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GPS嗎?天生的那種?_風聞
费米科学-来费米一起玩科学吧2019-10-29 16:40
大家好
我是大臉喵
世界上
有這樣一羣人
在他們的眼中
一條路
正着走和反着走是不同的
白天走和晚上走是不同的
夏天走和冬天走也是不同的
一般人永遠無法體會這種
橫看成嶺側成峯的魔幻境界
這羣人
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路痴
一種走過一兩次的路
下次獨自走依然不知道怎麼走的人
他們的日常是這樣的
可是
明明大家都是人
為什麼有的就像在大腦裏裝了GPS
無論走到哪裏都認得路
而有的卻是完全不認識路呢?
今天我們就來説説
路痴是如何產生的
著名路痴代表
意大利著名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倫布,因為發現了美洲新大陸,而被人們稱為人類歷史上最為出色的航海家之一,但他同時也是個著名的「路痴」。
1492年8月3日,哥倫布開始了第一次航海之旅,他此次的目的是,尋找日本。
1492年10月28日,他們成功抵達了位於墨西哥灣的古巴。
1493年9月25日,哥倫布開始了第二次航海之旅,他此次的目的是,到他所謂的亞洲大陸印度建立永久性殖民統治。
這一次,他們成功抵達了多米尼加島、安提瓜島、維爾京羣島,以及波多黎各島。
1498年5月30日,哥倫布開始了第三次航海之旅,他此次的目的是,要證實在前兩次航行中發現的諸島之南有一塊大陸的傳説。
這一次,他們成功的發現了南美洲,但哥倫布卻以為他們終於來到了印度,並給當地的居民起名叫做“印第安人”。(Indias,西班牙語中印度人的意思)
1502年5月11日,哥倫布開始了第四次航海之旅,他此次的目的是,證明自己到達了印度,因為當時有許多人認為他所到達的地方並非亞洲,而是一個歐洲人從未到過的“新世界”。
這一次,他們乘坐的船隻陸續損壞,1503年6月,不得不在牙買加棄船登岸。
直到1506年5月20日哥倫布在西班牙去世,他都一直堅信自己到達了印度。
歷史上另一個著名的路痴,他雖然沒有像哥倫布那樣發現新的大陸,但卻憑一己之力帶火了不少特產,他就是乾隆皇帝。
乾隆可以説是中國民間美食故事之王,各地都有不少他喜愛的美食,故事的模板基本都是:
“乾隆下江南走到XX迷路,飢腸轆轆,無意中走進一户人家,吃了XXX,讚不絕口”。
作家馬伯庸曾整理過一份乾隆迷路圖,從北到南跨度極大,紅點處都是他偶遇的美食,皆有網友投稿照片可以佐證。
©微博馬伯庸
大腦裏的地圖
想要搞清人為什麼會迷路,我們要先來説説,人究竟是如何認路的,這個司空見慣的問題,其實困擾了科學家很多年。
1967年,倫敦大學認知神經科學教授約翰·奧基弗,通過研究小鼠,在海馬體裏發現了一種特殊的細胞,當小鼠到達彎道、障礙物等特定位置時,這個細胞羣就會被激活。
五年後,奧基弗教授確認了自己之前在海馬體裏發現的神經元與位置認知相關,這些細胞被叫做**「位置細胞」**,這是科學家第一次在動物的大腦裏找到了與位置相關的細胞。
©百度百科丨海馬體
到了上個世紀90年代,曾在奧基弗教授實驗室工作過的愛德華·莫澤和邁·布里特發現,在小鼠海馬體的附近有一塊**「內****嗅皮質區域」**,當小鼠以特定路徑移動時,這個區域會產生一些特殊的變化。
小鼠內嗅皮質中的神經細胞會釋放出微弱的電流,這些電流交織在一起,呈六邊形的網格狀,當小鼠到達任意網格節點時,相應的網格細胞就會產生強烈的放電。
這就相當於在大腦中建立起空間導航的座標系,在位置細胞的共同作用下,每一個具體的位置都能找到相應的座標,這些會放電的細胞被叫做**「網格細胞」**。
除此之外,科學家還陸續發現了負責辨別方向的**「方向細胞」、負責瞭解距離的「邊界細胞」,以及負責感知速度的「速度細胞****」**。
©pixabay
為了探尋人類大腦中是否確實存在網格細胞,2013年8月,美國德雷克塞爾大學的約書亞·雅各布斯和同事對14名志願者進行了測試(這些志願者都為治療癲癇而在大腦中植入了電極)。
測試發現,人腦的內嗅皮層中也存在網格細胞,至此,人們終於弄明白自己究竟為什麼會認路。
憑藉「大腦中形成定位系統的細胞」這一發現,約翰·奧基弗、愛德華·莫澤和邁·布里特共同獲得了2014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
©soogif
當我們走路時,通過位置細胞、網格細胞、方向細胞、邊界細胞和速度細胞的共同作用,大腦中就會形成一個認知地圖,幫助我們找到想去的地方。
©視頻截圖
但每個人的大腦在發育時都會有所差異,如果這些細胞發育的沒那麼好,或是在配合時出現失誤,那麼,路痴就誕生了。
女不如男?假的
關於路痴,人們通常有這樣一個誤解,女生路痴比男生多。
但實際上,並沒有任何實驗證明這一觀點,造成這一誤會的原因可能是男性大腦和女性大腦間的微妙差異。
©soogif
挪威的研究者曾做過一項實驗,一批男女人數相等的志願者,讓他們戴上3D眼鏡,通過虛擬現實環境尋找方向,並同時對他們的大腦活動進行掃描。
結果發現,男性的方向感要比女性好,但女性更容易發現身邊的目標。
這與我們的進化有關,在古代,男性從事狩獵工作,需要外出到相對較遠的地方,這就需要他們具有相當強的方向感,畢竟在過去,可是沒有導航的。
而女性主要從事採集工作,往往是在住所周圍,尋找枯葉、清水、果實等物品,這就培養了她們小範圍搜索的能力。
台灣神經科學教授洪蘭,也曾在講座中指出過這一現象,在我們的視覺皮質中有五種不同的細胞,其中V4處理顏色,V5處理動作,女性的V4更加發達,於是她們對路標更敏感,而男性的V5更加發達,於是他們對轉向更敏感。
因此,女生更傾向於通過標誌物記路,例如“看到麥當勞右轉”,而男生則傾向於“第三個路口往東”。
但目前無論是地圖還是導航都更貼近於男生習慣的方式,所以看起來女生就比男生更容易迷路,可一旦進入了例如商場這種,道路環境複雜,更適合用標誌物判斷方向的地方,男生的方向感就不好使了。
以上
就是本期的全部內容
來自公眾號費米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