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割據的基礎,官員斂財的工具:民國禁煙運動為什麼失敗?_風聞
重度选择恐惧症患者-2019-11-25 22:15
來源:微信公眾號“ 國家人文歷史”
作者:黃金生
1924年10月,應國立成都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吳玉章之邀,舒新城溯江而上,到成都出任該校教育學教授。在《蜀遊心影》中,作者記述從宜昌到重慶的旅途中,“統艙與房艙中煙氲如霧,透亮的電光中竟不辨人影。鴉片與紙煙的混合氣味更令人頭暈欲嘔。”因吸食鴉片的人多,奉節水埠還設置了煙館、專門為癮客服務的煙船。有人吸食鴉片,就有人買賣鴉片,石家沱小市鎮“有賣熟膏(鴉片煙)者”;岸上岸下,“細察其交易情形,由船上取出者為米麥等糧食品,岸上交下者除少數現金外,均為鴉片煙。”
四川大惡霸劉文彩的生活極其奢侈、糜爛。他吸鴉片的煙具都是用象牙、金、玉等製成的。這是他用的部分煙具
“屏絕惡習,共做新民”
鑑於鴉片的巨大危害,1906年9月,清廷就頒發“禁煙上諭”,宣稱在“十年以內,將洋、土藥之害,一律革除淨盡”。不過,當時清廷氣數已盡,再加之鴉片在中國已弛禁半個多世紀,當時的新政、海軍、警政、辦學等等的經費中都有鴉片税收的成分。所以驟然禁煙不僅未能挽救清政府,反而大大加劇了財政上的危機,還沒等戒除“鴉片癮”,清朝就滅亡了。
辛亥革命後,1912年3月2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頒佈《大總統令禁煙文》,特別指出鴉片之害甚於“敵國外患”,要求吸毒者“屏絕惡習,共做新民,永雪東亞病夫之恥,長保中夏清明之風”。
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頒佈《參議院法》,針對中國煙毒氾濫的國情,規定吸食鴉片者不得為參議員。在以後頒佈的《眾議院議員選舉法》 《省議會議員選舉法》中,也規定吸食鴉片者不得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圖為寫有“不可舉吸食鴉片之人為選民代表”的投票證
民初禁煙前後不過6年,效果明顯,“據各省區陸續報告,已絕根株,內務部另派專員,會同外人往各地查勘,旋經先後呈報一律肅清,中外翕然,認收實效。”安徽都督柏文蔚針對安慶地區煙毒氾濫的情況,公佈了禁煙簡章11條。為表示禁煙決心,柏文蔚將沒收英國商船私運的27箱煙土堆放在都督府門前焚燒,有激動者高呼此舉是第二次“虎門銷煙”。事後,孫中山途經安慶,在歡迎會上興高采烈地對柏文蔚説:“禁煙事辦理最認真者莫如貴省,如貴都督前日焚燒鴉片,辦理的也頗得法,貴省禁煙辦法,實可為各省模範!”
1912年5月,京師警察廳發出通告,限全市土膏店在5月16日之前停業。在山西,閻錫山將禁煙作為他大力推行的“六政三事”的重點,在各村搞起了戒煙會。1912年8、9月間,陝西軍政當局連續頒佈《大都督發佈禁種煙苗告示條例》和《大都督令各屬知照分派軍隊嚴行禁種鴉片文》等,並設禁煙督辦,選派專員,嚴行禁種。陝軍第一師師長張雲山為產煙最盛之西路禁煙督辦,親自出巡各地,抬着銅鍘,每到一鎮,召集當地居民宣示政府禁種鴉片的決心和辦法,還要鍘下幾個人頭掛起示眾。
罌粟
遠在西南邊陲的雲南省一向種煙最盛,都督唐繼堯迫於中央的壓力,也制定了禁絕煙苗條例和巡視鏟煙規則,責令部下勸導農民不要種植罌粟,一旦發現煙苗立即剷除。如果地方官發現有人種罌粟,可將種户槍斃,煙地沒收充公。
“名曰查禁私煙,實為督銷洋煙”
不過,在禁煙過程中,趁機貪贓私販、知法犯法者仍難禁絕。據報載,山西陸軍輜重營少校唐復興退伍後不務正業,私養護勇,執同州某軍官護照,騎馬持槍,在山陝沿河一帶包運煙土,所過關津無人敢於查阻。還有一些地方,實際上也沒有完整地全面地厲行禁煙。如1914年甘肅都督張廣建控制下的禁煙總局只禁種植鴉片而不禁販運、出售和吸食鴉片。即使一度嚴厲禁煙的省份,也出現反覆。
