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於馬克思主義的三個發展_風聞
槐荫之子-无法感动他人 惟愿能感动自己2019-11-23 14:56
“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經典名句,讓大家先重温一下。
接下來,我們要説的是,中國共產黨,在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的同時,也是在積極地發展着馬克思主義的。
比如説,“以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就都是在實踐中發展出來的馬克思主義理論。
可是,“以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都是在偉大的實踐中發展出來的馬克思主義,這對理論發展者的身份與地位,就具有很高的要求,我們一般人,都是做不到的。
那麼,有沒有可能,不經過實踐的探索,直接地從歷史資料的總結中,就發展出新的馬克思主義呢?
筆者不才,斗膽地進行了這樣的嘗試。
這裏,就來讓大家見識一下,三個具體的成果。
一 “對立統一規律”發展為“價值交換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也稱矛盾規律、對立面的統一和鬥爭的規律。
它揭示,無論在什麼領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內部以及事物之間,都包含着矛盾,而矛盾雙方的統一與鬥爭,推動着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
“對立統一規律”的基本內涵,可大致概括為矛盾的三對特性和四大理論。
即:矛盾的同一性與鬥爭性;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
我們知道,馬克思主義雖然具有三個來源和三個組成部分,但是,更為現實的是,馬克思主義是在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尖鋭鬥爭中發展起來的,這就決定了馬克思主義的立場,是站在無產階級的一邊。
而不論是無產階級還是資產階級,他們都是一個鬥爭系統中的兩個極端,他們的立場,相對就都是比較極端的。
正是這樣的極端立場,使得馬克思主義的視角,具有一定的極端性。
所以,在對客觀現實的描述中,馬克思主義思想,就不免打會上主觀情緒的烙印。
那就是;過於看重對立,而容易輕視統一;過於看重形式,而容易輕視內容。
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植根於西方思維方式的文化,她也不免帶有西方思維方式的只注重分析,而不善於聯繫的特點,所以,也就不免只看見形式而不看見內容,只能夠看到現象,而不容易看到本質。
“對立統一”是一種形式,“矛盾”是一種現象。
那麼,“對立統一”這種形式的內容是什麼呢?“矛盾”這種現象的本質是什麼呢?
“對立統一”的內容,就是“價值交換”;“矛盾”的本質,就是“價值交換”效果的不如意。
商家與顧客的關係,是一種“對立統一”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就是“價值交換”。商家與顧客有“矛盾”。這種“矛盾”,就是因為“價值交換”的雙方,既向對方提供正面價值,也向對方提供負面價值。如果有一方所提供的負面價值,大於了他所提供的正面價值,那麼,這個“矛盾”就無解,價值交換就不可能成功。
夫妻關係,是一種“對立統一”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就是“價值交換”。夫妻之間有“矛盾”。這種“矛盾”,就是因為“價值交換”的雙方,既向對方提供正面價值,也向對方提供負面價值。如果有一方所提供的負面價值,大於了他所提供的正面價值,那麼,這個“矛盾”就無解,夫妻關係就會瓦解。
父子關係,是一種“對立統一”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就是“價值交換”。父子之間有“矛盾”。這種“矛盾”,就是因為“價值交換”的雙方,既向對方提供正面價值,也向對方提供負面價值。如果有一方所提供的的負面價值,大於了他所提供的正面價值,那麼,這個“矛盾”就無解,父子之間也會反目成仇。
狼和羊的關係,是一種“對立統一”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也是“價值交換”。只不過,這種“價值交換”有些特殊。羊對狼提供的價值,有負面的,也有正面的。只要狼逮到了羊,則羊對狼提供的價值就是正面的。但是,狼對羊提供的價值,就完全是負面的,沒有正面的。這就導致狼和羊之間的“矛盾”,從一開始,就是“對抗性矛盾”。
所有“矛盾”的產生,都是因為“對立統一”的雙方,既向對方提供正面價值,也向對方提供負面價值。
而如果雙方,向對方提供的價值總體上都是正面的,則這個“矛盾”,為“緩和性矛盾”,這個“矛盾”就是可以持續的;如果有一方,向對方提供的價值總體上是負面的,則這個“矛盾”為“對抗性矛盾”,這個“矛盾”就是不可持續的。
工人階級與資本階級的關係,是一種“對立統一”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內容,也是“價值交換”。那麼,這種“價值交換”,是一種什麼狀態的“價值交換”呢?
