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920年代:“共產共妻”謠言在中國是如何生成的 (下)_風聞
剑啸易水寒-深知身在情长在,前尘不共彩云飞。2019-11-24 16:11
六
**革命者似乎總是無師自通地把身體作為革命的資源或革命的對象,從太平天國到義和團,從五四青年到北伐青年,從清末男子剪辮到大革命時期女子剪短髮,莫不如是。徐訏注意到:“在北伐的時代,革命的動亂,性觀念又有很大的改變,蘇聯在革命時代所產生的‘一杯水主義’,也在那時傳入了中國。”“中國在北伐時期,性的觀念變化與性的行為演變也是很複雜很有趣的。****它呈現出最放縱的‘一杯水主義’以及最落後的‘姨太太主義’的現象。**北伐的武裝同志在革命戰爭中,大家‘一杯水’,革命勝利,情有所鍾,或若是珠胎暗結,乃謀久合,這是常事。有許多是從北方跑到南方去革命的與女同志戀愛難解難分,可是因為他們在北方家裏已有個髮妻,等到北伐完成,髮妻重會,家有老父老母,豈容隨便離婚,女同事也就屈居姨太太了。我們從這些千變萬化的形態中,實在很不容易瞭解性觀念在各種道德觀點的激衝中,在個人心理上可以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與變化。但不管我們贊成或反對,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它可以與我們的主張與思想不合,而我們的行為往往被它所控制。”
主張“性交自由”的安那其主義者謙弟曾為共產主義者“正名”:“近來有不少人總是説着共產便聯想到公妻,好像‘共產’和‘公妻’是穿上了一條連襠褲不可分離,其實共產與公妻是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主張,任何一個共產主義者沒有一個是主張共產必須公妻的,因為他們從根本上否定婚姻制度。”《大公報》社評也説:“共產黨之稱,出於日譯,普通社會,初不知共產主義作何解,而就‘共產’二字以釋其義,則有類奪人之產以為己有,故共產公妻,相提並論,常人聞之,如洪水猛獸。****”
正如徐訏所言,“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下意識”若被煥發,往往有更強的“殺傷力”和“動員力”。**在1920年代,“共產”與“公妻”成為軍閥間互相攻擊的武器。**孫傳芳指責張作霖“任令其子學良小勝而驕妄,以五官中郎將自命,與三五新進少年、綠林梟桀,廣招最獷之匪卒,雜以異種之犬羊,蹂躪中原、被同征服、倚官為盜,實行綁票、共產公妻”。張學良的手下胡毓坤指責馮玉祥“喪心病狂宣傳赤化、用夷變夏,所謂社會主義、所謂共產公妻,種種邪説倡言不諱”。
**北伐既起,“共產公妻”成為“南方赤黨”專屬的罪名。**吳佩孚對日本記者發表講話,稱他與張作霖的聯合實為阻擋“赤禍”的蔓延:“彼輩口中之所謂共產,實一種赤色的帝國主義,專共人之產不能與人共產。更進一步倡為公妻邪説,破壞倫紀莫此為甚。此種赤禍若聽其蔓延全國,則不特我國之自促滅亡,而各國亦將協以謀解決之法。”1926年9月,浙閩蘇皖贛聯軍總司令孫傳芳發出佈告:“南方赤黨竟敢師出無名,共產公妻主義強迫湖南實行,強奪商民財產、利權劃歸黨人。”面對士兵,“孫聯帥”説得更加通俗:“我們為什麼要打倒蔣中正,因為他赤化。打倒蔣中正,就是撲滅赤化。何以要撲滅赤化?因為……赤化講公妻。何謂公妻?就是你的妻,便是我的妻,亦便是他的妻,亦便是天下人的妻……”同一時期,直魯聯軍宣講隊張貼的標語這樣寫道:“你們第一要曉得蔣介石是害人賊;赤黨要來搶你財產了,大家趕快起來擋着他;無父無兄與共產公妻,試想世界上行得通麼;你的財產,你願被共產賊黨用強搶的手段共了去麼?你的妻女,你願被共產賊黨擄掠了去,作他們的公妻麼;討赤即是救國,因為赤黨是蘇俄的走狗。”
對常見諸報端的“共產公妻”之説,時人常抱這樣的態度:“什麼‘煽惑’,‘共產’,‘公妻’,‘殺人放火’,‘洪水猛獸’……呵!