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身為文字工作者的易中天對融梗那麼寬容_風聞
多动症孩童没有爱-2019-10-3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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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着《少年的你》票房節節高升的,就是社交網絡上對於融梗的熱議。
這原本是書粉圈中的詞彙,因為書粉對於一些網文作者打擦邊球的創作手法深惡痛絕,於是就生造出了一個詞彙。
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作者在創作過程中,會到處借鑑其他作者的思路:核心骨架可能是A家的,線索脈絡可能是B家的,具體行文展開又可能是C家的。這種形似洗稿,甚至比洗稿更為高級的做法,很難在法律層面以抄襲論處,所以就有了融梗的指稱。
因為電影《少年的你》走紅,融梗一詞也正式出圈。

在我們普通人看來,文字工作者應該是對融梗最為深惡痛絕的,因為會有一種自己的奇思妙想被人偷走的既視感。
可是,這幾天有幾個作家為《少年的你》站台,甚至支持融梗就讓人感到很奇怪了。
最為知名的就是學者易中天,他今天發表文章給這部電影打出了92分的高分,其間談到了自己對於融梗的看法。
文字如下:

按照易中天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不是特別天才,那麼就很難做到不去借鑑和模仿。
既然如此,乾脆就坦然接受吧:創新才是難堪日,融梗並非大問題。
如果體驗過深夜裏搜索枯腸的痛苦,面對屏幕卻敲不出任何一行文字,就很難對融梗感到寬容,因為腦海深處任何一束思想的火花,都是被文字工作者視為珍寶之所在。
創作,的確是可以從模仿和借鑑開始;但如果一直是模仿和借鑑,而不嘗試着進步,那麼這個文字工作者就註定只會是某某某的影子,而不能成為自己。

有意思的是,2004年,易中天曾經將作家海默告上法庭,稱後者的著作《中國城市批判》抄襲了他《讀城記》裏的4600餘字。
需要説明一下,這4600餘字並不是一比一複製粘貼的。
易中天自己的説法是,海默在未取得授權也沒有註明作者和出處的情況下,擅自抄用了他《讀城記》一書的核心內容、精華片斷和其他表述等。他在受訪時直接怒批,海默是“拷貝”了自己的方法,也“拷貝”了思想。
最終,案件是在次年的4月以庭外和解,海默賠償易中天人民幣110元,登報道歉,出版社撤回圖書、再版時刪除侵權文字的方式結束。
按照我們今天的標準來看,海默嚴格意義上的抄襲應該不到4600餘字,最起碼他很多地方融梗了,只是借鑑了易中天的觀點,這一點後者也是承認了的。


事實上,易中天對融梗如此寬容的最可能原因就是他自己也這麼做過。
2006年,一位來自湖南益陽的自由撰稿人黃守愚也曾經起訴易中天,原因是他認為易中天的著作《中國的男人和女人》,很多觀點和文字、圖片來自聞一多先生的《説魚》和趙國華先生的《生殖崇拜文化論》等書,易中天把它當做“作者自己的眼光作了回顧和檢討”,存在嚴重剽竊的嫌疑。

結果,易中天是怎麼回應的呢?
易中天説:
書,有不同的性質,也有不同的寫法。如果是研究型學術著作,目的在於發表研究成果,那麼在引述前人觀點時必須加以説明。
如果是普及型的,主要目的是傳播知識,則慣例不注,或可注可不注。所以,同樣的內容,我在《藝術人類學》一書中就加了注,五次註明引自趙國華先生的研究成果,連頁碼都註明了,並未貪他人之功為己有。《中國的男人和女人》因為是普及型,就沒有注。
既然是公開出版物,還要分出研究型學術著作和普及型著作,又可以區別對待,以決定是否加註。
這就讓人很看不過去了啊,難道還需要讀者在購買書籍之前先辨認一下它的種類嗎,是研究型的還是普及型的?不然的話,如果誤會了這就是作者的觀點,而非他引用前人的觀點,責任自負嗎?

融梗的爭議,在未來會不會推動立法,我們不知道。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會不會對個人觀點和創作思路予以認可並進行保護。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就是不會,因為無法證明你在這麼想的時候,別人就不會這麼想。如果非要認定的話,標準又是什麼,這也會成為一件很難説得清的事情。
寫這篇文章,只是想批評一下易中天:你雙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應該給個解釋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