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長沙九歲男童事件中,旁觀者如此冷漠?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9-11-09 14:03
11月5日下午,家住在長沙市雨花區雅塘村匯城上築小區的四年級學生羅棋像往常一樣,前往同小區5棟樓下約同學童話(化名)一起上學。令人悲傷的是,因為碰到了有精神病史的30歲成年男子馮某,使羅棋美好的年華永遠停留在了9歲。
這件事中最讓人詫異的,是兇手並不是在半夜行的兇,而是在一大早,很多人的眼皮底下犯的事,在一段網上公佈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兇手坐在受害者身上,單手揮舞着起子,而周圍不少人在圍觀,卻無一上前幫忙救孩子。
受害者舅舅憤怒地寫道:
光天化日之下,瘋子對無辜的小男孩羅棋行兇長達半個小時,瘋子用扳手猛擊羅棋的頭部,用起子在羅棋身上猛挫,慘不忍睹。瘋子在小區內追打羅棋的過程中,小區內有許多的羣眾和保安都認識羅棋,他們居然沒有一個人能挺身而出,都冷血地站在邊上看熱鬧,眼睜睜地看着羅棋被瘋子折磨致死。我們親人看到這個行兇的視頻,一個個都悲痛欲絕,眼淚直流,不忍心繼續看下去,真的不能理解這些人居然能在現場看下去,且能看這麼久而無動於衷。可以想象,小羅棋在這半個小時內經受了怎樣的痛苦。但凡一個有正義有良知的人看到這個行兇的場面,都會挺身而出,阻止悲劇的發生。
100多人在旁邊圍觀,只要有幾個人能站出來,就能輕易阻止瘋子的暴行,尤其是小區的保安居然也不採取任何行動,也沒有及時打電話報警,這是何等的冷漠。試想一下,如果是你們自己的小孩正在遭受暴行,你們會站在旁邊圍觀嗎?小羅棋就這樣離開了,我們知道他是帶着深深的遺憾和不理解離開的。他不明白,為什麼他沒有任何地方得罪過這個瘋子,而這個瘋子卻要對他痛下殺手。他不明白,為什麼那麼多的叔叔阿姨爺爺奶奶在他遭受痛苦,面臨生命威脅時,居然沒有一個人能來幫幫他。他也不明白,他心中那個時刻保護小朋友安全的警察叔叔為什麼遲遲沒有到來。
舅舅的話中可能有誇張的地方,但從現場視頻也能看出,確實有很多人在圍觀,但一直到兇手父親來,才把孩子從瘋子手中救下。
當記者問到旁觀者為什麼不去解救孩子而是拍視頻的時候,一位圍觀者説:
…
且不説這話是不是推脱責任,就這句話本身也讓人不寒而慄。
父親教育孩子,就可以騎在小孩身上打?
父親教育孩子,就可以用扳手砸孩子臉用起子戳孩子?
父親教育孩子,就可以掐孩子脖子?(根據警方通報,孩子的死因是被扼喉窒息身亡)
所以在這位旁觀者的認知中,因為父親教育孩子,上面這些行為都是被允許的。
恕我不能理解。
其實類似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那個在北京正常住酒店的女孩子,突然在電梯附近被陌生男子抓住要拖走。雖然那女孩子百般掙扎,向服務員求助,但服務員完全無動於衷:
為什麼?
因為服務員以為他們是兩口子吵架。
所以在該服務員心中,兩口子吵架,掐脖子是沒問題的,綁架一般的拖拽也是沒問題的。
恕我不能理解。
我更不能理解的,是網上瘋傳的那些所謂“捉姦視頻”。
這些視頻發展到最後,往往是一羣男男女女圍着一個婦女毆打,打完了拖到車裏,換地方再打。他們還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女人衣服扒光給她拍裸照,邊拍邊打,邊打邊拍:
周圍則圍着一大羣觀眾:有的觀眾皺着眉頭,有的觀眾喝彩“打得好”,但就是沒有一個人會上前阻止。
因為這些人號稱這女人是小三,所以就可以扒光她的衣服給她拍裸照。
所以就可以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所以就可以不顧她的掙扎,隨意把她帶到哪裏去,周圍也沒有人會管。
且不説就算是小三,他們也根本沒權力做這些,萬一那些拼命掙扎卻仍然被帶到車裏抓走的不是什麼“小三”,而是受害者,那些打人的也根本不是什麼原配,而是人販子,賣淫團伙呢?