呵!紅帽子多得很,隨便揀那一頂戴在他頭上就得了!真的,**這些都是自孫傳芳時代以來的萬應殺人良藥,是百試不爽的。****”“萬應殺人良藥”説的正是“共產公妻”這一污名的效力。**王奇生就注意到:北伐時期,北方的討赤宣傳“用的多是一些大眾化的白話,講的是反對‘共產公妻’的簡單‘道理’。這些‘共產公妻’的‘道理’儘管很荒謬,但在當時普通民眾的頭腦中,可能比南方的‘打到帝國主義’,‘打到軍閥’之類的口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可能更深入人心”。
**就連電影導演也要在“公妻主義”的時代話劇中插上一腳。**1926年,東方第一影片公司推出由陸劍芬、任愛珠、周空空三大明星主演的電影《工人之妻》。該片大打“勞工與公妻二大主義之衝突”的賣點,實際講的卻是一個相當傳統的故事:工人生活困苦辛勞,不足以滿足其妻的虛榮心。其妻遂攜子與惡徒私奔。惡徒因偽造鈔票被捕,妻墮入貧民窟,貧病交加之時寫信向夫求救。子被富翁收養,大學畢業後與父親團聚。父子衣錦還鄉時,妻已在貧民窟孑然病故。導演任彭年此前曾執導“中國第一部長故事片”《閻瑞生》,都市婚戀倫理劇當是其所長,“勞工”“公妻”云云,應是打熱點議題的擦邊球。有趣的是,《工人之妻》的編劇是上文提到的寫《佛動心》的王鈍根。在《佛動心》中,王鈍根對“公妻主義”極盡揶揄,幾年之後,他的電影劇本卻以“公妻”為噱頭。同一時期,《申報》廣告版面上打“共產”“公妻”擦邊球的書訊、戲劇廣告時所有見。
《閻瑞生》劇照
1920年代中期的大革命從南到北席捲中國大地:勇敢的軍事行動、對於更合理的社會制度的大膽想象、暴力和混亂、豪情和血污、沖決羅網的決心,以及隨後的彷徨、幻滅,在短短几年間一一上演。**期間,已在報刊上喧囂的“共產”與“公妻”第一次有了小範圍的實踐機會。**從1926年10月北伐軍攻下武漢三鎮到1927年7月武漢政府分共,武漢曾是革命的暴風眼。1927年4月,茅盾接任漢口《民國日報》總編輯時,武漢的局面相當混亂。大革命失敗之後,茅盾作為蔣介石政府的通緝犯,從武漢逃到上海,在上海完成了《蝕》三部曲的寫作。
“三部曲”中《動搖》的情節再次印證了前文引述的徐訏的判斷:“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而我們的行為往往被它所控制”。
湖北某縣的農民未必讀過《新女性》和廣州《民國日報》,對“非戀愛論”“非非戀愛論”等左翼青年的時髦論戰諒必也不會感興趣,但在大革命的風暴中,他們卻無師自通地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加了一句“多者分其妻”,並在一個晴朗的下午,召開了一個抽籤分妻****大會:“去年臘尾,近郊南鄉的農民已經有農民協會。農民果然組織起來了,而謠言也就隨之發生。**最初的謠言是要共產了,因為其時農協正在調查農民的土地。****但這謠言隨即變而為‘男的抽去當兵,女的拿出來公’……放謠言的是土豪劣紳,誤會的是農民。**但是你硬説不公妻,農民也不肯相信;明明有個共產黨,則產之必共,當無疑義,妻也是產,則妻之竟不必公,在質樸的農民看來,就是不合理,就是騙人。”農民們盤算:在南鄉,“多餘”的或“空着”的女子不少:一人而有二妻,寡婦未再醮,尼姑沒有丈夫…**於是,在縣農協特派員的坐鎮下,南鄉的農民在土地廟前開了個大會,抽籤分配5個女人。**第一個女人還沒分完,夫權會衝來砸場。在當地,夫權會是農協最堅定的反對者。特派員見勢不妙,迅速轉移戰場,帶着抽籤分妻的人打到夫權會。人們旋風一樣跟着他,到了村前,把毫無防備的夫權會眾全數抓住,給他們戴上高帽子游街。這場鬧劇傳到縣城的時候,國民黨縣黨部成員的反應形形色色。投資分子胡國光希望趁亂有所“作為”;商民部長方羅蘭和婦女部長張小姐淡然地將其視為談資;婦女協會的孫舞陽鄭重地將其稱之為“婦女覺醒的春雷”“婢女解放的先驅”,並疾呼“進步的鄉村,落後的城市,這是我們的恥辱”。
