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宗族長”-鄉村治理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_風聞
世界警察-相信自己,无所不能!2019-11-08 18:39

長期農村工作的經驗與思考,筆者發現,有一種重要力量,無形存在但很有作為,四處分散但很有力量,身處空職但很有責任,沒有編制但很有影響。
這種力量,在鄉村民風引領、民生改善、民間矛盾調處、協助政策執行等諸多工作中,默默無聞地起着作用,隨遇而為地盡着職責;他們融入羣眾,説着公道話,引領着社會正能量,伸張着鄉村正義;同時,也調解着民間糾紛,處理着棘手“大小事”,及時為羣眾提供大大小小的方便與快捷。他們既非是村官,要佔了村幹職數,也不是鄉鎮公幹,要領取了薪水;但聯着百姓,聯着鄉鎮、村兩級組織,上通下達,反映民情民意,替代組織做好工作。充當着鄉村治理“助推器”、“減壓閥”、“頭炮手"的功能與角色。
這羣人,就是農村中具有較“高威望”、具有新思想、已融入族間的“明白”人,民間統稱為“小宗族長”,他們真可謂是鄉村治理中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關鍵力量之一。其特點是,他們是羣眾,但深入羣眾,瞭解民情;愛好學習,思想新穎,視野開闊;公道正派,守規律己,威信較高;創新意識強,外出歷練多,擔當敢為。
歸納起來,他們至少發揮着幾個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助手的推動作用。農村工作紛繁複雜,千頭萬緒,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穿,村幹部往往能利用其積極性,讓其先行一步,做好農村政策宣傳、走訪羣眾、調處糾紛、做好執行,發揮好他們的頭排作用,打好“前戰”;然後,再根據工作質效評估,及時做好完善和追補,使工作更完美更符合要求;同時,也蓄積了村幹部精力,緩解了工作壓力,充當了助手,推動了工作進展。二是“民怨”的化解作用。一般的村,至少也有幾百户,大幾百甚至上千人,人心難測,矛盾糾紛巨多,涉及的民生問題也繁雜,難免也有民怨,稍不注意,即可釀成大事故。因此,化解疏導“民怨”、引導民情民意,維護社會穩定,則是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也是他們的拿手好戲,行家裏手,因為他們與羣眾有一種天然的親近感,情況熟悉,説話針對性強,勸解、説服、安慰有效有力。三是政策執行的促進作用。這些人一般都是外出務工回家的居多,思想前瞻,熱愛學習,視野開闊,政策精神熟練,易於接受新鮮事物。每當遇到民生政策執行的阻力和困難時,他們往往都能率先理解到位,輕易執行到位,還能較好地帶動那些思想稍微遲滯的村民,促進執行好政策;有時,還主動做好説服解釋工作。特別是在遇到國家建設、項目徵用地等敏感政策執行時,他們的説服帶頭作用真的不可小視,確實能夠很好地發揮作用。四是民間的正向作用。鄉村諸如孝老愛親、老人贍養、鄰里和諧、互幫互助等民風社風,需要的是榜樣引領,需要的是骨幹營造,而他們之所以成為“小宗族長”,正是因為已經具備了這種榜樣和骨幹的屬性,理所當然,他們發揮社會正向與正能量的作用,就具有引領效應,就具有示範影響。可以説,正是他們潛移默化的努力與擔當,農村的民風社風得到了根本好轉。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小宗族長”們也存在一些弱點和弊端。主要表現為,有時宗族觀念、小團體意識、局部視野等思想,表現得突出一點,這些都是應該要大力避免,努力去克服和改變的。
總之,要較好地發揮這些“小宗族長”們的良好作用,切實促進和推動鄉村治理有效有力落實,為鄉村發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強大動力和人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