達標的未必獲獎。
金庸即使多活十年,獲得諾貝爾獎的可能性,也接近於零。
有記者問:“作為武俠小説家,您有沒有可能獲諾貝爾文學獎呢?”金庸答:
我想不大可能,諾貝爾文學獎的標準跟我寫的小説完全不同。牛津大學有一位文學批評家叫約翰·凱瑞,他的文學批評理論我很同意。他認為在近代德國、法國、美國,知識分子的文學批評觀念對人民大眾完全歧視,就是説人民大眾看得懂的東西都是不好的。他們認為好的作品一定要人家看不懂,看得懂就是不好的、淺薄的、無聊的、沒有品位。我這個小説很多人看得懂,那肯定是不好的、沒品位的。(笑)(中國青年報《金庸:我現在講話就很雅 沒有“文字暴力”》)

金庸很知道自己獲獎的可能性極低,而仍存了“萬一之想”,對這個獎,還是在意的。《鹿鼎記》英譯者閔福德回憶:“2000年底,高行健獲頒諾貝爾文學獎。查先生邀我在跑馬地雅谷餐廳共進午餐,席間對於我無法助他擒得桂冠小有微詞。”(《明報月刊》“金庸紀念專號”第130頁)只是“小有微詞”而已,金庸也知道自己很難獲獎。
這就是我在《談金庸先生晚年》文中談到的“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同時也可以看出,金庸對自己的文學成就不是沒有信心,是沒有十足的信心,切望諾獎光環的“加持”。也不是金庸一人,太多當代中國小説家缺乏足夠自信,迫切希望得到世界(主要是西方)的承認。
説以上這些,我沒有指責金庸以及其他中國小説家的意思。
押沙龍説“金庸絕無可能得諾貝爾獎”,我是基本贊成的。但看他通篇文章,似乎是説,金庸不能得獎,就等於沒達到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中等水準。這就是我不能苟同的了。
押沙龍一面認為:
金庸是個天才,是個不世出的天才。
金庸有一個極其罕見的才能,就是能虛構出一個龐大複雜的虛擬世界,這個世界在讀者心目中幾乎比現實更鮮活。他虛擬出的世界讓人流連忘返,他虛構出來的人物幾乎吹口氣就能活。這種才能非常罕見,比單純的文學才能更加罕見。這麼會講故事的人,一個時代也往往出不了一兩個。
……金庸的小説一定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我相信幾百年後還有人讀,我相信他創造的很多人物和符號會成為中國文化固定的一部分,就像狄更斯的小説對英國文化一樣。
……《巨人的隕落》跟金庸的小説比起來,還差着一兩光年。
另一面,押沙龍仍堅持認為:“金庸是個一流甚至超一流的作家,但是嚴格來説,他寫的不能算是一流的文學。”
何以故?押沙龍認為:“他不符合嚴肅文學的標準,尤其不符合現代嚴肅文學的標準。如果他能得諾貝爾獎,那馬丁大叔也該得了,畢竟西方人對《冰與火之歌》更熟悉。但是馬丁能得諾貝爾獎麼?”
一百年前,魯迅在《狂人日記》説:“(中國)從來如此,便對麼?”此一質問,大有必要。但是,這一百年來,中國人很少思考另一個大問題:“西方(現在)如此,便對麼?”
喬治·R·R·馬丁、托爾金、西默農、阿西莫夫,這些“講故事”的西方小説家,在西方也是被歧視的,被排除在諾貝爾文學獎評獎的視野之外。西方今日,確是這樣的。然而,西方現在如此,便對麼?!托爾金、西默農的文學成就,絕對低於大多數獲獎的小説家?
押沙龍又談到:
金庸的小説有點像狄更斯。現在大家一説狄更斯,好像就是牛逼閃閃的經典作家。其實狄更斯本質上就是金庸、馬丁那一路作家,他只是命好,沒出生在20世紀而已。他的小説也是在報紙上連載,他的小説也充滿巧合,也是一門心思取悦讀者。而且他也和金庸一樣,有超凡的講故事能力。而且説實話,狄更斯比金庸俗氣得多,小市民的市儈氣息呼之欲出。
除了“一門心思”四字,説得太絕對,有失分寸之外,押沙龍對狄更斯的認識,我都贊成。狄更斯雖有這些問題,我仍認為,他完全無愧“經典作家”的地位。
竊以為,不是狄更斯“命好”,是當代以狄更斯風格寫小説的小説家,他們太倒黴,運氣太壞,得到的評價太不公正。
押沙龍認為:
但是講故事不等於文學,這是兩個概念。……這麼説大家可能不服氣,但是這樣的區分是真實存在的。金庸、馬丁、斯蒂芬金、羅琳他們屬於一類作家。沃爾夫、喬伊斯、福柯納、普魯斯特他們屬於另一類作家。前一類我們稱為通俗作家,後一類我們成為嚴肅作家。……喬伊斯、福克納那種作家關心的是人性的深度、世界的複雜性、敍述的可能性,他們不考慮讀者愉快不愉快。讀他們的書往往會覺得晦澀、迷惑、費解……能夠激發出人們的智性活動。
狄更斯、金庸擅長“講故事”。“講故事不等於文學”,然而,喬伊斯、福克納他們那種寫法,就“等於”文學嗎?
