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開槍,擊中歹徒!但為什麼中彈後還能逃跑?_風聞
诸葛兵-每日点兵官方账号-每日点兵官方账号2019-11-26 18:01
矇眼!奪槍!
無論在哪個國家,襲警奪槍都是極為嚴重的危險犯罪,因為奪槍的後果怎麼估計都不過分。
所以下面這位,被三名歹徒包圍奪槍的香港警察,完全沒有手軟,選擇開槍!

▲ (圖源:央視新聞微博)
從現場的視頻可以看到,附近有很多圍觀羣眾,一旦子彈沒有打中歹徒,很容易發生誤傷,所以如果不是當時情況危急,相信阿sir是不會選擇開槍的。
當時歹徒至少四個人,其中白衣歹徒已經抱住警察,黑衣歹徒(中彈者)試圖搶槍,灰衣、紫帽歹徒在警察開槍後仍然衝上來試圖強奪槍械。
因此警察不得不再開兩槍,幸而隨後其他警察尾隨控制了局面,將兩名歹徒拘捕。
險過鐮刀剃頭啊!
▲貴州省從江縣岜沙(當地人稱bia sha)苗寨的鐮刀剃頭禮,用鐮刀剃掉男性頭部四周大部分的頭髮,僅留下中間部分盤發為鬏髻,並終生保持。這是岜沙男人最重要的性別標誌,也是迄今為止在中國所能見到最古老的男性發式。
然而,令人驚訝的事情發生了。在裝死拍照之後,這名中彈的歹徒在被警察扶起後,竟突然拔腿逃跑!警察差點沒按住!
顯然,這一槍根本沒有瓦解暴徒的反抗能力!
警察面對暴徒往往不足十米,還有可能一對多,如果一槍不能打倒對方,持槍者就危險了。

▲這是發生在美國的一件奪槍案。男子持刀攻擊警察,在中七槍後仍能起身挾持人質
所以,今天就來給大家聊一聊,近距離用槍的那些事兒。
警用手槍的威力
想要撂倒有威脅的歹徒,我們要先了解一下,警察手槍的威力。
以港警的手槍為例↓↓↓
▲2002年的香港警匪片《無間道》中,港警使用史密斯威森M10轉輪手槍的劇照
電影中這把看起來挺牛的轉輪手槍,就是香港警察沿用至今的名牌產品——史密斯威森。
▲史密斯威森M10轉輪手槍
史密斯威森轉輪在香港電影銀幕上演了幾十年的配角,原因無他,這玩意兒實在是個樣子貨!
在香港黑社會猖獗的年代,來自內地的54式軍用手槍可以穿透所有警用防彈衣。雖然54式的口徑比史密斯威森略小(7.62毫米VS 9毫米),但初速高(420米/秒 VS 300米/秒),動能大(485焦耳VS 319焦耳),有效射程(30米VS 50米)和彈容量(6發VS 8發)都碾壓了史密斯威森。
▲國產54式7.62毫米手槍,仿製自蘇聯的託卡列夫TT30/33手槍,是我國生產裝備量最大的手槍
當然,這種比拼是不公平的。
54式是一支軍用手槍,用的是衝鋒槍彈,流彈在500米外仍然致命。而史密斯威森是十足的警用槍,威力小,射程近,用途更接近於自衞手槍,本就是用來威懾那些非武裝罪犯的。
沒錯,他就是用來嚇唬古惑仔的!
一旦對上當年手拿“大黑星”54式手槍的香港黑幫,拿這把槍的阿sir們,只有呼叫飛虎隊的份了!
▲風博士手上這支,就是當年香港黑道追捧的“大黑星手槍”——54式手槍(請注意持槍姿勢和食指)
正是因為威力小,所以也不容易跳彈誤傷周圍平民,而且絕對不會卡殼(轉輪手槍的獨特優勢)。
史密斯威森手槍的理念,非常適合在治安良好的地區制止偶發性的衝動性犯罪。
就連內地警察配槍,也有意識的向阿sir學習,甚至專門配備可發射橡皮彈的9mm警用左輪,以適應內地治安條件較好的狀況。
▲手握NRP9型9毫米警用轉輪手槍的我公安幹警
規格如下↓
▲NRP9型轉輪手槍規格,該槍的動能為420焦耳
前面説了,歹徒被打倒後還能蹦躂起來,差點逃脱,難道説香港警察打出去的是橡皮彈?當然不是!
和國產9毫米警用手槍一樣,史密斯威森M10也採用點38特種轉輪手槍彈(英文為.38 Special)。
這個點38,意思是口徑為0.38英寸的彈藥,換算成公制單位就是9毫米,但大家千萬不要認為.38子彈只有一種!實際上.38彈藥種類非常多,而且是絕對不能混用!
▲三枚空尖彈從左到右分別是:9×17毫米.380ACP彈;9×19毫米帕拉貝魯姆彈(美國警察常用);.38特種轉輪手槍彈(即.38 Special)
香港警察使用的.38彈藥,就是最右邊的那個特種轉輪手槍彈,誕生於1902年。搭配的史密斯威森左輪誕生於1908年,都是百年老號呀!
