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園,離我們還有多遠?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681460-2019-10-3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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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風聞社區@洛陽鏟
在文章的開頭,我們首先需要明確一組概念: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2017年,教育部發文對校園霸凌和校園暴力的概念進行了明確的説明:
校園欺凌是發生在學生之間、同學之間的一種失範行為,相互帶有欺凌,但不是犯罪。校園暴力,是犯罪,是違法行為。二者之間有時候會有一些交集。校園欺凌可能有時候帶有輕微的違法,我想對這二者要做一個區分,然後我們再來説校園欺凌的事。
校園欺凌的特點是發生在青少年之間,這是主體。第二是欺凌,不是玩笑,也不是過分的玩笑,和玩笑無關。第三個特點,還帶有一些炫耀,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種行為方式,炫耀力量、炫耀關係、炫耀地位。第四個特點,手段有的時候可能很殘忍,這種殘忍也許是他自己無法評估、自己把握不了的,他不知道後果的,這是校園欺凌。
在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確指出: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校園欺凌是學生行為的一種“失範”,由於認識能力缺失、道德能力的缺位和社交態度的扭曲,他們以一種錯誤的方式參與了校園內外的同學交往。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對於自己的蓄意或者惡意行為是有認識和選擇能力的,但是對於行為的後果和危害他們卻沒有評估和控制能力。
因此校園欺凌絕對不是“(過分的)玩笑、大鬧”,而是對於他人的刻意傷害。這種欺凌有很強的隱蔽性,有肢體的衝突、有財物的侵吞、也有人際關係的欺辱,有時很難被察覺到。建立在“霸權”思維之下,施暴者會以個人或者團體的形式,對受害者(們)進行傷害。這種傷害是多方面的,可能是肢體的傷害(如故意碰撞、圍堵、毆打),經濟方面的傷害(勒索、“上貢”)和人際關係方面的傷害(誹謗造謠、排擠孤立等)。
校園暴力是犯罪,是赤裸裸的犯罪。但是校園暴力是傷害,校園欺凌何嘗又不是呢?對於程度嚴重、危害深遠、影響惡劣的校園暴力可以重拳出擊,但是那些隱藏的很深的、所謂的“輕微欺凌”又該如何解決和防範呢?
更可怕的是,在日常校園生活中,“校園欺凌”本身甚至就很難被甄別出來。
比如對於欺凌行為本身的認知上,因為個體認知發育、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的差異,有的孩子知道自己是施暴者,有的卻“不知道”;有時只是一點點“小摩擦”,有的卻是“大傷害”。
舉例來説:長期以來在我國中學男學生羣體中流行一種名為“阿魯巴”(此為我國台灣地區叫法,在我國港澳地區稱之為“Happy Corner” ,又稱磨柱、鋸人、開飛機等,在我國不同區域之間的稱呼有差異)的遊戲。作為一種遊戲或惡作劇行為,阿魯巴在學生同儕之間或者學生對男性老師之間時有出現。在“阿魯巴”過程中,控制行為的一方基本違背和忽視了“受害者”一方的意願,並且對受害者進行了身體或者心理層面上程度不同的損害和傷害。在教育環境中,或者説在教育的第一現場,大多數人就很難界定這種行為是嬉戲打鬧還是人身欺凌。
這是留給教育工作者的問題,也是留給全社會的問題。“欺凌”和“玩笑”是完全不同的,但是絕大多時候,教育從業者非常難以甄別和判斷。很多時候我們只能基於事後的傷害程度或者傷害次數進行總結,然後結合“施暴者”的年齡、認知水平和行為內容進行分析,判斷該行為是否是惡意的欺凌。而這樣“馬後炮”式的分析,耗時費力,對教育工作者要求極高,對於防治來源深遠、隱蔽性強、形式多元的欺凌行為,幾乎是杯水車薪。
更何況教育工作者可以肉眼分辨出肢體惡意傷害、從往來上分析出財產財物勒索,但是學生之間的排擠呢?誹謗呢?孤立呢?人身攻擊呢?加上受害人的性格柔軟和施暴者的明確威脅,大多數時候這些暗中傷人的利爪,老師和家長是挖掘不到的——就算告訴了老師和父母,他們也很難提供充足的證據,反而會招致報復,這很大層面上讓校園欺凌形成了固定的行為模式。
老師眼前裝好學生,老師一走就欺負同學的人,這個社會有;明明知道自己“孩子不學好”,還要縱容甚至包庇的父母也有。女孩子在學校裏受到了男孩子欺負,最後男孩子的父母還要造謠,甚至反過來和學校對受害人進行二次乃至於多次傷害的故事我身邊當年就不止一例。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女生主導並參與的校園欺凌也一次次衝擊着全社會的神經:誰能想到一個個弱不經風,不諳世事的女孩子也會是校園欺凌乃至於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呢?
流着血的校園暴力,讓我們觸目驚心;那麼更多的那些“不見血”的欺辱呢?