據曾在陝西新軍任職的張鈁回憶,張雲山雖然抬着銅鍘嚴厲禁煙,但在執行上他又訂出不少辦法:種煙願受罰者不鍘,認錯鏟煙者不鍘,繳存土者不鍘,各縣士紳集眾公獻存土者獎等等。當時社會有民謠説:“銅鍘禁煙,覆地翻天;煙土一交,煙散雲消。”張雲山藉此發了不少財。1914年,陸建章入陝任陝西都督,張雲山為了固位保財,給陸送上鳳酒兩大簍(每簍百斤),簍內都是淨煙熟膏。陸就任後,借陝省貧瘠,財政收入不敷軍費開支為理由,申請暫行維持“寓禁於征”的辦法,得到袁的默許。陸督陝3年,光鴉片一項,傳言就收入達數千萬元。後被陝人逐離西安時,外運箱籠行李達數百件之多,雖部分被劫,但贓款現銀早已匯存京津了。
曾任陝軍第一師師長的張雲山。他親自出巡各地,抬着銅鍘,宣示政府禁種鴉片的決心,不過也有人揭露,他借禁煙發了不少財
1919年1月17日,在社會各界代表的注視下,上海浦東陸家嘴的一座焚燒爐燃起團團濃煙,隨後燒了三天三夜。浦東焚土被視為民國禁煙運動的一個標誌,更被看作中國“鴉片合法貿易史可資紀念的最後一頁”,似乎在表明北洋政府反對鴉片貿易的決心。
浦東焚土。1919年1月17日,上海浦東陸家嘴的一座焚燒爐燃起團團濃煙,隨後燒了三天三夜。浦東焚土被視為民國禁煙運動的一個標誌,更被看作中國“鴉片合法貿易史可資紀念的最後一頁”
“凡軍隊駐防處,即有鴉片種植”
經過清末和民國之初的煙禁,禁煙思想深入人心,禁煙的名義在軍閥統治時期仍得以保留,軍閥們大多不敢公然與社會輿論對立,於是抬出“寓禁於征”的招牌,以禁煙為名義,達到斂財的目的。為逃避指責,較早弛禁鴉片的軍閥大多采取掩耳盜鈴的方法,如貴州軍閥劉顯世開弛煙禁,勸民種煙便未敢公開行文飭令各縣,而是由省議會的議員到基層傳達弛禁密令,宣傳種煙,並向農民兜售煙種。議員每到一縣,便將密令交縣知事細閲,然後收回帶走。向農民宣傳種煙,也是口頭宣傳,並不見諸文字。弛禁一時爽,各地軍閥紛起效尤,鴉片種植越來越毫無顧忌。
1924-1927年,正在切開鴉片的人們。1917年護法戰爭結束後,四川被大小軍閥分割,陷入分裂混戰狀態,軍閥為籌措軍費,鼓勵甚至勒令農民種植鴉片,從中抽取鉅額煙税,導致煙毒氾濫成災
川軍四師楊春芳部1923年駐防納溪時,親自派員下鄉令保甲長傳鑼曉喻,挨户開導,並向農民保證由軍隊提供保護,種煙多者由縣府予以獎勵。在四川,農民缺乏煙種,軍閥便從別處運來,散發給農民;農民缺乏種植資金,軍閥也可以提供貸款,待收煙時以煙土折還本利;農民怕種煙不保險,軍閥可以提供保護。對於不願種煙的農民,軍閥便採取種種迫種的方法。四川軍閥對不種煙的農民加倍徵收田賦。農民種糧而不種煙,則種糧一年須完納三年糧税,而種煙者只需完納當年的税;第二年仍不種煙,便須完納五年糧税;到第三年仍不種煙,就要完納七年糧税。1923年川軍第一軍喻華煒師駐三台縣時命令農民種煙,農民拒種,便被預徵了三年糧税;同時,向不種煙者科以“懶捐”。
江邊,運送鴉片的小船
在軍閥的誘勸逼迫之下,全國鴉片種植面積急劇擴大。據中華國民拒毒會1925年的調查,全國各省之中,堅持禁種鴉片的只有吉林和山西二省,其餘各省無不放任種煙,或公然弛禁,或明禁暗弛,藉以抽收捐税。軍隊成為鴉片種植最有力的推行者,“凡有軍隊駐防之處,即有鴉片種植”。各地軍閥的主要收入不是田賦,而是鴉片煙税。軍閥混戰取勝的關鍵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軍餉,而軍餉的來源又主要在於鴉片税收。民國要員唐紹儀在上海中華國民拒毒會上發表演講指出:“民國十四年來數次戰爭均為了鴉片,故可稱為十四年之鴉片戰爭。”還有人評價北洋軍閥混戰説:“鴉片戰爭是中英兩國的國際戰爭,而中國十數年軍閥混戰,也可以説是鴉片戰爭在國內的繼續和擴大。”
