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帝“國家治理”概述_風聞
国乂研究-不求振聋发聩,但求有所启迪。2019-10-31 14:11
五帝時代,中華大地上已經出現了氏族部落或部落聯盟,即歷史中的“方國”,先祖們建立起了一套套公共權力機構,開始對部落和社會進行治理,本文即根據《史記》《尚書》等史籍記載,概述五帝的“國家治理”情況,以饗讀者。
黃帝
一、背景與形勢
炎黃之時,中華大地上,尤其是黃河中上游與中下游地區已經遍佈各部族。他們活動區域應當已有鄰近甚至重疊,其間既存在交往融合,也存在衝突戰爭。據《史記·五帝本紀》載,“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黃帝居軒轅之丘,而取西陵之女,是為嫘祖”,其後育有二子,其一“居江水”,其二“居若水”且“娶蜀山氏女”。據此記載,那時候部族內部各分支要分開居住,説明部族的核心聚居區已經滿足不了部族的繁衍生息的需要,部族各分支需要另闢活動區域以求生存和發展,這就難免出現活動區域鄰近或重疊的現象。同時,各部族婚嫁也不在本部族內部進行,而是在部族間進行,由此可見各部族間的交往也已經廣泛而普遍了。相應的,各部族間隨着交往開始變得頻繁,產生利益的交集,因為爭奪領地、食物乃至領導權而產生衝突乃至戰爭就不可避免。同屬於黃河中上游的炎黃兩部族就爆發了戰爭,他們與屬於黃河中下游的蚩尤部族隨後也爆發了戰爭,可謂戰火紛紛。
就具體形勢來説,傳説中遍嘗百草的神農氏即炎帝部族最先取得了天下主導地位,不過到了後期,神農氏的優勢地位已經衰微,已經難以維持整個社會的秩序了。《史記·五帝本紀》有載,“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徵”。這説明當時普遍衝突的嚴重性,諸侯紛紛割據,天下已然大亂。在這種情況下,黃帝部族順勢崛起,“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徵不享,諸侯鹹來賓從”。同時趁勢崛起的還有蚩尤部族,“蚩尤最為暴,莫能伐”。他們加緊兼併擴張,來勢洶洶,“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換句話説,“軒轅作亂,不用帝命”又何嘗不可。另一面,炎帝部族也並不甘心自己的衰微而就此退出歷史舞台,一度希望通過征戰來確保自己的主導地位,“炎帝欲侵凌諸侯,諸侯鹹歸軒轅”。由此經過發展黃河流域逐漸形成了三大勢力集團,即原來處於主導地位的炎帝部族集團,以及新崛起的黃帝部族集團和蚩尤部族集團。這三大集團力量相對均衡,鹿死誰手還並不明朗。他們或加緊擴張,或加緊備戰,正醖釀着新一輪的衝突與戰爭。
二、自強與崛起
當此之時,最重要的莫過於增強自身實力。簡而言之即對內鞏固經濟基礎、發展軍事力量,團結民眾、凝聚人心;對外爭取與國,擴大同盟,討伐不臣,拓展地盤。黃帝正是如此做的,《史記·五帝本紀》載,“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在準備停當之後,“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隨後,黃帝開始轉過頭來對付蚩尤部族,“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獲得各部族人力、物力、財力支持之後“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終於“禽殺蚩尤”,而取代神農氏,成為新一代的天子,“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
想必,其他兩個部族的首領也該實施過黃帝所採取過的措施才對,但為什麼最後是黃帝部族贏得了勝利呢?往事如煙,本文只能根據歷史記載略作論述。炎帝部族之敗,可能和後期統治糜爛有關,已經是不得人心了。《史記·五帝本紀》中説,“炎帝欲侵凌諸侯,諸侯鹹歸軒轅”,説明大家都聚攏在了黃帝部族周圍,而不願再順從炎帝部族了。亦或者是,神農氏在帶領族人“嘗百草”以後,中華大地核心區域人口逐步增多,對食物和地盤的爭奪愈演愈烈,神農氏部族已經無力進行彈壓,大家都不再尊奉神農氏的權威,人心思變乃至渙散,這時候黃帝部族崛起,大家都投歸到了黃帝麾下,更加增強了黃帝部族的力量,這對炎帝部族來講處境更加不利。而蚩尤部族之所以戰敗,可能和黃河中上游生產生活條件更適宜有關係,畢竟“中國”者,“中央之國”是也。黃河中上游所在地域即陝西、山西、河南地區,這裏在當時發展得更好些,我們的華夏祖先單從這一個地域先後崛起過夏商周三個中央王朝。相比,黃河中下游則可能略顯落後,導致蚩尤部族最終在決戰中落敗,從而失去了逐鹿中原的機會。
三、治理
剛剛取代神農氏成為天子,黃帝的統治一切還都處於初創當中,在經歷過部族大戰之後,戰爭創傷需要治理,更何況中華民族剛剛走出草莽,社會也需要發展,真真是百廢待興。作為新的社會秩序的締造者,黃帝所肩負的責任還很重大。面對如此情勢,黃帝是怎麼做的呢?
