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博物館“贗品風波”捐贈人發律師公告:無良媒體狂歡必須停止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11-06 21:28
鳳凰網
引 言
近期,重慶大學90週年校慶之際,重慶大學博物館經過四年多的運營籌備建設,開館展覽。可開館沒幾天,江上在其公眾號上發佈的一篇《重慶大學耗資670萬建了一座贗品博物館》,用諷刺挖苦的言語指向:重慶大學違規建館,重慶大學博物館違法開館,吳應騎教授捐贈的藏品全部是贗品,安排子女就業是真捐贈藏品是假。一座剛剛開館的大學博物館,瞬間因臭名走上了熱搜,吳應騎教授得知消息後當場吐血。隨後系列的爆料更是對藏品捐贈人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進行人肉搜索,“學歷造假”、“賣假畫”等一個個子虛烏有的黑鍋從天而降,讓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飽受精神壓力和痛苦。
在重慶大學博物館事件發生後,大成律師事務所老錢團隊在蒐集整理網絡公開信息的基礎上,連續發佈兩篇重磅事件分析:中國社會為什麼容不下文物捐贈者?——律師老錢解讀重慶大學博物館事件;重慶大學,你錯在哪裏?——律師老錢對重慶大學博物館事件法律合規審視。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朋友在看到律師老錢的法律分析文章後,樹立了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的希望和信心。
2019年11月4日,吳應騎教授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北京,與大成律師事務所正式簽署法律服務合同,律師老錢團隊將依法維護吳應騎教授的合法權益。今天,錢衞清律師團隊正式發佈律師公告:警告所有侵權者,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我們將對此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取證,適時提起訴訟,讓侵犯他人名譽權者依法受到法律嚴懲!

一、無據打假,無良媒體的狂歡盛宴,對吳應騎教授身心傷害巨大!
**(一)飛來橫禍:**被抹黑輿論氣倒病牀的老教授
吳應騎教授是1978年中央恢復高考後中央美院招錄的第一屆研究生,中央美院畢業後,前往四川美院工作。期間,工作勤懇成績突出,在當時艱苦的條件下,創辦了《當代美術家》等一系列雜誌和報紙,得到四川美院領導的一致認可。由於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成果顯著,一直受到單位的重視,從來未曾受到任何處罰或處分。
吳應騎教授一直工作在美術事業的第一線,在傳承家中長輩的收藏事業的同時,業餘時間用自有資金繼續從事收藏。此次吳應騎教授向重慶大學博物館捐贈藏品不僅無償捐贈,而且為對藏品進行嚴密的保護和保管,全部費用由吳應騎教授自掏腰包解決。由於重慶大學博物館從立項一直到開館歷時四年多,藏品捐贈後,吳應騎教授仍然無償安排場地和人員對藏品進行保護、維護和保管,個人花費幾十萬元。
就在重慶大學博物館開館不到一週時間,江上及一批無良媒體身負媒體責任卻不調查事實,惡意發動一系列針對重慶大學博物館、針對捐贈藏品、針對吳應騎教授及其家庭成員的道德、工作、生活進行全面抹黑,諷刺挖苦,甚至故意將莫須有的黑鍋扣在他們身上,惡意向不知情公眾傳播失實報道,向吳應騎教授一家身上潑髒水。老教授一生勤勉,省吃儉用,住的簡陋,最重視的就是名譽和榮譽,遭此飛來橫禍,當場吐血,氣倒在病牀上。
(二)多方聲援:堅定維權的決心和信心
吳應騎教授一病不起時,身邊的親朋好友紛紛致電致函表示慰問,同時為吳教授依法維權建言獻計。雖然江上及無良媒體的惡意抹黑,如排山倒海從天而降,但聲援吳教授的正義之師也正在集結。
吳應騎教授在看到律師老錢的兩篇解析文章後,堅定了要為自己、為家人與惡劣的抹黑者在法律的殿堂上決戰的信心和決心!隨後,吳應騎教授帶病來到北京,與大成律師事務所正式簽訂協議,正式委託老錢團隊為他和家人維權。
一場正義的維權大戰拉開帷幕!