那這婦女就被打到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直接帶走了。圍觀的人甚至只能聽到打人者大喊大叫,聽不清滿臉滿嘴血的那個人説的是什麼。
摔碎你的手機,你就不能錄像了。打斷你的雙手,你就不能寫微博解釋了。
這還沒人管嗎?
恕我不能理解並且非常心慌。
諸如此類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女人在街上猛扇孩子耳光,強行把孩子帶走,最後證明是人販子,旁觀者説“以為是媽媽在教育孩子。”
男人在地鐵裏暴打女孩,要把女孩帶下地鐵,女孩逃脱後上網發帖稱完全不認識那男人,但現場無一人幫她,因為那男人一直在喊她“老婆”。
彷彿在我們公眾的認知裏,只要在一段親密關係之中,家長對孩子、老公對老婆,無論怎麼打人都是可以的,無論怎麼教訓都是可以的。
只要到了親密關係之中,法律就失效了,道德也失效了,所有都變成了“家務事”,是外人不能插手的事情。
於是狡詐的犯罪分子利用這點,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沒人敢管。
於是冷漠的看客利用這點,堂而皇之一邊看熱鬧拍視頻一邊為自己辯解“我以為是父親打孩子來着”,看着孩子被活活打死——無論他心裏是怎麼想的,反正有這個解釋,就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了,不會被苛責了。
然而我們很少意識到,正是我們的縱容,冷漠以及為暴力辯護造成了今天的女孩子走在大街上沒有安全感,造成了姑娘在地鐵口,酒店裏被陌生男子拉走,而周圍無人上前。
如果這樣的縱容與冷漠得不到改善,那無論我們為獨行的女孩子找到多麼完美的脱困方法,悲劇都有可能再次發生。其原因就在於那些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策,假如以後路人看到犯罪行為不是上來圍觀,而是紛紛敬而遠之,那又該怎麼辦?
只有當我們對暴力犯罪行為零容忍,自發地制止和舉報,事情才會有所改善。
只有我們遇到犯罪的事情不再冷漠,而是儘自己所能去阻止,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更好。
無論施暴者和受害人的關係多麼親近,犯罪就是犯罪,犯罪都應該是不可容忍的,不是嗎?
一個讓人略感寬慰的事實是,根據警方通報:
這次悲劇中,13時30分殺人犯馮某開始追打羅小朋友,3分鐘後開始有羣眾經過,然後13點36分當地警方就陸續接到了報案。
説明還是有很多人不認為這是“父親教育孩子”,還是有很多人不認為“這件事和我無關”的。
那些只報警不上前的人,可能是看到兇手102公斤的體格犯怵,可能是看到兇手手中的兇器以及明顯不正常的精神狀態害怕,不敢上前。
他們害怕,所以不敢上前,但至少他們有報警的意識,已經比當年那18個經過小悦悦卻無一施以援手的路人好太多了。
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後一名拾荒阿姨陳賢妹上前施以援手。
這些年,很多人在網上在線下呼籲大家不要冷漠,要互相幫助,看來還是有成果的。
可惜的是,只是這種集體意識的改變還是太慢太慢,而每一次“冷漠”,換來的就是血一般的悲劇。
還是用一樣的結尾吧,快一百年前,魯迅曾經在《熱風》中寫道:
“願中國青年都擺脱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裏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後如果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與諸位共勉。
當然,這次事情比起公眾的冷漠,我們更需要考慮的是:
為什麼這樣一位精神不正常且有精神病史的人,可以在外面隨意走動,他有沒有監護責任人,這責任人需要負什麼責任?
這不是精神病人第一次傷人殺人了,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但下一次,我們如何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
都值得我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