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財富是人類在追求資源的過程中出現的異化現象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11-10 14:03
人類生活與社會發展需要的是資源豐富,而不是財富增加。
什麼是資源?從百度上搜到的解釋是:
【“資源”是指一國或一定地區內擁有的物力、財力、人力等各種物質要素的總稱。分為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兩大類。前者如陽光、空氣、水、土地、森林、草原、動物、礦藏等;後者包括人力資源、信息資源以及經過勞動創造的各種物質財富等。】
這個解釋中,除了把財富也列為資源以外,基本上是正確的。
之所以説財富不應該被列在資源之列,是因為,財富不過是被承載在稀缺資源之上的社會現象。
從作為經濟活動所必須具有的手段來説,財富也是資源;但是從社會再生產意義上分析,就不存在財富是資源的邏輯。
而且,作為人們對於稀缺資源的觀念性現象,財富也不是勞動創造出來的。
我認為對於資源的正確又簡單的解釋就應該是:人類生活與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東西就是資源。
那麼,什麼是稀缺資源呢?
相對於人類生活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存在稀缺性的資源,就叫稀缺資源。
除了極少數種類的資源比如陽光、空氣以外,其他的資源相對於人類的需求,都具有稀缺的性質。
資源相對於人類需求而存在的稀缺度,就是資源的價值。
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人們對於價值小的資源,投入的生產力就小;對於價值大的資源,投入的生產力就大。
也就是説,人類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就是以資源的稀缺性或者説價值,為指向而進行的。
古時候,食物的稀缺性很大,人類的生產力就只好主要被投入到食物生產當中;
今天,食物的稀缺性大幅度減少,也就是它的價值大幅度降低了,生產力就主要不是被投入到食物生產當中了。
根據西方人的主觀價值理論,價值是人們從邊際效用原理出發,對於資源的主觀判斷。
這個是對的。但是他們有兩個問題沒有講清楚:
1、人們之間的邊際效用之所以會不同,是因為人們之間的客觀環境、與依然是被客觀環境決定了的主觀條件,存在着不一致,並不是無緣無故的,也不是因為上帝安排的;
2、人們對邊際效用原理的表述,只從效用遞減方面進行,沒有説明被這樣表述的邊際原理,其實隱含了一個前提,就是最初的資源量度是滿足了一個最基本的需求的。
比如我口渴了,你給我一個水分子,那是不能滿足我最基本要求的。如果從這一個水分子的量度開始分析,對於解渴來説,其邊際效用是增加、而不是減少的。
講清楚第一個問題,就可以讓人明白,主觀價值理論與馬克思的辯證唯物理論是不矛盾的。
因此,正確地理解與運用主觀價值理論,是不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相沖突的——我認為更加有助於馬克思主義理論中正確的思想部分的發展。
而講清楚第二個問題,則有利於主觀價值理論的準確表述,不被詭辯術難住。
用這樣的主觀價值理論分析,我們可以知道,資源的稀缺性會因為生產力的進步而降低。當生產力進步到極高水平,原來稀缺的資源就會像陽光與空氣一樣,喪失稀缺性,也就會不再有價值。
有人會説,現在看不到這樣的前景。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隨着生產力的進步,原來稀缺的資源,如今越來越充沛了。這個趨勢是應該很清楚的。
資源的稀缺度越小,人類的自由就越多。如果資源完全沒有了稀缺度,人們將不再為生活需要而被迫做任何事情,就成了完全自由的人。