據有關資料統計,1929至1933年間,中國的罌粟種植面積約8000萬畝,其中陝西、甘肅、雲南和四川為四大鴉片產區。在東北、西北、西南諸派軍閥部隊中,鴉片往往作為軍餉發放。雲南貴州一帶的軍隊把吸食鴉片放在與吃飯、帶槍同等地位,號稱“雙槍兵”(一杆步槍,一杆煙槍),戰爭勝負竟然受鴉片左右。
到20世紀20年代中後期,清末民初所取得的禁煙成果早已蕩然無存。雖然北京中央政府在國內外輿論的壓力下一直未敢開放煙禁,並繼續下過一些禁煙令,但是,由於中國已陷入四分五裂狀態,一方面中央的命令不能通行於地方,另一方面混戰不休的軍閥只顧私利、無視道德法律。因此,煙禍重新氾濫於中國,比禁煙運動前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這一階段,由中央政府組織全面禁煙的局面已經很難看到了,只剩下一些零星的禁毒力量。由於軍餉與鴉片煙税的關係、缺乏全國統一禁毒行動等原因,無法最終堅持,基本形成不了氣候。
“左手督察處,右手農民銀行”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遵從孫中山的禁煙遺訓,設置了“禁煙委員會”。1928年11月,在全國第三次禁煙會議上,蔣介石親自到會發表訓詞:“禁煙一事,事關國家社會及民族生存,禁煙委員會務須雷厲風行,破除情面,實地去做。應先從中央着手,如在政府內有任何人敢於以身試法、吃煙運煙者,中央必鐵面無私,嚴厲處置,絕無寬待。”
1928年7月,國民政府禁煙委員會建立於南京,張之江被特派為禁煙委員會主席。接受這一任命以後,張之江效法林則徐,定每年6月3日虎門銷煙日為禁煙紀念日,大張旗鼓宣傳戒煙,還編了順口溜,比如“吞雲吐霧,葬送青春;傾家蕩產,害己損人;回頭是岸,勸君猛省”等。上任的次年,張之江就處理了一件棘手的鴉片走私案。當時,一艘小火輪由淞滬警備司令部派員押送從四川開往上海,途經南京,當海關人員去查詢時,押運士兵態度蠻橫。執法人員不服氣,便會同禁煙委員會稽查處一同去檢查。押送人員及士兵被迫接受檢查,五百斤煙土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海關和稽查處繼續追問,他們不得不交出淞滬警備司令部公函。公函寫明這批貨物系由四川省主席楊森託運,請沿途軍警惠予方便準其通行。稽查處一看不敢拖延,迅速將此情況向張之江報告。
張之江立即下令:船隻扣留,士兵、押運人員看管起來,煙土沒收。扣留期間,不少中央大員紛紛來電來人説情,張均置之不理。為避免夜長夢多,他採取緊急措施,仿效林則徐虎門銷煙辦法,在長江口岸邊挖好大池,將石灰放在裏面,再倒入查獲的鴉片,焚燒殆盡,衝入江中。南京市為之震動,大快人心。張之江也被稱為“第二個林則徐”。
1909年2月1日,國際鴉片委員會會議在上海外灘匯中飯店召開,史稱“萬國禁煙會”。來自中美等13個國家的41名代表齊聚一堂,共商禁煙大計。圖為萬國禁煙會會址
蔣介石把禁煙大權,盡收于軍事委員會控制之下。一切收支,國民政府財政部不能過問,只能聽命於他。禁煙機構不受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門的限制,成了一套特殊機構。另外,實行鴉片公賣。由禁煙督察處對鴉片實行統制運銷,官收官運,只許公運,不許私運。由農民銀行墊款,公棧收買,公棧再按定價分銷各地的“官膏莊”“煙土行”,再向市人銷售。
公賣鴉片所得的款項,全部歸入中國農民銀行。一手創建中國農民銀行的蔣介石對該行一手掌握,從總經理到辦事處主任都由蔣親自指派,並自任理事長,是蔣的“御用”錢袋。禁煙督察處設到哪裏,農民銀行就開到哪裏,經營鴉片抵押、貸款和折兑現金業務,一時人稱“鴉片銀行”。當年曾是蔣介石禁政要員的肖覺天后來寫道:蔣介石“左手拿着督察處,右手拿着農民銀行,取之不盡,用之不絕”。