這就是要憑雙方的感覺。
如果有一方,覺得對方對自己提供的價值總體上是負面的,那麼,這個“價值交換”,就不可能持續。
把“對立統一規律”,轉換成“價值交換規律”,只是轉換了一下視角。
這就是讓我們,從立足於形式看事物,轉變成立足於內容看事物。
這樣就可以避免我們觀察問題情緒化,而更有利於我們實事求是地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我們沒有改變我們的價值觀。
我們只是改變我們的世界觀,只是改變我們的視角,只是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
二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發展為“生產力和價值交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民族文化決定上層建築”。
生產力,就是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和生產資料相結合而形成的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類創造新財富的能力。
生產關係,就是人們在社會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的社會形式,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生產活動中的人們的相對地位和相互關係、產品分配的形式等等。
經濟基礎,是一個社會之生產力的發展程度,更是一個社會中的生產關係的總和。
上層建築,就是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等的總和,包括階級關係、維護階級關係的國家機器、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政治法律制度、組織、和設施等。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我們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時,所接觸到的一個基本理論。
然而,在實際的社會現實中,生產關係,僅僅是由生產力決定嗎?
如果説,生產關係僅僅是由生產力決定,僅僅是由單純的“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和生產資料相結合而形成的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決定,僅僅是由“人類創造新財富的能力”決定,那麼,為什麼要建立國家機器呢?為什麼要進行階級專政呢?
國家機器、階級專政,不是生產力吧?
同時,它們也不是生產關係吧?
它們是鞏固生產關係的吧?
它們是為加強生產關係服務的吧?
那麼,由生產力決定的生產關係,為什麼還要這個國家機器、階級專政來鞏固和加強呢?
這個國家機器和階級專政的本質,是什麼呢?
國家機器和階級專政的本質,就是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對立統一”,就是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間的“價值交換”。
這就是説,單純的生產力,決定不了生產關係;單純的“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和生產資料相結合而形成的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決定不了生產關係;是生產力與“價值交換”相結合,才決定了生產關係;是生產力,與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對立統一”相結合,才決定了生產關係。
生產力,是一種物的因素,是一種社會環境的因素。
而“價值交換”,“對立統一”,則是一種人的因素,是一種社會本源的因素。
生產關係,是由物與人共同決定的,是由社會環境與社會本體共同決定的。
我們再看上層建築,它僅僅是由經濟基礎決定嗎?
“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僅僅是由“一個社會之生產力的發展程度”決定嗎?僅僅是由“一個社會中的生產關係的總和”決定嗎?
那麼,我們如何理解西方奴隸社會和中國奴隸社會的差異?如何理解西方地主社會和中國地主社會的差異?如何理解西方的封建社會發生在西方的地主社會階段,而中國的封建社會發生在中國的奴隸社會末期?
奴隸社會和地主社會,都是屬於農業生產社會。
只是,奴隸社會屬於農業生產社會的發展期,它的生產性質是擴張與競爭;地主社會是農業生產社會的成熟期,它的生產性質是收斂與協調。
而西方民族和中華民族的民族本性,是不同的。
西方民族熱愛自由,適應擴張與競爭;中華民族鍾情秩序,適應收斂與協調。
所以,中華民族不適應奴隸社會,即使是在奴隸社會,也體現出秩序性的一面,那就是,在本質上的貴族自由之上,還有一個名義上的帝王專制。
封建社會的本質,就是名義上的帝王(君主)專制,實際上的貴族自由。
在中國奴隸社會的末期,生產力水平,決定了生產單位——貴族諸侯還必須要有自己的武裝,這就是貴族自由的實力基礎。
而中國的民族特性,又鍾情於帝王專制。
所以,在不能實現實質性的帝王專制的情況下,中國社會,就實行名義上的帝王專制。
這就是中國的封建社會,發生在中國奴隸社會末期的原因。
而與中國的情況相反,西方的民族特色,是熱愛自由,這與君主專制是嚴重衝突的。
地主社會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生產單位——地主貴族不需要武裝,這本來是削弱了地主貴族的實力基礎,給西方君主專制創造了實質條件的。
但是,由於西方民族性質不適應君主專制,所以,君主就只能與地主貴族達成妥協,名義上實行君主專制,實質上還是貴族自由。
這就是西方的封建社會,發生在地主社會並且貫穿地主社會之始終的原因。
經濟基礎是物的因素,民族性質是人的因素。
經濟基礎是環境因素,民族性質是社會本源。
上層建築,是由物與人共同決定的,是由環境因素與社會本源共同決定的。
所以,經濟基礎與民族文化,共同決定了上層建築。
三 “剩餘價值”理論發展為“秩序系統論”
“剩餘價值”,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經濟學理論。
她是指:在剝削制度下,被統治階級剝削的,勞動者所生產的新價值中,勞動創造的價值和勞動報酬之間的差額,即——“由勞動者創造的被資產階級無償佔有的勞動”。
馬克思主義的這個經濟學理論,是單純地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上,犯了一個方法論的錯誤。
就好比一個醫生,在兒女的身上,看到了兒女身上的血,還以為兒女身上的血,就是父母身上的血一樣。
那是犯了“系統模糊”性的錯誤,那是把兩個不同秩序的系統,混搭到一起了,所以就造成了秩序錯配,思維混亂。
在工業生產活動中,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是相輔相成、相反相成的勞動關係。
他們是誰也離不開誰的生產夥伴。
實際上,在這個合作生產中,工人和資本家,是都付出了成本,也都參與了勞動的。
工人付出的成本,是積累生產經驗所產生的成本;資本家付出的成本,是積累生產資金所產生的成本。工人的勞動,是屬於經驗性的勞動;資本家的勞動,是屬於創新性的勞動。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相互不可替代,只能合作。但是,合作生產,是必須的;分配合作生產所取得的成果的時候,雙方,卻又會產生矛盾,因而形成階級鬥爭。
如果任由階級鬥爭發展下去,那麼,生產搞不成,大家都會吃虧。
這時候,我們就必須好好地解決這個勞動成果的分配問題。
要解決勞動成果的分配問題,首先得解決雙方思想認識上的問題。
大家都要認識到,這個勞動成果,是怎麼來的呢?
