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古代沒有科學”説起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19-11-24 16:11
科學好比點金術,牛頓三定律、元素週期表等具體的科學知識好比金子,而科學方法論就好比點金術的手指。
——風雲之聲·袁嵐峯
風雲之聲在風聞社區裏發表的一篇《從四大發明説起(四)只要做好事,永遠都不算晚 | 袁嵐峯》,提出了“中國古代沒有科學”的結論。一如既往地,評論裏對“中國古代沒有科學”也是言人人殊。
由此可見,“科學”確實是個好東西,好到所有人都想得到它,好到要是家裏沒有這個東西就覺得低人一等。那麼“科學”到底是什麼?目前為止,對於“科學”尚無一個公認的統一定義。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學者,對“科學”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釋。
維基百科:科學(詞源為拉丁文“scientia”,意為“知識”)是一種系統性的知識體系,它積累和組織並可檢驗有關於宇宙的解釋和預測。
百度百科:科學是正確反映世界本質與規律的理論,包括正確的概念、命題、原理與理論體系;其對象是客觀本質與客觀規律,內容是科學本質與科學規律,形式是語言,包括自然語言與數學等人工語言。
《辭海》1979年版:“科學是關於自然界、社會和思維的知識體系,它是適應人們生產鬥爭和階級鬥爭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它是人們實踐經驗的結晶。”
法國《百科全書》:“科學首先不同於常識,科學通過分類,以尋求事物之中的條理。此外,科學通過揭示支配事物的規律,以求説明事物。"
前蘇聯《大百科全書》:“科學是人類活動的一個範疇,它的職能是總結關於客觀世界的知識,並使之系統化。‘科學’這個概念本身不僅包括獲得新知識的活動,而且還包括這個活動的結果。”
美籍德國物理學家愛因斯坦:“對於科學,就我們的目的而論,不妨把它定義為‘尋求我們感覺經驗之間規律性關係的有條理的思想’”。
關於中國古代有沒有科學,其實早在2000年8月20日,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會議室舉行了一次大規模的“中國古代有無科學問題座談會”,正反雙方“有”“無”兩派第一次以龐大的陣容面對面地展開了交鋒。正方給出了中國古代有演繹推理、歸納邏輯、農學;反方的立論幾乎都從定義着手,先解決什麼是科學,再討論中國古代是否有科學,在什麼意義上有科學。只是簡單地問有無與否,是沒有意義的。
科學的起源與誕生
無論何種觀點,對我們如今熟悉的“科學”,其形成的決定性事件是16世紀末歐洲手工勞動者使用的方法提升到有學術素養的人接受的程度。在大學與行會、人文學者與工匠師傅的結合中產生的科學,是“手”(實踐領域的實驗試錯)和“腦”(思維領域的邏輯推演)終於結合在一起的結果。
毋庸諱言,我們對“科學”追溯的歷史年代越久遠,所需的科學概念就越寬泛。之所以如此,在於越往前,構成今天各式各樣“科學”定義的內容越分離。那麼是什麼讓我們今天能夠説出“這不科學”這樣的論斷,換句話説,是什麼讓“科學”如此與眾不同,和其他一切“非科學”徹底區分開,並且最後一騎絕塵,佔據了今天我們人類知識體系的寶座?
我認為愛因斯坦的那句話:“西方科學的發展以兩個偉大的成就為基礎:希臘哲學家發明形式邏輯體系(在歐幾里得幾何學中),以及發現通過系統的實驗有可能找出因果關係(文藝復興)。”指出了科學之所以為科學的核心——對”真偽“判斷的證明。一是“解釋”,即在現象與本質之間建立聯繫,且這種聯繫是可試驗的的;二是“預測”,這個總結出來的規律可以在約定的條件下預測未發生的變化。由這樣一系列解釋和預測構成的知識體系就是科學。而其他的知識體系,比如宗教神學、陰陽五行等,都沒有這種核心。
但是科學的起源與科學本身能否等同?在科學誕生前,構成科學的各種核心和外延早已存在,能否把這些分離的科學定義要素看成科學才是對“中國古代有沒有科學”的爭論點。李約瑟博士就將科學的發展看成是一脈相承的,並按照歷史形態劃分為原始型、中古型、近代型和現代型。並且提出“在第1 至第15 世紀, 中國的科學發明和發現遙遙領先於同時代的歐洲; 但歐洲在16 世紀以後誕生了近代科學, 這種科學已被證明是形成近代世界秩序的基本因素之一, 而中國文明卻未能產生相似的近代科學, 中國的科學為什麼持續停留在經驗階段, 並且只有原始型或中古型的理論, 其阻礙因素是什麼”?
我認為李約瑟博士所説的近代科學,雖然外延與他所説的古代科學相似,但其核心已經有天壤之別,正如他所説:“ 中國的科學為什麼持續停留在經驗階段”,這種“科學”和其他知識體系又如何區分開且獨立出來?科學誕生之後,人類對自然的認識真正意義上跨越了一個台階:從過去模糊地,未知不可知的向精確的,未知可知的方向前進。從這個角度出發,無論科學追溯到古希臘還是古埃及或者兩河文明,我認為古代都沒有“科學”,有的是產生科學的各種條件和要素,直到經過漫長的中世紀孕育,才偶然間碰撞出科學的“大爆炸”。
從經驗到實證
如前所述,科學是對”真偽“判斷的證明,它用“解釋”和“預測”這一對時間線上的因果關係構建起完整的邏輯自洽。在科學之前,人們對真偽的判斷基於“經驗”——從生活中多次實踐中得到的知識或技能。不要認為“經驗”就是錯的,根據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經驗是在社會實踐中產生的,是客觀事物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是認識的開端。古人不知道“槓桿原理”,但不妨礙他們利用撬棒;古人不知道阿基米德定理,但不妨礙他們建造船隻;秦國時建造都江堰的李冰父子,他們肯定不懂現代力學。沒有科學,也不耽誤中國在古代產生髮達的技術。
但是我們也都知道有時“經驗”並不可靠,所以很多人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奉若圭臬。這裏就引出一個問題——知識從哪裏來?又怎麼判斷這個知識是對是錯?在袁老師的文章中,給出了數學上五點共圓的證明題,並寫道:“我們確信這五個點共圓,確信的理由,不是我們對一個五角星,拿圓規尺子一量確實如此,也不是我們對一萬個甚至一億個五角星驗證了它。對特殊情況驗證再多次,也不算證明,因為下一次總有可能不對。確信的理由是,我們單純基於平面幾何的定義和公理,就能推出這個命題。”
有了嚴格的公理體系,人類獲取知識的途徑,一下子從物質世界拓展到了思維世界,通過邏輯推演,我們能從現有的知識中產生新的知識,只要這個邏輯推演是自洽的,並能被實踐所證實(可重複),那麼新的知識就是可靠的。所以説可重複性為科學發現的基本要求,是科學事實成立的重要判據,是科學確定性、普遍性的奠基石。每每有新的研究發現時,真正的科學家們從不會説該發現是否科學,往往只會關心該發現能否被別人試驗重複。因為一項新的科學發現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也可能是部分正確的,只有能被別人實驗重複的部分才能算是客觀正確的,具有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