校園欺凌,比我們想象的要可怕的多
從性質上來看,校園欺凌( School Bully)和校園暴力( School Violence) 有本質上的不同,這是就最後的裁決而言的。不過也有觀點將校園欺凌歸到校園暴力的範圍內。今年9月,刊登於法學論壇的《 犯罪學視角下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一文中總結了117例校園暴力的案件:

樣本來源@中國文書網 數據來源@《 犯罪學視角下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
能夠進入司法程序,進行刑事化追責的校園暴力案件具有顯著的法益侵害性、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非常容易甄別。但是校園欺凌卻不然,所謂的“不那麼嚴重”的“學生打鬧”、“學生矛盾”、“學生團體”,我們能夠“看到”的校園欺凌絕對比我們看不到的欺凌要多得多。
我們再援引同一篇研究中的犯罪人的年齡數據:

數據來源@《 犯罪學視角下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製圖@洛陽鏟
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從年齡和身份上,以學生為主題其實有一個”分層“:外源性和內源性的。”內源性“的多是同學之間,仍是同學或者曾經是同學的;而外源性的多來自社會人員和學校教、職工。這種案件的實際情況比較容易辨識:內源性的案件,經濟犯罪集中於高年級學生向低年級學生收保護費、人身傷害犯罪集中於毆打、猥褻和性侵,而外源性的案件,多集中於社會人員對在校學生的勒索、搶劫和侵害,以及部分教職工利用職務之便對弱勢學生進行猥褻和性侵。
但是就數據而言,即使在校園暴力行為中,“青少年"犯罪所佔的比重也極大。這提醒我們,校園問題的“年輕化”趨勢值得警惕。”內源性“的校園傷害,因為施暴者本體是學生,具有很大的隱蔽性。沒有具體統計數據的校園欺凌呢,其數量和程度也許遠遠超過我們的估計。可能我們到目前為主看到的都是冰山一角。
不分男女,學生之間的欺凌都有其固定的表現形式和產生原因。
比如,年紀或者”心理年紀大“的學生向低年級學生收”保護費“,很可能是為了在同伴面前炫耀,或者表現自己”老大地位“,每次”勒索“一隻橡皮、一根鉛筆,或者驅使弱勢的一方給自己”幹活“,比如給自己”跑腿“、代寫作業。這些都對受害人帶來傷害,但是實在太難定性、定量。
學生之間因為感情糾紛,為了搶”男朋友“、”女朋友“而出現一些爭風吃醋、明爭暗鬥,乃至於拉幫結派、集體鬥毆、蓄意傷害或者言語誹謗,受害人很多時候”有苦説不出“。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對異性進行一些故意為之的肢體觸碰,説重裏説,很容易成為猥褻和性侵行為的生長土壤;往”輕“裏説,只是一種故意的摩擦,”武“的尚且不好界定,”文“的就更難説清——比如反覆遞”情書“、在班級環境中”造勢“某某人和某某人是CP等等,這絕非很多老師和同學就能釐清的——而同性之間的呢?諸如上文所説的阿魯巴游戲、男同學脱男同學褲子、乃至同性之間的猥褻和性情等。有的行為當事人和旁觀者可以看作是玩笑,有的行為當事人卻百般屈辱,無法保護自己,這是非常讓人痛心的。
還有一個需要單獨提出來的,校園污名化問題也值得重視。
比如造謠某某學生被包養、攻擊或者嘲笑某些弱勢家庭乃至於部分強勢集體對弱勢個體進行”蓄意的污名化“:性污名、身份污名和行為污名。很多事件中受害人在面對這種傷害時是非常無力的:譬如施暴者蓄意觸碰女生的衣物和肢體,進行毆打、猥褻,甚至進行”蕩婦羞辱“乃至於發展成暴力犯罪行為,反過來對當事人多重要挾,乃至於向老師誣告該學生“行為風紀”問題,致使受害人遭受同學、老師甚至於家長誤會的,也絕非無中生有。我們不知道的案例一定會比我們知道的案例更多也更可怕。
校園污名化的問題非常得難以防止,比如對單親家庭的孩子進行語言攻擊,”他沒有XX“,雖然只是陳述客觀事實,但是這種蓄意為之的語言攻擊傷害力不亞於直接的肢體傷害。就算老師能禁止施暴學生在校園裏説,但是能禁止學生私下裏討論、網絡上攻擊和生活中孤立嗎?一個小孩子説這樣的話,能直接判斷他是不懂事、“嘴欠”還是蓄意欺凌嗎?很難。
校園欺凌,就算有些學生是帶着“玩笑”“打鬧”的心態來的,他們做的依然是惡魔般的事情。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但是在偌大的花園裏面總會有幾株害人的罌粟。
總會有洪水來蓄意傷害很多無辜的花朵,也總會有一些無知的水滴,選擇成為洪水的一部分,
沒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園,離我們還有多遠?
令人絕望的身邊事、血淋淋的案例、令人震驚的數據,這些都讓我們想反思一個問題:
沒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園,離我們還有多遠?
