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九點做不完作業就能不做”…_風聞
灰鸽叔叔-灰鸽叔叔官方账号-2019-10-31 08:29
一
老是有讀者慫恿我説“減負”。你們啊,壞人。
減負減了那麼多年了,成果到底怎樣大家都知道了,大家該習慣也都習慣了。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我也不太説這個話題了。
**我們家長怕減負嗎?我們從來不怕。我們怕的是每年變着花樣減負。**例如今年這樣減負,明年那樣減負。打個比方,我剛站在100米跑道上,你把場子換成游泳池了;我脱了衣服把泳衣泳褲換好了,你扔給了我一個籃球;我正瞄着籃筐呢,你塞過來一個杆子,“來,試試看打一下黑球吧!”
這是欺負人那老闆。
上個星期和幾位老師吃晚飯。一位數學老師正兒八經地説,你看,“減”在數學裏是“-”,“負”在數學裏也是“-”,“減負”連在一起就是“--得+”。
邏輯鬼才啊這是。
二
但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減負的號角肯定不會隨着我這種家長的意志而轉移。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變化是常態,不變是運氣。我們要做的,就是早觀察、早準備、早適應。
你説要早放學,我們就想辦法求老人、調崗位,確保有人能及時接送孩子;你説要禁測試、禁排名,我們就想辦法四處打聽,瞭解自己的孩子到底學得怎樣;你説要限制課外培訓和考證,我們就看看到底還有哪些證是活着的……
PET測試什麼的為什麼都報名報到合肥去了?別的沒了嘛。
改變不了環境,我就適應環境。你要把話筒伸在我面前,問我關於減負的看法,我肯定説是茲瓷的。孩子快樂多要緊啊,千金難買爺高興嘛。領導不是説了嗎?“寶寶不高興,問題很嚴重!”
所以,全國各地的試點措施我也是關心的。畢竟一有共識就“可複製、可推廣”了。一推廣,我們就要與娃同樂了;一同樂,我們的生活就要掀開新篇章。
什麼“某地家長已瘋”,我覺得不要瘋。**知道自己要暈車,我們就吃暈車藥;**知道減負是趨勢,我們就吃減負藥。
多大事啊。
三
其實藥吃多了就知道,雖然一年一個樣,但萬變不離其宗。如果用上班來打比方,第一減少工作時間,第二減少工作量。至於是遲到還是早退,是少做一檔節目還是取消KPI,大家百家爭鳴百花齊放。
把握這個原則,我們就擁有了一個穩定的心理預期,意外感就會少,整個人就會有一種孔明再世的感覺。天下大勢,盡在我運籌帷幄之中。
孩子怎麼補習、自己怎麼調休……計劃就能及時給出來。這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
但這次某省的試點方案(徵求意見稿)算是有一味新藥:小學生9點、中學生10點沒做完作業,經家長簽字,可以拒做。

在林林總總其他各種“不許考試”“不許排名”“不許補課”裏,這條實在太有創意了。雖然徵求意見稿離形成方案還需要一個過程,但它能出現,絕對是混沌中的一道裂縫,打開了我全新的認知視野。或者説,它改變了我對“方案執行”的固有理解。
因為在我的印象裏,不管是教育領域還是其它領域,既然主管部門推行下去一個方案,那就要做到可查核可驗證可執行,最好還可量化。不然它就絕對不是一個“工作實施方案”,充其量是一個“倡議”。
原因很簡單:一旦實施方案裏的項目,沒辦法查驗、量化,就很容易成為一紙空文,最後會反過來損害發布方的公信力。
有些能夠量化的方案,最後都被鑽空子成了一紙空文——這已經是一件讓人頭大的事情了——所以正常情況下,哪怕是在徵求意見階段,都不會直接冒“空文化”的風險。
但這條吧……還真很難説。
四
它不是老藥方裏的“減時間”,而是弄了一個“截止時間”。它不是統一的截止時間,而是個體的截止時間。
它有一個預設前提:孩子做作業晚,和作業量多存在必然聯繫。
問題是:這個聯繫一定有嗎?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沒有。我們上班的都知道,加班有時候和工作量未必有關係。可能是因為家裏晚上停水,可能是因為加班費挺高,可能是因為曬朋友圈老闆會點贊……
直接點説吧:如果一個孩子學習習慣不好,做事情拖拖拉拉,十以內的加減法就10道題,他非要從八點半開始做,當中開開小差,看會兒電視,吃個水果,九點一看,才做了兩道題——他就可以申請不做了。如果碰到溺愛孩子的外公外婆,他們可能真的就簽字了。

老師怎麼辦?跳出來反對麼?
**萬一還有寵孩子的,沒到九點,例如八點就簽字了,老師怎麼查證?**微信羣裏發照片驗證麼?你怎麼知道這個字是九點籤的還是八點籤的?
一個完全沒辦法查核、也無從知道學習效率的方案,怎麼實施?靠自覺麼?都靠自覺了,還做什麼工作方案?
正常的路徑是:老師佈置一個合理的作業量,確保絕大多數同學都能按時順利完成——我們只要看這個作業量的合理程度就行了,懂教育的人親自看一眼就能拿捏到底是一小時還是兩小時的量——這個一點兒都不復雜,例如抄寫大概在幾遍,計算大概在幾道,單詞大概默幾個——然後就讓孩子去做吧。
如果有孩子做得晚,那就不是作業量的問題。要麼是習慣的問題,要麼是能力的問題。習慣的問題,屬於活該。誰讓你拖拖拉拉開工晚,三心二意還看電視。你熬到十二點也得做完。想不累,就改變自己糟糕的學習習慣。
**如果是能力的問題,那就拾遺補缺。**按道理説,要更加多做一點才對。勤能補拙啊。罰球不準就練練罰球,作業磕磕絆絆就多討教討教做做熟,哪有“時間到不幹了”的道理。
我覺得,可能大多數家長真過了九點,也未必肯簽字確認——既然家長不肯確認,那還寫進方案做什麼,給孩子一把用了就捱罵的尚方寶劍,徒徒增加親子矛盾。
你説説看,這玩意兒,既不能證明作業量,也不能證明學習效率;既不能保證寵孩子的家長説實話,也不能保證管孩子的家長願意用,是不是很有問題。
五
既然這麼多問題,真不刪掉,最後變成執行層面毫無意義的紙面文章,肯定損耗公信力。
好在只是“徵求意見稿”,但它居然能進到意見裏,也實在很有意思。畢竟意見也都是過五關斬六將的。
我覺得,時間這個東西,拿捏在每個人的手裏,哪怕是小孩子也不能有例外。不然,等這幫孩子長大了,踏上工作崗位,可能覺得人坐在辦公室裏,熬到晚上九點,業務就自動消失了。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
一個絕大多數人三小時都能幹完的工作量,你非得磨磨蹭蹭做到深更半夜回家,老闆不給你加班費,合情合理。作業也是同樣的道理。
沒有九點,沒有十點——相比無條件地“照顧”這些孩子所謂的休息時間,我更希望讓他們知道——
這就是他們應該完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