首先,以戰爭應對戰敵對勢力的威脅。《史記·五帝本紀》有載,“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徵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從“未嘗寧居”四字可見,當時還是有諸多部族對黃帝部族並不順服,為了部族的生存與發展,各部族間當是征戰不斷。等到底盤有所擴大,疆界有所穩定之後,黃帝才開始進行可能早有所準備的定都事宜,着手內部治理。“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等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邑”即定都之義。自此,黃帝帶領着部族才開始有一點點安生日子可過吧。黃帝也正是在此情勢之下開始內部整體的整頓與治理的。
其次,內部治理。定都以後,其內部治理情況分述如下。一、設立常備軍和護衞隊以作為穩定秩序的常態手段,“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衞”,且“官名皆以雲命,為雲師”這當能説明此種安排應是常備性質的了。二、設立監察系統,督察各部族,“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而且效果看似不錯,“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為多焉”。由此也可知需要設立常備軍的原因了,畢竟萬國之間原本並不和善,也只有設立常備軍才能鎮住各部組尋釁生事。三、選才任能以治民,“舉風后、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安定秩序,發展生產,恢復經濟,撫平戰爭創傷。比如安定社會秩序,“順天地之紀,幽冥之佔,死生之説,存亡之難”;再比如發展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開源節流,夯實經濟基礎:“時播百穀草木”——與農業相關;“淳化鳥獸蟲蛾”——與畜牧業相關;“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與曆法、地理調以及與冶金鑄造等手工業有關;“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與開源節流相關。最終在黃帝等人的不斷努力之下,整個社會面貌一新,黃帝也因此“有土德之瑞,故號黃帝”,受到萬世景仰!
顓頊與帝嚳
顓頊與帝嚳或許因為是承前啓後的兩位天子,《史記》所載事蹟不詳,只知道如黃帝般生來就聰慧仁德,在各自統治之下,疆域有所擴大,這多半與內部不穩當,外部威脅未盡有關。《史記》所載顓頊時期疆域“北至於幽陵,南至於交趾,西至於流沙,東至於蟠木”,其權威則是“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載帝嚳則“日月所照,風雨所至,莫不從服”。《史記·五帝本紀》關於二帝的記載不可謂不“籠統”,這或許與二帝對黃帝政策“蕭規曹隨”有關,因此他們也一直處於黃帝碩大的功德陰影之下,但所包含的信息卻相當關鍵,那就是這兩位天子很可能都在軍事上採取了開拓進取的政策。但到了帝嚳時代後期又很可能開始遭遇到社會危機,其證據就在帝堯的上台。
帝堯
一、非正規上台
帝堯事蹟在《史記·五帝本紀》中的記載基本參考自《尚書》,所以我們直接引用《尚書》所載內容對上述問題進行闡述。《尚書》第一次出現帝堯是在《尚書·堯典》,《堯典》第一段所載的就是帝堯上台的過程。首先,凝聚人心,嶄露頭角。據載,“帝堯”名曰“放勳”,他“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上下”,簡單説帝堯不但聰慧,明察秋毫,而且處事嚴肅恭謹,待人誠信、温和且為人謙讓,遠近眾人都受他恩惠,對他心悦誠服。換言之,帝堯通過良好的為人處世凝聚起了人心,表現出了領袖的基本素質。其次,和睦九族,平章百姓,積聚力量。“克明俊德,以親九族。”意思是能夠團結“九族”,也就是其親族,從中選拔出德才之輩委以重任,組成一個具有強大凝聚力、生產力、戰鬥力的集體。再次,“九族既睦,平章百姓”,也就是在團結起親族之後又和“百姓”建立密切關係,並協調處理好他們之間的利益關係,擴大影響力,甚至引導輿論,推動有利於自己的政治浪潮。之所以能如此,是因為這裏的“百姓”不是我們現在説的個體的“老百姓”,而是在那個時代擁有“姓氏”的族羣,這部分人力量很大,是統治階層需要拉攏的對象。