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吵架從10樓扔下菜刀 成都一女子被刑拘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19-11-17 23:27
“嘭——”一把鋥亮的菜刀從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正在成都小南街南站公交車站等車的羣眾望着從頭而降的菜刀,仍然心有餘悸。

扔菜刀的周某某。 本文圖片 紅星新聞
11月15日早上八點,成都青羊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在小南街某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把菜刀從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
接到報警後,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處置,在該小區門口公交站台旁發現銀色菜刀一把,現場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小區距離公交站大概十米。
據汪家拐派出所民警張文介紹,“到了現場後,我們民警立即進行摸排走訪,詢問車站附近小區的物業保安後得知,唯一異常的就是小區一對吵架的情侶。”當天上午10點,民警在該小區住宅內將嫌疑人周某某(女,30歲,江蘇人)抓獲。

周某某扔出的菜刀。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周某某與其男友是小區十樓租户,兩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點多才返回,且是喝醉狀態,因瑣事發生了爭吵,情緒不穩的周某某把客廳桌子上的物品揮落後,又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從窗口扔出。隨後菜刀掉落至距小區大概十米的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

周某某被抓獲。
經初審,周某某對自己醉酒後因瑣事與男友爭吵,為泄憤將菜刀扔出窗外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周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瞭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公佈高空拋物、墜物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