這個勞動成果,是經過大家的勞動,創造出產品,產品再經過銷售,所得到的利潤。
大家分配的,其實就是去除生產成本後,所得到的生產利潤。
那麼,這個利潤,又是怎麼產生的呢?
這個利潤,是由顧客購買商品而產生的。
而顧客購買商品,是通過衡量商品的價值,然後付出相應的貨幣來進行的。那麼,商品的“價值”,從何而來?
它是由工人或資本家的勞動,產生的嗎?並不是。商品的價值,其實,既不由工人的勞動產生,也不由資本家的勞動產生。商品的價值,實際上,與工人或資本家的勞動無關,也與工人或資本家付出的其它成本無關。
它只是與顧客的喜愛、以及顧客對於貨幣的提供能力有關。雖然大多數商品,都要由工人以及資本家的勞動來產生,雖然大多數商品,還包含着工人或資本家除勞動之外的其它成本。
但是,商品的購買者,與工人以及資本家的勞動之間,與商品的成本之間,還相隔着一個商品的屬性。工人以及資本家的勞動,以及他們付出的其它成本,創造了商品的屬性。而顧客喜愛、並且願意掏錢購買的,是商品的屬性,並不是工人或資本家的勞動,以及他們付出的其它成本。只要商品的屬性被顧客所喜歡,則不論工人和資本家有沒有對這個商品付出勞動,這個商品都有價值。如果商品的屬性不被顧客所喜歡,則不論工人或資本家對這個商品付出多少勞動,這個商品都沒有價值。至於商品價值的大小,也不是由商家決定,而是由顧客決定,是由顧客對商品的喜愛程度以及他的貨幣提供能力決定。顧客喜愛商品的程度越大,他就越傾向於“賣腎買蘋果”,但是,這還要取決於他有幾個“腎”。顧客如果不喜歡這個商品,他就不會為這個商品付出一毛錢,哪怕他有錢去養寵物、去施捨乞丐。即便明知商家暴利,只要自己喜歡,顧客還是願意出血,去成全商家的暴利。即便商家血虧跳樓,只要顧客不喜歡,你商家跳樓,又與他何干!所以説,商品的價值,與工人或資本家的勞動,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只與商品的屬性和顧客對商品屬性的喜愛不喜愛、以及有沒有貨幣提供能力有關係。那麼,我們如何解釋這個現象呢?
我們如何解釋工人和資本家付出了成本,付出了勞動,可他們付出的成本與勞動,與商品的價值無關呢?
這就是一個秩序系統的問題。
商品的生產,是一個秩序系統;商品的銷售,又是一個秩序系統。
系統與系統之間,是平台對平台,窗口對窗口,而不是秩序對秩序。
兩個系統,各是各的秩序。
在生產性的秩序系統中,工人和資本家形成“對立統一”,形成“價值交換”;在銷售性的秩序系統中,商家與顧客形成“對立統一”,形成“價值交換”。工人只與資本家形成“對立統一”,只與資本家形成“價值交換”,他並不與顧客發生關係,所以,他的勞動,就相對顧客沒有價值,更沒有“剩餘價值”。所以,解決工人和資本家的利益分配問題,不需要在工人與資本家的價值交換系統之外去尋求出路,也不要談什麼“勞動價值”和“剩餘勞動價值”。這裏,只有憑雙方的實力説話,只有通過兩種途徑,以兩種方式的相互配合,來解決問題。
兩種途徑,一是內部契約,二是外部干預。內部契約,越不過資本與勞動者之間的支配與被支配關係,所以,是有利於資方;而外部干預,則迴避不了工人階級的人多勢眾,所以,是有利於勞動者一方。兩種方式的本質,是分配與再分配,——通過一級分配,鼓勵資本家創業,通過二級分配,維護宏觀上的階級關係的適當平衡。而兩種方式相互配合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協調階級關係,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