“關心的是人性的深度、世界的複雜性、敍述的可能性,他們不考慮讀者愉快不愉快。讀他們的書往往會覺得晦澀、迷惑、費解”,這一整套標準,狄更斯、金庸固然達不到,莎士比亞、塞萬提斯、拉伯雷、莫里哀、菲爾丁、曹雪芹、施耐庵等古代文學家,也都是達不到的。
莎士比亞、拉伯雷,若是生於20世紀,未必能得諾獎,這個我信。要説莎士比亞、拉伯雷的文學成就,比大多數諾獎獲得者更低,是否有點開玩笑了?
戲劇與小説兩種文體,本來就是面向大眾的,其主流,不該是拒普通讀者於千里之外的。劉紹銘説:“中國沒有一本偉大的小説不是通俗的,小説一詞原意也是通俗的。西方小説的起源,也是走通俗的路子。”
喬伊斯、福克納的創作,於“講故事”之外,另闢新路,非常了不起,自有其價值。然而,像押沙龍這樣,認定“不考慮讀者愉快不愉快”、讓人“晦澀、迷惑、費解”的文學,才是“嚴肅文學”、“高級文學”,這份認識,恕我直言,很有些小家子氣了。
狄更斯、金庸寫小説,要“考慮讀者愉快不愉快”,固是意在“迎合”。以喬伊斯、福克納的風格寫作的某些小説家,仍可能意在“迎合”:“迎合”着現時代的文學風潮,“迎合”那些比較“深沉”(“真深沉”有之,“裝深沉”亦有之)的讀者。
讀者和讀者,是不一樣的。有些讀者,所喜悦的,正在這“晦澀、迷惑、費解”。
作者和作者,是不一樣的。同樣寫“晦澀、迷惑、費解”的小説,有的作者,如喬伊斯、福克納,幾乎不考慮讀者的喜好,某些作者卻完全可能意在投某些讀者之所好。
所寫小説,不夠“晦澀、迷惑、費解”,或可獲得更大商業利益;寫“晦澀、迷惑、費解”的小説,卻也可以獵獲很高的社會地位(例如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我不敢斷定,對於所有小説家來説,商業利益必然更誘惑。
“嚴肅文學”,就像所謂的“通俗文學”一樣,不能免於“取悦讀者”的嫌疑。
我一直認為,文體無高下,成就有高低。這裏,可以稍作修正:文體基本無高下之別,文學家的實際成就絕對有高低之分。
“講故事”的小説,與“晦澀、迷惑、費解”的小説,“基本”無高下之分。若説後者的價值,稍微更高一點,也不是不可以。
齊王的上駟,比田忌的上駟,跑得稍快一點;齊王的中駟,比田忌的中駟,跑得稍快一點,但田忌的上駟,比齊王的中駟,跑得更快。狄更斯或者比喬伊斯稍差,但比起多數獲得諾貝爾獎的小説家,都寫得更好。
伊斯並沒獲得諾獎,但大多數的諾貝爾獎小説家,比起喬伊斯,差得太遠。
有些“嚴肅文學”小説家,作品寫得真是濫,“下駟”而已,而仍對金庸小説嗤之以鼻,他們的自我感覺真是好極了。
押沙龍所標舉出的“嚴肅文學”作家,是西方最好的幾位大師,他沒舉出一箇中國現當代“嚴肅文學”作家,也是很有意思的事。中國現當代“嚴肅文學”小説家,有哪一個,達到喬伊斯高度?金庸比喬伊斯,固然差距很大,比中國現當代的“嚴肅文學”小説家,又如何?
