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妹妹打死妹夫的哥哥,今提起77萬國家賠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40785-2019-10-28 20:46
“河北保定哥哥保護妹妹打死妹夫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審二審均被判故意殺人罪並被羈押856天的田豐,最終被認定屬正當防衞,並於8月23日被無罪釋放。
記者獲悉,今天上午,田豐在律師的陪同下,已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擬申請國家賠償77萬元的書面材料。田豐重新獲得自由已經兩個多月,他今天向記者表示,過去的一切不願意再去多想,畢竟此事已影響到家人及孩子。儘管他和妹妹現在關係還挺好,但如何面對妹妹的兩個孩子?他不願去想。
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為家庭瑣事,河北省保定市男子趙某與妻子田某在爭執中,持尖刀刺向田某腹部。一旁的哥哥田豐見狀,為保護妹妹,他舉起一把鐵鍬連續擊打趙某頭部及其它部位近百下,最終妹妹田某得救,而妹夫趙某被打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7月,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豐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此後,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3日以故意殺人罪改判田豐有期徒刑3年。經當事人申訴,2019年8月22日,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並稱“結合現階段‘於歡案、寶馬男案、淶源反殺案’等案例所呈現的司法理念,本案已無繼續指控的必要。”
妹妹遭丈夫尖刀捅腹
哥哥鐵鍬擊打致妹夫死亡
今年45歲的田豐,案發前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安肅鎮做生意,日子過得還不錯。沒想到,由於妹妹家庭內部的瑣事糾紛,妹夫趙某竟然用刀捅妹妹田某,出於保護妹妹的本能,他用鐵鍬擊打妹夫致死,前後被羈押達兩年之久,他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改變。
2017年4月19日深夜11時許,同樣居住在保定市徐水區的趙某,在電話中因為家庭瑣事跟妻子田某發生爭執,並駕車來到保定市徐水區郝王莊村田豐(田某之兄)家尋找妻子田某。
紫牛新聞記者獨家獲得了該案監控的全程視頻,發現事發當晚11點40分許,趙某駕駛一輛商務車至田豐家門口,田某開門出來,哥哥田豐隨之出門。在夫妻的爭吵中,田豐打開一個大鐵門,從裏面拿出一把鐵鍬,並與趙某也發生爭執,田某在中間隔開兩人。在趙某追趕田豐,而田豐退讓之際,趙某突然掏出身上的一把刀,捅向擋在田豐前面正與其爭執的妻子田某。情急之下,田豐舉起鐵鍬不斷擊打趙某頭部,趙某則抱着田某不斷躲避,其中還有一鍬打中了田某面部。
趙某和妻子田某在田豐家門前發生爭執
紫牛新聞記者看到,在田豐用鐵鍬擊打趙某頭部至第17下時,鐵鍬頭脱落。田豐持鍬柄繼續擊打,至第22下時,趙某抱着妻子一同倒地。此時,田豐試圖拉開被抱着的妹妹,但未拉動。此後,田豐持鐵鍬的木柄,或是戳或是擊打了50餘下,趁機將尖刀奪下扔掉,但仍未將趙某和妹妹田某分開。此時,焦急的田豐可能覺得木柄不頂用,試圖尋找其它器具,未果,又拿起木柄對着趙某下身擊打了12下,疑似木棍被打斷,於是趕緊四處尋找其它武器。
趙某用尖刀刺了田某腹部
此時,趙某在地上掙扎,但仍和田某糾纏在一起,並仰起上半身。而田豐急促地尋找了兩圈,再次找到一把鐵鍬。與此同時,田某已脱離了趙某的控制,半跪着爬行了約一米後,晃晃蕩蕩地站了起來,手捂腹部慢慢向前走,顯得異常痛苦,而趙某則坐在地上。在這個過程中,記者看到,前後持續約5分鐘。
田豐用鐵鍬連續擊打趙某頭部
而在公安機關的調查中稱,在田豐擊打期間,“趙某始終持刀未鬆手”。在田豐拿着鐵鍬第二次走向趙某時,被妹妹和母親攔住。隨後,田豐開車將妹妹送往醫院救治。
在2017年4月20日,田豐電話報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7年5月1日,在事發12天后,趙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趙某符合特重度顱腦損傷繼發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田某損傷屬重傷二級。
監控顯示刀被奪後還曾擊打施暴者下半身
律師稱不足以致命
紫牛新聞記者仔細查看監控視頻發現,疑似中途田豐將趙某捅殺妹妹的尖刀奪走扔掉後,又對其進行了擊打。
不過,視頻後半段中的田豐,持鍬柄多次擊打趙某軀幹下部,主要集中在雙肢部位,多達十數下,此後並沒有再打擊趙某的頭部。爾後,趙某由原先與妻子一起的抱躺狀態,變為自己坐了起來。
“如果此時刀被奪走,施暴人的危險應該説已解除,田豐應該停止攻擊。而從視頻來看,田豐確實繼續對施暴人進行了擊打,但這種擊打尚不足以致命。”律師如此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且後來施暴人還半坐起來,不能排除後續的危險行為。那如此推斷,田豐的連續擊打仍然可歸納為正當防衞。
“這也是田豐及其家人不認可防衞過當的判決,後續堅持上訴和申訴的原因所在。”律師稱。
據介紹,田豐在報警後,於2017年4月20日被當地警方收押。期間,田豐家屬賠償趙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失費共計30萬元,並獲得了趙某家屬的諒解。
法院兩審判定防衞過當
刑期由6年改為3年
