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衞健委副主任被舉報違法超生三孩?官方:已處分_風聞
简单快乐-2019-11-05 22:58
中新網南陽11月4日電 (記者 劉鵬)針對網絡近日出現的關於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衞健委一名副主任違法超生,且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舉報,記者4日獲悉,被舉報人已被當地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據南陽市宛城區委宣傳部官方微信消息稱,近日,有網友反映該區衞健委袁某生同志違法生育三孩未繳納社會撫養費,區衞健委高度重視,認真調查,現將調查情況説明如下:
袁某生,黨員,現任宛城區衞健委副主任,愛人毛某某,兩人均系再婚,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雙方再婚後於2014年6月9日生一男孩;二人再婚後生育男孩,不符合原生育政策,系政策外三孩生育。為此,宛城區紀委於2019年9月給予袁某生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通報稱,隨着國家生育政策的調整,2016年5月27日修訂並實施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合計已生育兩個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第三個子女。根據此條規定,該夫婦符合現生育政策,另根據河南省人大法工委豫人常法[2017]4號文規定,對尚未按當時規定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情形,應按照修改後的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該夫婦已符合現生育政策。
通報表示,綜上所述,網友反映的袁某生同志違法生育三孩一事屬實,區紀委監委對此事已作過處理。對該夫婦徵收社會撫養費無法律法規依據。
責任編輯:張義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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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想到昨天的新聞,民警生三胎與妻子雙雙被辭 稱事先告知僅會受處分,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研究於2017年9月作出審查意見認為,廣東等五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關企業對其超生職工給予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規定,已與變化了的情況不再適應,需要進行調整。
2017年9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廣東省、雲南省、江西省、海南省、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發出《關於建議適時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有關規定的函》,建議對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地方性法規中關於“超生即辭退”等類似的嚴厲控制措施和處罰處分處理規定作出修改,隨後,福建、貴州、廣東、江西、海南以及遼寧、雲南等省人大常委會先後對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出了相應修改。
人口政策的調整,是關乎中華民族國運的大事件,也涉及億萬公民的切身利益。要防止公民的正當權利,被過時的沉睡法條所禁錮;更要防止中央的政策調整,被不合時宜的地方法規所羈絆。顯然,立法機關及時清理“超生即開除”的過時法規,讓中國的立法審查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警察薛鋭權及妻子在哺乳期共同被開除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8年修正本刪除超生開除的條款了
第四十條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一條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評選先進、授予個人榮譽稱號和確定綜合性獎勵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決。
根本沒有超生開除條款。
這使我想起歷史上的黃克功事件,黃克功殺人,必須依法判處死刑,他有功勞是歷史,不能作為寬恕的理由。薛鋭權超生,必須罰款,6次立功不能成為他免於罰款的理由。依法治國,超生開除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必須改正。
我們計劃生育四十年,少生四個億,節約出來的社會資源和生存空間可不是為了讓外國人享用的,沒有一方面嚴格限制本國人民生育而一方面又放寬優待外國人留居條件或放任外國人在中國生育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