最後,爭取與國,擴大影響,主導天下。這便是“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造成一種有利於己而不利於敵的態勢。從整個過程看,帝堯的上台並不符合《史記·五帝本紀》當中所常見的“禪讓”制度,而更像是帝堯通過長期的主觀努力,一步步成為“天子”的。而對於帝堯的上台,《史記》所載為“帝嚳崩,而帝摯代立。帝摯立,不善(崩),而弟放勳立,是為帝堯”。從帝摯到帝堯《史記》只是一筆帶過,其間的情形卻未必簡單。一種情況是帝摯本身政治素質和聲望不高,各方勢力要求撤換帝摯,同時扶持帝堯上台,而帝堯也願意承擔起了天下治理的重任。亦或者帝摯本身素質和聲望也不差,但是或許經過黃帝和顓頊的對外用兵,至帝摯接任政權時,整個社會已經內憂外患,社會政策到了需要調整的時候,至少帝堯自己有些想法,通過“努力”一步步獲取了大家的認可,成為了“天子”。筆者更傾向於贊同後一種猜想,因為能被選上作為“帝”,那麼其素質就不該過不了關。排除選出的“天子”素質太差這樣太過偶然的因素,筆者相信是經過幾代黃帝對外用兵過度才致社會凋敝破敗的。這種社會形勢反映在領導人的更替上就是帝堯的“非典型”上台,其本質就是長久的對外戰爭政策已經到了必須作出調整的時刻。至於《尚書·堯典》中記載帝堯在成為“天子”後,“黎民於變時雍”,即帝堯的統治天下太平,黎民百姓大都能安居樂業,此種情況亦或可作為帝摯統治時代因對外用兵過度而出現社會問題的旁證。
此時堯挺身而出,並能拯救天下於將倒,通過加強對內治理而使得天下度過難關,其成功的“國家治理”也讓他收穫了永恆的聲譽,“堯舜禹湯”四大古時君王就是以“堯”排第一的。
二、治理
帝堯上台以後在天下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三件大事。第一,制定曆法。《尚書·堯典》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在農業時代,曆法對於耕作的意義十分重大,是優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後來因為曆法出了問題,羲和還因此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件事記載在《尚書·胤徵》,“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胤後承王命徂徵······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沉亂於酒,畔官離次,俶擾天紀,遐棄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羲和屍厥官罔聞知,昏迷於天象,以幹先王之誅。《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羲和因為一次日食沒能提前測算出來並公告天下,導致民眾出現慌亂,因此仲康便委命胤候帶兵討伐羲和,出征前還發布了措辭嚴厲的誓詞,由此也可見曆法之於先民的重要性,帝堯把制定曆法放在首位也就容易理解了。第二,治水。在當時,洪水漫溢,嚴重影響着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活動,《尚書·堯典》説,“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經常氾濫肆虐的洪水想必也是帝堯心中難以放下的石頭。在徵求“四嶽”的意見之後帝堯還是任用自己並不看好的鯀來治理洪水問題,由此也可旁證洪水問題已經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另外,帝堯的接替者帝舜也是傾全“國”之力來治理洪水,曾三過家門而不入,至今傳為美談。而禹在成功治理洪水之後更是被舉薦為帝舜天子之位的接替者,推都推不掉(其事見《尚書·大禹謨》,茲不詳述),更可見治理洪水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不幸的是,鯀採用原來常用的堵塞法治水此次並沒有成功,並因此被處以“殛”刑(流放或賜死等重刑)。從上述兩個方面來看,中華民族的祖先如黃帝、顓頊和帝嚳在穩定社會秩序之後,就是要解決和發展農業生產問題,如帝堯制定曆法和治理洪水。而且,這只是開端,遠不是結束。我們的祖先在制定曆法、治理洪水以發展農業生產方面持續投入的付出與努力令人敬佩,值得銘記,別文另敍。第三,選拔繼承人。或許是根據以往經驗教訓,帝堯十分重視自己繼承人的安排問題。