小説家言與事實相去多遠?1957年,茅盾回憶流亡上海時寫作《蝕》三部曲的經歷:“一時無以為生,朋友勸我寫稿出售,遂試為之,在四個星期中寫成了《幻滅》。”“那時候,我妻子生病,我是在病榻旁邊一張很小的桌子上斷斷續續寫起來的。那時候,凝神片刻,便覺得自身已經不在這個斗室,便看見無數人物撲面而來。第一次寫小説,沒有經驗,信筆所之,寫完就算。那時正等着換錢來度日,連第二遍也沒有看,就送出去了。”通過這段自述可以看出,《幻滅》的文體是小説,但作者虛構的成分並不多:一則寫作是為了換錢度日,是短時間內的急就章,構思、修改之類都能省就省;二則作者提筆“便看見無數人物撲面而來”,所寫是真實生活經歷的復現。《幻滅》如此,《動搖》也如此。茅盾在《寫在<蝕>的新版的後面》中交代:《動搖》的構思和寫作大概花了一個半月的時間,比《幻滅》長些,可是實在的寫作時間,也不過二十多天。
1954年,人民文學出版社重排“蝕”三部曲,茅盾有這樣一段自述:“(出版社)曾建議我修改其中的某些部分;那時候,我覺得不改呢,讀者將説我還在把‘謬種流傳’,改呢,那就失去了本來的面目,那就不是一九二七——一九二八年我的作品,而成為一九五四年我的‘新作’了。這‘矛盾’似乎頗不易解決。當時我主張乾脆不再重印,但出版社又不以為然。結果我採取了執中方法,把這三本舊作,字句上作了或多或少的修改,而對於作品的思想內容,則根本不動。至於字句上的修改,《幻滅》和《動搖》改的少,僅當全書的百分之一或不及百分之一。”由此可見:時過境遷,《蝕》的一些內容已不合時宜,但茅盾只做了有限修改,我們今天讀到的《動搖》接近1927年春夏之交茅盾在湖北的見聞。
茅盾
我們能否據此説,“共產公妻”的鬧劇確曾在一些地方零星上演?1927年1月9日《申報》上的一則消息似可作為旁證:上海防守司令部公開發表《赤禍侵入湖北後之現象》,聲稱赤党進入湖北後,武昌縣知事公署牌示田產實行三三一制;武昌法院發佈公告,宣佈廢止民法,停止婚姻案受理。**公告發布者在“實行三三一制”後打了一個括號,註明“共產”;**在廢止民法、停止婚姻案受理後註明“公妻”。
此公告由北伐軍的敵方公佈,其真實程度似大可懷疑,但此間有一背景值得注意:“北伐”的軍事行動是與國民政府的“司法黨化”同步進行的。1926年12月底,國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員會主席徐謙在武昌召開司法工作會議,會議議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在“現在社會制度及經濟制度之下務使農工羣眾減少壓迫”;現行民法以前清《民律草案》為藍本,有與黨綱向衝突者,應酌量變更;婚姻問題,根據婚姻自由原則,酌量情形辦理;地主及佃户問題,以不違背現在經濟社會利益為原則,對佃户採取保護態度。[19]鑑於此次武漢司法工作會議的精神,上述《申報》所謂赤党進入湖北之後的共產、公妻舉措並不是空穴來風。同時,“酌量情形辦理”的度極難把握,**因此才會有小説《動搖》中湖北某縣忽左忽右、如打擺子一樣動盪不堪的局面。**這種動盪或許就是小説中鬧劇一般的“公妻大會”的背景。
七
大革命的潮汐退去之時,另一則關於“共產公妻”的謠言泛起。
1933年7月20日,《申報》上的一篇文章寫道:兩年前作者從武漢初到上海,許多人見面就問,武漢是否常常舉行裸體遊行。作者因此感嘆:“從上海到武漢,只有兩三天的路程,而且交通也還便利,然而當時一般人對於武漢的情形,隔閡得竟如不同星球,即是一個毫無使人置信的理由的謠言,也會使人深信而不疑,大家把武漢看作禽獸之邦,為之‘談虎色變’。”人們之所以信謠傳謠,實因“裸體遊行”曾是大小報章上轟動一時的消息。1927年4月24日,中華婦女同志會“閲報載漢口婦女藉詞打破羞恥,發起免恥裸體遊行大會,以天時尚寒,改期端節舉行”,在“殊深驚駭”之餘,給蔣介石、唐生智發電,譴責發起者“形同狗彘”、贊成者“無異禽獸”。滔滔譴責聲中,“裸體遊行”是否在端午節舉行,並沒有見諸《申報》後續報告。