防治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一直是國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中。近年來伴隨着校園犯罪事件和社會事件的應對,國家也在不斷推動着法制工作的完善。聯繫到社會對校園問題的認識逐漸理性化、普及化,一切都在往一個好的地方發展。隨着法律、制度、人員和教育的逐漸到位,校園欺凌問題的應對必將迎來一個新的局面。
建立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並完善反校園欺凌體系、加強宣傳和監管治理、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努力下,我們的校園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
但是我們依然想聊一聊一個更重要的方面:學生自身的道德感與責任感。
可能有的學生會想,21世紀了大家都在講自由、講多元的、瀟灑的生活,會有誰翻來覆去地講責任,講道德。這些東西不都是老調重提了嘛,自己心裏都已經知道了還要講有意義嘛?
其實我覺得很有意義。一個人怎麼認識自己,選擇做一個什麼樣的人,是一輩子的”教育“事業。
很多校園欺凌的受害者,ta們性格柔軟、內向、容易自卑、容易因為別人的言論或者評價而否定自己。分不清”打鬧“和”欺辱“,自己受到了欺負不願給家長和學校反映,把自己蜷縮起來,這並不是保護自己的方式;而以暴易暴,自己也去拉幫結派,甚至自己轉而也做”社會人“,這也不是一種好的方法。
在自己受到傷害的時候,不能被所謂的宿命論或者悲劇論影響自己的心態——事情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有壞人做了錯事,不是因為你是女孩子、不是因為你長的好看或者長得醜、不是因為你學習好或者學習不好、甚至不是因為你身體差打不過別人——並不是説人類社會本身就充滿了敵意,而是説在任何有陽光的地方都有陰影。在自己受到傷害的時候一定要勇敢:尋求幫助是一種勇敢,明辨是非也是一種勇敢,不是嗎?
歧視也好、排擠也好、蓄意傷害也好,在尋求外部幫助的時候,孩子們也應該告別自己的內心和恐懼。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歧視和打擊,而是自己在歧視和打擊中失去了信心,失去了勇氣。一次向外界尋求幫助被拒絕了,那就尋求第二次、第三次,自己合理的自衞受挫了,也不應該完全放棄自己,任人宰割,不是嗎?學習是你最大的任務,知識也是你最有力的武器——你會用知識去改變自己和自己的命運,當你站在更高的地方,就不會有這些陰暗了。不過依然要有這個準備,在新的地方你會面對新的問題,很可能你同樣會面臨新的陰暗。但是你堅持內心的正直和勇敢,一直向上,你就在成為一個越來越好的人,一個越來越強,越來越可疑保護自己和他人,改變這一切的人。
以及最重要的,是那些施暴者。
沒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園,離我們還有多遠?
這個問題其實是留給這些人的。
有的人會為自己開脱,”他開不起玩笑“、”我也沒有想到事情會這“、“我就是想給他一個教訓”……這些藉口從來都不是拿來騙人的,而是拿來騙自己的。
真正的強者,不是可以掌控他人命運的人,而是有能力去保護他人的人。
為了出風頭、耍朋友、講義氣,自己的有些同學已經遭受了來自其它方面的打擊,難道自己也要去“落井下石”,傷害自己的同輩嗎?高高在上,威風凜凜,看上去是很“帥氣”,但是建立在欺負弱小身上的名聲,一點都不光彩。乃至於對同學動手,圍毆也好,圍堵也好,哪怕你要跟某個同學比個高低,你這樣的行為也叫“勝之不武”,從古到今是會被人恥笑的。
暴力——不管是言語上的還是行為上的,乃至於人際關係上的,都不是一個人的“光彩”。恃強凌弱,只會讓人生因此蒙羞。既然“在江湖上混”,就要懂得“哪有不挨刀”的道理,自己現在欺負人,有一天自己被人欺負了再去後悔嗎?天下無恆強,無很弱。可能有的學生自己覺得家境好、身體好、“朋友好”,但是這些東西會伴隨自己一輩子嗎?有一天自己從高處跌落的時候,就不怕被人踩踏嗎?
年輕不好好讀書,放到年老了再去讀嗎?
很多年前,學生們是讀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長大的,現在再去看,這部書真的“太無聊”,哪有現在豐富的小説和影視劇好看。但是作為一個學生,在老師和學校那裏是受業、解惑、傳道的。學習好,這個叫教學成功,學會如何做人,這個叫教育的成功。
大俠,是保護他人的人。
前人説:
“人最寶貴的生命,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回首往事,不應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臨終時能説: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拒絕做施暴者,讓那些受苦受難的人能夠像大多數正常人一樣擁有陽光的校園,可以安心的學習,真誠的交往,健康的成長,對於很多還在唸書的青少年而言,這其實就是一項偉大事業,是自己舉手投足之間就可以去促成的偉大事業。
人人力求如此,拒做施暴者和沉默的受害者,那麼陽光的校園距離我們就不那麼遠。
希望有一天,我們的青年可以驅逐“冷氣”,多一點“熱”。
希望年少的你,不負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