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法律保護了誰的利益_風聞
饺子说事-饺子说事官方账号-看天下警事,听饺子娓娓道来。2019-10-29 10:02
某些法律保護了誰的利益餃子天下 餃子説事 今天
這幾天,好幾個未成年人案件引起大家關注。
一個是四川某學校教室,學生暴打老師致其嚴重受傷,據説這老師可能挺不下去了。
另一個是遼寧某學校未滿14歲的男生將一女生殺害。
這倆事很多人都在討論,餃子就不多説了。

只是想到二十多年前,上警校時,某本書上講的一個案例:
三個未滿十四的小子強姦殺害同村兩個成年女子(時間較長,細節記不住了),但是因為年齡不夠,所以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當時餃子問過老師,就這麼算了?
老師説,沒辦法,法律就這麼規定的,不算了還能咋整?咱也不能弄死他啊。
一語成讖。
也就是前幾年,貌似又出台了某個神奇規定,超過75歲的一般不羈押。
然後某地某個超過75歲的老頭,強姦了一個女中學生,公安抓了,檢察訴了,法院判了,但是監獄押不了,貌似整個訴訟階段這老頭都在外邊。
這老頭沒事就去學生家門口嘚瑟,嚇得女學生都得精神病了。
女學生的父親天天看自家姑娘以淚洗面,各方求告無門,老頭家屬也説跟老頭斷絕關係,啥都不管。
女生父親有一天實在受不了了,憤而殺了或者傷了這老頭。
然後公安把他抓了,法院也判了,監獄也能押人了,老頭的兒女這時候紛紛站出來要賠償。
以上事情皆來自報道,如有差異,歡迎留言糾正。
如此一來,14歲以下,75歲以上,就成了法外之人。
試問,幾十年前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誰的利益?
《刑法》裏的責任年齡真是的適合現在嗎?
後來這個75歲以上不羈押,保護的又是誰的利益?
某些人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錢,在那高談闊論,用別人的傷痛顯示他的偉大博愛,這樣真的好嗎?
如果老頭被判入獄,那女生家長還用鋌而走險持刀傷人嗎?
他不可以起訴那個規定的制定者嗎?
如果今年這幾個學生也因此判刑,也許案件就到此為止了,否則,誰敢保證不會再有後續出來,到時候,誰之過?
順便説一下,餃子在預審時,辦過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團伙殺人案件,三個學生先後殺死過至少兩個人,搶劫多起。
當餃子向其父母宣佈逮捕通知時,習慣性的告知他有找律師的權利。
你猜人家父母咋説的?
我孩子不滿十八歲,判不了死刑,頂多是無期,找律師有啥用?
過個十多年一減刑就出來了,三十歲左右也不耽誤娶妻生子,費那錢幹啥?
一點毛病都沒有,人家比餃子想的都周到。
所以説,每個熊孩子後邊都有個熊家長。
某地還打下過一個系列盜竊團伙,全部成員不滿十六週歲,一羣小子盜竊的肆無忌憚。
警察抓捕時,有立即投降的,也有負隅頑抗的。
但是審訊的時候倒是説得挺快,道理就一個,我們不滿16週歲,你們能把我們咋滴,過完生日,我們就停手,錢夠了。
也許,這就是某位説的
“要相信未成年人改好的機會比成年人大得多”?
拜託,法律的制定者、修訂者們,如果你們看到這些血淋淋的事實,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是不是得有個這樣年齡的人傷害你們的親人,侵犯了你們的自身利益,你們才能把法律修改的更合理更貼近現實一些?
但是,這實在是太難了,因為你們高高在上,出入也是前呼後擁。
所以,你們永遠看不到真實的社會,也看不到社會的真實,從而,想制定真的適合國情社情的法律真的很難啊。
我們再設想一下,如果敵對勢力鼓動這些不滿14歲的和超過75歲的進行顛覆國家的活動,咱們咋整?
而且,人家完全可以指揮這些人從事普通刑事犯罪,反正免罪免罰,幹就完了,到時候社會動盪,咱們咋整?
不知道那些法律的執行者和修訂者,是不是共產黨員,有沒有學過唯物主義發展觀?
能不能把事情看得長遠點,能不能把事情想的全面點?
爭取做到未雨綢繆,不要總是亡羊補牢,甚至丟了羊,還不把自己的籬笆扎牢。
強烈建議修訂刑法的責任年齡,
應該是罪刑相適應與年齡無關,
至少像發達國家那樣降低到9歲,
取消所謂的75歲不羈押的規定。
各位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