曾幾次詢問“四嶽”的意見和建議,但出於對被推薦人的不放心而嚴詞拒絕,這和帝堯並不放心鯀來治水卻仍然任命鯀以治水的態度截然不同。直到帝堯遇到德才兼備的帝舜,帝堯卻還是不放心,從各個方面去考察帝舜的人品和才幹,帝舜都表現得無可挑剔,帝堯才得以確認繼承者的人選。 《尚書·堯典》有言曰: 帝曰:“諮!四嶽。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巽朕位?”嶽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揚側陋。”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嶽曰:“瞽子,父頑,母囂,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試哉!女於時,觀厥刑于二女。”釐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帝(堯)曰:“欽哉!” [帝堯令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於百揆,百揆時敍;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底可績,三載,汝陟帝位。”舜讓於德,弗嗣。
從帝舜後來的作為來看,帝堯的眼光很好,下面我們就來詳述帝舜對天下治理的情況。
帝舜
一、德才兼備
舜以孝名傳天下。他本是黃帝子孫,屬於顓頊一脈,但是自顓頊以後傳承到他的五代人“皆微為庶人”,地位並不高,這在五帝中很少見。他之所以能以孝明傳天下是因為他父親在亡妻另娶後,舜的後母當親兒子是寶,對他則視如草芥,甚至時時刻刻想除去這個可以和她親生兒子爭奪家產的後患,因此三番五次設下毒計陷害於他,不過舜每次都能死裏逃生,反過頭來不但不氣不惱,還照樣孝順後母、友悌弟弟,以德報怨。即使舜在成為“天子”之後也沒有采取報復行動,還“封弟象為諸侯”,為此引來後來人褒貶不一,亞聖孟子後來為了這件事情替舜開脱(事見《孟子·萬章上》)就受到了不少非議,但足以證明帝舜以孝為先的品格。
除此之外,舜在逆境中的表現也堪稱出色。這主要表現在他自立自強的精神和具備無限的才幹。《史記·五帝本紀》載,“舜耕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説的是舜不僅能耕種、打漁,也能製作精美陶器,還能乘時逐利(猜想約是行商一類)。而且“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寙。”逆境中,舜熟練掌握了生產生活方面各種才幹,能奇蹟般地實現“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同時,或許是在和人接觸當中,也逐步掌握瞭如何協調、處理人際關係的才能,因而具備了從政的才能。《尚書·堯典》也記載道,“[帝堯令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於百揆,百揆時敍;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這就是講,不管是處於什麼職位,擔負什麼職責,舜都能很好地勝任。
簡而言之,舜家庭處境艱難,卻在逆境中練就了德才兼備的品格,最後成功走向天子之位,並且在“國家治理”方面大放異彩,堪稱一位傳奇人物了。
二、治理
帝舜在國家治理方面的貢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完善國家制度,一個是獎功罰過,懲惡揚善,最終使得黎民百姓能夠安居樂業,社會也呈現出一片安泰繁榮景象。在完善國家制度方面,首先巡守制度初見帝舜時期。帝舜在祭祀上帝和先祖,繼位為天子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各部族巡守,《史記·五帝本紀》有載,“歲二月,東巡守·····五月南巡守······八月西巡守······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並且是建立常態化巡守制度,“五載一巡守”並根據各部族治理情況進行獎懲,“羣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從黃帝開始設立“大監”監察“萬國”説起的話,這次的巡守和獎懲制度絕對是一個進步。説明天子所代表的中央政權已經不只是維持“萬國”相安無事,而且要細緻監察“萬國”內部治理情況了。這是中央政權權力邊界的一次拓展,也是社會發展應有之義。其次就是建立刑法制度,獎功罰過。之前帝舜在巡守時,便已經付諸實行了,各部族在內部治理上,有功則獎,有過則罰。除此以外,還明文規定了具體的刑法制度,“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即根據不同的違法情況給予不同的刑罰,以達到懲惡揚善,淨化社會環境,維持社會正常發展秩序的目的。很快,這套刑法就派上了用場。
