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的裁判到底哪裏違憲?_風聞
jerrymouse80-知行合一2019-11-23 00:08
法官們的裁判書
由於這一裁定被作出後,大量媒體採用了“違憲”[1]這一字眼作為標題,因而對裁定的真正內容存在誤導。
查詢香港司法機構的網站可知,該裁定是針對兩起案件[2]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周家明[3]法官與林雲浩[4]法官作出的[5],其裁判書[6]要點如下:
針對《緊急情況規例條例》[7]。法官們認為該規例中以危害公安為由授權特首與行政會議制定法律違反了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制定法律的權力的條款。
針對《禁止蒙面規例》[8]。法官們認為在非緊急情況下制定的法律必須遵從《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認為《禁止蒙面規例》過度限制公民權力,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9]。
進一步説,香港高院的法官們核心要點之一是:香港立法會是香港唯一的立法機構,因此港府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中的“危害公安”為據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是違反基本法的。
為什麼港府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的依據是符合基本法的
根據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一章第八條[10]: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11]已經確認《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有條款均符合基本法,而無需由地方法院以“違基性審查”[12]質疑其存廢。
再進一步説,現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或議會休會時),訂立任何他們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毋須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也即是該法的確賦權行政長官訂立臨時性規例(時限勿論),因此便不存在此次香港高院質疑特區政府繞過立法會的合法立法程序的情形。
所以港府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的依據是符合基本法的。
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五條僅允許在正式宣佈緊急狀態的情況下減免履行該條例規定的措施,因此《禁止蒙面規例》是否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還需要進一步討論[13]。
對法官們裁判書結論的看法
僭越。法官們的這一判決事實上確認了香港的體制是三權分立的,其中的立法權屬於立法會。但是閲讀基本法所有條款中,並無關於三權分立的規定。這相當於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們在這一案件中自行授權自己獲得了香港特區的創制權。
基本法第八章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很明顯,香港地區法院只在人大常委會授權下在自治範圍內可對基本法作出解釋,香港高院法官們這一自我授權明顯超出了基本法規定的範疇。
克上。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已經確認《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有條款均符合基本法。因此法官們的裁判書無疑是推翻了人大相關的決定,從而違反了基本法第八條。
進一步説,該裁判同時也違反了基本法第一條,否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的決定,因而是挑戰了上級國家權力機構的權威。
對後續發展的一點思考
香港特區基本法第八章第一百五十八條[14]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但需要注意的是該條同時規定:
……但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這一部分條文確認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可挑戰的權威性之外,事實上也基本釐清了在“違基性審查”中全國人大常委會與香港法院之間的關係,即一旦涉及個案判決影響與中央關係時應主動在終審判決前應主動申請人大釋法。 [15]
現在的問題是香港司法體系“該申請(人大釋法)不申請或者拖延申請”,因此當前梳理香港司法體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16][17][18]中的首要解決措施是:
建立接合中央與香港地方在司法上的銜接漏洞的有效機制與執行機構。
參考
1、典型的如南華早報在新聞標題中使用了“unconstitutional”。
2、案件編號分別為HCAL 2945/2019和HCAL 2949/2019。
3、見這裏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7/31/P201407310312.htm
4、見這裏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1/10/P201301100289.htm
5、見這裏 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038184/anti-mask-law-quell-hong-kong-protests-ruled
6、見這裏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jsp?txtselectopt=4&isadvsearch=0&selDatabase=JU&selall=0&ncnValue=&ncnParagraph=&ncnLanguage=tc&txtSearch=HCAL+2945&query=%E7%A2%BA%E5%AE%9A
7、見這裏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41
8、見這裏 https://www.sb.gov.hk/chi/antimask/Regulation%20(Signed)_Chi.pdf
9、見這裏 https://www.doj.gov.hk/chi/public/basiclaw/cbasic15_2.pdf
10、見這裏 https://www.basiclaw.gov.hk/pda/tc/basiclawtext/chapter_1.html
11、見這裏 https://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images/basiclawtext_doc17.pdf
12、見這裏 http://www.faxueyanjiu.cn/ch/reader/create_pdf.aspx?file_no=20120203&year_id=2012&quarter_id=2&falg=1
13、香港律政司已申請暫緩實施令,並得到法官同意。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E8%81%9E/%E6%94%BF%E5%BA%9C%E7%94%B3%E7%A6%81%E8%92%99%E9%9D%A2%E6%B3%95%E7%BA%8C%E6%9C%89%E6%95%88-%E9%AB%98%E9%99%A2%E6%8A%BC%E5%BE%8C%E8%A3%81%E6%B1%BA-197427
14、見這裏 https://www.basiclaw.gov.hk/pda/gb/basiclawtext/chapter_8.html
15、見這裏 http://news.dwnews.com/china/news/2019-11-21/60157900.html
16、見這裏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9-11/22/content_1957244.htm
17、見這裏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9_08_21_514637.shtml
18、見這裏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9-11/22/content_19572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