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問題——既不能左右極端,也不能無所作為_風聞
5星神手-2019-11-04 14:31
香港問題,本質就是一個人心向背的問題——
人心不向,根源在於殖民統治,在於時空隔離,在於重重的誤解。因此,持續做好人心迴歸,才是香港穩定與繁榮的根本。
對香港不能消極作為——
1、放任香港自生自滅,對彼此沒有任何好處。負面作用反而可能更放大,更持久,更難以收拾。
2、介入直接處置香港問題,平息表面的矛盾並不能解決普遍存在的、積累久遠的內在矛盾,還可能會激發更多更復雜的矛盾,同時也會削弱特區政府的法定權威,並造成牴觸加深。
3、自我禁錮於《基本法》,禁錮於國際壓力,禁錮於香港普遍性的現狀,而無所作為或不敢作為,也是不可取的,是不負責任的,是於我不利於敵有利的。
對香港要積極作為——
1、對於違反《基本法》、不執行《基本法》、不承認《基本法》、不尊重《基本法》其中的任何條款,都屬於單方面不遵守或否決《基本法》,那麼,我們就不能自我禁錮。人民代表大會必然要釋法、修正、或應對新問題出台新法條,並予以執行到位。
2、充分運用國防和外交的直接權力,直接或授權港府果斷處置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涉外組織、機構和個人;果斷處置一切與前者合作配合的香港組織、機構和個人,並進而取締、封禁、改組相關聯的人事機構。
3、港府出面,大陸配合,在港府的法定權力範圍內,對官方財政支持的機構實行堅決的改組、變更。
4、做好對人心迴歸有利的一切工作。積極支持和爭取香港的愛國愛港的民眾、知名人士、團體、機構。
做好保底準備——
1、允許香港和平遊行示威(無論人數多少)。
2、如果動亂繼續,支持港府做好民生基本的維繫。
3、如果暴亂擴大化、複雜化,做好進入軍事管理時期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