這就是帝舜在治理上另一個貢獻——揚善懲兇。《尚書·堯典》説道,“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其後簡拔賢能,授權定責,如任命後來夏朝創建者伯禹為司空,負責治理洪水,任命商朝創建者先祖契為司徒,負責“五教”,任命周朝創建者先祖棄為后稷,負責農業生產,諸如此類,共計多達二十二人。這在《史記·五帝本紀》中也有相關記載,“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世得其利,謂之‘八愷’。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世謂之‘八元’。此十六族者,世濟其美,不隕其名。至於堯,堯未能舉。舜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內外平成”;另一面,“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兇慝,天下謂之混沌;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惡忠,崇飾惡言,天下謂之窮奇;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天下謂之檮杌:此三族世憂之。至於堯,堯未能去。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天下謂之饕餮。天下惡之,比之三兇。舜賓於四門,乃流四凶族,遷於四裔,以御魑魅,於是四門闢,言毋兇人也”。此兩部分記載與《尚書》記載遙相呼應,都是説的帝舜選賢任能和懲治奸宄的事情,由此亦可見,帝舜在揚善懲兇方面是雷厲風行,大快人心。當然,最終這些都是為了達到促使社會安穩、正常發展的目的。
經過帝舜一番治理,尤其制定刑法,揚善懲兇,在排除阻礙以後放手選賢任能,最終達成了國泰民安的目的。正如《史記·五帝本紀》所載,“此二十二人鹹成厥功:皋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伯夷主禮,上下鹹讓;垂主工師,百工緻功;益主虞,山澤闢;棄主稷,百穀時茂;契主司徒,百姓親和;龍主賓客,遠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違;唯禹之功為大,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方五千裏,至於荒服。南撫交址、北發,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發、息慎,東長、鳥夷,四海之內鹹戴帝舜之功。於是禹乃興九招之樂,致異物,鳳凰來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概述
五帝時代,“中央之國”尚且處於草創時期,若按社會發展程度來劃分階段的話,那麼黃帝時期社會剛經歷戰爭,取得天下之後亟需要撫平創傷,排除戰爭威脅,很可能需要一手發展生產,恢復經濟,一手還要對外征戰,保證社會安全。顓頊和帝嚳兩位天子也很可能是延續了此項根本國策。此後雖然地盤有所擴大,社會消耗也有所增加,最後在帝堯時期,在外部相對安全以後才開始進行社會根本政策的調整,實行以對內治理,發展生產為主的根本國策。因此,帝堯一面制定曆法,一面治理洪水,努力發展生產,安定社會秩序,重使社會安定下來,並且嚴格挑選自己的繼承人帝舜,以此保證政策的延續性。最終帝舜不負所望,在清理了帝堯所不能排除的各方阻礙之後,大力選賢任能,從更大程度上梳理並開展社會大生產任務,尤其傾“全國”之力,徹底治理洪水問題這一國策的成功施行從根本上改善了各部族的生存環境,為後來禹創建中華大地上第一個王朝——夏朝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至於夏朝,那是另一個時代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