二、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
(一)重慶大學博物館建館始末
20112011年5月22日國家文物局、教育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高校博物館建設與發展的通知》(文物博發【2011】10號),要求各大學根據實際情況建設發展大學博物館。由於大學博物館剛剛起步,發展中存在各種問題,博物館的建設、管理及運營難以達到時代發展的要求,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大學博物館發展。為大力推進大學博物館建設與發展,充分發揮其在科教興國、學習型社會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作用,保護大學興建博物館的積極性,《關於加強高校博物館建設與發展的通知》對大學博物館的主體沒有做出限制,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都要充分認識大學博物館的重要意義,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各地大學博物館發展的目標、措施,鼓勵和引導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學博物館的科學發展。
重慶大學為貫徹國家關於大學興辦博物館的政策精神,一直想方設法將學校的博物館辦起來,以重慶大學作為責任主體,全力打造重慶大學博物館項目。與此同時,重慶大學非常重視博物館項目,在整個博物館項目過程中嚴謹又審慎,從2015年開始,校方就一直進行論證研究,歷時四年之久進行論證。為保萬無一失,在2015年12月26-27日,重慶大學組織邀請國內14位博物館建設及文物專家就重慶大學擬捐贈的藏品進行評估,並對籌建重慶大學博物館和重慶大學文博研究院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重慶大學博物館建館是合乎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整個項目都經過了嚴格的研究、調查和討論。為了確保嚴謹,展覽名稱是“中國古典造型藝術展”,不想卻被江上和無良媒體無中生有而惡意抹黑的傳播:重慶大學建了贗品博物館。如此惡劣行為如不依法懲處,法理難容!
(二)重慶大學博物館捐贈藏品始末
重慶大學博物館項目一直是重慶大學極為重視的重大工作任務。建館容易,但博物館內容卻成為重慶大學難以解決的難題。而在重慶大學領導看到吳應騎教授自己收藏藏品的展覽後,因地制宜的選擇與吳應騎教授商量合作辦館。吳應騎教授的藏品不僅包括自己省吃儉用之下取得的收藏成果,還有家中長輩傳承的藏品,對吳教授本人具有特別的意義。為了重慶大學的博物館事業,吳應騎教授忍痛割愛,無償將342件藏品捐贈給重慶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重慶大學博物館建設。
依據《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為支持科教文衞事業而捐贈的,受到國家鼓勵,有突出貢獻的,應當予以表彰。重慶大學博物館建館困難重重,吳應騎教授為教育為文化事業仗義捐贈,身體力行踐行國家鼓勵大學博物館發展的政策精神,是應當受到尊重、敬重和表彰,這是國家賦予的榮譽。
江上及無良媒體,惡意抹黑國家鼓勵、倡導、支持的為科教文衞事業捐贈的行為、捐贈人和受贈人,不僅是抹黑法律尊嚴,更是在抹黑國家尊嚴。如此惡劣行為,如不依法懲處,國家榮譽公信力何在!
(三)捐贈藏品的專家研討
雖然重慶大學建博物館的經費有限,為確保項目過程合法、合規、嚴謹,在2015年12月26-27日,重慶大學組織邀請國內14位博物館建設及文物專家就重慶大學擬捐贈的藏品進行評估,其中國家博物館有3個人,三峽博物館有3個人,有北京電影學院,文物修復與鑑定學院的教授,有中國美術學院的陶瓷系教授,有中央美院黨委書記(毛主席紀念堂雕塑領導小組組長),中央美院黨委書記(著名雕塑家)。眾多專家齊聚一堂對重慶大學博物館項目和捐贈藏品進行研究論證。專家一致認為重慶大學以吳應騎教授所捐贈藏品建設重慶大學博物館及重慶大學文博研究院可行,擬捐贈的藏品具有重要的教育和科研價值,對於我國曆史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當代大學生和社會公眾歷史文化知識的普及具有重要意義。
江上及無良媒體明確知曉重慶大學博物館項目經過專家研討並得出結論的同時,更明確知曉自身缺少鑑定資質、缺少嚴謹的鑑定過程、缺少對展出藏品基本研究、甚至缺少捐贈藏品基本信息的前提下,漠視科學、漠視真相,對眾多有鑑定資質、有博物館經驗的專家認可的藏品進行全部否定,濫用媒體權利,大肆宣傳抹黑。
可笑的是,展出的藏品只是捐贈藏品的一部分,江上和無良媒體有“千里眼”“順風耳”“隔空鑑定”的超能力,一口咬定捐贈藏品全是贗品。如此違背科學的論斷,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惡劣行為,如不依法懲處,科學嚴謹再無立足之地,勿論發展!