文體基本無高下,成就絕對有高低。
無論在西方,還是在中國,20世紀“現代文學”的實績,被過份誇大。似乎這一百年的小説創作,足以頡頏甚至超越幾百、上千年的傳統文學。並且,以“現代文學”的技法、風格,否定幾百年的文學傳統。誰要仍像狄更斯、施耐庵那樣“講故事”,就全被藐視。
現代人,太自負,太誇張,太僭妄。
金庸小説,僅僅是講故事?押沙龍並不這樣認為。
《笑傲江湖》: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本。這個不僅僅是武俠小説,也是一部政治寓言。書裏的江湖在金庸小説裏,是最血腥最另類的。
……金庸小説絕不是王朔説的那種見面就打的瞎胡鬧。它們都有相當強烈的寓意,從中能看出金庸思想軌跡的變化。在一開始,比如像射鵰英雄傳裏的世界,就是恩怨分明的……到了後來,金庸就漸漸覺得這樣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悲劇意味逐漸增強,天龍八部中人物都都陷在羅網之中,好人壞人也沒有截然的分別,更像是命運的獵物而已。再到《笑傲江湖》,世界已經是陰險卑鄙,政治鬥爭席捲一切,高大形象無非是權力的偽裝,最好的出路也無非是歸隱消失。
即便金庸小説有如此豐富的內涵,但因其延續了傳統小説“講故事”的風格,仍被押沙龍視為不高級的文學。
押沙龍這句“講故事不等於文學”,就是在説,“講故事”的小説是低級的文學。否則,實在沒法理解他下一句,“金庸是個一流甚至超一流的作家,但他寫的不能算是一流的文學”,還有這句:“我對金庸小説的評價就是:一流的小説,但絕不是超一流的文學。這不是貶低,而是一種界定。在通俗小説的類別裏,它就是一流的。”
押沙龍很把這”嚴肅“與”通俗“的“界定”當回事,還説:“這樣的區分是真實存在的。”
2014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迪亞諾,聲稱自己一直很希望能像通俗小説家西默農一樣來寫作,“我很驕傲自己有一半和西默農是同國人,我覺得自己和他那麼相近”。在莫迪亞諾之前,安德烈·紀德,自然是雅之又雅的文學大師,更認為西默農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法國作家”。其他,T·S·艾略特、莫里亞克、亨利·米勒等人,無不對西默農推崇備至。
讀紀德、莫迪亞諾的小説,“往往會覺得晦澀、迷惑、費解”,可惜,他們竟不像押沙龍那樣,認定“嚴肅”與“通俗”,“這樣的區分是真實存在的”。
每個時代,都有“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的區分(不叫這兩個名稱,意思一樣的),當時的絕大多數讀書人,都認為“這樣的區分是真實存在的”,都認定“嚴肅文學”必然高於“通俗文學”。然而,一二百年後,證明這種區分並不是“真是存在”的,取得更高成就的,往往反是被歧視的“通俗文學”。
倒退幾百年,只要你寫的是“小説”,就算寫的是“晦澀、迷惑、費解”的小説,通通被視為“通俗文學”。無論中外,皆是如此。
明末清初,有李贄、金聖嘆等人,開始給予小説(及戲劇)較高的評價,但他們的主張,並沒有深入人心,絕大多數讀書人,仍將所有的小説、戲劇,視為“通俗”。小説、戲劇,在中國,真正獲得文學上的“正統”地位,是20世紀的事。
1917年,蔡校長禮聘吳梅先生到北大任教,戲曲研究由此躋身現代大學講壇,“當時在大學裏設戲曲一課,是一大革新,在‘文以載道’的一班老夫子看來,這簡直是胡鬧。文化界聽了也議論紛紛,上海的《時事新報》還有過嘲罵的話……”(朱偰《回憶北大人物》)。
爭議之聲雖大,平息卻是甚快,一向被輕視的小説戲劇,於近百年前,終於取得了文學的正統地位。其間的外力因素,不容忽視。
1840年後,吾國屢敗屢戰,屢戰屢敗,國勢日蹙,信心漸失。至庚子、辛酉,已全然喪失了志氣。此時與此後,眼見耳聞洋鬼子把戲劇小説抬舉到那麼高的位置,再要狂貶王實甫、施耐庵,有些底氣不足。
方鴻漸到家鄉中學講演,“看見教師裏一個像教國文的老頭子一面扇扇子,一面搖頭,忙説:‘……在歐洲最早的文學作品荷馬史詩《十年歸》Odyssey裏--’那老頭子的禿頂給這個外國字鎮住不敢搖動……”那年月,像這樣的“老頭子”,可不是一個半個。
如無西方觀念的輸入,小説與戲劇的價值,在中國,要獲得普遍認可,只會更晚,不可能更早。