美國人將原本的黑火藥轉輪手槍彈的彈殼從26毫米拉長到了29.5毫米,填入無煙發射藥,就做成了古色古香的.38special子彈。
百年老號的最大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打不死人……或者説,打死人是一個隨機事件。
這個問題在使用9毫米彈藥的美國警察那邊同樣存在。
比如下面這位身中23槍不死的傳奇——“防彈哥”安琪爾·艾華里斯。
2011年8月8日,23歲的安琪爾·艾華里斯在街頭與自己的情敵索托打鬥並開槍,但沒能打中。
隨後聞訊趕來的紐約警察與二人展開了槍戰,5名警察用格洛克17型手槍開了46槍,結果索托身中6槍倒地身亡,艾華里斯中了23槍,便衣探員特德斯奇身中一槍重傷,另有一名警員擦傷,4名路人輕傷。
令人驚奇的是,打中艾華里斯的這23發子彈不但都沒有擊中重要器官,還避開了全身的動脈血管。
醫生從艾華里斯的身體中取出21枚彈頭(有兩發是貫通傷),醫生説,過去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他能活下來真是奇蹟。
專家稱,艾華里斯很可能是中彈數量最多的槍擊倖存者,此前的最高記錄不會超過20槍。
可見在中彈的8人中,只有一人喪命。9毫米子彈的威力並沒有一槍撂倒的必然性。
▲短管版特型轉輪(警探型):史密斯威森M36,專供女性和便衣警察使用,彈容量5發
照片裏的子彈有兩種:銀色鋼殼空尖彈(美國警察常用),黃色銅殼半被甲軟頭彈。
為此,經常面對各種持槍歹徒的美國警察就特別喜歡空尖彈這種東西。
前邊我們説過,.38 Special有三種典型的實彈,如果是有達姆彈效果的空尖彈,這位歹徒恐怕不大可能醒着。
但如果是全金屬被甲彈,又容易反彈誤傷羣眾,因此阿sir打出去的很可能用的是半被甲軟頭彈。(或者鉛頭彈)
▲全金屬被甲彈(左);半被甲軟頭彈(右)
半被甲軟頭彈也是一種停止作用不錯的彈藥,同樣不會產生跳彈,相對於“達姆彈”(俗稱“開花彈”)這種喪心病狂的彈藥,又很人道。
奪槍暴徒被子彈打中腹部右側,傷及腎臟等重要臟器的情況下,不僅當場起身逃跑,事後還能救回來,香港警察的子彈確實很人道啊!
只是三槍出去都無法制止犯罪(此後又有兩名暴徒欲奪槍,港警再開兩槍但未擊中),這槍是用來被搶的咩?
香港警察內部對此是有認識的,一些風險較大的部門,比如説CID(刑事偵緝部門)已經全部換裝了格洛克19。
▲格洛克19型手槍,是格洛克17型手槍的袖珍版,發射上文圖中提到的9×19mm帕拉貝魯姆手槍彈。
這也是一款9毫米口徑的手槍,但彈夾容量達到了15發(標準彈匣),比M10靠譜多了。只不過以前香港警察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暴力事件,需求不旺盛而已。
▲2018年洛杉磯警察就是用格洛克19,將犯人和人質一起擊斃,足以看出這把槍的威力
不得不説,香港警察的配槍和訓練都沒有為嚴重羣體性暴力做好準備。
視頻中的歹徒完全不怕警察會開槍,三四個人一起上來搶奪,一人中彈後仍然沒有停止搶奪行為。事實上,如果沒有同事的幫助,當事警察很可能要被搶走配槍的!
咋辦?當然是向民主的美國警察學習啊!
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美國警察不僅要考慮到人質的生命安全,也必須注意自己的安全。畢竟,民主的人民還要靠警察們守護的嘛!
在自己的武器並沒有那麼有效的情況下,就必須更加清楚怎麼使用武器。
美國警察是怎麼做的呢?答案很簡單,把彈夾裏的子彈統統打出去!
擊斃匪徒和人質是美國警察的常用套路。
美國警察的做法雖然很暴力,但如果從邏輯上説是沒問題的。
當歹徒手持利刃,一刀捅下去致命效果不比子彈打進去差!而如果你死了,你的槍可就被搶了。
在零距離遇襲的時候,你能做的只有開槍!而且,一旦開槍就沒有回頭路!
在這裏,風子以一個受訓者的角度告訴你,為什麼警察開槍不打腿?因為在那種緊張的情況下,警察根本沒法瞄準,只能向大概方向射擊,打中哪裏全看天意。
再説了,你以為打腿就不致命了?打中大腿動脈,當場送醫都救不回來。
所以,只要開槍,就是聽天由命,有人23槍不死,有人一發入魂。如果警察不想殺人,那就儘量朝軀幹打,把目標打挺了,剩下的就交給醫生了。
特別是處理遛狗不栓繩這類案件時,如果不能迅速打死狗,自己捱上一口,攤上狂犬病你虧不?死道友不死貧道,這個道理是全世界通用的。
其實,美國警察以前也很喜歡轉輪手槍(傳統),但隨着美國社會治安的惡化,警察紛紛換裝自動手槍,前邊提到的格洛克系列就被多家美國警察局採用。
香港目前的治安形勢,恐怕是有必要用上空尖彈版本的“大黑星”了。
暴徒可沒把你當人看啊!在暴徒的世界裏,警察和平民都是遊戲裏的NPC,隨時可以用來刷經驗的存在。
所以,雙方的認知水平完全不在一個層面上。
此次奪槍事件,如果警察沒有及時支援,歹徒可就把槍搶走了!
▲11月11日下午,香港警方在記者會上還原了當天“警員開槍事件”始末,據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介紹:當時相關警員是為了阻止暴徒搶警槍,在保護自身安全和槍支的緊急情況下開槍;中槍者手術後情況穩定,並無生命危險。同時,此案仍有兩人在逃。
你想想,這周圍多少圍觀羣眾?多少媒體記者?歹徒拿到了槍直接射殺平民怎麼辦?警察不僅要保護暴徒,也要保護自己,更要保護平民。
正如光頭劉sir所説,暴徒們的行為早就超出了底線,開槍才是國際標準!
不過,下次阿sir就別用什麼軟尖彈了,直接上空尖彈,然後打空整個彈夾,這也是國際(反恐)標準!
▲空尖彈,打進入體後會發生膨脹,殺傷力巨大