比《申報》上述消息更早,4月20日出版的《北洋畫報》上刊出《打倒可恥的裸體遊行》。作者“誅心”寫道:“嘗聞古有某吏,得淫婦,褫其裳,縛伏驢上,使遊於市,更於鞍間置一突起之木杵……使婦人得盡情發展其性慾……此固裸體遊行之先例矣。今日者,天翻地覆之時也,女子裸體遊行,在黨治之下,固為絕不可少之點綴,而被壓迫者則以打倒羞恥心為口號。然武漢婦人,既裸體遊行矣,何不乾脆‘自動地’騎木驢以當眾‘發展其性慾’,豈不更妙也耶?”在這段文字中,“裸體遊行”是完成時態的,但在擅長圖片報導的《北洋畫報》上卻並無照片。同一頁,北京政府進蘇聯大使館逮捕共產黨人的消息附了三張圖,配發的按語稱北京政府的捕人行為“實辛丑以來,外交界空前之創舉”。這則消息和“武漢裸體遊行”共處一版,無意中呈現了某種歷史邏輯。
1927年5月,《新女性》的主編章錫琛在《社會主義與兩性問題》一文中寫道:
自從國民黨發動清黨運動把共產黨完全驅除之後,恢復禮教的呼聲忽然又發動起來。某會首領發佈反共者通電,説GC黨破壞禮教提倡公妻以至女不安室。不久前又看到某女子團體通電反對漢口女子的裸體遊行……共產黨在國民黨的領導下究竟有沒有做過破壞禮教的工作?我不是國民黨員也不是共產黨員,所以無從而知……至於説共產主義主張公妻,那不但維持禮教的人應該反對,便是排斥禮教的我們也絕不敢贊成,雖然我看過直魯軍宣傳隊所貼的標語,和新近反共產者的通電宣言,説共產黨提倡公妻,卻至今不知道怎樣公法。如果拿女子當公有物,而現在公然通行的娼妓制度卻不見禮教維持者怎樣洪水猛獸地看待。
**章氏將 “裸體遊行”之説與“清黨”掛鈎,雖未給出直接證據,但兩事在時間上的接近確實值得注意。**周軍比對上海、武漢、京津等地報紙,發現“裸體遊行”之説最早於3月間出現在上海報刊上,口吻為將來時態:“漢口一班女子將於五月中舉行一裸體大遊街。”《漢口民國日報》上最早出現相關內容是在1927年4月4日,內容是否定另外一份報紙上刊登的“裸體遊行”將於5月1日舉行的消息。然而4月中下旬,京津地區報紙對於“裸體遊行”的“報導”已經是完成時態的,且各報所載細節多有出入。《漢口民國日報》對“裸體遊行”的正式闢謠出現在5月7日和12日,闢謠文章交代了造謠者的名字、動機(破壞婦運)。但謠言並沒有止息。1932年,魯迅在為林克多著《蘇聯聞見錄》所作序言中寫道:“工農都像了人樣,於資本家和地主是極不利的……蘇聯越平常,他們就愈害怕。前五六年,北京盛傳廣東的裸體遊行,後來南京、上海又盛傳漢口的裸體遊行,就是但願敵方的不平常的證據。”比照魯迅寫作此文的時間,裸體遊行謠言的散佈時間恰與北伐的兵鋒所及同步。
周軍注意到,“裸體遊行”之説蜂起之時,武漢政府正面臨的巨大壓力。鮑羅庭曾在報告中寫道:**“武漢的小資產階級把國民政府同蔣介石的鬥爭理解為國民政府試圖引進共產主義……小資產階級根據帝國主義報刊和反動報刊的描繪來想象共產主義,説什麼‘將拉着裸體女人滿街跑(婦女社會化)’,立即實行社會主義,消滅私有制等等。****”**鮑羅庭的報告與章錫琛對“裸體遊行”的看法可以互證,與《北洋畫報》上的誅心之論中“天翻地覆”“黨治之下之點綴”亦可呼應。
鮑羅庭
這些時論呈現的是武漢“分共”前夕,社會的動盪與不安。清洗將至,小説《動搖》中的一個測字先生説:“該殺的人多着呢!剪髮女子是要殺的!穿過藍衣服黃衣服的人也要殺,拿過梭標的更其要殺!名字登過工會農會的冊子的,自然也要殺!殺,殺!江水要變成血!這就叫做青天白日滿地紅!”這樣看來,“裸體遊行”大概是“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世界中一個黃色的花邊。