此後,保定市徐水區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以田豐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7年6月23日向徐水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紫牛新聞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7月23日,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田豐在制止他人進行不法侵害時,使用暴力連續擊打他人要害部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死亡的重大損害後果,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利,“屬於防衞過當”,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而在一審的判決書中,有如此表述:“在刀被奪下之後,危險情形已經消失,不法侵害已經停止時,仍然暴力打擊被害人的上體和下肢,從被告人的行為看,其對自己行為的判斷失去了理性,對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後果持放任態度……應屬於防衞過當的故意殺人行為。”為此,徐水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豐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然而,田豐及其家人和律師不服,認為在當時的情勢下,傷害仍在進行中,而田豐為保護妹妹,就是徹底停止傷害,這一過程應當屬於無限防衞權,於是提起上訴。
當年12月3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依舊認定田豐屬於防衞過當,犯故意殺人罪,但將其刑期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
12月14日,仍然不服的田豐妻子向河北省保定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刑事申訴材料。
“於歡案、寶馬男案、淶源反殺案”成借鑑,
田豐行為被判定正當防衞
2019年5月,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紫牛新聞記者採訪得知,田豐及其辯護律師仍一致認為,田豐當時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衞。而從《再審決定書》可見,公訴人的意見也認為,案發前田豐無犯罪動機,在被害人捅刺妹妹田某後,連續擊打被害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衞。
記者從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檢察院今年8月22日發佈的一份《不起訴理由説明書》上看到,“經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後認為:控辯雙方均對田豐構成犯罪持否定意見,檢察機關對田豐的犯罪指控已不存在,故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裁定撤銷……判決,發回徐水區法院重新審判。”
不起訴理由説明書
本案發回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其中,紫牛新聞記者發現該説明書中稱“在市院意見明晰的情況之下,結合現階段‘於歡案、寶馬男案、淶源反殺案’等案例所呈現的司法理念,本案已無繼續指控的必要,故經本院檢委會研究決定,撤回起訴。”
就在同一天,徐水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許徐水區人民檢察院撤訴。
刑事裁定書
次日,徐水區人民檢察院發佈的《不起訴決定書》稱,“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田豐為使家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攜兇器傷人的趙某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衞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對田豐作出不起訴決定。
至此,司法部門已認定田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衞。8月23日晚,田豐從河北省冀中監獄被釋放,回到了家中。
准許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檢察院撤訴
10月28日下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撥通了田豐的電話,他表示不方便接電話,和他在一起的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靳輝律師(現代理律師)受委託接受了採訪。靳輝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們今天已經將國家賠償申請交給了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且已經受理了,金額是77萬。據靳輝律師介紹,田豐目前的狀態還好,因為他一直有一個信念,當時是為了救妹妹,不是故意犯罪,相信法律會給他一個公道。
他們將國家賠償申請
交給了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靳輝律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儘管如此,這件事帶給田豐的影響還是很大的,一方面是以前的生意夥伴很多都斷聯了,另一方面和女兒生疏了,畢竟孩子成長期2年多的時間沒有陪伴。“不過,田豐的妹妹還是能夠理解哥哥的,因為哥哥不是故意想去打死誰,當時只是為了制服妹夫去搶救妹妹。”
靳輝律師表示,正是這份理解,現在田豐和妹妹的關係還是正常的。
對於這件案子,從事發到現在,有什麼想説的呢?田豐沉默了一會兒,通過代理律師告訴記者,自己不願再談這件事,畢竟都是親人,妹妹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此事已影響到家人及孩子,現在正好有事,不想再多説。
本文來源:紫牛****新聞 記者|梅建明 郭一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