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9歲男孩小區內遇害,又是精神病患沒人管?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3684-2019-11-07 17:48
來源:微信公眾號“狐狸罐頭”
文丨宗 威
一段“9歲孩子小區內被打死”的視頻昨日在網上流傳。
視頻顯示,有人拉起白底黑字的橫幅,稱一名9歲男孩在小區內被人活活打死,“這麼小,在這裏被打死的,(施暴者)拿起子,臉腫的這麼大,到醫院裏面已經不行了。”對於施暴者的身份,網傳的另一篇帖子裏稱,“小區裏都在傳言,施虐的男子是個精神病患者”。

網傳帖子稱“施虐的男子是個精神病患者”。
光天化日之下,小孩在小區內被疑似精神病人活活打死,事發時旁觀者和保安竟無一人制止,相關帖子和視頻在長沙各類羣裏流傳後,引發憤怒和恐慌。
據紅星新聞11月7日報道,此事發生在長沙市雅塘村匯城上築小區內,遇害男孩棋棋(化名)今年剛滿9歲。11月5日下午一點多,棋棋在家午飯後約同學一起上學,遭小區內一男子襲擊,整個過程持續大概30分鐘。救護車趕到現場時,棋棋已經死亡。

遇害男孩生前照片。 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行兇男子是不是精神病人,目前還缺少明確的信息。據紅星新聞報道,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行兇男子30多歲,11月1日起跟父母暫住該小區,但並不清楚其是否為精神病人。當地警方則在當天早些時候回應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目前打死男孩的行兇者已被抓獲,此外並無更多行兇者的身份信息。直到當天下午,當地媒體才援引長沙警方相關負責人的話稱,犯罪嫌疑人馮某華已被刑拘,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在案發已經過去兩天,相關視頻和帖子傳遍網絡的情況下,警方略顯遲緩且語焉不詳的回應,毫無疑問無法平息公眾的憤怒和恐慌。而警方對於具體的案發時間,“此事發生在11月5日或6日”的説辭,更是令很多人大為不滿。
人們關注行兇男子的身份,最根本原因是很容易自我代入相關場景,擔憂類似的慘劇是否會在自己身邊發生。
這並非杞人憂天——
今年5月,江西南昌24歲的女實習律師當街被刺死,32歲的嫌犯萬小弟曾被診斷患有狂躁症,在精神病院住過2個月,案發前參加工作面試失敗;
今年9月,江蘇南京178公交車上,司機陸師傅因讓一位孕婦從前門下車,招致後上車一男子的不滿,被猛打32拳後暈倒在方向盤上。警方後來通報稱,行兇男子持有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精神殘疾三級的殘疾人證。

對多起曾引發全國關注的精神病患惡性犯罪事件梳理後不難發現,精神病患者行兇往往具有很大的隨機性,難免會給人“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的恐慌。而另一方面,對精神病是否正在成為罪犯的“護身符”的質疑,媒體和法律界曾就此展開多次探討,但最後都陷入了法律和現實的困境。
回到這起兇案本身,雖然官方目前還沒有給出明確的信息,但“多名小區居民稱行兇男子疑似精神病患者”。如果行兇男子真患有精神病,其父母在知情的情況下,是否盡到了監管義務?其患病情況是否到了應該強制醫療的程度?
這兩個問題,恰恰正是困擾精神病犯罪領域多年的難題——
都説家庭是防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我國現行的刑事和民事法規的確都有規定,要求家庭成員對精神病人盡到監護、看管責任。但現實的諸多案例表明,由於精力和經濟等方面的原因,這第一道防線很容易被突破。
相關法律前幾年也都增加了“強制醫療程序”的內容,但在實踐中也面臨困境。比如2013年起實施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啓動強制醫療必須以“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為前提。也就是説,要等精神病人犯案了,甚至還有可能繼續犯案,才可以對他進行強制醫療。在沒有隱患沒有暴露之前,還是隻能依賴於家屬監護。

網傳“9歲孩子小區內被打死”視頻截圖
對精神病患強制醫療設立相對高的門檻,當然也有其合理考量。前些年經常曝光“被精神病”事件,一些原本沒有暴力傾向甚至就是正常人,卻被家屬送去強制治療。所以強制治療的法律設定,必須要兼顧多方權益。相關法律條文有沒有修改或者細化餘地,需要研判更多的案例進行專業論證。
但不管怎樣,近些年還是有些有暴力傾向、本該強制治療的精神病患,因為各種原因而處於放任狀態。長沙這起悲劇到底是什麼情況,還需要警方更多的信息披露。從公共安全的角度考慮,各地相關部門還是應該多一些主動作為,積極排查轄區精神病患的情況,根據實際督促監護人做好必要的照管,該強制治療的要跟蹤監督。預防的事多做一點,才能消除公眾對精神病患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