**“分共”之後,“共產公妻”成為中共的專有罪名。**從1927年到1936年,《申報》上《共黨蹂躪瓊崖之慘狀》《江西貴溪縣被匪擾害記》《贛省永豐興國之共禍》一類的報導中,“共產”“公妻”是高頻關鍵詞:“全瓊……建立蘇維埃政府,實行共產公妻主義,且更大張告示:男子旅外限期六個月回家,否則焚燬家屋。迫鄉民針刺‘赤軍’二字於臂上,不從者殺。脅小童老婦驅之放哨、打仗,青年婦女輪流姦淫”“稍有財產者逃命港澳南洋,貧窮者匿避山林,無家可歸流離失所”。1934年6月,蔣介石以“匪區法制禮俗、摧毀殆盡、男女間尤紊亂、倡公妻邪説、相率營獸性生活”為由制定“收復區婚姻辦法”。
也是在1934年,紅軍政治部翻印的《俘虜工作須知》專門指導戰士如何斥責“共產公妻”傳聞**:**“國民黨反動派説:‘共產公妻’,這我們可換過來説:只有國民黨才實行公妻。蘇區裏面,婚姻是自由的。在國民黨軍閥們,每個人霸佔幾個窮人的女子,強姦、賣淫都是國民黨造成的。”
到1936年,《申報》上關於“共產公妻”的消息戛然而止。
從1946年到1949年,隨着國共內戰越演越烈,“共產公妻”的消息漸次迴歸《申報》。
八
清末民初,無政府主義者、自由主義者、社會主義者在婚姻及兩性關係方面提出一系列激進主張。**這些主張刺激了公眾對“共產公妻”的想象。在時代議題從無政府主義轉移到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過程中,“共產公妻”的帽子先後被戴在維新派、改良派、共和派、無政府主義者和“南方赤黨”頭上。**在這擊鼓傳花一般的過程中,中共是最後一個與“共產公妻”聯繫在一起的政治勢力。
身體政治和普遍意義上的政治勾連在一起,通常都是時代發生狂波巨瀾式變動的時候,“共產公妻”話語的流佈便是左證。從1910年代到1940年代,此説從海外奇談演變成傷風敗俗的禍水進而成為各派政治勢力污名化對手的利器,這一過程參與者眾:既有軍政要人、或新鋭或激進的知識分子、報刊文人、電影導演,也有普通民眾。因為參與者眾,所以“共產公妻”之説經久不息。
**“共產”和“公妻”本來是兩件事,流言的製造者卻無師自通地把它們聯繫在一起,**而這種聯繫也並不是純粹的“發明創造”,共產主義在中文世界最初的傳播,便與“女界解放”勾連在一起。
**和許多時代熱詞一樣,“共產公妻”也有很多“舶來”成份。**這一荒誕不經的説法背後有一系列的觀念生成,而這些觀念的問題意識/論點/論據大都是外來的。伴隨革命之路越走越激進,觀念的更迭也是你追我趕,從“自由底戀愛”到“戀愛自由”再到“性交自由”即是一例。這些日趨激進的觀念被日趨激進的言辭表述出來,確讓社會公眾有禮崩樂壞之感。況且,**在大革命時期,“公妻分產大會”和激進的性行為確曾發生。****此種觀念及行為是刺激公眾製造、相信、傳播“共產公妻”之説的土壤。**如果説在1910年代,“共產公妻”還是戲説、笑料,到了大刀會眾赤膊阻攔新四軍的時候,“共產公妻”已被人們看作實實在在的威脅。
革命固然不是請客吃飯,革命也絕不僅僅是打土豪分田地和軍事上的攻城略地。觀念的變化、世道人心的變化與革命的種種動作一起發生,而流言是管窺世道人心的一扇小窗。在《歷史三調:作為事件、經歷和神話的義和團》中,柯文引述了拉爾夫 · L · 羅斯諾對謠言的研究:“謠言是‘夾雜了個人對世界的主觀臆測的公眾信息’”“謠言一般包含着帶有傳謠者強烈感情色彩”。透過對義和團的研究,柯文對謠言的本質有頗深的體認,他説:一類謠言往往能表露人們原有的信仰和偏見;另一類則深藏着陰謀。這些看法,頗能印證“共產公妻”一説的流佈:其久經闢謠而經久不息正是傳謠者強烈感情的外露;**政敵之間以“共產公妻”互相攻擊則為民國時代的政爭、黨爭增加了一道花邊。****花邊遠不是根本性變化。**根本性的變化是湖北某縣農民無師自通地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加上“多者分其妻”。
長期以來,學界共識之一是:打宣傳仗,國民黨不是中共的對手。“共產公妻”之説卻在國共衝突的各個時期騰播諸人之口,這實在證明了謠言在歷史鉅變之中不容小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