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英國貴族,你鄉下有地產和莊園嗎,沒開法庭的權力還敢自稱領主?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19-11-23 15:09
在17、18世紀的英國,擁有大量的土地是成為貴族和鄉紳的條件,儘管當時的土地收益已經大幅度下降,但是為了提高社會地位,英國的土豪們依舊花重金大量購置土地(尤其是本國的土地,在殖民地的地產加分有限),建立自己的莊園。土地的作用在英國貴族眼中可不單單是農產品和金錢,而是附加在其上的一系列權利,只有擁有這些,英國的土豪門才能被認為是人上人。
貴族在中世紀的英國甚至被認為是必需品,如果一個人沒有領主,周圍的人們甚至會強制為他安排一個。在盎格魯撒克遜時代,貴族領主就是大氏族的族長,他們也被稱為血緣貴族。貴族的權力體現在土地上,他們可以支配的土地分為三部分,分別是自己私人繼承的土地、農奴土地和公共份地,並對平民的土地有徵收各種雜税的權利。當時的公共份地包括森林、荒地、草地、沼澤等,平民可以到公共份地上用打獵、撿柴火、放牧等手段改善生活。就算是有人濫砍濫伐,處罰也不嚴重。伊尼王法典 第 43 條規定“: 如有人在樹林中燒掉一棵樹而被發現, 他應付全部罰金,即60先令,因為放火犯就是盜賊。”該條文還規定“如有人在樹林中砍倒不少樹木而被發現,他應按每棵樹30先令,付3棵樹的罰金。不管他砍了多少,也不必付的更多。因為斧子是一個報信者,而不是賊。”當然了,威廉征服後,森林就成了王室的產業。
領主可以讓普通民眾為他們提供食物,繳納國王分配給各種税款。伊尼王法規定有食品地租的名目,10 海德(一海德大概是120英畝)的食品地租為 10 桶蜂蜜, 300 條麪包, 12 安普麥酒,30 安普清酒, 2 頭大牛, 或 10 只閹羊, 10 只鵝, 20 只母雞, 10 塊乾酪,1 安普牛油,5 條魚, 20 磅飼料, 100 條鰻魚。這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為他們的領主盡的義務,後來被變成了税務。農奴們為他們義務耕種土地(每週一到三天),換取自己的庇護。領主也能讓領地上的農奴到自己家的私人作坊裏,為他們製造各種手工業產品,甚至是刀劍、盔甲。按照傳統貴族領主也要保證農奴們的世襲土地權利,保證不把他們趕出自己的領地。
領主最能為所欲為的民眾是農奴,而這就建立在他對農奴土地的支配權上。領主有權利像挑選寵物一樣帶走農奴的孩子當僕人,在農奴的女兒成婚時可以為她們指定配偶(農奴們要是心疼女兒,可以砸鍋賣鐵弄出一筆女兒的贖身錢),農奴死後,他的牲畜要交由騎士自由挑選,農奴的老婆死後她的衣物也成了主人的財產。一個領主的家底有多豐厚,除了看封地大小,還要看民眾的數量,因此貴族們都想方設法擴大自己的農奴數量,讓自己名下的平民變成農奴。
擁有土地的領主還擁有自己任命神父的權利,英國鄉間大大小小的鄉村教堂就是他們的自留地(往往神父就是他們的親戚)。由神父任命權延申出去的還有地方上的教育權,貴族領主有權對教會學校指手畫腳。最後領主還有司法大權,他們可以在鄉間組建自己的法庭,讓管家充當法官。這也是由土地所有權引申出來的權力。克努特法就規定,領主應對其屬下之人擔保;如其下屬被起訴而後逃跑,則領主應向國王支付此人之償命金。克努特為啥相信領主貴族不會當老賴,原因可能就是他們的土地就是最好的押金。
由於有了土地,貴族領主才有了一系列特權。到17、18世紀,英國的鄉紳和貴族們依舊壟斷着地方的司法等大權,土地以及它所代表的一系列特權才成了貴族、紳士們最看重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