西方現代的某些觀念,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的。
似乎,押沙龍將“嚴肅文學的標準”,尤其是“現代嚴肅文學的標準”,視為金科玉律和天經地義。然而,《笑傲江湖》中,令狐沖説:“規矩是人所創,也可由人所改。”我相信,未來的西方小説史,必當給予托爾金、西默農等擅長“講故事”的“通俗作家”,以更公正的評價。
像押沙龍一樣,我最喜歡的金庸小説,也是這部《笑傲江湖》。看到有人嚷嚷什麼“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我聯想到的,是華山派中的“氣宗”與“劍宗”之爭。
嶽不羣在石上坐下,緩緩的道:“二十五年之前,本門功夫本來分為正邪兩途。”……嶽靈珊道:“爹爹,咱們所練的,當然都是正宗功夫了。”嶽不羣道:“這個自然,難道明知是旁門左道功夫,還會去練?只不過左道的一支,卻自認是正宗,説咱們一支才是左道。……”
……嶽不羣道:“是啊。華山一派功夫,要點是在一個‘氣’字……這是本門練功正途。可是本門前輩之中另有一派人物,卻認為本門武功要點在‘劍’……正邪之間的分歧,主要便在於此。”
……嶽靈珊道:“最好是氣功劍術,兩者都是主。”嶽不羣怒道:“單是這句話,便已近魔道。……”(《笑傲江湖》第九回)
竊以為,在小説創作上,以“劍”(“講故事”)為主的主張是正確的;以“氣”(“激發出人們的智性活動”)的主張也是正確的;甚至,像嶽靈珊説的那樣,“兩者都是主”,同樣也是正確的。
適合講故事的小説家,繼續講他的故事;擅長“激發出人們的智性活動”的,那就繼續激發;“同是曾開風氣者,願長相親不相鄙”。
兩種不同的風格,寫到極致,都可以有偉大的小説寫出來。
新的寫作風格的出現,是值得歡喜讚歎的事,新風格既出,傳統的寫作風格就被藐視,就必須廢棄,這種認識未免過於狹隘了。要做“加法”而不是“減法”,做“增量”而不是“減量”。
押沙龍認為金庸小説達不到諾獎作品的平均甚至是最低標準。徐晉如則認為金庸已遠超這一水準:
比如金庸先生,其作品融貫古今,寫情真摯感人,敍事曲折離奇,令人慾罷不能,且《天龍八部》、《笑傲江湖》等著,境界極高,《鹿鼎記》刻畫世情,入木三分,中文小説,無與倫比,又金庸先生諸作皆深藴中國文化,文筆之佳,更是冠冕新文學界。但正因為其境界高、思致深、底藴厚、文筆佳,堪稱中國文化的百科全書,又有哪一位翻譯家能傳神地譯出其作品?指望瑞典那些屍居餘氣的老頭們能看懂金庸先生的著作,豈非痴人説夢?(徐晉如《中國人沒必要拿諾貝爾文學獎當回事》)
押沙龍、徐晉如二人的觀點,孰是孰非,我不敢斷言。所敢斷言者,給金庸扣上一頂“通俗”的大帽子,以這一條理由證明金庸未達諾獎水準,這在邏輯上,在事實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將文學強分為“嚴肅”與“通俗”,我一向不贊成的。押沙龍的其他觀點,我多數贊成,例如:“王朔壓根就沒讀懂金庸。……老實説,王朔的文學才能很高,這是源自他的天賦,但是他文學品味實在是挺一般的,一個作家靠天賦和本能寫作,而不是靠刻苦學習和虛心閲讀,就容易對同行有這種偏見。”
王朔《我看王朔》:“其實我也知道他怎麼能寫出好小説來,只是這招兒損點,不好拿出來。——給丫關起來,判20年徒刑,那他就能最損寫出一《飄》,一不留神就是一《紅樓夢》。”中國小説家能有這份志氣,我很佩服(是真話,無諷意),但我從來不相信他真能寫出一部媲美《紅樓夢》的小説。
《紅樓夢》的偉大,以整個中國文化為根基。而王朔等當代作家,出於時代及個人的原因,對中國文化了解太淺。
詹姆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則是以整個西方文化為根基的,該書架構,直接借用歐洲最古的史詩之一《奧德賽》。
當代中國有很優秀的小説家,寫出不少很了不起的作品,但拿來與《紅樓夢》一比,差得遠了。他們終於不能實現“最後一躍”,寫出真正偉大的作品。小説家與中國文化太隔膜,瞭解太膚淺,是一個重要原因。
當代中國小説家更願意學習西方。即便對西方文化的瞭解與認識已臻化境,但只要他們仍用中文寫小説,就不可能寫出比肩或稍遜於《紅樓夢》或《尤利西斯》的作品來。
在當代小説家中,作品之“深藴中國文化”,金庸獨勝。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