於是我們可以認定了,人類的自由,在於生產力的進步。在於生產力進步使得資源的價值趨向於消失。也就是説,人類社會需要的是資源,不是價值。當然也就不是作為價值的特殊表現形態的財富。
財富是什麼?是對於資源的控制權力。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目的。
人類生產資源的活動叫社會再生產。社會再生產的目的是生產資源以滿足人類消費的需要。
由於人類社會由不同的羣體組成,不同羣體間相互競爭,要求競相提高生產力。讓效率高的生產者擁有資源控制權,是在資源稀缺時期提高生產力的必須手段。這就是人類進入經濟社會的原因。
人類進入了經濟社會,財富就成為了經濟活動者追求的目的。
財富必然以資源的存在為基礎。但是它又以資源的稀缺為條件。
如果資源沒有稀缺性了,就沒有了價值。人們可以任意獲得資源,不再存在資源控制權的問題,社會也就不再有財富概念了。
陽光與空氣,是人類最不能離開的資源,因為它不存在稀缺性,也就沒有價值,也就不存在對陽光空氣的控制權問題,陽光空氣也就不構成財富內容。
前蘇聯曾經將國有資產這本來極具財富屬性的資源,平均分配給了全體公民。結果,使得這部分資源的市場稀缺性急劇降低,讓前蘇聯的社會喪失了財富。
這部分資源直到被私人寡頭重新壟斷了以後,才重新恢復財富屬性。當然已經不是國家的財富了,也沒有成為普通公民的財富。成了普通公民想要而得不到,被私人寡頭壟斷的資源控制權力了。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人類生活與社會發展需要的是資源豐富。財富不過是人類在追求資源的過程中出現的異化現象,是經濟活動的目的。
經濟活動本來是為了促進社會再生產而必須的階段性生產方式,它產生於社會再生產活動的要求,又違背了社會再生產的規律。是人類社會中必須出現、又必然消失的一種社會再生產方式——用馬克思的理論語言來説,是一種在一定生產力水平基礎上的生產關係。
經濟活動的目的就是追求財富。而財富規律要求市場上有充分的有效需求。於是,經濟目的與經濟活動之間就必然存在一個矛盾:
經濟活動的目的是要把市場上的錢儘可能集中到自己手中;但是經濟活動的開展條件,卻是別人有儘可能多的錢來購買自己的產品。
於是在經濟活動的目的與條件之間,必然爆發不可調和的矛盾:
要保證經濟活動得以開展的條件,就必須放棄經濟活動的目的——你不能把別人的錢都賺光;
可是在市場競爭中,你不盡可能賺光別人的錢,那錢就會被別人賺光,損失的是你的利益。
因此,人們要實現經濟活動的目的,就必然導致經濟活動開展的必要條件被破壞。所以,經濟社會必然有終結的一天。
而從古到今,搞經濟理論的人們,都認定經濟社會應該永恆存在,想找出一個讓經濟不發生危機的辦法來。於是看到任何經濟現象的消極面。就指責社會有問題。
於是我們看到經濟理論領域裏大量錯誤的觀念成為了主流意識形態。
他們不知道,伴隨人類社會相始終的,不可能是經濟活動,而只會是社會再生產。
社會再生產活動是以滿足人類對於資源需要為目的的。因此不存在內在矛盾。是必然伴隨人類的生活與社會發展而恆久存在的活動。
人們要吃飯,並不要吃錢,不要吃財富;
人們要穿衣,也不要穿錢,不要穿財富;
人們要住房,也不要住錢,不要住財富。
人們之所以要賺錢,要追求財富,只因為在經濟社會里,錢是稀缺資源的消費權力;財富更是對於稀缺資源的控制權。
沒有錢,就沒有對於稀缺資源的消費權力;而沒有財富,就沒有對於稀缺資源的控制權。錢是財富的表現形式。
在經濟社會里,誰的生產效率高,就可以用低於一般生產者的成本生產出社會需要的資源,可以用別的生產者所不能接受的價格,在市場上交換資源控制權。
於是高效率生產者可以獲得財富激勵。從而刺激每一個生產者努力提高效率。進而起到推動生產力進步的積極作用。
在不同社會體之間的競爭中,生產力進步越快的,就會成為競爭中的優勝者,進而成為世界的統治者;而在競爭中失敗的社會體,就會成為在競爭中的優勝者的殖民地。
於是全世界都必然進入經濟社會。這就是經濟成為了社會再生產的特殊形態的原因。
