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尹智吾申請紅色通緝令 疑利用張紫妍案欺詐_風聞
多动症孩童没有爱-2019-11-06 17:55
海外網
尹智吾上電視節目,談張紫妍案/截屏圖
據韓國MBC電視台報道,11月5日,韓國警方對身在加拿大的尹智吾申請國際紅色通緝令,並向外交部申請收回其護照、同時禁發新護照。國際刑警組織最快會在一週之內,決定是否批准紅色通緝令。尹智吾是張紫妍案的“唯一證人”,目前因涉嫌欺詐、損毀名譽等5項罪名被起訴和舉報。
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8種通告之中,最為“嚴厲”的一種。它針對的,是有關國家法律部門已發出逮捕令、要求成員國引渡的在逃犯,也被稱為通行於國際的“逮捕證”。
若紅色通緝令獲批,韓國警方會根據與加拿大之間的引渡協議,向加拿大警方申請將尹智吾強制引渡回國受審。
不過,韓媒也指出,尹智吾已經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如果她還擁有加拿大國籍的話,即便紅色通緝令獲批、韓國護照失效,被引渡回國也有難度。
2009年3月7日,韓國女藝人張紫妍在家中吊頸自殺身亡。她生前留下的遺書曝光韓國演藝圈潛規則黑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今年3月,尹智吾以張紫妍案“唯一目擊證人”的身份,出現在公眾面前,聲稱目睹張紫妍被迫陪酒,要為十年前含冤而死的張紫妍討回公道。
起初,因為公開了很多證詞,尹智吾獲得不少人的信任。但隨後她證詞的可信度,也遭到了質疑。
更多的麻煩來了。今年4月,韓國作家金秀敏以損害名譽和誣陷為由,起訴尹智吾。因為被懷疑“打着伸冤的旗號斂財”,有律師還向警方告發尹智吾涉嫌欺詐。
尹智吾還因在做網紅主播期間拍攝不雅視頻,被控“利用通訊媒體淫亂罪”。
爭議聲中,尹智吾倉促離開韓國,前往加拿大,並滯留至今。

資料圖:尹智吾
7月23日至8月16日,韓國警方三次通知尹智吾接受調查,但在加拿大的尹智吾以健康問題為由拒絕了警方的要求。
當時,尹智吾在網上發文稱,“每週都需接受2到4次的物理治療、按摩治療和精神諮詢治療,身體和精神都處於無法回韓國的狀態”。
對於尹智吾的回國受審,韓國YTN電視台近日評論稱,“希望可以停止消耗性的爭議,通過調查還原真相”。
尹智吾曾與張紫妍同屬一家經紀公司,她曾主張自己目睹了張紫妍被強迫陪酒,但其打着張紫妍旗號出版書籍接受捐款的行為遭到人們質疑,在尹智吾離開韓國飛往加大拿後曾為其捐款的439名捐款人聯名起訴尹智吾,提出了3000萬韓元(約人民幣18萬元)的索賠。
(綜合自海外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