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觀直擊香港】某些香港公務人員嘴上的“政治中立”,是漠視家園走向沉淪的藉口嗎?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19-11-09 13:35
來源:上觀新聞 2019-11-9 作者: 若拙

在香港採訪有種感受,警隊執法之所以特別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警察權受到司法權、立法權等的牽絆。比如,幾天前5個涉嫌藏有爆炸品的被告開庭受審,結果律政司檢控書把被告名字寫錯,法官當庭釋放被告,逼得警方在法院門口再度抓人。“捉了放,放了捉”讓嚴肅的法律行為成了兒戲。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會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指出,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希望香港各界進一步凝聚起反暴力、護法治、保穩定的正能量。

行政、立法、司法,構成了香港特區的主要管治框架,彼此理當在止暴制亂中各司其職,共同承擔法定責任。換句話説,止暴制亂不是哪一家的事情,更不能把所有責任都壓在香港3萬警隊的身上。警隊身處維護社會秩序的第一線,面臨巨大壓力,忍辱負重地做了大量工作,但要想有效解決引發“修例風波”的深層次、結構性的問題,需要特區管治團隊中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這才有可能真正做到標本兼治。
然而,目前來看這方面還有不少的欠缺。以司法機關為例,除了前述的檢控單位犯低級錯誤之外,法庭審理相關案件也招致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質疑,大量犯重罪的被告獲得保釋,前腳剛走出法院大門,後腳又上街去搞破壞打警察。至於立法機關中的反對派,不僅美化街頭暴力、阻撓警察執法,還不顧民生需求,通過拉布(冗長議程)、杯葛(抵制)等方式,讓政府亟需通過的法案審議週期無限延長,一副等着看特區政府笑話的樣子。

如果説司法機關動作慢,是因為受到香港法律限制,立法機關議而不決,是反對派因為政治原因作祟,那麼在行政機關中的個別公務人員表現則更令人遺憾與不安。有的人無原則地讓步,有的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極不恰當言論,甚至直接蒙上面參與違法活動。據本港媒體報道,已有多個公務人員乃至紀律部隊成員因參與街頭暴力而被逮捕。我曾親眼看到,在金鐘政府總部門前,警方與蒙面黑衣人武裝對峙,一台其他紀律部隊的車輛從中間駛過,車上一人向黑衣人做出了“加油”的手勢。我當時就想,看到手足同袍如此作為,站在對面的防暴警察不會心寒嗎?
我一直認為,香港公務人員常掛在嘴邊的“政治中立”,絕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更不是漠視家園走向沉淪的藉口。香港《基本法》第99條已經明確規定,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至於遵守香港法律,則是公務人員在內的所有市民底線。正如有媒體所言,不管是因為“同情”所以“默許”,還是由於“支持”所以“縱容”,涉事公務人員的結果,一定將是既輸掉自己的職業和前途,也失去香港的現在與未來。

很多人已經注意到,上月底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提及,加強對香港、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香港、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港媒已經注意到,過去中央更多提的是青少年教育,更多提的是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如今對象多了公職人員,內容多了“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顯然是有針對性的,相信也與當下的香港時局有很大的關係。
我想,5個月的“修例風波”已經表明,需要直面香港原有治理體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不斷完善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完善特區政府治理體系、提高特區政府治理能力,其中也應該包括完善行政、立法、司法在香港管治體系中的關係。
由於工作關係,無論是在上海還是在香港,我與港籍的公務人員、立法會議員、法律界人士有過不少接觸。在來港前,對他們的印象普遍不錯。我真誠地希望,等我結束採訪離港之時,能對他們依舊保持較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