但是 財富競爭卻是零和遊戲:我的資源控制權多了,你的資源控制權就少了。
在國際市場上,美國的資源控制權增多了,其他國家的資源控制權就減少了;
在美國國內,美國的壟斷資本財富增加了,普通民眾的財富水平卻降低了。不但與美國壟斷資本相比較降低了,與其他經濟增長較快的國家的民眾相比較,也相對降低了。
儘管隨着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所需要的資源的絕對稀缺度在不斷降低,所以人類的自由空間在越來越大,但是因為財富規律決定了,大多數人的財富擁有量偏少,也就是對於市場資源的控制權偏少,因此,大多數人擁有的自由空間就依然偏少。
人類經過了幾千年的經濟社會,到了今天,仍然只能是少數人統治多數人,就是因為財富惹的禍。可是為了促進生產力的進步,又不得不有財富這個東西。
西方人説政府是“必要之惡”,是錯誤的。實際上,財富才是“必要之惡”。因為,政府就是緩解“財富之惡”的必要手段。
財富的規律,是少數人壟斷資源控制權,不但導致了社會的階級分化、不平等現象加劇,而且必然導致市場有效消費需求的不足,從而出現經濟危機。
只有政府通過各種必要的調節手段,可以緩解社會的階級分化程度,儘量讓底層民眾的不平等狀況有所緩和。
當經濟危機發生的時候,如果政府不進行調節,經濟活動將在自我萎縮的惡性循環中毀滅。其結果是資本家也得滅亡。
所以,説政府是“必要之惡”的人們,在邏輯上連資本家的根本利益也沒有代表。因為事實上,政府就是以維護富人的財富利益為首要目的的。
因此不管是從對於全社會來説,還是對於富人階層來説,政府都是必要的善。財富才是“必要之惡”。
之所以社會上會有政府是“必要之惡”的説法,就是因為沒有明白財富是什麼。以為市場活動創造了財富,政府是被“納税人”供養的。
他們(只)把企業家當做了財富的創造者。以為民眾與政府都是被企業家“創造”的財富養活的。
還好他們也知道企業家要組織企業,就離不開民眾,否則也許會把民眾也當做“必要之惡”了。事實上他們對於民眾的價值觀的鄙視,也從這裏來的。
説到這裏,再試着分析一下錢與財富的區別:
財富是對於資源的控制權,上面已經分析過了。錢是對於稀缺資源的消費權力;同時是財富的表現形式,但卻不是財富本身。
在經濟社會里,沒有錢,就沒有對於稀缺資源的消費權力。市場上的資源都只讓有錢的人消費。這個道理當然不需要多解釋。而有錢不等於有財富。但財富卻是由錢積聚而成。
因此,沒有錢的人一定沒有財富;而有錢的人不一定就有對於稀缺資源的控制權,也就未必有財富。
有財富的人就有對於稀缺資源的控制權;從而可以讓雖然説起來也有錢,但不具備財富的人們,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稀缺資源,也就是喪失消費稀缺資源的權力。
比如兩個人都想住進一套住房,有財富也就是錢很多的人,可以把它買下來,不讓別人住進去;而雖然也有錢,卻沒有財富也就是沒有足夠控制資源的錢的人,就只好看有財富的人是否願意讓自己住進去了。
由於財富是錢積累的結果,所以如果老百姓的錢多了,資本家對於稀缺資源的控制權就相對會小一些。於是老百姓享受資源的權力就會相對大一些。這應該也是一個很容易明白的常識。
社會生產力越發達,社會再生產越發展,資源就會越豐富,資源的稀缺性就越低,人們為獲取資源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就會越小,也就是資源的價值越小、資源的財富屬性越降低。這樣環境下老百姓的生活才會越好過。
因此鼓吹要創造財富、要創造價值,創造了財富與價值的人才應該獲得最大財富權利,邏輯上就是在要老百姓的生活永遠艱難,並且越來越艱難。
可是很多身處社會底層的人們,被資本家利益的代言人忽悠着,在為財富、資本家唱讚歌!抨擊在社會資源分配過程中起着關鍵的平衡作用的政府。這是一個很可悲的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