三、惡意誹謗:正義終將伸張,法律不會缺席!
江上及無良媒體發起並持續跟進的系列抹黑,以重慶大學博物館為導火線,持續傳播吳應騎教授“假教授賣假畫”“賣假畫被免職”及其家人的所謂的系列“醜事”,讓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都成為了臭網紅。海內外親朋好友紛紛致電吳應騎教授,讓吳教授心如刀絞,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根據《民法總則》第110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第179條規定,承擔侵害民事權利的責任方式主要: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一)名譽侵權的構成
1. 名譽權侵權的主觀惡意
明知其行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榮譽權,仍然實施該行為的主觀狀態,就達到名譽權侵權的主觀惡意。
2. 名譽侵權的客觀行為
採取發佈、傳播、推廣侵犯他人名譽權、榮譽權的信息、文章、圖片等行為。
3. 名譽侵權的損害後果
造成他人名譽權、榮譽權受損,社會評價降低。
4. 名譽侵權行為與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名譽權、榮譽權受損、社會評價降低的結果是由行為人採取的發佈、傳播、推廣侵犯他人權益的信息、文章、圖片行為造成的。
5. 名譽侵權人應付的法律責任
侵權人應當對侵犯他人名譽權、榮譽權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法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二)侮辱罪、誹謗罪的犯罪構成
1. 侮辱罪、誹謗罪的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要求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2. 侮辱罪、誹謗罪的客觀方面
從民事侵權和刑事犯罪的區別角度,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客觀方面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要求行為人針對特定的人和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並散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3. 侮辱罪、誹謗罪侵害的客體
侮辱罪和誹謗罪的社會危害性主要在其客體中體現。侮辱罪、誹謗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
4. 侮辱罪、誹謗罪的刑罰
行為人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侵害他人名譽權、榮譽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無良媒體狂歡必須停止!
道德抹黑,天理不容!歪曲事實,法理不容!為科教文衞事業的無償捐贈,依法受到國家鼓勵和表彰,這是國家授予的榮譽。**抹黑侮辱吳應騎教授的榮譽,就是抹黑侮辱的國家信用和國家尊嚴!**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的名譽權依法受到法律保護,針對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進行人肉搜索,用零散信息拼湊組合,編造臆造子虛烏有的假故事,向公眾大肆傳播,致使海內外華人都對吳應騎教授及其家人的人品、道德等產生負面評價,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利用媒體特權,在互聯網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更是無視法律的尊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者必將付出代價!侵權者停止一切侵權行為是唯一的選擇!

大成律師事務所錢衞清團隊接受吳應騎教授的委託,發出正式聲明:
聲 明
近日,署名“江上”的微信公眾號文章《重慶大學耗資670萬建了一座贗品博物館?》及相關媒體報道,經過廣泛傳播,在社會上引起關注。目前社會上流傳的關於重慶大學博物館及藏品捐贈者吳應騎先生的種種不實言論,已經給吳應騎先生及其家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涉嫌侵害吳應騎先生的名譽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已經接受吳應騎先生的委託,對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及論證,幫助吳應騎先生依法維權。吳應騎先生保留採取訴訟等一切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希望廣大媒體和公眾理性、客觀及公正地對待社會上流傳的種種言論,不輕信未經證實或者缺乏充分依據的言論,不傳播此類言論,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已經發表侵權言論,應當停止侵害,立即刪除相關侵權言論,並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吳應騎先生的名譽。
特此聲明。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