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鶴《人民日報》最新撰文有何深意?_風聞
一见财经-一见财经官方账号-百闻不如一见,事实胜于雄辩2019-11-22 11:17
11月22日,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在《人民日報》撰文,標題為《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從標題看,文章是對剛剛結束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最新詮釋,但從文章發佈的時間點看,這篇文章的分量不輕。
一見君仔細梳理發現,劉鶴副總理上一次在《人民日報》撰文是在去年3月份,標題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場深刻變革》。
在論述非公有制經濟方面,文章再次強調“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健全支持民營經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實現各種所有制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二是完善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政策體系,把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落到實處,推動領導幹部同民營企業家交往既坦蕩真誠、真心實意靠前服務,又清白純潔、守住底線、把握分寸,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三是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對國有和民營經濟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在加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健全完善金融體系、平等放開市場準入等方面深化改革,推動政策落準、落細、落實。
以上三條內容,前兩條並無新意,但第三條用了新的表述。在“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表述中,加入了“支持”一詞。
仔細揣摩這句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意思很明確,單從字面就可以看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以後將成為一種制度,不可輕易更改。
聯想到最近國務院點名通報批評建設銀行、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在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從中作梗一事,劉鶴副總理強調的“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意義重大。
通報顯示,建行北分出現了三種典型案例,包括違規向小微企業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險產品、違規將押品評估費轉嫁給小微企業借款客户承擔、“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業借款客户為抵押物購買財產保險;平安北分則出現了一種典型案例,是違規在個人經營貸款過程中搭售高額人身險產品。
去年6月20日,國務院副總理劉鶴接替馬凱,出任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上任之初,他就協調各方積極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去年8月20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指出我國中小企業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徵,貢獻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會議還定調: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是企業家精神的重要發源地。
後來,各大金融結構明顯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過,還是發生了建設銀行、平安銀行北京分行變相抬高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事情。
上述事件發生次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北京銀保監局關於規範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收費的通知》,從嚴禁借貸搭售、嚴禁轉嫁成本、協商費用分擔、完善激勵機制、規範員工行為五個方面對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收費予以規範,堅決遏制轄內銀行業機構變相抬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等行為。
11月21日,中國銀保監會日前表示,將研究制定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考核評價體系,對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工作進行綜合全面評價,構建監管考核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