“滬土案”辦成“糊塗案”
在禁煙會議餘温尚未褪去之時,決心禁煙的國民政府就被“滬土案”打臉。1928年11月中旬,從漢口駛來的“江安”輪停靠上海南碼頭後,有一小火輪由持槍軍人護送駛靠“江安”輪,搬運一批煙土,正上岸裝車之際,被警方攔阻檢查,並要將人贓帶去警局接受審查。可當時軍方人多勢眾,反將巡長與警察帶上車拘禁。公安局長戴石浮向南京最高當局求救。張之江作為禁煙委員會主席,率辦事人員抵滬查辦。在回南京覆命之前,他在上海站會見新聞記者,在回答提問時,認為“公安局在理由上佔上風”。各方記者和羣眾聞此答覆掌聲雷動。但張回南京後才預料案件之複雜程度,不由得感慨“我太難了”,不久即傳出“張之江辭職”的消息和國民政府發出《慰留張之江》的文告。
這起案件真相始終未公開,煙土下落不明,最終也只是處理了幾個“蒼蠅”了事。王建美、王建士、吳秋生等幾名船員幫同販煙,各處徒刑一年零八個月,處罰金五百,陶永昌為竊盜,罰徒刑一年,其餘十名皆無罪釋放。“滬土案”最終以“糊塗案”“葫蘆案”而告終。
張之江,西北軍著名將領。1928年7月,國民政府禁煙委員會建立於南京,張之江被特派為禁煙委員會主席
1935年4月,蔣介石宣佈開始實施“兩年禁毒,六年禁煙”計劃。與此同時軍委會還公佈了《禁煙實施辦法》和《禁毒實施辦法》作為推行計劃的準則。同年10月,又公佈《禁煙治罪暫行條例》,規定“販賣鴉片者,處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其數量在五百兩以上者,處死刑”。
“兩年禁毒,六年禁煙”計劃中,南京市舉行戒煙宣傳活動,呼籲民眾戒食鴉片
相比於以往的禁煙運動,這場“兩年禁毒,六年禁煙”作為“新生活”運動的一部分,從一開始就伴隨着如火如荼的民間宣傳和運動。各省紛紛成立禁煙會,設立“禁煙日”,各地的報紙、雜誌、廣播也輪番刊登、播出禁煙禁毒的文章和廣告。汽車、火車、輪船上還常常懸掛禁毒標語,比如“吸食烈性毒品的人,趕快自動戒絕,免除死刑!”“吸食烈性毒品的人,給政府捉到了一律槍斃!”等等。許多市民自發上街遊行,到廣場演出禁毒話劇。上海的禁煙宣傳隊還專門在晚上提燈“掃街”,宣傳吸食毒品的危害。當時日本的侵略魔爪已伸向中華大地,“煙毒一日不解決,國家必一日不可救藥”等慷慨激昂的口號響徹全國。
1938年6月22日,湖北漢口,公開燒燬被沒收的毒品
1947年,民國政府收繳的毒品和煙具
這場大張旗鼓、興師動眾的禁煙禁毒運動,最初確實取得了可觀的成績,國民政府派出國民黨大員到腹地省份督導,封閉煙館、抓捕煙民和走私者。不僅對種、運、售、吸食鴉片者處以嚴刑,還建立了各級禁煙機構和禁煙醫院。但國民政府“借煙生利”的“毒癮”仍未根治。禁煙總處巧立名目將煙土命名為“戒煙藥料”,煙膏則稱之為“戒煙藥膏”,鴉片專賣所為“戒煙藥料專賣所”,煙税則叫“特税”,繼續明目張膽公賣鴉片。反映了政府既想獲得經濟效益,又想得到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的想法。全面抗戰爆發後,日本在佔領區推行毒化政策,毒品流害再次捲土重來。
抗戰勝利後,南京當局雖重提禁煙,但內戰戰火很快燃起,禁煙的文告和口號多流於形式,實際行動已微乎其微。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鴉片這個大毒瘤方得以掃除,過去一百多年遍地是吸毒“骷髏”的現象才終於成為歷史。
參考資料:
王金香《中國禁毒史》;
邵雍《中國近代販毒史》;
羅書平主編《中華禁毒史略》;
陳鋒、劉經華《中國病態社會史論》;
石燕《蜀遊心影中記錄的民國鴉片氾濫亂象》;
夏新萍《民初的禁煙運動》;
姚江鴻《訓政、禁煙與派系鬥爭——1928年江安輪運土案研究》;
雍宛涼《民國禁毒收效甚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